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交流研讨发言提纲
各位领导、同志们:
“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是党中央为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确立的“十六字”总要求,四个方面要求意蕴深厚、逻辑严谨、一脉相承,既彰显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又明确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价值取向、方法路径和作风要求。通过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我深刻认识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必须贯穿始终的政治任务。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既要在本系统内做好表率示范,又要以实干实绩向上级和群众交出满意答卷。必须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核心导向,坚决摒弃急功近利、虚浮表面的错误倾向,以实实在在的财政成效践行初心使命。下面,与大家交流几点想法:
一、正反面典型案例剖析
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这些反面典型案例,核心问题均是政绩观严重错位、权力观彻底扭曲。比如,有的干部完全背离了为民的根本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其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本质上是政绩观严重扭曲,无视服务群众民生的职责使命,漠视群众切身利益,只图个人私利、不顾履职责任,是典型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全面失守的表现。有的政绩观出现根本性偏差,背弃了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把“政绩”简单等同于“数字”,大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为了个人仕途升迁,在工作中重数据轻实绩、重形式轻实效,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
这些案例引人深思、令人惊醒,必须引以为戒,对照检查,及时纠正行为偏差。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认识错误政绩观的政治危害和现实危害,从思想根源上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根本问题,坚决摒弃“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重上级评价轻群众感受”的错误倾向,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以实干立身、以实绩说话,创造出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工作成效。
二、立党为公固根,不断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自觉
立党为公,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也是正确政绩观的政治根基。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我们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始终把“公”字摆在首位,把党和人民的事业作为根本追求,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要锤炼过硬的党性修养,深学细悟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要树立宏大的格局视野,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将本职工作主动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锚定施政坐标、展现为政担当。
(一)要不断锤炼坚强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党员干部必须把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无论身处何种岗位、肩负何种职责,都要恪守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的政治操守,把全部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履职尽责。要以党性原则为镜,常扫思想尘埃、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持续净化政治灵魂、砥砺政治品格、涵养政治定力,切实把党性修养成果转化为为民谋利、为政担当的实际行动。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就是人民的幸福安康,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把群众期盼作为施政导向的首要依据,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二)要切实坚守为民初心。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想清楚、答准确。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田间地头、车间班组、社区院落开展调查研究,真正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摸准、把基层的真实情况吃透、把政策的落地堵点找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执行力,把每一项工作都落脚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必须把党的事业扛在肩上、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群众笑脸当作最好奖章,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政绩的“试金石”,把群众口碑作为衡量得失的“晴雨表”,把群众满意作为政绩评价的最终归宿,把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
(三)要坚持依法秉公用权。要始终敬畏权力、慎用权力、管好权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划清公权与私利的界限,坚决反对以权谋私、设租寻租、权力变现等行为。要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中规范、在约束中行使,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还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抵制特权现象,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为民造福定向,不断校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标尺
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的本质要求和必然延伸,也是“十六字”总要求的价值旨归。其核心要义在于,我们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体现为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秉持务实的民生追求,坚决摒弃形式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不做脱离实际的“表面文章”,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生态环保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一)坚持权为人民所用。权力行使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必须始终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权力从来不是身份的炫耀、个人享受的工具,更不是可以等价交换的商品,而是人民赋予的沉甸甸责任,是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的重要平台。真正做到“为民造福”,必须将“权为民所用”的理念贯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覆盖各领域。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始终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公权置于人民的监督下,把权力运行嵌入法治轨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权力运行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轨道。
