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对照巡察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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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对照巡察整改情况)


X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对照巡察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大会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六个带头”要求,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自我查摆剖析,结合XX县公安工作实际和自身岗位职责,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措施。同时,对照违规吃喝、酒驾及公车私用类反面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检视自身不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上来。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人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牵头推动XX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群众期盼,结合“六个带头”深入查摆,仍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具体如下: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对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政治方向、坚守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始终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等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1.政治领悟的深度和精度不足。对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大会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虽然能够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完成自学任务,但存在“学用脱节”“浅尝辄止”的现象,对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的钻研不够透彻,未能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尤其是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领悟不够深刻,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解读、阐释其内涵外延上做得不够,导致部分基层民警对政治忠诚的理解不够全面,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够坚定。例如,在部署推进公安工作时,有时更多关注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对政治要求的贯穿落实不够紧密,未能始终以政治眼光审视公安工作、以政治标准推进公安工作。


2.政治能力的锤炼和提升不够。面对新形势下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挑战,以及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有差距。一是政治判断力不够敏锐。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从政治高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缺乏“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的政治敏锐性,例如对个别民警的不当言论,未能第一时间察觉其政治隐患并及时纠正。二是政治执行力不够有力。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有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结合XX县实际创造性落实的力度不够,存在“照搬照抄”“机械执行”的情况,未能充分结合县域治安特点、警力配置实际优化落实举措,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及预期。三是战略定力不够坚定。面对公安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对长期坚持的工作部署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在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中,偶尔出现急躁冒进的心态,影响了工作质效。


3.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不够严格。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日常工作中,对一些细节环节的把控不够严格,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例如,在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工作会议时,有时更多聚焦业务工作部署,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强调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对基层派出所党建工作的指导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存在形式化问题,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个别民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批评教育不够严厉,惩戒力度不足,未能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同时,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报告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对照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自觉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始终用党性原则正心明道、修身律己,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对党忠诚、厚植为民情怀、纯正道德品质、保持清正廉洁等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1.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拧得不够紧实。在长期和平环境和执政条件下,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理想信念教育,对自身思想改造不够主动、不够经常,存在“精神懈怠”的现象。对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理解不够深刻,未能始终以革命先辈、先进典型为榜样,坚守初心使命、锤炼党性修养,面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诱惑,有时存在思想动摇,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支撑。例如,在日常工作中,有时过于关注个人得失、工作成效,对理想信念的坚守不够,未能始终把个人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公安事业之中;在开展党性教育时,自身参与的主动性不够,存在“走过场”“应付了事”的情况,思想上未能真正受到洗礼和锤炼。


2.党性修养的锤炼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首位的意识不够强烈,对党性修养的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常态化开展党性锻炼,党性观念有所淡化。一是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够扎实。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存在“学过即忘”“学用脱节”的情况,对党员干部的权利义务、纪律要求掌握不够全面,运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身言行、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不足。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时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不够深刻,对同志的批评意见不够尖锐,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有时存在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情况,缺乏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三是党性原则的践行不够到位。在工作中有时存在“人情大于原则”的倾向,面对熟人、亲友的请托,有时碍于情面,未能坚持原则、坚决拒绝,影响了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3.为民情怀和道德品质的培育不够到位。厚植为民情怀的意识不够强烈,未能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关注不够、解决不力。例如,在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时,有时存在推诿扯皮、拖延办理的情况,未能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为民着想;在推进户籍、交管等便民服务举措时,调研不够深入,未能充分结合群众需求优化服务流程,部分便民措施流于形式,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够高。同时,在道德品质修养方面,有时存在松懈麻痹的思想,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践行不够严格,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言行不够严谨,未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对照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防止独断专行、搞“一言堂”,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规范权力运行,防止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防止随意用权、任性用权等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1.敬畏人民的意识不够强烈,群众工作不够扎实。虽然能够坚持群众路线,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够到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现象。调研时,有时更多听取基层民警的汇报,深入群众、走访群众不够,未能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隐患、执法不公、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掌握不够全面、不够精准。例如,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时,未能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部分防控举措与群众需求脱节,导致群众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对群众反映的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突出违法犯罪问题,打击整治力度不够,未能及时为群众挽回损失,群众意见较大。同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效率不够高,存在“重承诺、轻落实”的现象,部分承诺给群众的实事,由于推进不力、协调不够,未能按时兑现,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2.敬畏组织的意识不够牢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对组织的安排部署能够服从,但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对组织赋予的职责使命认识不够深刻,履行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够主动、不够有力。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够严格。有时在召开党委会议时,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讨论不够充分,存在“一言堂”的倾向,未能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不够;二是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到位。有时存在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的情况,缺乏团结协作的意识,影响了工作推进效率;三是对组织的决定、安排,有时存在执行不够坚决、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缺乏“令行禁止”的政治自觉,例如在组织安排的干部调整、工作分工等事项上,有时存在抵触情绪,未能主动服从组织安排。


