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委书记在全县化解历史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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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委书记在全县化解历史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化解历史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分析当前我县在历史矛盾化解方面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攻坚克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决打赢历史矛盾化解攻坚战,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幸福XX奠定坚实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化解历史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历史遗留矛盾问题,往往是各种因素长期积累、相互交织的结果,是基层治理中的“硬骨头”和“绊脚石”。这些问题如果久拖不决,不仅会持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也会严重制约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我们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第一,这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守人民立场的必然要求。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历史遗留矛盾,很多直接关系群众的“三心事”(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比如山林土地权属、征地拆迁安置、资源利益分配、社会保障落实等等。这些问题,对党委政府而言可能是“陈年旧账”,但对涉及到的群众和家庭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是影响他们生计、生活和幸福的现实问题。能不能解决好这些问题,直接检验着我们是不是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不是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化解历史矛盾,就是维护群众利益;啃下“硬骨头”,就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我们必须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敢于直面问题,勇于动真碰硬,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的过程,变成践行初心使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老区人民的“幸福指数”和“安全指数”。


第二,这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筑牢安全稳定基石的迫切需要。安全是发展的前提,稳定是强盛的根基。历史遗留矛盾往往是引发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甚至极端案事件的潜在“导火索”和“火药桶”。如果排查不细致、化解不及时、处置不妥当,小问题可能拖成大问题,简单问题可能演变成复杂问题,局部问题可能扩散为全局性问题,最终影响一方的安定祥和。当前,我县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必须清醒看到,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历史遗留矛盾化解任务依然繁重。我们必须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把化解历史矛盾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关键一环,作为建设平安XX的基础工程来抓。要坚持抓早抓小、源头治理,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化解在未发,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这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锻造过硬干部队伍的“实践考场”。政绩观是面镜子,映照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是追求“显绩”忽视“潜绩”,只顾“眼前”不顾“长远”,还是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历史矛盾化解工作就是最直接的检验。化解历史矛盾,往往是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工作,有时甚至“吃力不讨好”。但正是这样的“硬任务”,最能锤炼干部的党性、能力和作风。是不是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是不是有“新官必理旧账”的胸襟和境界,是不是有“钉钉子”一抓到底的韧劲,在矛盾化解的攻坚一线看得最清楚。县委决定,把这次攻坚行动作为深化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深刻反思,把化解历史矛盾作为检验忠诚、衡量党性的“试金石”,作为提升能力、转变作风的“磨刀石”,在攻坚克难中展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在全县上下迅速形成“新官必理旧账、担当必除积弊”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第四,这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历史矛盾积累越多,基层治理的包袱就越重,创新发展的活力就越容易受到束缚。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如“三大纠纷”(山林、土地、水利),不仅影响邻里关系、乡村和谐,也常常成为项目落地、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的“中梗阻”。不把这些“拦路虎”清除掉,我们的发展环境就难以优化,资源配置就难以高效,干部抓发展的精力就难以集中。我们必须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硬,通过集中攻坚化解历史矛盾,扫清发展障碍,理顺群众情绪,凝聚社会共识,把干部从无休止的矛盾纠纷调解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上来,真正实现“解决一批矛盾、稳定一方社会、促进一方发展”的良性循环,为XX县在新征程上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聚焦重点难点,以精准有力的举措推动历史矛盾化解攻坚取得实质性突破


化解历史矛盾,必须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讲究策略方法。刚才,XX同志通报了全县历史遗留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关情况,XX同志解读了相关工作专班方案,问题找得比较准,措施也比较实。下一步,关键是狠抓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立即行动,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集中攻坚,确保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重点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全域排查,确保风险“见底”。底数清、情况明是有效化解的前提。决不能“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点子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拉网式、网格化、清单化的矛盾纠纷和历史积案“大排查、大起底”行动。一要全域覆盖。排查范围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网格),覆盖所有领域、所有行业、所有群体,重点围绕山林、土地、水利“三大纠纷”,以及征地拆迁、劳动社保、环境污染、涉法涉诉、企业改制、房地产开发、集资融资等重点领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扫描。二要深入细致。要充分发挥乡镇干部、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网格员、调解员、法律顾问等基层力量的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厂矿企业,通过走访座谈、接待来访、数据筛查、舆情分析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矛盾隐患的存量、变量和增量。不仅要掌握矛盾本身,还要摸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诉求、问题症结、社会关系以及当前动态。三要建好台账。对排查出的所有矛盾隐患和历史积案,要按照“一案一档、一人一策”的要求,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实行分级(如红、黄、蓝等级)预警、动态管控。台账要明确矛盾类型、涉及人员、主要诉求、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化解措施、进展情况、化解时限,确保“排查无死角、起底无遗漏、管控无盲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为精准化解打下坚实基础。


(二)聚力集中攻坚,破解“骨头”案件。对于排查出的重点难点案件,特别是那些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的“骨头案”、“钉子案”,必须集中优势兵力,打攻坚战、歼灭战。一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全面推行“一个积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责任制。县委、县政府领导要带头包最难啃的“硬骨头”,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调度,亲自接待信访群众,亲自推动问题解决,直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二要带头践行“四下基层”。要坚决响应“把办公桌挪到一线去”的号召,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包案领导要带头落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的“四下基层”制度,少一些“文来文往”、多一些“人来人往”,少一些“遥控指挥”、多一些“现场办公”,真正走出机关、沉到一线,到矛盾发生地、群众家门口去了解实情、宣讲政策、疏导情绪、解决问题。三要聚焦要害“解剖麻雀”。对每个“骨头案”,都要像“解剖麻雀”一样进行深入分析,找准问题产生的历史根源、政策背景、法律依据和关键症结。要组织政法、信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司法行政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法律专家、调解能手等进行“联合会诊”,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制定个性化、可操作的化解方案,集中资源力量,全力推动突破,确保化解一件、销号一件、巩固一件。


