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篇)2026年度专题学习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业绩观纪律党课提纲(30137字)
(专题党课讲稿第一篇)
——摆脱形式主义,树立正确政绩观
各位同志,大家好!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因此要深刻领会这一重要指示精神,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摆脱形式主义的桎梏,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确保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关键在于“实”字当头
一是要脚踏实地,不务虚名。政绩不是挂在墙上的奖状,也不是写在报告里的华丽辞藻,而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是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我们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心思用在干实事上,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只有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
二是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未经深入调查,则无权发表意见,更无权做出决策。我们务必深入基层一线,全面把握实际情况,直接获取第一手资料,以此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石。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应坚定不移地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发掘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特别是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倾注心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追求实际成效,确保问题在基层得到有效解决,矛盾在萌芽状态得到妥善化解。
三是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担当,作为干部的天职,是政绩观的核心展现。我们务必勇于直面挑战,坚决扛起责任重担,对矛盾不回避,对问题不推诿扯皮。在推动工作的进程中,需有攻坚克难的决心,敢于啃下硬骨头,勇于趟过险滩,秉持钉钉子般的坚韧精神,确保各项任务得以扎实落地,取得实效。此外,还需强化团结协作,凝聚工作合力,携手并进,共同推动事业蓬勃发展。
二、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一是要聚焦形式主义问题,深挖根源,靶向治疗。形式主义往往表现为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等现象,它严重脱离了工作实际,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形式主义的根源在于思想不纯、作风不实、能力不足。因此,要从思想上筑牢防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从作风上强化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从能力上提升素质,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对形式主义的监督检查和问责追责,形成有力震慑,让形式主义无处遁形。
二是要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摆脱形式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离不开创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我们要善于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比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政务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打破信息壁垒,优化服务流程,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同时,要注重工作实效的评估,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在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进程中,我们应积极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沟通渠道,确保每一位群众的声音都能被听见、被重视。首先,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社交媒体平台、在线问卷调查等,拓宽与群众互动的边界,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这种即时、便捷的沟通方式,不仅能有效提高信息收集的效率,还能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归属感。
三、我们还要注重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政绩观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树立正确政绩观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形成强大的工作推动力。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把树立正确政绩观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深刻认识形式主义的危害,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动力。为构建与政绩观相契合的激励机制体系,我们应当对在工作中展现出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精神及实绩显著的干部予以表彰与奖励,以此树立明确的导向标杆,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投身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活力。同时,务必加强对干部的关怀与支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提供坚实的后盾与鼓励,共同营造出一派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
最后,我需着重强调,摆脱形式主义束缚、树立并秉持正确的政绩观念,乃是一项持久且艰巨的使命。这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务必从自我出发,立足当下,从细微之处着手,身体力行。唯有我们众志成城,携手并进,方能彻底清除形式主义的顽疾,确保党中央的各项战略部署在基层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并结出丰硕成果。让我们并肩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出我们每一个人的智慧和力量!
(廉政党课专题报告第二篇)
——《之江新语》里的“政绩观”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政绩观就是干事创业的“总开关”。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解答好这些问题,是干部个人的事,也关系着工作的成败。
总书记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在浙江工作期间,他就在“之江新语”专栏多次探讨这个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近日,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此时,不妨再翻一翻《之江新语》。
一、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
为谁创造业绩?这是政绩观的“原点”问题,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反观现实,有人把政绩视作向上攀爬的阶梯,把“私利”置于“公义”之上;有人把政绩看作轰轰烈烈的排场,把“面子”看得比“里子”更重。
《之江新语》中一篇文章提到:“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这深刻揭示了政绩为民的根本宗旨。对共产党人而言,政绩绝非谋私邀官的阶梯,而是为民谋福祉、解难题的实效。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政绩优劣的最终评判权在群众。人民拥护与否、赞成与否,是衡量政绩的核心标尺。尤其对于一线干部来说,政绩不是冷冰冰的统计报表,也不是堆砌在文件里的华丽辞藻,而是具体可感的民生温度。它是老旧小区里加装的那部电梯,是偏远海岛上通的那根宽带,是家门口学校里传出的琅琅书声,是医院窗口前缩短的那一米排队距离……
心中无百姓,必有“政绩冲动”;心中有百姓,方能静水流深。唯有把“民之所望”作为“施政所向”,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挂在心头,党员干部才能跨越周期的波动,在大地上留下真正不朽的印记。
二、不求急功近利的“显绩”,创造泽被后人的“潜绩”
当下,有一些干部讲究“快节奏”,甚至演变成一种政绩焦虑。他们热衷“短平快”的项目,渴望在任期内大干快上。最终,一个人的“政绩”往往变成了几代人的“包袱”。
《之江新语》中的《“潜绩”与“显绩”》一文论述了“潜”与“显”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
“显绩”如花,绚烂夺目;“潜绩”似根,深埋地下。没有根的深扎,哪有花的盛放?特别是在当下复杂多变的环境,更要以长期主义者的坚定干好“难而正确的事”,多创造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
以培育创新产业为例,无论是建设大科学装置,还是攻关“卡脖子”技术,或是建设创新人才队伍,往往投入巨大、周期漫长,短期内很难看到立竿见影的经济回报。对于当地干部来说,这需要脚踏实地、默默耕耘,等待种子长成大树。
真正的政绩,应统筹好“潜绩”与“显绩”。树立这样的政绩观,是对党员干部能力与境界的重要考验。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不仅能在聚光灯下剪彩,更能在寂寞处扎根,不仅要算“眼前账”,更要算“长远账”。像那些看似不显山不露水的基础研究、人才引育、生态保护,恰恰是支撑未来腾飞的“隐形翅膀”。
三、办实事而不图虚名,求实效而不做虚功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为政者的本分。然而,现实中一些干部履职伊始便急于“点火造势”,看似忙忙碌碌、轰轰烈烈,实则有“唱功”无“做功”。这种不忧其民、反忧其“名”的行为,根源在于政绩观出现偏差。
《之江新语》中一篇文章写道:“办实事而不图虚名,求实效而不做虚功”,还指出,“能否坚持求真务实,为人民群众真心诚意办实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尽心竭力解难事,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发展观是否正确、是否科学有密切关系”。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政绩绝非靠空喊而来,
而是在实干担当里铸就。坚持“做事”不“作秀”、“造福”不“造势”,不夸夸其谈、不脱离实际,用实打实的行动解
决一个个具体问题,用改革的含金量挤掉形式主义的含水量,这应当成为领导干部坚守的底线。
