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院长述职报告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和县人大的有力指导、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带领院党组一班人,引领全院干警牢牢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耕审判执行主业,狠抓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一、聚焦主责主业,以精准司法护航发展大局
审判执行是法院的核心职能,我们始终将其置于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司法打击、调节、保护、服务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福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2022年至2025年11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86件,审执结4102件,综合结案率95.7%,较上一任期提升3.2个百分点。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12件,审结308件,判处罪犯386人,对故意杀人、抢劫、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审结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2件11人,切实筑牢平安防线;受理民商事案件2645件,审结2531件,结案标的额达4.8亿元,重点审理买卖合同、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妥善化解企业间经济纠纷187件,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受理行政案件48件,审结48件,协调化解行政争议15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质化解“官民矛盾”;受理执行案件1281件,执结1215件,执结标的额2.1亿元,执行到位率94.8%,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为一院之长,我始终坚持带头办案、以上率下,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三年多来共承办各类案件86件,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例如,在社会高度关注的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中,我亲自担任审判长,牵头组建合议庭,深入现场勘查取证,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最终促成被告企业承担生态修复费用800余万元,并依法判处相关责任人刑罚,既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又推动了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协同”的执行工作格局。县委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推进;县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调研执行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县政府积极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场地、经费等保障问题,各相关部门主动配合法院查人找物、联合惩戒。通过开展“执行攻坚提质年”“积案清理专项行动”等,累计清理执行积案426件,执结398件,执结标的额8600余万元。同时,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将213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486人次,司法拘留23人,促使67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三年多来,我院无重大涉执信访案件,连续三年获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
二、坚持从严治院,以过硬队伍筑牢司法根基
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目标,抓党建、强素质、正风气,不断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
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通过专题党课、集中研讨、实地研学等形式,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底色。我院创新开展的“党建+司法为民”工作模式,得到省高院、市政法委的肯定并予以推广。同时,丰富文化建设载体,举办“司法为民故事会”“法治演讲比赛”“红色经典诵读”等活动,组织干警开展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等实践活动,凝聚队伍向心力,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三年多来,全院共有15个集体、42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2个法庭获评省级示范法庭,3名干警获评“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省办案能手”,1名干警荣获市级“五一劳动奖章”。
强化业务锤炼,提升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聚焦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开展专题培训36场次,组织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案例研讨等活动48次,覆盖全院干警。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提升和职业资格考试,三年来有18名干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2名干警完成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45名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注重调研赋能,成立调研工作专班,围绕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三年来共有32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86篇宣传报道被国家级、省市级媒体采用,68条工作信息被上级法院采纳。我撰写的《新时代基层法院司法为民路径探索》等12篇文章先后在《人民法院报》《司法论坛》等刊物发表,获评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强化纪律作风,坚守廉洁底线。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全覆盖的责任体系。推行“廉政监督卡”“案件回访”“廉政保证金”等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审判执行、人事任免、经费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督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工作、参与案件评查28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12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整改落实。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三年来共处理群众信访举报36件,均依法依规办结。全院干警无违纪违法案件,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三、深化司法改革,以机制创新激发内生动力
我们坚持以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不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司法效能,让司法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运行机制。根据县委批准的“三定”方案,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撤销原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设立民事审判一庭、二庭、三庭,分别聚焦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案件,实现专业化审理;将执行庭升格为执行局,下设执行实施、执行裁决、综合管理三个部门,规范执行工作流程。推动基层法庭规范化建设,明确三个乡镇法庭的职能定位,均升格为副科级机构,实现案件审理、纠纷调解、法治宣传“一站式”服务。顺利完成两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通过资格审查、理论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2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干警走上中层岗位,激发了队伍干事创业活力。
完善审判机制,提升司法质效。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制定《立案工作规范》,由立案庭统一审查立案、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排定案号,实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当场立案”,立案效率较之前提升40%。在刑事审判中,全面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速裁程序,审结速裁案件186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15天;在民商事审判中,严格落实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8%,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32天。健全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强化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指导把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控制在1.2%以内,审判质量持续提升。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通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人大任命、岗前培训等程序,选任30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26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桥梁纽带作用,提升司法民主水平。
四、践行司法为民,以务实举措回应群众期盼
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将司法为民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优化诉讼服务,提升群众体验。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设立立案接待、法律咨询、调解和解、信访接待等功能窗口,配备自助立案机、阅卷机等智能设备,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诉讼服务。推行“互联网+诉讼服务”,开通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缴费等功能,三年来共办理网上立案1268件、线上调解489件、远程庭审156次,让群众“足不出户可打官司”。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度,推行“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水、一句问候”的服务标准,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强化司法救助,彰显司法温情。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三年来共为128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26万元。加大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设立“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涉农民工工资、赡养抚养、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326件,为当事人追回款项860余万元。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2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疑问3800余人次;选派12名优秀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46场次,覆盖学生2.3万余人,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诉源治理机制,与乡镇、社区、行业协会建立联动调解机制,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聘请25名特邀调解员,三年来共诉前调解成功纠纷863件,调解成功率达68%,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领导包案、专人负责、限时办结”,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48件,化解信访积案12件,有效遏制涉诉上访态势。针对主题教育、专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四定”责任制(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整改问题32个,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五、夯实基层基础,以坚实保障支撑司法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固本强基”理念,主动争取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支持,着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加快“两庭”建设步伐。针对原办公办案设施陈旧、基层法庭条件简陋等问题,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启动审判综合大楼升级改造项目,争取国债资金8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改造,新增数字化审判庭6个、诉讼服务区域1200平方米,配备智能庭审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等设备,审判办公环境大幅改善。推进基层法庭标准化建设,第一基层法庭搬迁重建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第二基层法庭新建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预计2026年3月动工建设,第三基层法庭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三个基层法庭均实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服务优质”的目标。
提升科技赋能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争取资金320余万元,购置办案用车12辆、电脑86台、打印机38台,为全院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庭审设备等装备,为基层法庭配备标准化审判桌椅、法槌、庭审音响等设施。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升级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案件审理、执行、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卷宗生成率达100%,档案数字化率达98%,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和科技含量。
回顾本届任期以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代司法工作要求仍有差距,部分干警专业能力、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行难”问题虽有缓解,但彻底解决仍需持续发力,执行联动机制效能尚未完全发挥;三是信息化建设与智慧法院建设要求还有差距,科技赋能司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四是司法保障水平与审判执行工作需求仍不匹配,经费、装备等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就我个人而言,也存在统筹协调能力有待提升、对新类型案件研究不够深入、有时工作方法过于直接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专业素养和司法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健全联动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三是深化司法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以科技赋能提升司法质效;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同时,加强自身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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