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委政法委书记在县委政法委机关上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
强化党纪意识严守纪律红线争做遵规守纪新时代政法干部
根据党纪学习教育总体安排部署,今天,由我给大家讲一堂纪律党课。我讲的主题是“强化党纪意识,严守纪律红线,争做遵规守纪新时代政法干部”,旨在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实质的理解,明晰纪律界限,强化纪律意识,更好地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
一、学纪是前提,要在深学细悟上“下苦功”,做到知纪正心
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学习的《条例》,是党的十八大后进行的第三次修订,《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大家如果不学习、不知晓、不掌握这些党纪党规,就会成为“纪盲”甚至一不小心违反纪律。因此,我们必须把学习党纪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入脑入心、见言见行。下面,我先带大家简要学习一下《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共有3编、11章、158条、2.2万字,跟20XX年修订的版本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来概括:
一是“一个指导思想”。《条例》新增“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二是“两个坚决维护”。《条例》新增“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是“三个责任区分”。《条例》对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进行了区分。即,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就是主要领导责任;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就是重要领导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负直接责任,而领导干部有可能不仅要承担领导责任,还要承担直接责任。
四是“四种监督形态”。《条例》将监督执纪分为“四种形态”,即,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少数。
五是“五个加重情形”。《条例》规定了五种加重处分的情形,即,强迫、唆使他人违纪;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六是“六大违纪行为”。《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具体变动的内容有:违反政治纪律部分,新增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发表和传播危害党的言论、危害党的团结统一、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信仰宗教、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把违反组织纪律和违反工作纪律的规定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之中。违反组织纪律部分,对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或参加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等违纪行为进行了补充细化。违反廉洁纪律部分,明确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侵占公私财物、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从事营利活动、借用和管理服务对象钱物等违纪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新表现的处分规定。违反群众纪律部分,新增对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完善对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行为的处分规定,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重处分。违反工作纪律部分,进一步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违反生活纪律部分,在延续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新增了对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的处分规定。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会后,大家要拿到《条例》原文,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进行学习,加深对《条例》的掌握和理解,推动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扎实、更有实效。
二、明纪是关键,要在检视约束上“下真功”,做到明纪正身
公生明,廉生威。党纪学习教育也要讲求学懂、弄通、做实。学纪知纪是内化于心的基础,接下来就是要明纪,形成方向明确、是非明辨、公私分明的办事准则。大家要通过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熟知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弄明白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做到心中有责,对于该干的、必须干的,不仅要办好,更要办实;更要知道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做到心中有戒,不该伸手的坚决不碰,勇于带头向违纪行为“亮剑”。
一要忠心护党,以政治纪律为“主心骨”。总书记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法委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党的绝对领导是政法机关的根和魂,所以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更应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善于从政治上把握政法工作内在规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全过程。
二要凝心聚力,以组织纪律为“定盘星”。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条例》把“四个服从”细化具体化,突出强调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突出强调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贯彻落实,突出强调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作为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我们必须严守组织纪律,强化组织意识,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处理好自由与约束的关系,切实做到“四个服从”。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要强化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以实际行动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组织讲真话、讲心里话,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三要铁心为公,以廉洁纪律为“紧箍咒”。廉洁纪律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条例》在廉洁纪律部分对内容、对象、执纪上进行明确,既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动辄则咎,又体现了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我们必须认真学好用好廉洁纪律,一方面弄清楚“廉洁底线是什么”,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相关规定,更好掌握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另一方面弄清楚“廉洁底线怎么守”,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处处慎权慎欲慎独慎微,深刻吸取身边的案例教训(比如:xxx,被组织严肃处理)。政法委各位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对职责落实、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同向发力。
四要热心暖民,以群众纪律为“保鲜剂”。群众纪律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条例》紧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新时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将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确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初心使命和性质宗旨。作为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政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五要细心善为,以工作纪律为“护身符”。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条例》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清晰划出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正确履职、警醒知止。在日常工作中,政法委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下班作息纪律,严格执行上班期间工作纪律,不准在工作日参与不良活动、不按规定报告擅自外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工作日和公务出差期间饮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保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正确履职、警醒知止,树立政法机关良好形象。要靶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为镇村减负相关工作要求,切实为镇村松绑减负、赋能鼓劲。
六要静心尚德,以生活纪律为“传家宝”。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条例》严明生活纪律,列出的负面清单既管线下又管线上、既管自己又管家人、既看行为又看影响,有助于引导党员强化身份意识,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履行好党员义务,更好承担起党员责任。我们要以严格生活纪律来要求和管束自己,主动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为歪理所惑,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名利所诱。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严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让周围多一些廉内助、正能量,切实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守护好精神家园。
三、遵纪是底线,要在严守纪律上“下严功”,做到守纪正行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党纪学习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学纪、知纪、明纪,最终的目的是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能够严严实实、本本分分地守纪。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以严且硬的纪律,守牢清正廉洁防线。
第一、要树立规则意识,始终遵循规则。规则是社会得以维持的必要条件,而所有规则中,约束力最强的就是法纪。在工作中讲规则,就是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有规定的做到严格执行,无规定的做到不擅自增设流程,切实按照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政法委首先是政治机关,更要有规矩意识,把讲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吃透各项规程规则,自觉按规矩办事,按纪律办事,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行为自觉。
第二,要树立敬畏意识,始终遵纪守法。心有戒尺知高低,心存敬畏不妄为。政法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可越,严守底线、不越红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把守纪律、讲规矩浸润在骨子里、融化在血液中,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在事业和人生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第三,树立服从意识,始终顾全大局。服从是一种品质,体现一个人的素质与修养。对于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服从组织是最基本的要求,我们始终要有围绕中心、服从服务大局的意识,牢固建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全面完成县委既定的工作目标。特别是在面对集体决策时,要坚持做到以大局为重,切不可为一己私利而违背集体决策、违反组织决定。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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