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作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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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作服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员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职责。


(1)公司的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员工的工服及工服制作。


(2)库管员负责工作服的发放和保管,准确把握发放和库存工作服的数量和质量;工作服不足时要及时补充。


(3)库管员负责验收和执行物品管理的各项规定。


(4)各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对本部门工作服负责。


第四条制服配发标准。


(1)工程、保安、绿化员工春、夏季制服2套/人(两件套),每2年更换一次。


(2)工程、保安、绿化员工秋、冬季制服2套/人(两件套/三件套),每3年更换一次。


(3)管理人员(包括大堂安保人员)制服按公司规定标准量身定做,视情况更换。


(4)工程技术人员按标准尺码统一定做工作服。


(5)护卫员按标准尺码统一定做护卫服(包括制服、帽子、领带、腰带、肩章、臂章等)。


第五条制服发放管理。


(1)制服保证金:管理人员_____元/人,工程人员_____元/人,安保人员_____元/人。


(2)制服发放:


①管理人员(包括大堂安保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后,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定做、发放员工制服。如在试用期间,管理人员须按规定要求穿着制服的,须先行缴纳制服保证金。员工离职时的折旧,参照本程序的其他规定。


②工程技术人员、护卫员入职后,即由公司办公室发放工作服、护卫服。


③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制“员工服装登记表”,部门依据“员工服装登记表”发放制服,员工在“员工服装登记


表”上签领。


第六条着装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着制服,非工作时间或工作时间外出原则上不得着制服。


(2)员工着制服必须保持整洁、得体。


第七条折旧(指管理人员,包括大堂安保人员)。


(1)管理人员因任何原因离职,均按服务年限在其薪资内折旧扣还制服款。


(2)服务未满半年(自试用期满起计,下同):按100%扣还。


(3)服务满半年不满一年:秋、冬装扣还70%,春、夏装扣还50%。


(4)服务满一年不满一年半:秋、冬装扣还50%,春、夏装扣还30%。


(5)服务满一年半不满两年:秋、冬装扣还30%,春、夏装扣还20%。


(6)服务满两年:不扣还。


第八条回收(指工程技术人员、护卫员)。


(1)无论服务年限,离职工程技术人员、护卫员均需归还制服,由公司统一处理。


(2)离职工程技术人员、护卫员如领用制服未届规定年限应即交还;未交还者,在其薪资内全额扣还。【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第九条丢失与损坏赔偿。


(1)丢失制服照折旧价赔偿。


(2)损坏制服视损坏程度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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