X市委政法委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心得体会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政法工作现代化
刚才,我们集中学习了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树立正确政绩观、科学谋划‘十五五’”笃学践行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结合分管领域和工作实际,谈认识、找差距、明方向,讲得很实在,我也深受启发。
政绩观是面镜子,映照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格局境界。对于政法机关而言,政绩观直接关系到“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直接关系到平安XX、法治XX建设的成色和质量。当前,正值“十四五”规划收官冲刺与“十五五”规划前瞻谋划的交汇点,在这个关键节点开展此次专题研讨,就是要通过思想的碰撞、认识的深化,引导全市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创、创什么政绩、怎样创政绩”的问题,以正确的政绩观校准发展方向,以科学的方法论谋划未来蓝图。通过近期的学习和今天的研讨,我有以下几点深刻体会:
一、深刻领悟“政绩为谁创”,在凝心铸魂中把稳政法工作的“方向盘”
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为了谁”的问题。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政法机关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我们的所有工作,最终的落脚点都应该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一,必须把“绝对忠诚”摆在首位,确保政绩观的政治底色。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树立正确政绩观,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所追求的政绩,必须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实绩。不能有任何偏离政治方向的“个人政绩”,更不能搞为了个人升迁或部门利益的“形象工程”。要把讲政治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第二,必须把“人民至上”刻在心中,校准政绩观的价值取向。总书记深刻指出,“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政法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的评判。我们推进平安建设,不能只看刑事立案率下降了多少,更要看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否真正提升;我们推进法治建设,不能只看审结了多少案件,更要看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是否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我们要深入开展“连心共赴现代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关注那些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比如,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是简单“压下去”还是真正“解开了”?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是冷硬横推还是释法明理、温情执法?这些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只有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我们的政绩才能真正得到人民认可。
第三,必须把“初心使命”融入血脉,强化政绩观的责任担当。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具体到政法工作,就是要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正义”作为我们这一代政法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能有“躺平”心态,满足于过得去、不出事,更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既要做好当前维护安全稳定的“显功”,也要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比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干警能力素质等,这些工作虽然短期内可能看不到明显的“政绩”,但却是政法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
二、科学把握“创什么政绩”,在服务大局中找准政法工作的“着力点”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也是我市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时期。政法工作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政绩,是我们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第一,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XX”,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创造新业绩。安全是发展的前提,稳定是强盛的基础。谋划“十五五”政法工作,必须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要持续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筑牢政治安全的“铜墙铁壁”。要着力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严防发生极端案件。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我们追求的平安,不是暂时的、表面的平静,而是基础的、深层的、长久的长治久安。
第二,聚焦“更高水平的法治XX”,在促进公平正义上展现新作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要坚持以法治化为导向,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大力加强法学会建设,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要深入开展“宜企暖心、解难纾困、护航发展”专项行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追求的法治,不是僵化的条文,而是活生生的、能切实保障权利、规范权力、激发活力的实践。
第三,聚焦“社会治理现代化”,在提升治理效能上实现新突破。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成果的转化应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要持续抓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其打造成为整合资源、畅通渠道、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重要平台,切实发挥其“指挥部”和“桥头堡”作用。要更加注重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赋能政法工作,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提高执法司法效率。要坚持专业化方向,加强政法队伍履职能力建设,锻造一支本领高强、能打胜仗的政法铁军。我们追求的治理,不是简单的管控,而是共建共治共享,是服务与管理的有机统一。
三、精准聚焦“怎样创政绩”,在笃学践行中锤炼政法工作的“硬本领”
正确的政绩观不仅要有正确的认识和科学的内容,更要有务实的作风和过硬的本领来保障落实。如何创造真政绩、实政绩,关键在行动。
第一,坚持实事求是,在深入调研中“察实情”。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谋划“十五五”政法工作,必须建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总结“十四五”期间的工作成效,既要看到成绩,也要正视不足,分板块开展深入研讨,查漏补缺。要围绕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课题,深入基层一线,听真话、察实情、谋实策。特别是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找准症结所在,明确改进方向。制定的目标要切实可行,提出的措施要具体管用,绝不能脱离实际、好高骜远。
第二,坚持真抓实干,在攻坚克难中“求实效”。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我们要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对定下来的事情、部署了的工作,要雷厉风行、紧抓快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敢于动真碰硬,面对维护稳定中的风险挑战、深化改革中的硬骨头、服务群众中的老大难问题,要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在攻坚克难中检验党性、锤炼作风、创造实绩。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工作的新变化、新气象。
第三,坚持久久为功,在健全机制中“利长远”。政法工作很多都是长期性的、基础性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张蓝图绘到底。要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等,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确保政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坚持严管厚爱,在锻造队伍中“强根基”。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创造经得起检验的政绩,必须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队伍。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整治顽瘴痼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政法队伍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同时,要健全完善干警依法履职保护、职业保障、表彰奖励等机制,关心关爱基层干警,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要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个人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之中,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个永恒课题,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要以此次笃学践行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把正确政绩观贯穿到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科学谋划好“十五五”时期全市政法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以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新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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