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方案(3452字)
市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活动方案(3452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会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X会部署,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核心抓手,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以高质量监督执纪执法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实现以下目标: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查摆突出问题,校正行为偏差。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查摆和纠治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追责问责、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政绩观偏差,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监督与支持、严管与厚爱的关系。
提升履职能力,服务发展大局。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精准有效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成果。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把正确政绩观要求融入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全过程,推动形成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长效机制。
锻造过硬队伍,展现良好形象。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干部带头践行正确政绩观,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范围对象
学习教育活动以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及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市委巡察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覆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体党员、干部。
四、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学习教育活动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2026年7月底基本结束。
五、主要任务与工作安排
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的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等工作安排,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将各项任务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一)深入学习研讨,凝聚思想共识
原原本本学。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本地区以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联系实际悟。围绕“纪检监察工作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等根本性问题,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引导干部深入思考、交流互鉴,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理念,明确努力方向。
警示教育促。结合近年来查处的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件,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和严重危害,引导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绷紧正确政绩观这根弦。
(二)深入查摆问题,深刻检视剖析
对标对表自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对照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和《通知》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中央巡视、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意见,对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自身在政绩观方面是否存在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重办案数量轻案件质量、重惩处轻教育挽救、重严格执纪轻容错纠错、重业务工作轻队伍建设等偏差。
多种途径排查。通过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走访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在纪检监察内外网开设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班子和干部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深刻剖析根源。对查摆出的问题,从政治觉悟、党性修养、宗旨意识、纪律观念、能力素质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整改落实奠定基础。
(三)狠抓整改整治,务求取得实效
制定整改清单。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结合中央巡视整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要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
坚持立行立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迅速行动、马上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阶段目标,持续用力、一抓到底。特别是对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予以纠治。
开展集中整治。针对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例如,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对信访举报处理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等,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教育成果
全面梳理评估。对市纪委监委现行的工作规则、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考核评价机制等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查找其中是否存在与正确政绩观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
修订完善制度。对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可能导致行为偏差的制度规定,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及时修订。重点完善纪检监察业务考核评价体系,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健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机制,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措施。
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真正把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规范和自觉行动。
(五)坚持开门教育,接受群众监督
听取群众意见。在查摆问题环节,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服务对象、基层干部群众等的意见建议。
接受群众监督。整改整治情况适时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要及时向群众反馈情况。
办好民生实事。立足纪检监察职能,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一批民生实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将践行正确政绩观体现到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中。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纪委常委会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教育活动负总责,成立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学、作表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可设在组织部或机关党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宣传引导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学习教育。
(二)加强分类指导。结合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以及各区(市)县纪委监委的不同特点,结合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提出具体化、精准化的要求,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探索符合自身实际、富有特色的学习教育方式。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内外网、AAA、宣传栏等阵地,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通知》精神,宣传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展,宣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
(四)力戒形式主义。坚持求真务实作风,把开展学习教育与做好当前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坚决防止“两张皮”,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学习教育中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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