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心得体会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近期,通过参加“树立正确政绩观、科学谋划十五五”笃学践行专项行动专题研讨,并再次深入系统学习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我深受教育、感触颇深。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中的集中体现,直接反映从政者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格局境界。对于政法战线的领导干部而言,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个人成长,更关乎政法事业的健康发展,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关乎党执政根基的巩固。结合此次研讨交流和个人思考,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时代要求,筑牢“为谁创造业绩”的思想根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的是解决“为谁创造业绩”这一根本性问题。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为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标尺。
第一,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将对党忠诚融入政绩追求。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我们所创造的任何政绩,都必须首先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障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意味着,在谋划推进政法工作时,必须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将政法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考量,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领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任何脱离党的领导的所谓“政绩”,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甚至是极其危险的。因此,政法系统的政绩,首先要看是否有效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是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第二,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将为民服务作为政绩归宿。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政法工作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平的重要职责,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息息相关。正确的政绩观,必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最终评判标准是人民是否满意、是否拥护、是否答应。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到政法实践,就是要聚焦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着力解决好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诉讼难、执行难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次矛盾调处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三,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将护航发展作为政绩体现。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政法工作不是孤立存在的,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自觉将政法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找准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正如研讨会上所强调的,要“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这意味着,我们的政绩不仅要体现在“保平安、护稳定”上,也要体现在“促发展、优环境”上。例如,通过深入开展“宜企暖心、解难纾困、护航发展”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绩。通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净化社会生态,就是为经济健康发展扫清障碍的重要体现。
二、站稳人民立场,科学界定“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明确政法工作的价值导向与实践路径
明确了“为谁创造业绩”,紧接着就要回答“创造什么样的业绩”。这决定了我们工作的着力点和评价标准。结合此次研讨和政法工作实际,我认为新时代政法工作应致力于创造以下几方面实打实、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第一,要创造维护安全稳定的“基石性”业绩。安全是发展的前提,稳定是强盛的基础。没有安全稳定的环境,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机关必须履行好的首要职责,也是最基础、最重要的政绩。这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挑战。要持续抓好维护政治安全各项工作,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要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些工作可能不像一些“显绩”那样立竿见影、光彩夺目,但却是支撑社会大厦的基石,必须久久为功、抓实抓牢。
第二,要创造促进公平正义的“标志性”业绩。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认同和信任,从根本上来自于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和评价。因此,能否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体现公平正义,是衡量政法工作政绩的关键标尺。我们要创造的政绩,应当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规则成为普遍共识、让守法者得到保护、让违法者受到惩处的业绩。这需要我们深入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狠抓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要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第三,要创造增进民生福祉的“普惠性”业绩。政法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让政法工作的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要深入开展“连心共赴现代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制度机制。要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优化政法公共服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户籍、交通管理、出入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政法公共服务。要关注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加大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这些业绩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最温暖、最接地气的政绩。
第四,要创造保障长远发展的“潜在性”业绩。有些政绩未必能立即显现效果,但其影响却是深远而持久的。例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这是一项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工作,但其对于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性作用不可替代。又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政法铁军,这是做好一切政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其效益将在长远工作中持续释放。再如,推进政法工作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虽然前期投入大、见效周期可能较长,但能从根本上提升政法工作的核心战斗力和社会治理效能。我们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为政法事业长远发展夯基垒台、积蓄力量。
三、聚焦主责主业,系统谋划“怎样创造业绩”,以政法工作现代化引领政绩取得新突破
明确了“为谁创造业绩”和“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最终的落脚点在于“怎样创造业绩”。这是一个方法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路径问题。结合研讨部署和当前我市政法工作实际,我认为要创造经得起检验的政绩,必须在以下方面持续用力:
第一,必须坚持“五化”导向,全面提升政法工作质效。研讨中提出的政法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集约化、体系化”导向,为我们“怎样创造业绩”提供了清晰的路径指引。法治化是根本,要求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专业化是保障,要求我们面对日益复杂的风险挑战和矛盾纠纷,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律素养、专业的业务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智能化是引擎,要求我们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将其广泛应用于打击犯罪、社会治理、诉讼服务、队伍建设等各领域,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精准高效处置水平。集约化是方法,要求我们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力量整合、职能融合、机制耦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体系化是格局,要求我们树立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网上和网下,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法工作体系。只有坚持“五化”协同推进,我们的工作才能方向不偏、重点突出、效能倍增,创造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高质量政绩。
