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6月上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我们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沙洋县五里铺镇农资经营部、天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绿悠缘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湖北洪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沙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沙洋县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暂存中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工作情况,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工作情况汇报,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基层干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市政府始终严格执行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省农业农村厅就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向市政府专门致以感谢信,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宣传培训,推进社会共治。一是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利用电视、报刊等现代新闻媒体以及宣传车,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印发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资料5000份(册),增强生产经营者的法治和质量安全意识。二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技术规程、法律法规等内容开展宣传普及和咨询服务,制作展板2块,印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提高全市人民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村级协管员参加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国家追溯平台应用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相关工作线上培训,培训人员800余人次。开展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着力提高生产经营主体法治意识和监管人员能力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共建共治共享。
(二)强化责任落实,构筑监管防线。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负总责、部门负监管责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各级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扛在肩上。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由上至下拧紧责任链条。二是完善举报投诉登记制度。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渠道,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对于接到的投诉举报案件,一律进行书面登记,对属于监管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投诉案件及时记录举报受理意见。三是加强基层网格化监管。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印发了《荆门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和重点监管名录,采取“城区试点、经验推广、因地制宜”模式全方位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监管行为,补齐基层监管短板,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全市共悬挂张贴网格化管理公示牌1358块,设置村级网格协管员1352名。
(三)强化质量提升,推进标准化生产。一是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根据高质量发展需要,围绕“六个一”等重点产业,按照“废止一批、修订一批、制定一批”思路,共制定、修订农业地方标准32件。二是扎实推进基地建设。坚持标准引领,示范先行,推进以示范基地为导向的标准化生产。2022年,京山市孙桥镇水稻基地、掇刀区团林铺镇高油酸油菜基地被入选第一批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钟祥市萝卜、钟祥市娃娃菜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沙洋县菜籽油、钟祥市葛粉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截止2022年底,全市累计培育农牧结合生态养殖场206家,市级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15家,水产健康养殖场119家,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12个,覆盖水稻、油菜、蔬菜、柑桔、生猪、龟鳖等主要优势特色产业。三是加快“二品一标”认证。把发展“二品一标”认证工作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奖励政策,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二品一标”,对新获证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和项目扶持。截止2022年底,全市有效“二品一标”认证企业93家,认证产品169个,其中,绿色食品70家、产品137个,有机食品6家、产品1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7家、产品19个。
(四)强化源头管控,防范风险隐患。一是严格生产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基地依法做好进货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检验检测记录等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加大生产档案监管力度,定期随机抽查基地是否如实记载相关记录情况,确保生产基地有统一的记录本、有如实的记录、有可追溯的环节和责任人。二是严格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定《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市场-餐桌”全链条监管,确保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无缝衔接监管工作。三是开展追溯系统应用。扎实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溯”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让不合格农产品“无处可藏”。全市有314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企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在平台注册。四是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在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2022年,全市使用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主体累计578家,开具合格证16109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27146.64吨。五是加强监测预警。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提高监督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防范风险。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监督抽查,抽检范围覆盖市内生产基地和收购、贮存、运输环节的主要农产品,强化检打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预警处置能力。2022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定量监测4081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100%;配合省厅完成1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2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合格率99.5%。六是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在巩固钟祥市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沙洋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成果基础上,强化质量监管、标准推广、安全追溯、检验检测四大体系建设,有序推进第三批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沙洋县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京山市、东宝区和屈家岭管理区创建第三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五)强化专项整治,严格投入品监管。一方面,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按照“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要求,在种植业产品上,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在畜禽产品上,严厉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在渔业产品上,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的行为,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2022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8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117家,开展媒体宣传20次,发放宣传资料21186份,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2起。通过专项整治,全面强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农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另一方面,强化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力量深入辖区内重点区域农资市场,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重点地区,聚集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水产等七大重点农资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2022年,全市开展市场巡查596次,出动执法人员1900余人次,检查门店企业或仓库等经营场所1800余个次,立案41起,结案41起。所有办结案件已依规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两法衔接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公示。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公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
(六)强化环境治理,推广绿色技术。一是深入实施化肥农兽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无人机飞防、绿色防控、推广生态健康养殖等生产技术,化肥、农兽药施用量连续实现负增长。全市绿色防控面积达到390.49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1.6%,统防统治面积405.8万亩,统防统治覆盖率43.3%。全市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930.49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4.2%,化肥利用率达到40.3%。推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模式,减少使用抗菌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兽用抗菌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兽药残留和动物细菌耐药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开展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工作。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编制了《荆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摸清了全市受污染耕地面积、分布、污染程度等情况。全市共有耕地7526597.69亩,其中优先保护类耕地7520996.10亩,安全利用类耕地5601.59亩,全市无严格管控类耕地。通过实施优化施肥、品种调整、水分调控、深翻耕、调整用地规划等技术措施,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面积5601.59亩,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00%。三是全面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11%,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已建成秸秆收储运市场主体216家,形成了县级有收储中心(公司)、乡镇有收储合作社、村级有收储点的收储网络,全市农作物秸收储运体系已初步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5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监管力量亟待加强。基层普遍存在专业人员少、兼职人员多、办公场所有限等问题,基层监管职责和任务落实难。机构改革后现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基本依托“以钱养事”的农技服务中心运行,没有设立专职人员,各村虽都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但基本都是村干部兼任,且没有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监管人员身兼数职,承担多项工作任务,导致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
二是监管协调机制有待加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畜牧水产和粮油果蔬等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产后环节的质量监管,检验检测机构负责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送检产品的质量检测,各方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
三是监管工作经费不够充足。市级部门监管工作经费预算逐年减少,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乡镇日常监管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主管部门,自身财力薄弱,基本没有专项经费投入,导致工作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监管工作开展。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针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深入到乡村、基地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引导生产者规范用药、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主体,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及时掌握新制度新要求,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针对广大社会公众,通过专家解读、专题培训、标语横幅、短视频、“明白纸”等丰富多样的形式,科普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育,加强监管力量。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农产品检验、食品检验、化学专业等人才充实队伍,解决人员紧缺和青黄不接的问题。要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加大现有人员培训力度,加强监管人员操作规程、专业理论、标准应用、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培养和培训,打造一支理论上懂,操作上会,业务上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增强监管力度。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大力开展农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滥用抗生素和标有疗效的“非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重点严打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含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和超范围、超标准、不按安全间隔期(休药期)使用农兽药的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加强农产品源头防控,大力推进绿色生产,科学减施农业投入品,大力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着力推进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节本控污,提质增效。
(四)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健全监管体系。市级层面,要加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县级层面,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明确机构职责,配备监管人员,村级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形成市、县、镇、村四级监管责任网络体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市、县(市、区)、镇、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支出。全面摸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缺口,推动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经费,专门拨付,专项使用,保障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都有充足的经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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