这两年,经济承压运行,一些企业还在经历转型阵痛,群众的期待也愈加多元,党员干部更需摒弃虚名、虚功,绝不能搞“大水漫灌”式的作秀,而要踏踏实实地办实事。
四、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古人说:“政贵有恒,治须有常。”这里的“常”,包含着常理和规律的意思。
《之江新语》中有这样一句话,“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规律是客观法则,我们尊重规律则事半功倍,违背规律则事倍功半。俗话说“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按规律办事,关键就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让每一项决策、每一条举措都经得起现实检验、符合客观实际、体现科学精神。
分析现实中的一些案例,不少政绩冲动都和不遵循客观规律挂钩,个别干部习惯凭主观意志“拍脑袋”决策,罔顾地方资源禀赋与发展阶段,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比如,部分地区既缺乏相应的产业基础、科研条件,也没有人才支撑,甚至对产业也不甚了了,只为了追求“账面”好看,脱离实际跟风“造芯”“造车”,结果资金投入打了水漂,项目沦为“半拉子”工程。
“千钧将一羽,轻重在平衡。”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干部更需保持战略清醒,明白罔顾规律、一时冲动背后的代价。树立正确政绩观,就要保持敬畏,把科学决策作为干事创业的铁律。发展产业,不能只看“好看”,更要看“水土服不服”;推进改革,不能只求“轰动”,更要看“群众认不认”。
唯有把干部的政绩追求校准到“客观规律”的轨道上,不违背常识,不盲目蛮干,我们的事业才能行稳致远。
五、像接力赛跑那样一棒一棒接下去
政绩不是百米冲刺,而是一场接力赛。最怕的是换一任领导、翻一通“烧饼”,不仅浪费资源,更挫伤民心。《之江新语》中讲道:“我们要饮水思源,与时俱进,要像接力赛跑那样一棒一棒地接下去。”
一方面,路子对了,就要坚持走下去。这里的“接棒”,指的是要把过去那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坚持下去;另一方面,“接棒”指的是接过沉甸甸的责任,不能为了快速出政绩而刻意“另起炉灶”。比如,某些未完成的民生工程、一些需要啃的硬骨头改革、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等,不能抱着与己无关的心态,认为办好了是前人的功劳。
回顾浙江的发展,二十多年的实践给出了有力证明:正是通过持之以恒地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成功破解了“成长的烦恼”,浙江实现了从资源小省到经济大省的跨越,正在朝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大步迈进。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任何
一项伟大的事业,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对于今天的领导干部
而言,超越个人任职周期的局限,既要扛起“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也要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像钉钉子一样,
一锤接着一锤敲,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直到把蓝图变为现实。
恰逢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党员干部不妨从《之江新语》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主动对照,正一正“政绩观”,把心思用在谋事干事上,把勇气用在担当作为上,把本领用在攻坚克难上,把成效落在为民造福上。
(辅导党课专题辅导第三篇)
——树牢正确政绩观践行人民至上理念
同志们:
今天,我们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开展专题党课,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部署要求,也是立足县域发展实际、回应群众期盼的现实需要。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尽责中的集中体现,直接决定着我们“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当前,“十五五”规划即将全面铺开,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等目标,这对我们县委书记这一“一线总指挥”的政绩观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我们必须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学细悟、躬身笃行,真正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时代内涵,校准干事创业的“方向标”
正确政绩观从来不是抽象概念,而是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实践指向的价值坐标。其核心要义在于:政绩必须姓“公”不姓“私”,必须为民不为己,必须重实不重虚。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其中就包含对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优化完善,坚决纠治“唯GDP论英雄”“重显绩轻潜绩”等偏差。我们要清醒认识到,真正的政绩,是老百姓家门口的路是否平坦、水是否干净、孩子上学是否方便、老人看病是否省心;是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生态环境的承载力、社会治理的韧性度;是经得起历史沉淀、群众口碑和实践检验的“民心工程”,而非写在汇报材料里的“盆景数据”、拍脑袋决策的“形象工程”。
现实中,个别地方仍存在“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根源就在于政绩观错位——把个人升迁作为最大追求,把短期指标当作终极目标。这种“政绩冲动症”,不仅浪费宝贵资源,更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我们必须以主题教育为镜,常问自己三个问题:所做的工作是否符合中央精神?是否契合本地实际?是否真正造福一方百姓?唯有如此,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任务面前保持政治定力,在急难险重的考验中坚守初心本色。
二、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尺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正确政绩观的本质,就是坚持人民至上。县委书记作为县域治理的“领头雁”,必须把群众的“表情包”当作工作的“晴雨表”。
一是决策前多听民声。重大项目建设、民生政策调整前,要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社区楼栋,通过院落会、恳谈会等形式,让群众把想法说透、把顾虑讲清。北京某县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时,先组织居民投票选择改造内容,再由设计师根据票选结果定制方案,最终实现“改到群众心坎上”。
二是推进中依靠民力。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不能搞“干部干、群众看”,而要通过积分制、红黑榜等机制激发群众主体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浙江“千万工程”之所以成为典范,关键就在于始终发动农民参与、尊重农民意愿。
三是成效后接受民评。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对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实事,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群众打分,让“干得好不好”由服务对象说了算。只有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才能倒逼我们摒弃“自我感觉良好”的惯性思维,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涵养政绩耐心
正确政绩观强调“潜绩”与“显绩”并重,尤其看重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当前,一些地方热衷于“短平快”项目,对生态修复、人才培育、文化传承等周期长、见效慢的工作缺乏耐心,本质上是政绩观浮躁的表现。我们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的战略部署,明白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升级转型绝非一日之功。
一是甘做“铺路石”。像塞罕坝林场建设者那样,一代接着一代干,用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换来绿水青山。我县正在推进的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虽需五年才能初见成效,但只要有利于子孙后代,就要坚定不移抓下去。
二是善谋“大棋局”。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科学编制县域发展规划,避免“翻烧饼”式折腾。例如,某县依托特色农产品,十年磨一剑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如今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三是敢啃“硬骨头”。对历史遗留问题、体制机制障碍,要有“新官理旧账”的担当,主动接棒、攻坚克难。去年我县化解了3起长达十年的土地纠纷,虽然过程艰辛,但彻底消除了不稳定因素,这就是值得称道的“潜绩”。
四、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以科学考核机制引导正确政绩导向
树立正确政绩观,既靠思想自觉,也需制度保障。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这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优化考核指标。降低GDP增速等单一经济指标权重,增加绿色发展、民生改善、风险防控等“含金量”高的指标,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实行差异化考核。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对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全周期审计,严查‘半拉子’工程“豆腐渣工程”背后的政绩观偏差。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紧密挂钩,让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得褒奖,让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近期,省委通报的两起典型案例中,一名干部因盲目举债搞“形象工程”被问责,另一名干部因十年如一日抓职业教育获提拔,鲜明释放了“以实绩论英雄”的信号。
同志们,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作为县委书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创造的政绩必须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让我们以此次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心系“民之关切”,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脚踏实
地、久久为功,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扎实业绩!