第二,必须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创造业绩不能凌空蹈虚,必须体现在抓实抓细各项具体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持续抓好研讨中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在维护政治安全上,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筑牢防范风险的铜墙铁壁。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要健全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与实战化运行上,要整合资源力量,真正将其打造成社会治理的“前沿指挥部”和便民服务的“综合枢纽”。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上,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在加强法学会建设上,要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这些工作都是政法战线的主责主业,每一项都关乎平安法治建设大局,必须一项一项抓落实,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积小胜为大胜。
第三,必须深入基层实践,在服务群众、护航发展中展现作为。业绩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也不是在文件堆里“造”出来的,而是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火热实践中干出来的。我们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扑下身子、沉到一线,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要扎实推进“连心共赴现代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常态化开展“宜企暖心、解难纾困、护航发展”专项行动,主动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只有在实践中锤炼,在服务中奉献,我们的工作才能接上地气、充满底气,创造的业绩才能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
第四,必须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政法工作内生动力。当前,政法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因循守旧、墨守成规难以创造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政绩。我们必须树立改革创新意识,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用创新的思路推动发展。要聚焦影响执法司法公正、制约政法工作效能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持续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要鼓励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善于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其他领域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应用。通过持续的改革创新,破除路径依赖,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工作效能,为创造新业绩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四、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创造的业绩实实在在、利在长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业绩的“成色”如何,关键在于是否求真务实、是否利在长远。
第一,要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政法工作既有打击犯罪、专项整治等立竿见影的“显绩”,更有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基础建设、法治宣传等需要长期投入的“潜绩”。我们要有“十年磨一剑”的韧劲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定力,既要抓紧抓好那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高度重视那些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但周期长、见效慢的工作。绝不能为了追求短期效应、轰动效应而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损害群众利益、透支发展潜力。要甘于做默默无闻的铺垫性工作,为政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根基。
第二,要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从根本上说,对党负责、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是高度统一的。但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坚决防止那种只唯上、不唯实,片面追求领导“注意”、不顾群众“满意”的错误倾向。我们制定政策、推进工作,首先要考虑是否符合党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同时必须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诉求,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符合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使我们的工作真正获得群众支持、经得起历史检验。
第三,要处理好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创造业绩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进取心,要尽力而为,奋发有为。但同时也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制定工作目标要科学合理,既要积极进取,又要切实可行,不能脱离实际、好高骛远,搞层层加码、盲目攀比。推进工作要尊重客观规律,讲究方式方法,不能急于求成、蛮干硬干。要珍惜民力财力,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追求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创造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业绩。
五、科学谋划未来,将正确政绩观贯穿“十五五”政法工作始终,奋力谱写新时代政法工作新篇章
此次研讨将“树立正确政绩观”与“科学谋划十五五”紧密结合,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指导意义。“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阶段。政法工作肩负着光荣使命和繁重任务。科学谋划好“十五五”时期全市政法工作,必须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引领。
第一,要在全面总结评估“十四五”成效中校准政绩坐标。谋划未来,首先要回顾过去。我们要对照“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客观、深入地梳理总结全市政法系统在维护稳定、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同时也要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问题不足。这个总结评估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政绩观的检验。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支撑,既充分肯定成绩,也不回避问题。通过总结评估,看清楚哪些是符合规律、群众欢迎的实绩,哪些是华而不实、甚至劳民伤财的虚功,从而为我们谋划“十五五”提供镜鉴,确保未来的工作方向更明、路径更优、举措更实。
第二,要在精准把握大局大势中找准政法工作方位。谋划“十五五”,必须胸怀“两个大局”,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新变化,深刻把握科技革命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把握我市发展阶段性特征和战略定位。要聚焦“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深入分析未来五年政法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发展机遇,明确“十五五”时期全市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要确保我们的规划建议既体现战略前瞻性,又具有现实针对性;既服务全国全省全市发展大局,又契合我市政法工作实际;既能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能夯实长远发展基础。
第三,要在践行正确政绩观中推动“十五五”蓝图落地落实。规划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蓝图,如果落实中政绩观出现偏差,也可能走样变形。因此,必须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贯穿于“十五五”政法工作实施的全过程、各方面。在推进规划落实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都着眼于增进人民福祉。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科学施策,稳扎稳打。要强化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协调,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平衡。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督查检查方式,将群众评价、专业评估、多方评议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创造出实实在在、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优良政绩。
总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永恒的课题。作为政法战线的领导干部,我们必须持续深化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融入党性修养全过程,贯穿履职尽责各环节。要以此次专题研讨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宗旨意识,提升能力本领,转变工作作风,团结带领全市政法系统和广大政法干警,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政法业绩,为护航中国式现代化XX实践、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更大的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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