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一切保险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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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一切保险合同协议书范本


-1155700-92392500


编号:_____________




财产一切保险合同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保险财产范围


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二、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中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在使用芦席、篷布、茅草、油手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人民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四、赔偿处理


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14天或经本公司同意长期限延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有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


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单证有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失实时,本公怀司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


5、保险财产遭受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受损保险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高价的比例赔偿。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6、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上修复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7、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赔付,其损失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本公司以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保险财产的委付。【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8、任何属于一对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整对或整套财产保险金额的比例。


9、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减少相应部分的保险金额,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保险金额,应加缴恢复部分按日平均计算的保险费。


10、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时,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单证,并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11、如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其他承保该项财产的保险存在,不论系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本公司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如被保险人拒绝采纳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本公司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2、保险内容如有变动或承保风险增加时,被保险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否则,本公司对由变动或风险增加所致的损失概不负责。


3、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注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15天前通知被保险人从注销本保险单。对于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应按日平均计算。


4、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提交                     仲裁。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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