(廉政党课报告第四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把全镇干部和各村社党支部书记集中在一起,专门讲一堂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党课。为什么要讲这个题目?因为这是当前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202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在全党范围内正式启动这项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于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总书记在今年2月北京考察时专门叮嘱:“‘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各级领导班子热情高、干劲足,这是好的,关键是政绩观一定要对头。”
政绩观是什么?说白了,就是我们当干部,到底是为了谁干、干什么、怎么干。这三个问题看起来简单,但要真正想清楚、做到位,并不容易。我在基层工作多年,见过一些干部把心思花在“做给领导看”上,见过一些干部遇到难事绕着走,也见过一些干部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谋私的工具。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政绩观出了偏差。今天,我围绕正确
政绩观的六个维度,结合我们乡镇工作的实际,和大家深入交流,希望大家边听边对照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一、坚持人民至上,把群众口碑作为政绩的第一标准
讲政绩观,第一个要搞清楚的问题就是:政绩到底是为谁树的?
总书记说过一句话,我认为每一个干部都应该刻在心里:“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这句话放在我们乡镇工作里,意思再直白不过一一不是看你开了多少会、写了多少材料、迎接了多少检查,而是要看村里的老百姓对你的工作满不满意,对自己的日子有没有实实在在的改变。
(一)人民至上,是我们党百年奋斗最深刻的历史经验。从革命战争年代靠土地革命赢得亿万农民的支持,到改革开放以来靠解放生产力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我们党之所以能走到今天,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进入新时代,总书记把“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为治国理政的根本理念,把“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反复强调,这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对百年党史最深刻的总结。
(二)在我们乡镇,什么才是真正的政绩?我想给大家举几个身边的例子来说明。村里那条烂了三年的路修好了,这是政绩;困难群众的低保评定公平公正、没有“优亲厚
友”,这是政绩;一户脱贫户的产业发展起来了,孩子读书不再发愁,这是政绩。反过来说,集镇的广场修得漂漂亮亮,但偏远村组的饮水还是不安全,这不是政绩;年年开会部署乡村振兴,但群众反映的问题年年没有解决,这不是政绩;迎接检查时样板点整得一尘不染,但背后的真实情况却一塌糊涂,这更不是政绩,这是欺骗组织、欺骗群众。
(三)坚持人民至上,要求我们在施政中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在权力观上,从“官本位”转向“民本位”,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不能用来为己牟私;二是在政绩观上,从追捧“显绩”转向深耕“潜绩”,那些默默无闻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往往比轰轰烈烈的“形象工程”更有价值一一谷文昌同志当年在东山岛种下的木麻黄,几十年后才看出它的价值,这就是“潜绩”最好的诠释;三是在群众观上,从“管理思维”转向“服务思维”,把自己当公仆,把群众当主人,真正沉下去、走进去、坐下来,和老百姓说实话、办实事。
总书记强调:“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我们在座的每一位,无论是镇里的干部还是村社的支部书记,都是党在基层的代言人,都要把这句话当成每天工作的出发点。群众答不答应、
满不满意、高不高兴,始终是我们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把尺子。
二、坚持责任担当,以“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干事创
业
讲完了“为谁干”,再来讲“怎么干”的问题。正确的政绩观,不仅要有正确的出发点,还要有敢于担当的行动力。
总书记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我们要认真体会:“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这句话的前半句讲的是境界,后半句讲的是担当,缺一不可。
(一)懒政怠政,是政绩观偏差最常见的表现之一。在我们的干部队伍里,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人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难题推着走;有的人热衷于“做表面文章”,会议开了一个又一个,台账填了一本又一本,群众的实际问题却一个没解决;有的人把“不出事”当成最大政绩,把“稳住”当成最高追求,整日在“躺平”和“混日子”之间徘徊。这些表现,看似没犯大错,实则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极不负责。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明确要求“着力解决干部乱
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这是党中央对干部队伍发出的明确信号,我们每个人都要对号入座、认真反思。
(二)我们乡镇党委书记,肩上担的是“芝麻官千钧担”。总书记在县委书记研修班上讲过:“县一级领导要谋几十万、上百万人的改革发展稳定大计,管千头万绪的事务,这个舞台足够大。”我们乡镇虽比县域更小,但面对的是最直接的矛盾、最基层的群众、最具体的问题。产业发展遇到瓶颈,要敢担当去破解;土地纠纷久拖不决,要敢担当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拖着,要敢担当去啃这块硬骨头。“为官避事平生耻”,这是古人的智慧,更应该是我们的座右铭。
(三)担当作为,要把握好“敢为”与“善为”的统一。担当不是蛮干,责任不是冲动。我们既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也要有“入山问樵、入水问渔”的智慧。面对大是大非要敢于亮剑,面对矛盾要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要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要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坚决斗争。同时,党中央明确要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一一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是组织对我们的保护,也是对我们的激励,大家要用好这把“保护伞”,放开手脚干事。
今年,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核心目标之一就是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要以这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把责任担当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展现出应有的精气神。
三、坚持廉洁奉公,守住不碰的底线和红线
讲完了担当,还要讲廉洁。这两者不是矛盾的,而是统一的一一干净是担当的前提,担当是干净的体现。
总书记说:“全党同志都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克已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对我们乡镇干部来说,廉洁不仅仅是个人品德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民心问题。
(一)乡镇是腐败问题的高发地带,这一点我们要保持清醒认识。土地流转、工程发包、低保评定、惠农资金......这些领域都是群众最关注的,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微腐败”虽然金额不大,但危害极深一一它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直接败坏党在基层的形象,直接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总书记讲秦岭违建别墅那件事时说了一句话:“根子就是腐败啊!”我们要把这个教训刻在心里,时刻保持对腐败的高度警惕。
(二)廉洁奉公,要做到三个坚守。一是坚守权力观的底线,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绝不能用权力换取私利,绝不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二是坚守公私分明的原则,在工程发包、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关键环节,做到不偏袒、不徇私情,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三是坚守“八小时之外”的自律,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不让不良关系侵蚀自己的政治生命。“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这既是对我们的要求,也是对我们的保护。
(三)有一个误区要特别纠正:有人认为廉洁就是少做事、不沾事。这是错误的。真正的廉洁,是在干净的前提下干事,是在公正的基础上为民,是把手中的权力用到刀刃上、用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我们要把“干净”与“担当”统一起来,做到既想干事、能干事,又干成事、不出事。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持续保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格局不断深化,我们要把廉洁奉公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确保乡镇这块“责任田”风清气正、政通人和。
四、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向形式主义说“不”
下面讲第四个维度:实事求是。这个问题和我们乡镇工作的关系最直接,也是我最想和大家深入交流的一个话题。
总书记明确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忌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一)形式主义是正确政绩观的天敌,在我们基层工作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大家都有感受,有的地方热衷于“造盆景”,把一两个示范点打扮得花枝招展,对大面积的问题却视而不见;有的地方热衷于“填台账”,文件堆得越厚越好,会议开得越多越好,但这些台账有没有实际价值,没人去问;有的地方热衷于“搞数字”,汇报材料里的数字越漂亮越好,至于数字背后的真实情况,则不去深究。这些做法,表面上是工作方法问题,实质上是政绩观出了偏差一一把“给上级看”当成了目的,把“为群众干”忘到了脑后。
(二)实事求是,首先要求我们深入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乡镇工作的基本方法。我经常说,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方案,往往是最不靠谱的。我们在推进工作时,必须先沉下去、摸实情,而不是想当然、拍脑袋。产业发展要符合当地资源禀赋,不能照搬照抄别人的模式;基础设施建设要符合群众实际需求,不能脱离实际搞“大而全”;民生政策的落实要精准到人到户,不能“一刀切”、不能“齐步走”。只有把实际情况摸清楚了,才能制定出管用的政策,才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纠治形式主义,要从自身做起。我们在座的,既是形式主义的受害者,有时候也可能是形式主义的制造者。上面要求报材料,我们就层层加码往下压;上面来检查,我们就赶紧组织“突击打扫”。这些做法,我们自己都知道不对,但就是改不掉。怎么改?要带头讲实话、报实情,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要带头减轻基层负担,精简不必要的会议、文件和检查,把干部从“文山会海”“痕迹管理”中解放出来;要以实际效果为导向推动工作落实,每实施一项政策、开展一项工作,都要问自己:这件事群众得没得到实惠?这个问题解决了没有?
