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市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省建设厅印发的《XX省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精神,全面分析当前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并对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系统性、战略性的安排部署。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思想统一会,更是一次责任落实会、工作推进会。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视挑战,深刻把握建筑垃圾治理的紧迫性与复杂性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建筑垃圾治理领域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初步建立了覆盖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的监管框架,特别是在数字化监管方面,积极融入“省市县三级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电子转移联单的使用率稳步提升,实现了对部分建筑垃圾流向的全程可追溯。全省的数据显示,2024年工程、拆除、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达到了77.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其中也凝聚着我市的贡献和努力。这些成绩值得肯定,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首先,源头产生的巨大压力与末端处置能力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持续加速,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基础设施更新等项目多点开花,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持续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据全省数据推算,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体量巨大,其中工程渣土占据绝大部分。这种海量的产生规模,给我市的消纳处置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传统的填埋方式不仅占用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更潜藏着环境污染的风险。建筑垃圾“围城”的困局,已不再是危言耸听,而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破解的现实难题。
其次,治理体系的系统性与协同性仍有待加强。当前的管理工作中,管理缺位、职责交叉、衔接不畅的现象依然存在。从源头减量设计的缺失,到施工现场分类存放的粗放;从运输过程的“跑冒滴漏”,到末端资源化利用的瓶颈,全链条治理的闭环尚未完全形成。特别是资源化利用环节,作为破解建筑垃圾难题的关键一环,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技术标准体系尚不完善、市场推广机制未能有效建立,导致再生产品“能用不会用、能用不敢用、能用难推广”的应用困境普遍存在,资源化利用率的提升遭遇了“天花板”。
再次,违法违规行为的隐蔽性与执法监管的艰巨性相互交织。受利益驱使,非法倾倒、随意堆放、跨区域转移建筑垃圾的行为屡禁不止,手段愈发隐蔽,组织化、链条化特征明显。这些行为不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扰乱市场秩序,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现有的监管手段和执法力量在面对这些新情况时,有时会显得力不从心。如何有效追根溯源,如何实现精准打击,如何构建多部门协同作战、具备足够威慑力的执法体系,是我们必须攻克的堡垒。
建筑垃圾治理,表面上看是城市管理问题,本质上却是发展理念问题,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的人居环境质量,关系到资源的循环利用水平,更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我省已将建筑垃圾治理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抓铁有痕的力度,坚决打赢这场建筑垃圾治理的攻坚战。
二、聚焦关键,精准施策,系统构建建筑垃圾治理新格局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摒弃过去零敲碎打、头痛医头的治理模式,树立系统思维、全局观念,以省里的实施方案为总纲,结合我市实际,构建一套科学、高效、长效的治理体系。总的目标是,到2027年,力争实现全省提出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设区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形成源头减量有效、分类处理科学、运输监管严密、末端消纳规范、全程数字闭环、执法查处严格的治理新格局。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集中发力、务求突破。
第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规划引领体系。科学的规划是所有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市级层面要加快修编完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法定规划来抓。这项规划不能闭门造车,必须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无废城市”建设规划的深度衔接,确保在空间布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等方面协调一致。各区、县(市)也要依据市级总体规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发展特点的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形成全市“一盘棋”的规划格局。规划要明确各类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包括转运调配场、资源化利用厂、应急消纳场等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时序,为后续工作提供清晰的路线图。
第二,深化源头治理,筑牢减量化第一道防线。治理建筑垃圾,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尽可能少地产生。必须将“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贯穿始终将减量化责任压实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大力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理念,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交付等新型建造方式从设计端、施工端最大限度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要严格规范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备案环节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科学编制处理方案,明确减量化目标、分类措施、运输单位和消纳地点,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综合执法、建设等部门要将方案备案与施工许可等审批环节挂钩,对方案不合格、不科学的,坚决不予通过,从源头上把好第一道关口。
第三,严格运输监管,斩断非法转移利益链条。运输环节是连接产生源头和末端处置的中间地带,也是违法行为的高发区。必须织密一张“天罗地网”,让违法运输无处遁形。核心是全面深化数字化监管的应用。要依托全省统一的监管服务平台,强制推行电子联单制度确保每一车建筑垃圾的来源、去向、种类、数量都清晰可查,实现从“工地出门”到“进场处置”的全过程可视化跟踪。要加强对运输单位和车辆的资质管理,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进行信用画像,凡是存在“跑冒滴漏”、未按规定路线行驶、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不仅要依法予以重罚,还要记入信用档案。对于那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运输单位,必须果断采取措施,依法依规吊销其运输核准证照,坚决清除出市场,形成强大震慑。
第四,规范末端处置,提升资源化利用能级。末端处置是建筑垃圾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决定了治理的成败。一方面,要千方百计拓宽规范消纳的渠道。要对全市范围内的存量建设用地、废弃矿山、待修复的洼地等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可用于消纳工程渣土的场地资源库,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要根据实际需求,适时新建或扩容一批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所,充分发挥其在临时堆放、分类转运、应急处置中的关键作用。另一方面,更要下大力气推动资源化利用产业的跨越式发展。要积极培育一批技术领先、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支持其进行技术创新和工艺升级。要加快构建我市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标准体系,打通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混凝土等产品进入市场的通道,并在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中率先垂范、强制应用,逐步培育和壮大再生产品市场,真正实现变废为宝、循环利用。
第五,加大打击力度,健全行刑衔接高压态势。对于涉建筑垃圾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狠手。要健全完善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的溯源查处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组织者、获利者。关键在于形成多部门的执法合力。要建立健全由综合执法、公安、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参与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倾倒、跨区域偷运等恶劣行为。尤其要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对于发现的涉嫌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犯罪线索,综合执法部门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法院也要提前介入,确保案件快侦、快诉、快判,让违法犯罪分子付出沉重代价,在全社会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法治氛围。
三、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综合执法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建设、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是要强化要素保障。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需要持续的投入。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要切实保障资源化利用设施、消纳场等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同时,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建筑垃圾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要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建筑垃圾治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提高全社会对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要引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等市场主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深化建筑垃圾治理是一场硬仗,也是一项事关城市未来、惠及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希望大家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奋力开创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加美丽、宜居、可持续发展的XX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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