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814字)
2025年,XX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专(工)委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总要求,积极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宪法法律权威。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法工委紧紧依靠常委会的领导,加强与内部各专(工)委、外部各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依托“备案审查全覆盖、审查标准统一、纠正程序规范”的工作机制,推动我县备案审查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一)接收备案情况
按照《XX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及我县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明确将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畴。2025年度,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0件,均为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未收到县监委、两院、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报备文件。
(二)审查研究情况
对收到的10件报备文件,法工委联合相关专(工)委综合运用多种审查方式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冲突,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减损公民合法权益等问题。此外,备案审查工作除了机关工作人员之外,专门邀请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委员、代表、法律工作者等参与审查,包括3名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的律师,2名司法局工作人员,法院、检察院各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确保审查意见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处理纠正情况
在审查过程中,法工委坚持审慎与刚性并重。对审查中发现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不适当情形的,及时与制定机关沟通协调,督促其自行修改或废止。2025年,共向文件制定单位发出书面审查意见10份,提出共计8条意见建议。通过沟通,相关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修改或作出了说明。比如:在审查《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时候,我县作为林权改革先行试点,可借鉴经验少,县人大充分整合专业力量,组织县司法局、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多名专业律师、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座谈讨论会,深入研究文件,进行“把脉问诊”,提出修改意见7条,与制定机关充分交换意见,阐明法理依据,督促其修改。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将其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法工委作为具体承办机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定期向主任会议汇报备案审查工作动态,对于审查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及时提请常委会领导协调解决。同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各乡镇人大的常态化联系,积极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规范化建设
一是对标2024年修订实施的《XX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XX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了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流程,明确了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的具体尺度和参考要素,减少审查工作的主观随意性。二是推进“站点融合”工作,在我县石市镇打造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站点,充分发挥站点功能作用,广泛收集基层群众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使备案审查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三是强化信息化建设,依托XX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平台,实现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网上审查、网上反馈。建立备案审查工作台账,对接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登记、动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将新《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内容,提升人大代表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意识。二是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及乡镇人大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报备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报备要求和标准,推动形成共同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合力。三是加强交流互鉴。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纵向和横向交流,向上级人大请教取经,与兄弟县市法工委保持密切联系,互相交流经验,共同提升工作水平。四是强化线上学习。依托学习强国、中国人大网、XX省人大网等平台,深入学习新《条例》以及实践案例,确保上级精神入脑入心,指导工作实践。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审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改革的深入,规范性文件涉及的专业领域越来越广,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目前法工委人员不足,面对专业性极强的技术规范或涉及深层次改革的政策文件时,审查深度有时还显得不够。
二是纠偏机制有待进一步硬化。虽然建立了“有错必纠”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一些轻微瑕疵问题,仍较多采用沟通协调、口头提醒的方式进行纠正,书面督办和启动撤销程序的案例极少,监督的刚性略显不足。
三是社会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法规赋予了公民、组织提出审查建议的权利,但社会公众对备案审查条例和工作成效的知晓度还不高,在宣传引导方面还需加强。
四、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意义重大。法工委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提高政治站位上再发力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会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备案审查工作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的“防火墙”。始终坚持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对涉及重大改革、重大政策调整的规范性文件,在审查过程中严格把握政治方向。
(二)在提升审查质量上再突破
探索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库”,通过整合县内资深律师、法律专家参与疑难复杂文件的审查论证。加强对乡镇和部门备案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指导,统一审查尺度。加大主动审查比重,探索对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同步审查、提前介入。
(三)在强化监督刚性上再加强
严格落实“有错必纠”的要求,对于确有问题但制定机关拖延修改或拒不纠正的,敢于“亮剑”,依法启动撤销程序或提出罢免建议。建立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对已修改或废止的文件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四)在扩大公众参与上再深化
加大备案审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XX人大发布AAA、数字人大等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畅通审查建议渠道,引导公民、法人通过备案审查制度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让备案审查工作更接地气、更得民心。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权。法工委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XX、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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