总书记说得好:“只有敢于讲真话、报实情,不
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政策和措施。”这句话,既是对我们思想作风的要求,也是对我们工作方法
的指引。实事求是不是软要求,而是硬标准;不是空口号,而是行动指南。
五、坚持与时俱进,破除“老经验、老套路”的惯性思
维
讲完了实事求是,再来讲与时俱进。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一一实事求是要求我们尊重客观实际,与时俱进要求我们跟上时代步伐,两者共同构成了正确政绩观的方法论基础。
(一)我们所处的时代,变化之快前所未有。“十五五”规划已经开局,乡村振兴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为农村带来了新机遇,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农文旅融合等新业态正在深刻改变农村面貌。面对这些新情况、新变化,如果我们还是抱着老经验、老办法不放,还是习惯于“按部就班、照猫画虎”就必然落后于时代、辜负群众期待。总书记批评过一种现象,说有的干部“身子进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看问题、作决策、推工作还是老观念、老套路、老办法”,这是“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桃花源中人,说的就是那种与时代脱节的守旧状态。
(二)与时俱进,要求我们保持学习的自觉和紧迫感。我们乡镇干部不仅要懂农业、懂农村、懂农民,还要懂经济、懂法治,还要具备处理复杂矛盾、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这是古人的智慧,放在今天同样适用。要把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方式,及时捕捉新趋势、新动向,不断拓宽视野、提升格局,确保自己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
(三)与时俱进,要求我们具备战略眼光,着眼长远谋发展。总书记强调:“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有一个历史故事我觉得很有说服力:右玉县历届县委一任接着一任种树,把“不毛之地”变成了“塞上绿洲”,靠的就
是“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的定力和韧劲。这对我们乡镇工作很有启示一一我们在任的时候,既要抓好当前能见效的工作,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也要着眼长远,为后来者留下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不是“城头变幻大王旗”,换一届领导就另起炉灶,把前任的好东西全部推翻重来。
(四)与时俱进,还要求我们在改革创新上敢于突破。思想僵化、墨守成规,是制约基层发展的重要障碍。我们要敢于打破传统产业的束缚,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模式;要敢于尝试社会治理新路径,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要敢于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乡镇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总书记告诫我们:“与时俱进不要当口号喊,要真正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这是对我们最直接的告诫,也是最深刻的鞭策。
六、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全面辩证长远的政绩评价理念
最后一个维度,讲系统思维。这个话题可能听起来有点“高大上”,但和我们的工作关系非常密切,特别是涉及到干部如何评价、如何考核的问题。
(一)什么是系统思维?简单说,就是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能用单一指标来评价复杂的工作。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存在“唯GDP论英雄”的偏差,把经济增长速度作
为评价干部的首要甚至唯一标准,导致一些干部为了漂亮的数字不惜透支资源、破坏环境,留下一堆“烂账”拍屁股走人。总书记对此批评十分严厉:“一些干部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烂账,最后官照当照升,不负任何责任。这是不行的,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这话说得很重,但非常必要。
(二)系统思维要求我们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显绩是当下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潜绩是为长远打下的基础、留下的积累。在乡镇工作中,修一条路、建一所学校,这些是显绩;培育一批懂技术的新型农民、建立一套可持续的产业体系、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些是潜绩。我们要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既让群众有当下的获得感,又为乡镇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总书记讲谷文昌的故事,说他“不追求轰轰烈烈的‘显绩’,而是默默无闻地奉献”,这种“潜绩”才是最大的“显绩”,“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夸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三)系统思维要求我们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总书记强调:“用人得当,就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在我们乡
镇,考核不能只看年底的汇报材料,要贯穿干部履职的全过程;不能只看热闹的“显绩”,要看那些扎扎实实的“潜绩”;不能只听干部自己说,要多听群众怎么讲。要坚持“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让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干部真正得到重用,让不作为的人坐不稳,让忽悠的人没前途,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四)系统思维还要求我们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改革创新难免会有失误,干事创业不可能每次都一帆风顺。我们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样做,是为了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的干部,让大家放开手脚干事,而不是因为怕出错就什么都不干。
同志们,今天这堂党课,我从六个维度和大家交流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问题。概括起来,就是六句话: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责任担当,坚持廉洁奉公,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与时俱进,坚持系统思维。这六个维度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共同构成了正确政绩观的完整体系。
总书记说过:“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这段话,是正确政绩观最精辟的概括,也是我们每一位干部应当终身铭记的从政准则。
当前,我们正处于“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深刻变革,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强烈。这是我们大有作为的时代,也是对我们政绩观的一次深刻检验。我希望大家以这次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对照自己,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把学习教育的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我们乡镇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最后,我想用总书记的一句话来结束今天的党课:“每个时代都要做出每个时代的事情来。做得好、做得坏,贡献大、贡献小,青史可鉴啊!共产党人一定要为人民做好事。”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用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可,在这片土地上书写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精彩答卷。
谢谢大家!
