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主次”“统分”,提高公文分办质效
公文分办的实质是根据来文事项涉及单位的职能职责,确定公文承办主体和运转方向。前端能否及时准确分办,直接影响后端的办理质效。对涉及不同层级、多个主体的来文,在落实单位对口、特定业务归口原则的基础上,应从更有利于工作推进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系统辩证地区分处理。
根据来文涉及主体的不同权限分办。对涉及多项业务、存在职能交叉、需要多个办理主体协作的综合性来文,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准确把握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根据来文诉求事项的审批权或决定权,合理确定承办主体。
根据来文涉及事项的不同范围分办。同一类或同一主题的来文诉求事项,可以切分为由不同部门或处室负责推进的事项,这时要根据工作涉及的范围区分不同办理主体,按照“统分结合、权责一致”的原则,视情确定是由负责综合统筹协调的处室还是由负责协调单项工作的处室办理。
(作者:冯金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来源:秘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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