3.敬畏法纪的意识不够鲜明,权力运行不够规范。作为公安局局长,虽然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时存在“重执法、轻守法”的倾向,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规范权力运行的意识不够强烈。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够到位。对基层民警的执法培训不够系统、不够深入,部分民警执法理念落后、执法流程不规范,存在随意执法、任性执法的现象,例如在治安处罚、刑事案件办理中,有时存在程序违法、证据不足等问题,影响了执法公信力;二是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对自身权力的约束不够严格,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例如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有时存在超标使用的情况,未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三是对民警的纪律约束不够严厉。对民警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的行为,批评教育不够、惩戒力度不足,尤其是对一些轻微违纪违法行为,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震慑,导致部分民警纪律意识淡薄,甚至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结合中央通报的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来看,自身对队伍作风纪律的敬畏之心仍需强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警惕性不足。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对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各领域工作,坚持干字当头,积极识变应变求变,正确把握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用好发展机遇、潜力和优势,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好坚实基础等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1.干事创业的激情不够饱满,担当精神有所弱化。面对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有时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和锐气,担当作为的意识不够强烈。在工作中,有时满足于完成本职工作、维持现状,缺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勇气,对一些难点堵点问题,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动真碰硬、不愿担当负责。例如,在推进公安改革、智慧公安建设等工作中,由于担心出现问题、承担责任,推进力度不够,创新举措不多,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存在差距;在面对复杂疑难案件、群体性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时,有时存在退缩回避的情况,未能主动担当作为、牵头解决问题。


2.正确政绩观树立不够牢固,工作推进不够扎实。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过于关注上级考核的业务指标,对一些基础性、长效性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例如,在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时,有时更多关注防控点位的数量、装备的配备等显性指标,对防控机制的完善、防控能力的提升等隐性工作投入不够;在开展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时,有时过于关注破案数量、逮捕人数等指标,对案件的后续办理、受害人的权益保障等工作重视不够,导致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不够。同时,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对安排部署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跟踪问效、督促检查,导致部分工作流于形式、成效不佳。


3.识变应变求变能力不够强,斗争本领有待提升。面对新形势下社会治安形势的深刻变化、违法犯罪形态的不断演变,以及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时存在思想僵化、墨守成规的现象,缺乏识变应变求变的意识和能力,运用新思维、新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例如,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犯罪等新型违法犯罪时,未能及时掌握犯罪规律、创新打击方法,导致打击整治效果不够理想;在加强基层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时,缺乏系统思维和统筹协调能力,未能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部分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化解,甚至引发不稳定因素。同时,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本领不够强,面对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挑战、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时存在斗争不够坚决、不够有力的情况,缺乏敢于亮剑、勇于拼搏的斗争精神。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对照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扎牢作风建设制度笼子,强化监督执纪,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决把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落实到位,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公文抄袭和调研考察、横向交流中的形式主义问题,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注重考查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规范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引导发挥积极作用等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1.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够扎实,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作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虽然能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的重视不够、部署不够、推进不够,未能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局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研究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不够全面、解决不够及时;二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不够、监督不够,部分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党建工作流于形式;三是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督促不够。班子成员在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未能有效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导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不够。结合中央通报的李献林等人违规吃喝案例,反映出自身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上仍有短板,对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视程度和监督力度不足。


2.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形式主义整治不够彻底。虽然能够推进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在实际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未彻底根治,存在一些隐形变异的现象。一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落实不够到位。有时存在会议过多、文件过多的情况,基层民警负担过重;调研考察、横向交流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有时调研考察流于形式,未能真正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横向交流缺乏实质性内容,未能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公文抄袭等问题整治不够坚决。部分基层单位、民警存在公文抄袭、照搬照抄的情况,自身对此监督不够、惩戒不够,未能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三是常态化作风教育开展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对民警的作风教育缺乏针对性、实效性,部分民警作风不实、效率不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3.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在选人用人方面,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的意识不够强烈,有时存在“重能力、轻忠诚”“重业绩、轻廉洁”的倾向,对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考查不够深入、不够全面,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公正性不够;对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不够到位,尤其是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不够,未能为公安事业发展培育充足的后备力量。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够到位,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分析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对民警的意识形态教育不够重视,部分民警意识形态阵地意识淡薄;规范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不够有力,对民警在网络上的不当言论、违规行为监督不够、处置不够及时,未能有效引导民警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同时,强化监督执纪、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不够有力,对民警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够严厉,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未能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强大震慑。