(三)坚持分类施策,提升化解“温度”。历史矛盾成因复杂,群众诉求多样,不可能“一刀切”、“一风吹”。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施策,多元化解。一要依法依规,厘清边界。对任何矛盾的化解,都必须坚守法律和政策底线。要认真梳理每一个案件,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对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必须坚决依法按政策解决;对要求过高或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和思想引导工作,争取理解;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要在法律政策框架内,用足用好帮扶救助政策,体现人文关怀。二要让利于民,纾解心结。在处理涉及利益调整的历史矛盾时,要秉持“让利于民”的理念。特别是在一些因政策调整、历史变迁形成的利益纠纷中,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尽可能向群众倾斜,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不仅是化解矛盾的有效方法,更是我们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民心账,不能与民争利,更不能因为部门利益、局部利益而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政府公信力。三要多元联动,凝聚合力。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的作用,特别是要发挥好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室(如山林土地纠纷调解室、医患纠纷调解室等)的专业优势。要积极运用“互联网+调解”新模式,探索开展在线调解、视频调解,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服务。要动员“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新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形成化解矛盾的强大社会合力。


(四)强化法治引领,坚守公平“底线”。法治是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平正义最有效、最可靠的方式。必须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历史矛盾化解的全过程。一要畅通司法渠道。对属于司法机关管辖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尊重并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要健全依法终结制度,对已经依法终结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交办、通报。要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让他们打得起官司、感受到公平正义。二要做到“三到位一处理”。这是处理信访问题的基本原则,也是化解历史矛盾必须遵循的工作方法。“三到位”即: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一处理”即: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我们要准确把握、综合运用,既不能为求一时息事宁人而突破法律政策底线,也不能简单粗暴、一推了之。三要加强普法宣传。结合矛盾化解,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逐步减少“信访不信法”的现象。


(五)加强监督执纪,筑牢作风“防线”。历史矛盾的形成和积累,往往与干部作风不实、担当不够甚至违纪违法有关。必须强化正风肃纪,为矛盾化解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要聚焦重点强化监督。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历史矛盾化解工作纳入重点监督范围,紧盯责任落实、工作推进、问题解决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重点监督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久拖不决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对在矛盾化解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对因失职渎职导致矛盾激化升级,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要深挖历史矛盾背后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利用职权在资源分配、纠纷调处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三要推动健全制度。监督执纪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工作、促进治理。要通过查办案件、监督检查,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制度根源,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化解历史矛盾,既要着力“减存量”,也要全力“遏增量”,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推动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延伸。一要形成政策指引。要以此次攻坚行动为契机,对排查化解工作中暴露出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深入研究。由县司法局、信访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山林土地权属争议、征地拆迁补偿、劳动保障纠纷等重点领域,制定或修订清晰、规范、可操作的矛盾化解政策指引和工作流程,让基层干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减少随意性和自由裁量空间。二要固化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在攻坚行动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比如“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建设、“网格化+调解”模式、乡贤评理堂等,将其上升为制度规范,在全县范围内复制推广,提升整体化解效能。三要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做到“应评尽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产生。要健全多部门参与的联动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全县社会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七)夯实基层基础,前移治理“关口”。基层是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一要健全三级网络。完善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机制,县级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办作用,乡镇(街道)发挥“前线指挥部”作用,村(社区)发挥“前沿哨所”作用。要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综治中心力量和村(社区)网格员队伍,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场地议事、有条件办事。二要织密防控网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健全分级分类动态管控机制。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逐一落实教育、帮扶、疏导和管控措施,做到底数清、动态明、管得住、服务好。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铲除各类风险隐患滋生的土壤,防止漏管失控、酿成事端。三要激发自治活力。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十个一”工作,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因地制宜推广“院落自治”、“乡贤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有效治理模式,激发群众参与治理、当家作主的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夯实矛盾化解的群众基础。


三、强化组织领导,以严实作风保障历史矛盾化解攻坚任务落地见效


打好历史矛盾化解攻坚战,是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现实考验,是对广大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直接检验。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拧紧责任链条,狠抓工作落实。


一要压实“三级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格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县级层面,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历史矛盾化解工作负总责,我是第一责任人,县长负主要责任,各分管县领导对分管领域和联系乡镇的化解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扛起直接责任,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特别是要发挥好网格员身处一线、贴近群众的“前哨探头”作用,确保矛盾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介入。各职能部门要履行行业主管责任,主动上手,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大格局,确保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衔接。


二要践行“一线工作法”,推动干部下沉解难。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要坚决走出办公室,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基层一线去。要带头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矛盾多、困难大、群众意见集中的地方,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实打实解决具体问题。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会、发文要力求精简高效,把主要精力用在抓落实、解难题上。要倡导“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倾听民意,用实干化解民忧”的务实作风,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升能力、推动工作。


三要强化督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地生根。县委、县政府将把历史矛盾化解攻坚成效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信访联席办、县平安办,建立健全“全程跟踪、滚动督导、清单管理、销号推进”的督查机制。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暗访调查等方式,对工作进展、责任落实、化解效果进行真督实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约谈提醒;对因敷衍塞责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同志们,化解历史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既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也是对我们为民初心的洗礼。全县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迎难而上,锐意攻坚,用我们的担当和汗水,全力化解历史积案,用心用情维护群众利益,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幸福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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