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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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发言材料


各位同志:


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我们共同参加这次县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这既是一次深刻的理论武装,也是一次严肃的党性洗礼。作为县纪委书记,我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和思考,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核心课题,与大家作一个交流发言,旨在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一、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深刻内涵


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必须从政治高度、思想深度和实践维度上,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


一是,政绩观是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政绩观的偏差,根源在于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偏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的是旗帜鲜明讲政治。领导干部的所有工作,本质上都是政治工作,创造的任何政绩,都必须是能够体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的政治业绩。衡量一项工作成效好不好,首先要看是否有利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当前,全党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本身就是一次重要的政治体检。我们必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县不折不扣落地生根,这才是对党忠诚最直接、最现实的体现。


二是,政绩观是践行根本宗旨的“度量衡”。“政绩为谁而树”,答案不言而喻,就是为人民而树。共产党人最大的政绩,就是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正确的政绩观,本质上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摒弃“唯上”不“唯下”、“重显”不“重实”的错误倾向。一项决策、一个项目,群众是否认可、是否受益、是否满意,是评判政绩的最终标准。近年来,在监督执纪中发现,有的干部热衷于搞“面子工程”,在看得见的地方大兴土木,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里子问题”如老旧管网改造、背街小巷治理等视而不见。这种政绩观的错位,严重脱离群众,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必须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上,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潜绩”,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三是,政绩观是引领科学发展的“风向标”。“树什么样的政绩”,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发展质量和未来走向。当前,**县正处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产业结构优化、城乡融合发展、民生福祉增进等多重任务。市里明确了今年的经济发展目标,地区生产总值要增长6%左右,这既是压力也是动力。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保持战略定力,不能重走“重量不重质、重速不重效”的老路。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惠及民生的政绩。坚决杜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短视行为,坚决防止为了追求数据好看而搞统计造假、虚假包装,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要深刻认识到,绿水青山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安全稳定是发展的前提,高质量发展本身就是最大的政绩。


二、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政绩观偏差的现实危害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办中,对政绩观偏差带来的种种问题有着切身体会。这些问题不仅阻碍发展,更侵蚀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高度警惕、深刻反思。


一是,急功近利的“政绩冲动”是发展的“绊脚石”。部分干部存在“等不起”的焦虑感和“慢不得”的紧迫感,为了在任期内干出“一番事业”,容易罔顾客观规律和现实条件,盲目上项目、铺摊子。有的为了快速拉动投资,不惜违规举债,给地方财政埋下巨大隐患;有的为了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热衷于搞“短平快”项目,而忽视了需要久久为功的产业培育和基础建设。这种寅吃卯粮、杀鸡取卵的做法,看似轰轰烈烈,实则透支了发展潜力,最终只会留下一堆烂摊子。比如,前些年个别乡镇为了打造所谓的“亮点”,不顾市场需求和群众意愿,盲目上马一些文旅项目,最终因经营不善而闲置,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群众不满。这些教训极为深刻,是典型的政绩观错位。


二是,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是民心的“疏离剂”。“重显绩轻潜绩”是政绩观偏差的典型表现。一些干部习惯于做表面文章,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装点门面”上,打造所谓的“可视范围”内的政绩。城市建设中,热衷于修建宏伟的广场、宽阔的大道,而关系群众日常生活的“毛细血管”工程却投入不足。乡村振兴中,满足于搞几处漂亮的“盆景”,却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整体水平缺乏系统规划和扎实举措。这些做法,本质上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看似是工作方法问题,实则是群众立场问题。它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财政资金,更重要的是疏远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坚决纠治。


三是,“新官不理旧账”是公信的“腐蚀剂”。政策的连续性和政府的公信力,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然而,“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干部上任后,对前任定下的规划、承诺的事项,或以“情况变了”为由随意变更,或束之高阁、置之不理,导致一些好项目半途而废,一些对企业的承诺无法兑现。这种行为看似是与前任“切割”,实则是对组织、对人民的不负责任,是一种极其错误的“政绩观”。它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担当和政绩。


三、强化履职担当,为树牢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靠思想自觉,也要靠纪律的刚性约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忠诚履职,把监督保障党员干部树牢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推动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政治生态。在此,我向全县的领导干部提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是,要带头扛起政治责任,在对标看齐中校准政绩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要带头深学细悟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地学、联系实际地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自身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县纪委监委将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紧盯“关键少数”,通过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是,要自觉接受严格监督,在履职用权中守住政绩观。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大家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主动将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政绩观出现偏差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函询、诫勉,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同时,将严肃查处政绩观偏差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统计造假、违规举债、破坏营商环境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三是,要奋力勇于担当作为,在干事创业中彰显政绩观。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发展,严管的初衷是为了更深层次的厚爱。在从严监督执纪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将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希望全县广大干部能够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不做“太平官”,不当“老好人”,敢于直面我县发展中存在的经济实力不强、民生领域仍有短板等现实挑战,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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