(六)在带头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方面


对照把抓好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XX个问题,深刻反思自身及分管领域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密联系实际,精准聚焦发力,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对系统性、反复性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查根源、堵漏洞,分清轻重缓急,开展专项治理,既解决老问题,也遏制新问题,敢于较真碰硬、攻坚克难,坚决克服“过关”思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全力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以整改实效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等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1.巡察整改政治站位不够高,责任意识不够强烈。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履行政治责任、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举措,存在“过关”思想和“应付整改”的倾向,把巡察整改当作“软任务”,而非“硬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巡察整改的力度不够,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不够深入、部署不够具体,未能及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缺乏系统性、针对性。例如,在认领巡察反馈的“政治建设不够扎实、党建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时,未能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责任,而是简单将整改任务分解给基层单位和相关民警,自身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不够。


2.巡察整改推进不够有力,整改成效不够明显。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XX个问题,未能分清轻重缓急、合理统筹推进,存在“重表面整改、轻深层整改”“重短期整改、轻长效整改”的现象。一是对一些容易整改、表面性的问题,整改推进较快,但对一些系统性、反复性、深层次的问题,缺乏较真碰硬、攻坚克难的勇气,整改力度不够,进展缓慢,甚至存在整改不到位、反弹回潮的情况;二是对长期形成的惯性问题、盘根错节的复杂问题、年代久远的遗留问题,存在畏难情绪,未能主动牵头、攻坚克难,而是回避问题、拖延整改,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倾向;三是巡察整改专项治理开展不够扎实,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未能聚焦发力、集中整治,整改措施不够具体、不够有力,未能从体制机制上查根源、堵漏洞,导致部分问题整改后仍会反复出现。


3.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够充分,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过于注重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整改成果的总结、提炼、运用不够重视,未能将巡察整改与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未能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未能深入分析根源、总结经验教训,未能及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出现;二是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未能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未能通过巡察整改破解公安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升社会治安治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经常、不够深入,整改验收不够严格,未能形成“整改—检查—反馈—提升”的闭环机制,导致部分整改任务流于形式,整改成效未能得到有效巩固和提升。


二、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2025年以来,中央、省、市各级先后通报了多起违规吃喝、酒驾及公车私用类反面典型案例,其中,中央层面通报的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李献林等人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以及本地通报的公安民警酒驾、公车私用案例,令人警醒、发人深省。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有的身居领导岗位,有的是基层一线民警,他们无视党纪国法、漠视纪律规矩,违规吃喝、酒后驾车、公车私用,最终受到严肃处理,不仅损害了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也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不良影响。本人对照这些反面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清醒认识到自身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如下:


1.纪律意识淡薄,敬畏之心不足。对照违规吃喝、酒驾及公车私用类反面典型案例,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纪律意识淡薄、敬畏之心不足的问题。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之所以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核心是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无视党的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存在“小节不拘”“不以为然”的思想,认为违规吃喝、酒驾、公车私用是“小事”,不会造成严重后果,最终一步步走向违规违纪的深渊。反思自身,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也存在纪律意识松懈的情况,对一些“小节”问题不够重视,例如在公务接待中,有时存在超标准接待的苗头性问题;在公务用车方面,有时存在公车私用的倾向,未能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对身边民警的违规吃喝、酒驾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提醒、严厉制止,缺乏“时时警醒、处处自律”的意识,敬畏之心不够强烈,纪律防线不够牢固。结合李献林等人违规吃喝案例来看,自身对“风腐同源、由风变腐”的警惕性不足,未能从政治高度认识到作风纪律问题的严重性。