(专题辅导报告第五篇)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竞优”异化:政绩观偏差的系统归因
政绩观偏差源于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失衡,表现为政绩冲动和避责行为,我们在关注个别领导干部价值观偏差、治理能力滞后的同时,要看到结构性压力、制度摩擦、信息阻滞、激励偏差等因素对政绩观和组织效能的影响。政绩观偏差的成因总体呈现出主客体交互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反映出“竞优”异化引发的政绩浮躁、政绩冲动。
(一)价值立场错位和治理能力滞后
政绩观偏差从根本上反映了个别领导干部在“什么是政绩”“为谁树政绩”“如何树政绩”等问题上出现了价值偏移和立场动摇,表现为“动机一目标—效果”的异化。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多元意识形态对传统价值观念造成冲击,市场交换原则和经济理性引发部分领导干部价值取向的物质化和行为选择的定向危机,理论武装不扎实、宗旨意识淡漠、党性锤炼弱化共同作用于政绩观的价值逻辑,表现为对以人民作为政绩的创造主体、受益主体和评价主体观念的模糊和错位。
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的复合性要求,治理理念和治理工具的更新迭代,考验着干部的学习本领和履职能力。政绩观偏差造成决策失误的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的
能力结构不符合角色期待和岗位需求,特别是在系统思维能力、治理要素统合以及新型治理技术的运用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无法有效履行岗位职责,从而产生心理压力和行为困扰等角色失调现象。价值立场错位导致党性蜕变和个体定向机制错乱,偏狭的发展主义、成就需要和本领恐慌进一步加剧政绩焦虑,从而导致政绩观偏差。
(二)结构性压力与内卷式竞争
基层政府和干部责任过载是超大规模国家治理面临的普遍难题。结构性压力由组织结构、职能配置、权力运行机制以及外部环境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作为一种深层次、系统性的压力源,对政绩观和基层治理行为产生持续复杂的影响。“为官不为”作为隐性腐败行为,直接导致制度空转、公共服务质量下降、行政效率低下,影响治理效能和组织行动力。当前政府职能的条块设定与基层治理的权责统合不匹配,存在下放事项权责不对等、下放权限超范围等问题,特别是当治理任务协调推进的难度较大,即面对多任务冲突和治理失
能的问责压力时,基层政府和干部有可能谋求免责工具、共同隐匿风险,从而导致问责困难,增加社会风险。
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基层政府积极创新实现了从自主探索向制度先行、从工作亮点向竞争标准的转变,
但也必须高度警惕创新泛化为内卷式竞争的倾向。基层政府为争取政策资源和政绩表现,进行无序竞争和过度消耗,会造成行政行动与行政目标、治理资源投入与治理效能的分离。“苦干”面纱下的“伪忙碌”源于“如何创造政绩”的定位偏差,内卷式竞争表面上是基层干部政绩观偏差与作风不实,实则是基层行政生态的退化与隐疾。从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到,个别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或追求政绩指标,会采取降低监管标准、放松监管要求、压缩公共服务成本等手段,以期短期内提升本地经济指标或完成特定任务。这突出表现为环境保护标准降低、劳动权益保护弱化、公共服务质量下降,即“逐底比赛”现象,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实现。
(三)政绩考评失当与激励偏差
党的大会报告指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综合政绩考核制度不仅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需要对治理目标分解、资源优化配置和政府职能调整等方面进行系统革新。首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亟待健全。
约束性指标、指导性指标、结果类指标和规则类指标的制度刚性不同,越往基层,附着在规则类指标上的“一票否决”项就越多,任期考核和项目式推进带来的“交卷”压力会促使领导干部倾向于选择短期见效的项目,忽视长期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其次,考核指标设计的制度刚性在一定程度
上形塑干部的价值取向。在基层治理实践中,考核评估的失当行为会导致激励偏差,成为繁文缛节的诱因,加重基层的规则负担和行政成本。层级制的周期性监测与跨层级随机抽查,少数目标样本与督查整改的连带效应,多层级委托代理中的信息困境等,容易造成基层政府和干部的考核压力倍增。另外,对指标管理的过度依赖会造成考核指标体系逐级细化,产生规则冗余、数据迎检等负面效应。再次,强调数量化任务分解和注重执行痕迹的考核方式,消减了绩效考核的激励效果,造成政绩考评目标偏离、组织赋能效益递减等问题。
(四)监督反馈与预防纠治精准度不足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则中新增了“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要求;在第五十七条明确了对领导干部政绩观
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了容错纠错、“三个区分开来”的判定标准和规制方式,党的二十届三中X会强调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这为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在现有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预防纠治政绩观偏差的程序性规定仍存在比较明显的缺失。比如,在干部教育管理和党内监督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政绩观的养成、考察和纠治机制尚未成熟定型,普遍存在规治内容笼统化多、具象化少,
考察频率节点化多、常态化少,教育手段传统型多、时效化少,结果反馈单向性多、立体化少等问题。
政绩观具有主体内驱性和隐蔽变异性,同时也容易受到社会价值取向和舆论环境的影响,对领导干部政绩观的考察识别,特别是在政绩观偏差的潜伏期和萌芽期,存在标准界定难、日常识别难、精准介入难、成效转化难等问题。当前对政绩观偏差的监督,主要是以行为违纪和后果违纪为主要判定方式的事后监督,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机制有待完善,抓早抓小的效果有待提升。
二、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生成动因
如果说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病灶样态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那么深刻剖析这一问题的生成动因,则是从“为什么”的角度对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进行回应。整体来看,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主观情理失衡诱发扭曲政绩观
“主观”在一般语境中指的是人思考的方式,与客观相对应。哲学意义上的主观指的是人类意识观念的内在活动,如主观主义、主观世界、主观能动性等。主观认识体现了人类的主观性和个体化。“行为心理学研究发现,人们在进行认知、预测和决策时偏爱采用容易获得、容易理解、具体生动的信息,从而赋予那些易得的、易见的、易感知、易理解
的信息过大的比重。”主观情理失衡正是基于对易感知政绩的更大关注,从而有意无意地形成选择性偏好。这种选择性偏好使得个体在情感、理性、道德判断上出现偏差,未能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导致行为决策偏离正常轨道,进而诱发政绩观的扭曲。其主要表现为功利心理导致寅吃卯粮的政绩观、虚荣心理催生徒有其表政绩观、得失心理造成以假乱真政绩观、逃避心理滋生敷衍了事政绩观等。具体来看,功利心理导致寅吃卯粮的政绩观,表现为部分地方领导干部过于追求短期内的政绩成果的心理,忽视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和可
持续性,往往采取急功近利的手段,如过度开发资源、忽视环境保护等,以换取眼前的政绩。虚荣心理催生徒有其表政绩观,表现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过于注重表面文章和形象工程,追求表面的光鲜亮丽的心理,忽视实际的工作成效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不惜欺上瞒下。得失心理造成以假乱真政绩观,表现为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在政绩考核中过于关注个人的得失和升迁机会的心理,权力观扭曲,忽视工作的实际成效和人民群众的评价,往往采取不正当手段来提升自己的政绩,如篡改数据、虚报成绩等。逃避心理滋生敷衍了事政绩观,表现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缺乏担当和勇气的心理,往往采取逃避和敷衍的态度来应对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对人民群众的需求和诉求置之不理。
(二)能力素质欠缺导致异化政绩观
能力指能够顺利完成某些活动所必须具备的个体特征,是胜任某项任务、做好某项工作的主观条件,其直接影响活动效率。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自身能力素质的欠缺。“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是个集合体,包含政治能力、思想品德、工作作风、知识水平、人格魅力、决策谋断能力等诸方面。”这些方面相互关联,共同影响着领导干部的决策和行为。当这些方面能力欠缺时,就会导致政绩观的异化。
一是政治能力不够。这一能力欠缺会导致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纷繁复杂的局势中迷失方向,无法准确判断形势,导致决策失误或偏离正确的政治轨道。
二是思想品德欠缺。这一能力欠缺会导致领导干部缺乏使命感和责任感,忽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将政绩视为追求个人荣誉或政治资本的手段,而不是将其作为为人民服务、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
三是工作作风不正。这一问题会导致领导干部沾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长此以往,其将滑向贪污腐败的深渊,作出违法违纪行为。这不仅
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更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阻碍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知识水平有限。这一能力的不足会导致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创新性和前瞻性,难以提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方案,倾向于追求简单、易行的政绩项目,而忽视那些需要长期投入和复杂管理的项目。
五是人格魅力缺乏。领导干部一旦缺乏人格上的魅力,往往会导致群众基础薄弱,难以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追求表面的政绩来提升自己的形象和影响力,从而加剧政绩观的异化。
六是决策谋断能力不足。这一能力的欠缺会导致
领导干部无法准确判断形势、把握机遇,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难以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
(三)制度建构缺陷催生片面政绩观
制度是人造物,但绝非人类社会一种“异化”的存在。
W.理查德?斯科特认为:“制度包括为社会生活提供稳定性和意义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一
认知要素,以及相关的活动与资源。”从这个意义理解,制度的核心功能在于为人类社会生活提供具体性指导框架。制度的建构并不是一个静态的过程,而是始终处在动态之中。
制度一旦出现固化、失灵、走样,不仅不能发挥制度的优势,反而会产生制度枷锁,形成制度缺陷,导致负面影响。制度建构缺陷是导致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具体来看,
一是正向引导机制仍需强化健全。科学有效的政绩考核,是对干部工作的全面检验,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然而,一些地方在制定政绩考核指标时仍崇尚“速度情结”,对高质量发展的理解不深入,过于注重经济指标,而忽视社会、环境、文化等多方面的综合发展。这种相对单一的评价体系容易引致地方领导干部只关注与经济相关的政绩,忽视其他同样重要的领域,从而盲目“铺摊子”、热衷“搞形式”、一味“重显绩”。
二是反向约束机制亟待健全完善。约束机制是对管理系统行为进行修正的机制,其功能在于保证管理系统正确运行以实现管理目标。只有健全完善反向约束机制,才能激发正向动能。具体来看,这些反向约束机制体现在预警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纠偏机制等方面,一旦这些反向约束机制存在缺陷,就会为政绩观偏差留下滋生的空间。预警机制的缺陷会导致无法及时有效对源头性、苗头性、倾向性的政绩观偏差问题作出精准预判;监督机制的缺陷会导致对政绩观偏差行为的监督不到位,为政绩观偏差提供温床;问责机制的缺陷会导致对政绩观偏差行为的责任追究不严格,从而
产生负面示范效应;纠偏机制的缺陷会导致政绩观偏差问题持续存在甚至恶化,进而继续影响政府决策和行政效率。
(四)社会舆论压力造成短视政绩观
