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人大履职实效彰显为民担当
近期,通过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我对“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领悟和思考。政绩观是面镜子,映照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价值追求。对于身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我们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关乎个人的成长进步,更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方向是否正确、监督是否有力、代表作用是否发挥、人民权力是否得到保障,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能否在基层充分彰显。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我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筑牢“履职为民”的思想根基
总书记强调,“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领导干部身上的集中体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从思想深处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第一,深刻认识到,“为民造福”是正确政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的所有工作,无论是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还是任免权,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衡量人大工作的政绩,最终标准就是看是否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第二,深刻认识到,“对党忠诚”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政治保证。正确的政绩观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对党的绝对忠诚。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人大树立正确政绩观,就是要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到“县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工作有落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把对党忠诚体现到履职尽责、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上。
第三,深刻认识到,“科学决策”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正确的政绩,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经得起实践检验、历史检验和人民检验的实绩。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作出的决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关系全局、影响深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基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使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更加符合XX县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期盼。要坚决反对脱离实际、盲目攀比、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潜绩工作,确保人大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评判。
二、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实践要求,找准“担当作为”的履职路径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体现到依法履职的方方面面。
第一,聚焦中心大局,在服务发展中彰显人大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永恒主题。要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县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紧扣县委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找准人大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比如,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要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围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关注基层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要真正做到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第二,提升监督实效,在依法履职中体现人大担当。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法律法规实施中的薄弱环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选择监督议题。要改进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备案审查等多种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要注重监督实效,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加强跟踪问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坚决反对“走过场”“做虚功”式的监督,力求每一项监督都能解决一些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
第三,发挥代表作用,在联系群众中汇聚人大力量。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紧紧依靠代表、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持续落实和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长效机制,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要用好“一周一走访”“代表接待日活动”“代表建议办理”等行之有效的载体(即素材中提到的“三件宝”),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完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引导广大代表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践行正确政绩观中展现代表风采,汇聚起推动XX县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锤炼从严从实的过硬作风,确保“学查改干”取得扎实成效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行动,关键在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按照“深、准、实、久、广”的要求,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第一,坚持深学细悟,在“学习研讨”中校准偏差。要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思想、碰撞火花。要从思想深处剖析是否存在急功近利、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效应轻长远发展等认识偏差,真正搞清楚什么是“真政绩”、怎样才能出“真政绩”,不断夯实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在“查摆整改”中动真碰硬。对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人大履职清单和群众期盼,要敢于刀刃向内,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在履职行权中是否存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问题;在开展监督中是否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走过场的问题;在联系代表和群众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在推动工作中是否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整改情况要适时公开,主动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
第三,坚持求真务实,在“开门教育”中检验成效。要牢牢把握“开门教育”的要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要把践行正确政绩观与“践行正确政绩观·履职为民显担当——人大代表在行动”等实践活动深度融合,组织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企业纾困帮扶、为基层减负赋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学习教育的成效好不好,最终要由群众来评判。
第四,坚持久久为功,在“建章立制”中巩固成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非一日之功,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及时总结提炼学习教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固化为制度规范。要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人大监督工作等长效机制,用制度的形式把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推动形成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良好氛围和制度环境,使其真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总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我将以此次学习研讨为契机,带头学深悟透、带头对标对表、带头实干担当,团结带领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县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