2.自我约束不够,表率作用发挥不够。作为县公安局局长,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公安队伍的形象,都对基层民警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但对照反面典型案例,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自我约束不够严格、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之所以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与自身自我约束不够、自我要求不高密切相关,他们未能时刻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未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反而无视纪律规矩、放任自身行为,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反思自身,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存在自我约束不够严格的情况,例如在工作之余,有时会参与一些不必要的应酬,未能坚决拒绝;在生活中,有时存在铺张浪费的现象,未能践行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时存在特权思想,未能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自身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未能有效带动基层民警严守纪律规矩、践行优良作风。尤其是在带头抵制违规吃喝方面,自身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仍需提升,未能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3.责任落实不够,队伍管理不够严格。对照反面典型案例,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队伍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这些案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之所以能够发生,与所在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队伍管理宽松软密切相关,党组织未能及时开展纪律教育、强化监督执纪,对民警的违规违纪行为未能及时发现、严厉查处,导致部分民警纪律意识淡薄、肆无忌惮。反思自身,作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对队伍的纪律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存在“重业务、轻纪律”的倾向。一是对民警的纪律教育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尤其是对违规吃喝、酒驾、公车私用等重点问题,未能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导致部分民警对纪律规矩认识不够深刻,存在侥幸心理;二是对民警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尤其是对民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有效手段,未能及时发现民警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对民警的违规违纪行为查处不够严厉,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未能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导致部分民警存在“不怕纪律、无视规矩”的思想,给队伍建设带来了不良影响。对中央通报的违规吃喝案例传达学习不够及时、警示教育不够深入,未能让全体民警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深刻反思上述存在的问题和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剖析出的不足,根源主要在于自身思想、政治、作风、能力等方面存在短板和差距,具体分析如下: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改造不够主动。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政治立场。自身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改造不够主动、不够经常。面对新形势下的各种诱惑和挑战,未能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未能自觉加强思想改造,导致思想上出现滑坡、精神上出现懈怠。对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深入、不够透彻,未能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未能将其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自身素养的强大思想武器,导致思想认识与党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存在差距,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觉悟不够高,进而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同时,对党性修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常态化开展党性锻炼,党性观念有所淡化,导致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本位主义”“人情大于原则”等问题。


(二)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能力不够强。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政治站位决定工作站位,政治能力决定工作成效。自身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关键原因在于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能力不够强。一是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领悟不够深刻。“两个维护”的政治内涵理解不够全面,未能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导致在工作中有时忽视了政治要求、政治立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够强;二是对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理解不够深刻。贯彻落实不够坚决、不够有力,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未能始终以政治眼光审视公安工作、以政治标准推进公安工作,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及预期;三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够强。面对新形势下的复杂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未能及时从政治高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政治勇气和政治能力,导致在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等工作中存在短板和不足。


(三)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作风建设关乎人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只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践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才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自身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重要原因在于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是敬畏人民的意识不够强烈。未能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群众工作不够扎实,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关注不够、解决不力,导致党群干群关系存在差距;二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工作推进不够有力、不够扎实,部分工作流于形式、成效不佳;三是纪律意识不够淡薄。自我约束不够严格,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不够强烈,未能始终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同时,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导致部分问题反复出现。


(四)担当精神不够强,能力素质不够高。新时代公安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需要具备较强的担当精神和过硬的能力素质。自身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直接原因在于担当精神不够强,能力素质不够高。一是干事创业的激情不够饱满。担当作为的意识不够强烈,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缺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勇气,对一些难点堵点问题,不敢动真碰硬、不愿担当负责,导致部分工作进展缓慢;二是识变应变求变能力不够强。面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新思维、新方法,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斗争本领有待提升;三是管党治党能力不够强。作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对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导致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和不足;四是统筹协调能力不够强。在推进各项工作过程中,未能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导致部分工作推进效率不高、成效不佳。


(五)责任意识不够强烈,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责任是履职尽责的前提,只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各项责任,才能推动工作落地见效。自身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深层原因在于责任意识不够强烈,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对自身岗位职责认识不够深刻。履行职责不够主动、不够有力,缺乏“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导致部分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落实到位;二是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够扎实。对党建工作的重视不够、部署不够、推进不够,未能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三是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过关”思想和“应付整改”的倾向,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够有力、不够彻底,整改成果运用不够充分;四是队伍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民警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对违规违纪行为查处不够严厉,未能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导致部分民警纪律意识淡薄。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剖析出的不足以及产生问题的根源,本人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努力推动XX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作出更大贡献。具体整改方向和措施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提升政治能力


1.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大会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每年完成不少于规定学时的自学任务,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和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通报的违规吃喝等反面典型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引导全体民警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