按照不列颠简明百科全书的定义,“舆论”指“社会中相当数量的人对于一个特定话题表达的个人观点、态度和信念的集合体”,这一集合体具有整合、反思、引导等作用。舆论是大众社会里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现象,社会舆论作为公众意见的集合体现,是社会心理、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的综合反映,往往反映一定阶级、阶层、社会集团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社会舆论既
有正向引导的积极作用,又具有反向影响的消极作用。当今社会,舆论力量日益凸显,既能够推动社会正义与进步,也可能成为滋生短视政绩观的温床。一方面,媒体和公众往往倾向于关注那些能够迅速产生视觉冲击、吸引眼球的政绩成果。这种偏好使得领导干部在面对舆论压力时,为了迎合社会大众的期望而仓促决策、盲目行动,倾向于追求能够迅速显现成果的项目和政策。这种追求短期效应的做法,往往会牺牲长期利益,如环境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公平正义等。同时,为了快速展现政绩,一些领导干部倾向于选择那些表面光鲜但实际效果有限的项目,即所谓的“形象工程”或“面子工程”。此外,社会舆论压力还会导致地方领导干部在政绩评估上弄虚作假。为了避免负面舆论冲击,其可能
会虚报政绩,甚至篡改数据,试图以彻底扭曲的“政绩”塑造出一个完全背离真实的虚假成功形象。另一方面,社会舆论的即时性和广泛性特点,使得领导干部在面对负面舆论时,往往急于撇清责任、挽回形象,从而采取一些短平快的应对措施,而忽略对问题根源的深度挖掘与根本解决。尽管这些行为从短期看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应和政治声誉,但从长远看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对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造成负面影响。
三、政绩观异化问题的深层根源
政绩观是一个思想问题和作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和党性问题。一些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对事业产生种种不良影响,深层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缺失、政治意识淡漠、党性修养匮乏,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地位观、发展观等方面出现了偏差。
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从根本上讲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根本。一名丧失理想信念的党员干部,往往会经不起诱惑和考验。
一些政绩观异化的官员往往“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这些官员为官从政的初始动机就不纯,都是在“私”字上起心动念,不顾大局谋“私绩”,中饱私囊谋“私利”,贪图享乐谋“私欲”,大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归根到底是没有扣好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上松动了。
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是地位观、群众观发生了扭曲。政绩观映照的是党员干部如何认识和理解政绩,如何运用手中的权力,如何看待党和人民的事业,如何处理党群关系。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
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党员干部要用这样的理念来看待政绩,用这样的标尺来衡量政绩。政绩观异化的那些党员干部恰恰相反,他们一心钻营往上爬,只做能尽快升官上位、让领导看得见的工作。为了能够获取升迁的机会,他们对自己的名利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对群众的安危冷暖“看得轻”,在对待名利、权力和事业的问题上出现了扭曲。
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是发展观出现了偏离。政绩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也是党员干部的发展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不能简单以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必须实现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但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无视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还是习惯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老路,看到好
项目一哄而上,为了上项目举债开发,建设新项目贪大求洋,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巨大损失。
四、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的原因
一是理论素养有待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理解停留在表层,未能深入其理论内核,难以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与方法论有效转化为工作实践的指导工具。由于缺乏系统性的战略视野、整体性的系统思维以及矛盾分析的辩证思维能力,他们无法全面精准地解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核心要义与实践逻辑,进而导致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方向性偏差,影响政策执行的准确性与有效性。
二是思维方式陈旧。部分领导干部缺乏创新思维,固守传统工作模式,面对新问题,习惯照搬过去的成功经验,缺乏结合新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的意识与行动。此外,一些领导干部对调研工作重视不够,或开展的调研流于形式,未能深入掌握实际情况,导致难以创造出人民满意、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真正政绩。
三是人才选拔机制有待完善。在选人用人环节,“实干
导向”与“选拔标准”的统一性有待增强。部分地区和单位
未能严格践行德才兼备的选拔原则,存在“干部干、组织用”相互脱节的现象,既挫伤了干部干事积极性,也助长了不良
风气。
在政绩考核层面,“考核精准度”与“结果运用”的衔接需要强化。当前
干部考核体系科学性不足,形式化考核、重复考核问题突出,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存在脱节,削弱了考核的“指挥棒”功能。在管理监督机制方面,“从严管理”与“容错纠错”的结合度有待提升。部分地方未能准确把握严管与厚爱的辩证关系,以从严处罚替代严格管理;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机制上,相关配套措施仍不够细致完善。
(专题党课第六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就树立正确政绩观作出重要论述。他在2026年新年贺词中指出:“柴米油盐、
三餐四季,每个‘小家’热气腾腾,中国这个‘大家’就蒸蒸日上。”不论是对内谋发展,还是对外讲竞争,党员干部的政绩观并不抽象,简单来说,就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让政绩观与人民利益、地方实际、时代逻辑“严丝合缝”,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20XX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
然而,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政绩观错位的问题,有的只考虑领导满意、不顾及基层干部群众感受,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人为割裂:有的重数字增长轻发展质量,为了追求发展速度不计后果、不计成本,浪费了大量资源却收效甚微;还有的重短期利益轻长远发展,热衷短、平、快的项目,对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造成损害;等等。实践证明,观念决定作为。政绩观错位,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中央提出把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具体化,对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不懈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把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具体化,要深刻领会为了谁。中国共产的宗旨和使命,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民造福作为树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一名高校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始终站在师生立场上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让师生当“裁判”、当“考官”,把师生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三是坚持求真务实,以真诚的实干态度确保在干事中敢担当善作为
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
题。官僚主义实质是封建残余思想作祟,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做官当老爷,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崇尚实干,狠抓任务落实,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本质要求,讲实话、干实事也最能检验和锤炼党性,实实在在的“行”也是衡量每一名党员干部党性坚强和政绩观正确的实践尺度,因此,我们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毫不动摇、百折不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打任何折扣,不耍任何小聪明,不搞任何小动作还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切合实际的落实方案,在重要任务、关键环节、落实情况等方面要亲自挂帅出征、脚踏实地、稳扎稳打,将一切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总书记在学习贯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班子要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对已有的部署和规划,只要是科学的、切合新的实践要求的、符合人“一把手”,要始终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把更多精力放在踏踏实实干好党的税收事业上来,以实干赢得民心、以实绩推动发展。
一、零偏差、不走样,始终坚定理想信念
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也是我们干好税收工作、创造税收政绩的根本遵循。我们要以这次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性锤炼,坚持不懈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始终做到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在内化深化转化上下功夫,做到往深里走、往实里去,既学深学透全面贯注于头脑中,也要精准对接税收实践灵活运用,切实把这一重要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在思想上的政绩观零偏差。
二、办实事、解难题,始终厚植为民情怀
在当前形势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一名税务局长,我深知税收工作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也清楚本市在税收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一些基层税务人员工作不够规范,执法过程中存在疏漏等。因此,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加强自身的工作作风和纪律观念,为国家税收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正确的政绩观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重要体现。作为税务工作者,我们手握重权,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只有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做到忠诚于党和人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助于提高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败行为,这有助于提高我们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形象。最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党性锻炼也具有重要意义。在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领导能力。
