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人民法院建设现代化一流法院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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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人民法院建设现代化一流法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推进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审判机制、审判管理现代化为主线,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管理,着力打造一流队伍、一流司法、一流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五五”时期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司法根基。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优化一流法院建设全过程,确保司法权在党的领导、决策部署由党领导、“七个有之”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践行“如我在诉”意识,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整体提升。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数字法院建设,以科技赋能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断激发法院工作内生动力。


三、工作目标


围绕“十五五”时期总体部署,力争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审判质效持续优化,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达标率稳步提升,上诉率、申请再审率逐年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提升至90%以上;多元解纷格局基本形成,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比例逐年提高,万人成讼率较“十四五”末明显下降;数字法院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网上立案率、电子送达率、智能化、覆盖率达到上级要求标准;廉洁司法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满意度测评稳定在较高水平,现代化一流法院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四、主要任务


(一)打造现代化一流理念


深植总书记法治思想。建立“1+N”学习培训体系,即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各部门学习小组为支撑,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总书记法治思想专题研学,每年组织全员轮训不少于1次,确保全院干警真学真信用。建立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院领导每人每年至少讲授1次以总书记法治思想为主题的党课,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将总书记法治思想学习成效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


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深入推进“如我在诉”意识落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践行“如我在诉”的具体要求和行为规范。每年开展“如我在诉”主题案例评析活动,从本院近年案件中选取正反典型,以案为镜,查找司法理念偏差。定期组织法官旁听当事人信访接待,直接感受群众诉求,增强司法为民的感性认知。推行“判后答疑”常态化制度,由承办法官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主动向当事人解释裁判依据,减少“赢了官司输了理解”的现象。


强化大局服务意识。每年年初由党组专题研究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民生热点,形成“司法服务保障清单”,逐项落实责任部门和对接机制。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司法工作情况,主动报送涉及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的重点案件和司法数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司法参考。建立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对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案件,依法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二)打造现代化一流效能


全面提升审判质量。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设立立案监督岗,定期开展立案情况专项检查,对强制调解、拖延立案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制定简案、繁案识别标准和转换机制,确保简案快审比例逐年提高。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修订完善院长“阅核”权力清单,明确须经院长审批的案件类型和情形,既防止院长“大包大揽”干预审判,又确保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有效监督。推行“一案一标”全程留痕制度,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每一个关键节点实施电子化记录,确保审判权力运行可追溯、可监督。


持续优化审判效率。建立案件流程节点预警机制,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实行自动预警、逐级提示,区分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层级,倒逼案件按时结案。定期召开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调度会,对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由承办人书面说明原因,对无正当理由拖延的依规追责。推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加强对庭审质量的事后评查,对庭审不规范、效率低下的法官及时开展针对性指导培训。建立案件质量“红黑榜”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审判数据,以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双向发力,推动审判效率整体提升。


强化执行工作攻坚。建立“一案一策”执行方案制度,对标的额较大、执行难度较高的案件,由执行局在立案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专项预案,明确财产查控、强制措施、和解谈判等具体路径。深化网络查控体系应用,依托最高法“总对总”等控体系,全面掌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的快速全面查控,力争查控时间压缩至48小时以内。积极探索交叉执行机制,对本院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主动申请上级法院或兄弟法院开展交叉执行,破解地方关系网络干扰。推行“悬赏执行”和“直播执行”制度,对财产线索的失联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对重大财产处置依法开展执行直播,以公开透明强化执行震慑。每年集中开展不少于2次执行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拒执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三)打造现代化一流服务


构建多元解纷格局。推动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面设立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站,选派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定期驻站,提供法律咨询、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等服务,每周驻站时间不少于1天。建立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组织、商事调解机构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制定《诉调对接工作规程》,明确调解优先、立案期限、协议效力等具体操作流程。推行“调解前置”调解模式,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先行引导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再正式立案,力争诉前调解分流率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每年定期向党委、政府报送诉源治理分析报告,重点分析案件高发领域、多发纠纷类型,为党委、政府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治理提供司法参考。


提升诉讼服务便民水平。推广要素式诉状示范文本,在诉讼服务大厅和官方网站公布各类案件的标准诉状模板,配套“一诉答”式填写指引,降低群众诉讼门槛。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实现立案咨询、案件查询、投诉建议“一号通”,明确热线接听响应时限,确保工作日接通率不低于95%。推进“跨域立案”全覆盖,与辖区内各基层法院、司法局、公证处建立跨域立案协作机制,让群众在就近的服务网点即可完成立案手续。当事人提供预约线上立案、上门开庭等个性化服务,每年上门服务不少于20件次。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制定人民法庭建设标准,推动法庭与村(社区)网格深度融合,实现每个法庭辖区至少建立3个以上“法庭联系点”,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加强重点领域司法保障。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专项举措,明确涉企案件办理的时限要求和服务标准,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保全申请,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快速审查、快速裁定。每年开展“法企面对面”活动不少于2次,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听取司法需求,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医疗损害、产品质量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完善“一站式”询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隐私。


