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院党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会,由我为大家讲一堂专题党课。这既是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深化学习教育部署的规定动作,也是一次统一思想、检视问题、凝聚共识、鼓足干劲的再动员。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断,为我们确立了价值坐标和实践航向。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神圣职责。一份判决是否公正、一次执行是否到位、一句释法是否暖心,都在书写着我们的“政绩”。今天,我想围绕“坚守为民初心、锤炼过硬本领、树立正确政绩观”这个主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与同志们作一次深入交流。
一、筑牢政治忠诚之魂,在深学细悟中校准“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方向
政绩观问题,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政绩为谁而树”,这是政绩观的首要问题,决定着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和实践航向。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对党忠诚、为民司法作为最高政治原则。
一是以坚强党性筑牢政绩观根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正确政绩观,源自坚强党性,源于对党的宗旨的深刻认同。我们必须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终身课题,持续强化思想淬炼和政治历练。要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悟,深刻领会“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要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融入司法实践中,真正把对党忠诚刻进骨子里、融入血脉中。在审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要自觉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政治审视、法律检验和群众评判。
二是以人民至上校准价值坐标。司法审判权由党和人民赋予,只能为公为民。我们要时刻牢记,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我们的政绩写在哪里?就写在每一份公平公正的裁判文书里,写在每一次胜诉权益的切实兑现中,写在每一位当事人走出法院时满意的笑容里。我们要坚决摒弃只唯上不唯实、只重数据不重质效的错误思想,真正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尺。
三是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把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一体推进学查改,在深学、真查、实改上下功夫。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对正确政绩观的认识和理解。要通过正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让广大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以坚强党性引领正确政绩观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深深扎根、落地见效。
二、锤炼过硬业务之功,在履职尽责中夯实“靠什么树政绩”的能力支撑
空有为民之心,而无为民之能,政绩只能是空中楼阁。新时代法院工作,面临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矛盾纠纷日益复杂、群众司法需求更加多元的新形势新挑战。要创造经得起检验的政绩,我们必须依靠过硬的司法能力和科学的审判管理。
一是向精深专业要司法公信。审判工作专业性极强,每一份判决都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敷衍。我们每一位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都要有“本领恐慌”的危机感,把学习作为终身课题。不仅要精通实体法和程序法,还要深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专业知识。院庭长要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资深法官要做好“传帮带”,通过案例教学、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点评等方式,帮助年轻干警快速成长。2026年下半年,我院将组织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以赛促学、以评促优,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真正打造一支“业务精湛、本领高强”的专业化审判队伍。
二是向科学管理要审判质效。审判质效是检验正确政绩观是否真正落地见效的标尺。审判质效指标不是用来“排名”的,而是法院工作的“体检表”和“指挥棒”。我们不能唯数据论、唯指标论,不能为追求漂亮的结案数据而牺牲案件质量。要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要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落实落细案件阅核工作。要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发改案件、信访案件等重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要用好法答网、案例库等平台,统一裁判尺度,防止“同案不同判”。要健全“立审执破访”一体衔接机制,加强全流程管控,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三是向科技赋能要司法效能。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数字法院建设成为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抓手。我们要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向智慧管理要战斗力。要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用好“一张网”平台,推广在线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应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通过数据分析精准发现问题、科学调配资源。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用科技的力量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这才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政绩,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绩。
三、弘扬实干担当之风,在攻坚克难中回答“树什么样的政绩”的价值追求
明确了为谁服务、靠什么服务,我们就要聚焦主责主业,回答好“树什么样的政绩”这一价值导向问题。总书记强调,要“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对我们法院而言,就是要创造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过硬实绩。
一是创造公正司法的“正义之绩”。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我们审判的每一起案件,都在定义着这个时代的公平正义。要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在刑事审判中,要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在民商事审判中,要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行政审判中,要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要坚决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错误倾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才是真正对人民负责的政绩。
二是创造司法为民的“民心之绩”。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不论案件标的大小,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要把“如我在诉”的意识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审视诉讼流程、体察诉求本质。要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涉民生案件,用心用情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要把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始终,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用人民群众听得懂、能理解的语言阐释法理、厘清事理、融通情理,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要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攻坚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我院通过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执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
三是创造服务大局的“发展之绩”。法院工作不是游离于经济社会发展之外的孤岛,而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要认真落实“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各项部署要求,找准司法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慎处理涉企纠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守护绿水青山。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推动更多矛盾纠纷以非诉方式化解。要强化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短板,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并持续跟踪反馈落实情况。这些都是在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是我们服务大局、贡献力量的直接体现。
四、严守清正廉洁之线,在从严管理中筑牢“以什么样的状态创造政绩”的纪律保障
优良的作风是创造一流政绩的坚强保障。法院干警手握裁判权、执行权,面临的诱惑和考验很多。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从严整治作风问题,以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
一是要有“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创造政绩,等不来、喊不来,只能靠苦干实干干出来。当前,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执行难问题仍需持续攻坚。面对这些难题,是绕着走还是迎难而上?是蜻蜓点水还是深挖根源?这最能考验一个法官的担当和作风。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对认准的事情一抓到底。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办案一线、投入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上。院庭长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以上率下、率先垂范。要让那些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警有舞台、受重用。
二是要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的纪律意识。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是法院队伍的生命线。司法权是公权力,必须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抵制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对于队伍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让每一位干警都明白,权力是公器,绝不能私用;纪律是底线,谁触碰谁就要付出代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廉洁司法队伍。
三是要有“团结协作、风清气正”的团队氛围。一个人走得快,一群人走得远。法院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管理等各个环节密不可分。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部门之间要相互补台,而不是相互拆台。要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司法合力。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改变单纯以结案数量论英雄的模式。加大对案件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的权重。要关心关爱干警,努力为大家排忧解难,解决后顾之忧。让大家能够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立足长效常态之制,在久久为功中探索“如何持续创造政绩”的制度路径
正确的政绩观,不仅要看一时一事,更要看长远、看根本、看制度。创造政绩不能靠“一阵风”,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一,在建章立制上久久为功。好的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要把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比如,我们已经建立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院庭长阅核制度、发改案件分析研判制度、执行联动机制等,都要坚持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下一步,我们还要重点研究建立一套科学的、体现正确政绩观导向的审判管理指标体系。这个体系,要改变过去单纯以结案数、结案率论英雄的模式。加大对案件质量、服判息诉率、群众满意度、实质化解纠纷等指标的权重,引导大家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多创造“潜绩”,而不是只盯着“显绩”。
第二,在队伍建设上常抓不懈。事业成败,关键在人。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法院铁军,是持续创造政绩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党建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干警综合履职本领。要注重年轻干部培养,为优秀年轻干警搭建成长平台。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既要严格管理、严肃问责,又要关心关爱、排忧解难。对那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坚决调整、严肃问责,保持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三,在共建共治上开拓创新。司法工作不是孤立的,必须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横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深化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组织的衔接联动。要创新群众参与的渠道和方式,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等方式,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要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让我们的司法政绩根基永固、枝叶长青。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的、根本性的任务,永远在路上。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党课,有更深的思考和感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坚如磐石的信念、只争朝夕的劲头、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深耕公正司法一线,努力创造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政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的党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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