2.锤炼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锤炼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从政治高度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政治历练,主动参与重大任务、复杂问题的处置,在实践中提升政治能力;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坚决杜绝“照搬照抄”“机械执行”的现象,结合XX县公安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制定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增强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面对困难和挑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守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3.严守政治纪律,规范政治言行。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杜绝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始终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在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工作会议时,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强调,引导全体民警增强政治纪律意识;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批评教育、严厉惩戒,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固本培元强党性,坚守初心使命,厚植为民情怀


1.强化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常态化开展党性锻炼,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开展自我检视、自我剖析,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严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做到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把个人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公安事业之中,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筑牢理想信念防线。


2.厚植为民情怀,扎实开展群众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增强敬畏人民的意识,扎实推进新时代群众路线。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每月至少深入基层调研2次,深入群众、走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精准掌握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规范信访诉求办理流程,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拖延办理的情况,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推进户籍、交管等便民服务举措优化升级,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3.锤炼道德品质,发挥表率作用。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断提升自身道德品质修养,始终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谨自律、廉洁修身,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诱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体民警践行优良作风、坚守道德底线;加强家风建设,严格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树立良好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三)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规范权力运行,严守纪律底线


1.强化敬畏人民意识,提升群众工作质效。始终保持对人民的敬畏之心,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扎实开展群众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优化防控举措,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突出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及时为群众挽回损失,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发力、务求实效,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强化敬畏组织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组织观念,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履行组织职责,始终保持对组织的敬畏之心。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坚决杜绝“一言堂”,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增强团结协作意识,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推进效率;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严格执行组织决定,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切实履行组织交给的各项职责使命。


3.强化敬畏法纪意识,规范权力运行。始终保持对法纪的敬畏之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规范权力运行,坚决杜绝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执法培训,提升基层民警执法水平,规范执法流程,坚决杜绝随意执法、任性执法的现象,维护执法公信力;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自身权力的约束,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加强对民警的纪律约束,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尤其是对违规吃喝、酒驾、公车私用等重点问题,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筑牢纪律底线。结合李献林等人违规吃喝案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治队伍中的作风纪律问题。


(四)强化担当作为,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


1.强化担当精神,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干字当头、真抓实干,自觉摒弃“求稳怕乱”的思想,增强担当作为的意识和勇气。面对难点堵点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负责,牵头推动问题解决;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主动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对公安改革、智慧公安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观,注重基础性、长效性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认可。


2.践行正确政绩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决杜绝“重显绩、轻潜绩”“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落实、求实效上。在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时,既要关注显性指标,更要注重防控机制完善和防控能力提升;在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时,既要关注破案数量,更要注重案件办理质量和受害人权益保障;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跟踪问效、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公安工作,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好坚实基础。


3.提升能力素质,增强识变应变求变能力。加强学习调研,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素质;加强实践锻炼,主动参与重大任务、复杂问题的处置,在实践中提升识变应变求变能力和斗争本领;创新工作方法,运用新思维、新技术解决公安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在打击新型违法犯罪、加强基层治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质效;增强系统思维和统筹协调能力,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


(五)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深化作风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作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决杜绝“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加强局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研究部署,定期分析党建工作形势,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基层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决把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落实到位。


2.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减少会议、文件数量,规范调研考察、横向交流活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加强公文管理,严厉整治公文抄袭等问题,提升公文质量;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引导全体民警树立良好作风,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形式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坚决纠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3.规范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思想阵地。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考查干部的忠诚度、廉洁度和能力素质,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公正性;加强对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为公安事业发展培育充足的后备力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民警意识形态教育,提升民警意识形态阵地意识;规范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加强对民警网络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置违规言论,引导民警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六)扛牢巡察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成果运用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应付整改”的倾向,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XX个问题,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责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2.狠抓整改落实,务求整改实效。分清整改任务轻重缓急,合理统筹推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要着力解决表面性、短期性问题,更要聚焦系统性、反复性、深层次问题,敢于较真碰硬、攻坚克难,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倾向。对长期形成的惯性问题、盘根错节的复杂问题、年代久远的遗留问题,主动牵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整改到位;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3.强化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注重巡察整改成果的总结、提炼和运用,把巡察整改与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质效。深入分析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着力破解公安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升社会治安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闭环机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整改成果的巩固提升,以整改实效推动XX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总之,通过此次民主生活会,本人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能力素质,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践行忠诚担当,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XX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平安XX、法治XX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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