那么,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呢我认为,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我们要深入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和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科学可行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明确工作目标,把握好工作重点和难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其次,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纪律观念。我们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范,做到言行一致、令行禁止。同时,还要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情、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注重团队合作和众人拾柴。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加强内部协作,形成合力。同时,还要积
极发挥外部力量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工作进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目标。
下面,我想结合本市的一些实践案例来具体说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成效。
在近年来,我们市税务局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例如,我们通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措施,推动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同时,我们还深入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为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我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所做出的努力。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过程中,一些基层税务人员对于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这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培训、强化考核,提高基层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总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我们每一位税务工作者的重要使命。只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做到忠诚于党和人民、服务于纳税人、推动税收事业的发展进步。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努力,为实现税收事业的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
最后,我要感谢各位领导、同仁们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
(警示教育党课专题辅导报告第七篇)
——砺心崇实勇担当明纪守廉促公正
同志们:
当前,我们肩负着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建设的重大职责,必须首先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政绩、怎样创造政绩”这一根本问题。全局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反躬自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我们的一切工作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一、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
正确的政绩观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为民情怀。要深刻认识到,我们所追求的政绩,必须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政绩,是恪守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的政绩,更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赢得人民拥护的政绩。倘若政绩观出现偏差,工作就会偏离方向,甚至可能利用司法行政权力谋取私利、损害公信力。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源头上正本清源,牢固确立符合党的性质宗旨、符合法治发
展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期待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行稳致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坚持党性原则,把牢政治方向。总书记深
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对于司法行政机关而言,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我们
的一切工作都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必须自觉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标对表,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中,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其中蕴含的政治逻辑、政治考量,确保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清醒认识到,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我们创造的任何政绩,都应当是彰显党的执政理念、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政绩,是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政绩。要坚决防止将政治与业务割裂开来的错误倾向,杜绝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前行。要自觉将本职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融入全市中心工作来思考和推进,使司法行政工作与党的使命任务同频共振,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价值、创造实绩。
(二)恪守为民宗旨,践行法治为民。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无论是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尊法学法,还是人民调解化解基层矛盾;无论是法律援助扶助贫弱群体,还是监狱、社区矫正工作教育改造罪犯,每一项职能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创造的政绩,应当是让法治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让公平正义浸润每一寸心田的政绩。这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精准把握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要聚焦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立法民意征集、每一次法律咨询、每一桩矛盾纠纷调解、每一例法律援助案件。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关起门来搞政策、脱离实际定指标,更不能为了追求所谓的“亮点”、“创新”而忽视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的政绩,是人民群众的口碑,是发自内心的认可。
(三)遵循客观规律,注重实际实效。总书记要求,“要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司法行政工
作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法治建设、社会治理、法律服务等都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有其内在的连续性和阶段性规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必须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和历史担当,既要立足当下,积极作为,又要着眼长远,保持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在推进工作时,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例如,在谋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时,要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差异,科学布局服务网络,注重均衡发展和可及性;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时,要深入研究不同群体的法治认知特点和需求,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大水漫灌”。创造政绩,必须坚决反对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不能为了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搞“运动式”执法、敷衍式服务。评价我们的工作,不能只看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建了多少点,更要看矛盾纠纷化解了多少、群众诉求响应了多少、法律服务的质量提升了多少、社会的法治氛围浓厚了多少。要坚持结果导向,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来定义和检验我们的政绩。
二、在司法行政实践中校准政绩坐标,交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履职答卷
正确的政绩观不仅在于认识,更在于行动。它必须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
思路、务实举措和实际成效。我们要自觉用正确政绩观这把标尺,来衡量、指导和检验我们的每一项职责履行、每一个决策制定、每一次执法服务,确保我们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职责的过硬业绩。
(一)在全面依法治市中强化统筹,追求系统集成的整体效能。市司法局承担着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工作的职责,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参谋部”、“调度室”。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此领域就体现为强化系统观念,追求法治建设的整体效能,而非单个部门的“单打独斗”或片面追求“立法数量”。要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相互关联、相辅相成。我们必须站在统筹全市法治工作的高度,发挥好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督促落实的作用。在谋划年度工作要点、开展法治督察、推动示范创建时,要坚持“一盘棋”思想,注重各项法治改革举措的关联性和偶合性,促进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要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每一部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都符合上位法精神、切合本市实际、反映人民意愿,追求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的统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不仅仅是纠正几起错案,更是要致力于优化执法体制机制,提升整体执法水平,从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们的政绩,应当体现在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
