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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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使公司的清洁管理得到落实,确保各物业服务中心的清洁服务的质量达到标准,为业主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的清洁管理,包括清洁服务、消杀管理、垃圾清运等工作。


第三条职责划分。


(1)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负责日常清洁工作的检查。


(2)清洁组领班负责清洁具体实施工作。


(3)清洁主管负责日常清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公司的外包方负责清洁外包工作。


第二章 保洁工作要求


第四条保洁管理目标。


(1)清洁及时率和保洁合格率都达到100%。


(2)业主满意率和家政服务满意度都要达到90%以上。


(3)保证不得出现保洁有效投诉和消杀有效投诉事件。


第五条保洁人员纪律。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在上班时间做私活。


(2)严格服从上级的指令(有不同意见可事后提出),工作中不得粗暴无礼,严禁出现打人、骂人事件。


(3)按照公司的规定统一着装。


(4)请假一天以上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领导批准。病假应先行报批或事后提交相关证明。


(5)对待业主、访客、同事以礼相待,保持良好关系。


(6)遵纪守法、忠于职守。


(7)服从上级领导,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保洁工作内容。


(1)管理区楼外区域:负责指示牌、信报箱、烟灰桶、灯饰、消防设施、公共走道地面、公共走道墙身、地脚


线、垃圾清理等工作。


(2)管理区楼内区域:负责楼梯地面、扶手、墙身、玻璃、四周墙身、天台的清洁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工作执行标准。


(1)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保洁标准和必要的操作规程,将保洁工作落实到位。


(2)当保洁工作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保洁标准、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保洁物资领用


第八条日常清洁用具、用品管理规定。


(1)每月按实际需求数量进行采购。每月各班长将所需保洁用具、用品数量报环境主管,环境主管审核后填写物资采购计划表,得到批准后,环境主管会同行政人事部进行市场采购。


(2)按照核准的数量发放保洁用具、用品。保洁班长按各岗位需求量发放保洁用具、用品,并填写保洁工具、用品分发记录表,领取人签字确认。


(3)保洁用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保洁用具、用品发至保洁员,由保洁员个人专用并负责保管,非自然损坏、丢失由其个人负责。


第九条消耗品物料的领用。


消耗品物料,主要是指各种清洁剂、空气清新剂、香皂、卫生纸等消耗性用品。领用消耗品物料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消耗品物料由清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分发给清洁员并签名。


(2)批准领取的清洁用品必须为清洁专用,不能挪为他用或者私用。


(3)所领取的物料如果一次没有用完,可以暂时存放在工具间内,下一次使用时取出再用,不可随意浪费。


(4)清洁员所领用的物料,使用应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5)清洁人员不得私人使用清洁用品。


第四章 保洁设备管理


第十条保洁设备的领用。


保洁设备的管理,原则上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领用保洁设备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领用设备时必须要填写领用记录表后方可领取。


(2)领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需要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领用人自行负责。


(3)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违规者将处以罚款。


(4)设备凡是因为使用方法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进行赔偿。


(5)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


(6)凡不符合上述领用要求的,保管人员有拒收权力,但是如果由此而影响工作,由领用人负责。


第十一条保洁设备使用规范。


(1)使用设备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和功率。


(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3)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4)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


(5)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操作要求。


保洁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下五点,确保安全操作。


(1)在超过两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2)保洁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3)保洁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4)保洁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5)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


第五章 保洁工作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三查”制度的内容。


公司执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采用保洁员自查、主管巡查和部门经理抽查“三查”相结合的方法。


(1)保洁人员自查。每位保洁人员都要根据操作规范和要求,对自己所负责的区域、项目经常进行自查,发现


问题及时解决。


(2)保洁主管巡查。保洁主管应把巡回检查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每天对自己管辖区内所有部位、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巡查频率不得少于四次。


(3)环境管理部经理抽查。由环境管理部经理负责抽查,每日抽查不得少于两次,环境管理部经理还应协同上级领导或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联合检查。


第十四条“三查”制度的要求。


执行“三查”制度,一要认真,二要高标准,还要做到以下“四个相结合”。


(1)检查与教育、培训相结合。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后(无论是操作规范问题还是员工行为规范问题),不仅要及时指出、纠正,还要帮助员工分析原因,耐心地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以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2)检查与奖励、惩罚相结合。管理人员巡查或部门主管抽查时,可采取加减分的办法对员工进行奖罚,月底根据员工的分数确定员工的奖金。


(3)检查与测定、考核相结合。检查不仅是检查卫生标准,还包括测评、考核等内容。


(4)检查与改进、提高相结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三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问题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予以解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颁布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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