(二)坚持甘为人民公仆。党员干部不是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官老爷”,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人民公仆。这种“甘为人民公仆”的地位观,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一切旧式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我们党始终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根本所在。要始终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问题,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自觉为人民服务。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同话家常冷暖,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切体察群众疾苦、广泛汲取群众智慧。
(三)坚持做到大公无私。中国共产党鲜明强调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高度契合、同频共振。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秉持大公无私的利益观,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坚持守牢党性根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也是校准政绩观的“定盘星”与“压舱石”唯有以坚强党性为根本支撑,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利益格局中保持清醒,在各种诱惑考验面前坚守初心。要树立长远眼光与全局观念,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甘于做铺垫性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
四、科学决策把关,不断夯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基
科学决策是联结立党为公、为民造福与真抓实干的桥梁纽带,也是“十六字”总要求的方法路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前提,把群众期盼作为决策指向,把实践成效作为决策标尺,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一刀切”执行、“运动式”推进,切实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与实效性。坚持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要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结合,广听群众意见、广纳专家智慧、广聚基层力量,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决策,确保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坚持集体领导与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充分酝酿、科学论证。切实履行决策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决防止以“集体决策”之名行“规避责任”之实,坚决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贯彻文件”的形式主义倾向。要健全决策前评估、决策中把关、决策后评价的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决策的前瞻性、协同性与可持续性,切实增强决策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要树牢系统观念和辩证思维。统筹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与安全、速度与效益,做到量力而行、统筹兼顾,防范急功近利、顾此失彼的决策偏差。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强化算账意识、提升算账本领,对作出的决策、部署的工作、定下的事情,立说立行,务求实效。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处理好稳与进、立与破、虚与实、标与本、近与远的关系。特别是在制定“十五五”规划、推进重大项目落地时,要切实摸清本地区本部门实情,深入开展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算好政治账、经济账、生态账、民生账,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杜绝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确保每一项政绩都扎实可靠、经得起检验。
(三)强化全流程刚性约束。强化全过程刚性约束,把制度执行嵌入决策启动、论证、审议、实施、评估、纠偏各环节,确保制度执行不悬空、不走样、不打折。强化决策执行刚性约束,把群众满意作为最终评判,既要看发展指标的“显绩”,更要看民生改善的“潜绩”、基层基础的“实绩”、长远发展的“远绩”,以群众可感可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刻度,让每一项决策都承载人民期待、每一分投入都回应群众关切、每一个项目都经得起时间沉淀。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旗帜鲜明同各种不正之风、错误政绩观作斗争,切忌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以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
五、真抓实干笃行,切实履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职责
真抓实干,既是马克思主义实践第一观点的生动践行,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把蓝图变为现实、把宗旨落到实处的实践要求与行动遵循。践行真抓实干,要强化主动担当的行动自觉。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健全“任务分解、责任到人、时限明确、跟踪问效、考核问责”的全链条落实机制,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成为党员干部的共同追求和鲜明标识。
(一)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必须抵制急功近利、虚报浮夸、盲目冒进,杜绝形象工程与面子工程;必须统筹当前与长远,既关注发展成果也夯实发展根基,既注重显性成绩也培育隐性潜力;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既不盲目追求速成,也不消极懈怠停滞;敢于触碰深水区矛盾,向难题“动真格”,摒弃“速度情结”“换挡焦虑”,以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果检验政绩。要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来办,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件件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二)坚持实干为要,勇于担当。不断强化“当干部就要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以“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的赤子之心,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以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政治勇气,直面矛盾问题不回避,铲除顽瘴痼疾不含糊,应对风险挑战不退缩,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保稳定的实事。要以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确保改革部署条条落地、件件见效。要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将发展力度、改革速度切实转化为民生温度、幸福指数的提升;要胸怀“国之大者”,强化大局意识、全局思维,统筹算好“总体账”“长远账”,多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知行合一,埋头苦干。要坚持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在政策制定时“精耕细作”,在政策执行中“精准滴灌”,在效果评估上“精雕细琢”,在全流程追求质效提升。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既要锤炼直面矛盾、攻坚克难的过硬本领,也要练就善于谋划、能打胜仗的专业能力,不断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对于符合规律、利于长远的战略部署,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和“愚公移山”的韧劲,保持战略定力,扎实做好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潜绩”,在民生保障、文化建设、生态保护等领域持续发力,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积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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