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体现在法治大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体推进和协同增效上。
(二)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中聚焦规范,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直接关系群众权益,直接体现政府形象。司法局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推动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内化于每一项执法活动之中,追求执法质量和公信力的提升,而非简单地追求处罚案件的数量或罚没款的规模。要推动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合法规范。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如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等,加强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致力于完善行政执法标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我们的工作成效,不应只看组织了多少次检查、通报了多少个问题,更要看通过持续的监督和规范,是否推动了执法理念的深刻转变、执法行为的普遍规范、执法环境的切实优化。要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追求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过程,就是创造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最珍贵政绩的过程。
(三)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突出普惠,追求均等可及的服务质效。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服务群众的重要
窗口,是衡量我们为民宗旨践行程度的重要标尺。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此领域就体现为坚持普惠均等、优质高效的原则,追求服务网络全覆盖、服务能力大提升、服务质量最优化,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建了几个中心、挂了几个牌子。要持续优化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协同发力。要特别关注偏远地区和弱势群体,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努力消除服务盲区。要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扩大援助范围,使更多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能够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感受法治温暖。要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业的管理和引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加专业、高效、可信赖的法律服务。我们的政绩,应当体现在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时能够“找得到”、“用得起”、“信得过”,体现在每一件法律服务案件都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体现在通过优质法律服务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坚决反对重形式轻内容、重建设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到提升服务实效和群众满意度上来。
(四)在刑事执行工作中坚守底线,追求教育改造的根本宗旨。监狱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是刑事执行的关键环节,事关社会安全稳定,也关系罪犯改造重生。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此领域就体现为坚守安全底线,同时牢牢把握“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根本宗旨,追求更高的改造质量和更低
的重犯率,而不是片面追求“零事故”的管控指标或简单的“关得住”。要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意识,持续健全安全防控体系,确保监狱、社区矫正场所的绝对安全稳定。但安全是底线,不是终点。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提升教育改造质量上来。要深化狱(所)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保障罪犯合法权益。要创新教育改造方式方法,加强思想、文化、技术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矫治,帮助罪犯认清罪行、重塑人格、掌握技能,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基础。要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和教育帮扶效果。我们的政绩,既体现在持续保持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上,更体现在将一大批罪犯成功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增添和谐因素上。这是刑事执行工作对社会长治久安所作出的深层次、根本性贡献。
(五)在普法依法治理中着眼长远,追求法治信仰的深入人心。普法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承担着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的重任。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此领域就体现为坚持注重实效、深耕细作,追求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社会效果,而不是满足于搞了几场活动、发了多少资料、有多少人次参与等表面数据。要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要聚焦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开展精准普法。要创新普法方式,善于运用新媒体新
技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我们的工作成效,最终要看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是否形成,看人民群众对法律的真诚信仰是否确立,看法治是否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克服“普法就是发材料、讲条文”的简单化思维,致力于法治文化与地域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夯实法治社会根基。这才是普法工作最应追求、最为持久、也最难能可贵的政绩。
三、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政绩观落实,锻造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铁军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离不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作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法治部门,同时也掌握着一定的执法司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面临的风险考验不容小觑。必须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穿始终,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正确政绩观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一)强化纪律约束,筑牢思想防线。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干部约束自身、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行为底线。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其作为廉政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聚焦司法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加强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到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要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决不能异化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私利的工具。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绩观上的偏差。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司法行政系统的廉洁元素,弘扬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职业道德,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歪风邪气、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堤坝。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依靠科学严密的制度来引导和保障。要围绕立法、执法、刑罚执行、法律服务、行政审批、人事财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要优化工作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健全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改进考核方法,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工作实际成效、长远发展潜力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坚决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项目数量、文件会议等论英雄的倾向,
从制度导向上促使干部追求实实在在的政绩。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筑牢隔离墙、防火墙。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零容忍”,切实防止“破窗效应”,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正确政绩观在制度轨道上得以践行。
(三)从严监督执纪,弘扬清风正气。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正确政绩观不偏离、不走样。要综合运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形成监督合力。要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其履职用权、政绩取向的监督。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干部在政绩观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要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正名。要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求实效。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利用司法行政权力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通过严肃执纪问责,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同志们,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作为新时代的司法行政干部,我们肩负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光荣使命。让我们以此次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为新起点,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司法行政实绩,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大连新篇章贡献更加强大的法治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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