(四)打造现代化一流管理


健全审判管理体系。建立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年初由审判管理部门会同各业务部门,结合上级法院最新要求和本院实际,对考核指标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指标体系对所有裁判文书实行系统自动质量检测,对发现的格式错误、引用法条不当、说理不充分等问题,由系统自动推送至承办法官限期整改。建立案件评查通报制度,每季度由审判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案件专项评查,评查结果在全院通报,对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和个人,由主管院领导约谈,限期整改。深化庭审质量评查,每年对各业务部门庭审录像开展抽查评分,评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推动庭审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过问案件登记台账,实行每月汇总、每季通报制度,确保过问案件100%登记在册、100%依规处置。制定《院领导直接插手干预案件制度》,明确院领导直接插手干预重点信访案件,推动涉诉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建立干警廉洁档案,对干警的廉政情况实行全程记录,作为干部考核、晋升的重要参考。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对一线审判人员重点考核案件质量、审判效率和服判息诉率;对综合保障人员重点考核服务保障质量和工作完成情况;对执行人员重点考核执行质效、服务保障等”原则,建立差异化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五)打造现代化一流科技


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制定本院数字法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逐年推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智能归档等核心功能上线运行。推进网上立案,在2026年底网上立案率达到60%以上,2027年底达到75%以上,2028年底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案件全面网上立案。深化电子送达应用,建立当事人电子送达意愿采集机制,在立案环节一次性收集当事人的电子送达地址,推广在“在线送达”平台,提高送达效率。制定《在线庭审操作规程》,明确适用在线庭审的案件范围和操作标准,对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且符合条件的案件,优先采用在线方式开庭,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强化智能辅助审判。积极对接上级法院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动类案推送、量刑辅助、文书纠错、法条关联等智能功能在本院全面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收集法官对智能辅助功能的使用反馈,升级上线本院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动治理从“事后救火”向“事前预警”转变、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升级。要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完善“一站式”服务机制,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推动科技赋能社会治理。建立司法大数据分析报送制度,每年向党委、政府提交一份司法大数据专题分析报告,重点分析本区域案件类型变化趋势、高发纠纷领域、涉企纠纷等,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司法建议跟踪落实机制,对发出的每一份司法建议,明确跟踪回访期限,定期了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司法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加强与公安、检察、行政机关的数据共享,重点推进执行财产查控、失信惩戒、涉诉企业信息共享等场景落地,以数据联通提升社会治理协同效能。


(六)打造现代化一流队伍


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建立“政治轮训+专题培训+日常学习”三位一体的政治教育体系。每年举办1期全院政治轮训班,重点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对干警政治素质参训率达到100%。执行党纪国法情况进行全程记录,作为干部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教育,引导干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政治能力建设。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分层分类培训方案,对员额法官,重点围绕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撰写三大核心能力开展培训,每年组织专项培训不少于2次,人均培训学时不低于40学时。对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重点围绕庭审辅助、文书制作、送达流程等实务技能开展培训。建立以赛促训、以训促学机制,定期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提升干警专业能力。建立专家咨询库,聘请高校学者、业内专家、资深法官等担任专家,为法院解决疑难法律适用问题提供智力支持。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为法官解决疑难法律适用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建立法官权益保障机制,制定《依法处置侵害法官权益案件工作规程》,明确对法官依法履职遭受侵害的,及时响应、报告、处置,为法官依法履职撑起坚强后盾。完善干警心理健康关爱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院干警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压力过大、情绪异常干警及时介入干预,防止职业倦怠。建立“先进典型”培育选树机制,每年评选“优秀法官”“最美书记员”等,以典型引领营造学赶超氛围。通过宣传等方式培育干警职业荣誉感,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文体活动,建立干警互助基金,切实增强干警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夯实基础。召开现代化一流法院建设动员大会,印发本方案,完成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三张清单”,开展全院动员,明确建设思路,制定阶段性部署安排。启动“五五”工作,年底前完成阶段首月工作,攻坚重点、难点、堵点,推动审判质效提升、数字法院建设、多元解纷格局等核心任务,形成一批可展示、可复制的阶段性成果。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对照目标查差距,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第二阶段:重点提升形成闭环。围绕“一流”建设任务落地见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现代化一流法院建设工作格局。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推动建设成果持续深化,力争在全院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现代化一流法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各项建设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判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办、信息汇总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将六大“一流”建设任务逐一分解到各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推进各项任务按进度推进,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任务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现代化一流法院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20%,每半年开展1次专项督查,全年开展1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评先评优、干部绩效直接挂钩。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励;对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四)注重总结推广。及时提炼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向上级法院报送,争取在全省、全市法院推广。每年编制《现代化一流法院建设年度报告》,系统总结建设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年工作计划,为持续深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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