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财政局2026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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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财政局2026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财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各类风险挑战,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会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紧密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风险研判、预警、处置和问责机制,为推动全县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本预案,力求实现以下目标:一是财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机制运行顺畅高效。二是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显著增强,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的自觉性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三是财政领域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有序,网络空间清朗可控。四是财政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精准有力,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度持续提高。五是全年不发生因财政工作引发的重大意识形态事件和网络舆情危机,确保财政系统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绝对安全。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财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2.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立足于防,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努力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风险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处置。


4.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面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点,主动设置议题,有效引导舆论,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将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


(二)加强阵地管理,严守宣传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局门户网站、AAA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以及内部简报、宣传栏、会议、讲座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确保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健康、导向正确。


(三)强化舆情监测,提升引导能力。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一体化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舆情监测,重点关注涉及财政重大改革、重要政策、民生资金、政府采购等敏感领域的舆情动态。对可能引发炒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处置。对于涉及财政工作的重大政策出台或改革举措,必须同步制定宣传解读和舆情引导预案,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有效对冲负面信息。


(四)定期分析研判,精准排查风险


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当前财政领域意识形态态势,查找薄弱环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结合财政业务特点,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动态更新风险点清单,制定并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


(五)完善应急处置,有效化解危机。制定科学、规范、高效的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一旦发生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在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相关股室(中心)协同作战,第一时间核实情况、表明态度、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尽最大努力降低负面影响,维护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确保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将责任压力传导到每一位干部职工。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作为干部考核评价、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完善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通过谈心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股室(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因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责任落实不严格,导致在职责范围内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股室(中心)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各级责任主体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附件1


风险清单


序号风险领域风险点描述风险等级责任股室


(中心)


1.1政治安全领域发表、传播、散布同党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政治问题妄加议论。高办公室、人事股、各股室(中心)


1.2政治安全领域信仰宗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高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1.3政治安全领域理想信念动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主义信仰产生怀疑,崇拜西方所谓"宪政民主""普世价值"等错误思潮。中办公室、人事股、机关党支部


2.1网络舆情领域因财政政策解读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或公示公告方式不当,引发社会公众误解、质疑和负面炒作。高办公室、预算股、对口业务股室


2.2网络舆情领域涉及财政收支、政府债务、专项资金等核心敏感数据因管理不善而泄露,或被恶意曲解利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高办公室、国库股、信息中心


2.3网络舆情领域干部职工使用个人社交媒体发表不当言论、传播政治谣言或不实信息,损害党和政府及财政部门形象。中人事股、各股室(中心)


2.4网络舆情领域局门户网站、AAA公众号等官方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审核不严,存在错敏信息或安全漏洞,被不法分子利用。中办公室、信息中心


3.1财政业务领域各类惠民补贴、救助资金等民生资金发放和公示环节,因操作不规范或未能妥善处理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引发群众不满和舆情风险。高对口业务股室、国库支付中心


3.2财政业务领域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不透明、采购程序被质疑不公,或在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中应对不当,引发舆论关注和负面传播。中政府采购股


3.3财政业务领域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重点项目建设、民生保障、工资发放等出现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社会不稳定风险。中预算股、国库股、对口业务股室


3.4财政业务领域在落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政策过程中,执行出现偏差或宣传引导不到位,导致企业和群众政策获得感不强,产生负面情绪。中对口业务股室、办公室


4.1干部队伍领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思想和模糊认识,责任心不强,工作被动应付。中局党组、办公室、人事股


4.2干部队伍领域在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处理问题简单粗暴,容易激化矛盾,授人以柄。中各股室(中心)


4.3干部队伍领域缺乏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面对错误言行不敢亮剑、不善批驳,甚至随声附和,丧失立场。中局党组、机关党支部


附件2


XX县财政局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


局党组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全面领导的主体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3.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理论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加强对财政系统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局门户网站、AAA公众号、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确保可管可控。


5.选优配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


6.统筹协调处置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促下级党组织及内设机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7.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1.亲自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签发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


2.亲自协调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亲自阅批重要报告,对重要舆情和重大事件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妥善处置。


3.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4.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股室(中心)负责人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谈心谈话。


5.督促、检查和考核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


三、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抓好分管股室(中心)的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


2.指导分管股室(中心)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加强对分管股室(中心)干部职工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


4.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直接责任


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是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1.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


2.负责本部门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化解思想疙瘩。


3.加强对本部门业务工作中意识形态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4.管好本部门的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规范网络行为,严守宣传纪律。


5.对本部门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情况和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和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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