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市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监管工作的调研报告
前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对于维护集体成员权益、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具有极端重要性。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现状,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本报告。
一、安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现状与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监管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市级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镇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村(社区)干部奖励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的指导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办法》等文件,形成“1+3”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组合拳。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实施细则,普遍建立了资金管理、资产登记、资源发包、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制度,为“三资”监管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框架。
(二)管理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全市大力推广“陕农经”应用管理平台,将村级资金收支、资产台账、资源承包、经济合同等纳入平台管理,实现了市、县、镇、村四级对“三资”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线上监督,提升了管理效率和透明度。截至12月,全市16525个组织进入“陕农经”平台管理,其中村民小组14710个,使用“银农直联”模块线上审批支付组织数1746个,占比96.2%,复核成员信息243.6798万人次,记账进度达91.04%,2025年经营成效4.32亿,已达24年全年的93.51%。
(三)民主监督机制得到强化。通过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实施办法,明确要求村级重大财务事项、集体资源发包、资产处置等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成员大会民主决策,尤其在集体资源发包、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严格程序、全程公开,将集体资产资源登记、合同管理、财务核算、交易流程等纳入系统统一管理,从制度上防范廉政风险,实现了“三资”底数清晰、交易过程透明、监管全程可溯。
(四)清产核资基础不断夯实。完成了全国统一部署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的家底,掌握我市“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明确了产权归属,建立了资产台账,为加强监管、发展集体经济奠定了数据基础。2024年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计304.31亿元,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600.44万亩。
二、当前“三资”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和挑战。
(一)监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最后一公里”存在堵点。部分乡镇代管机构重核算、轻监管,主要扮演“记账员”角色,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审核把关不严,未能有效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制度悬空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村(社区)的民主决策、财务公开等制度流于形式,存在“选择性公开”、“笼统公开”甚至不公开的问题,村民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二)“陕农经”平台功能发挥不充分,智慧化水平有待提升。数据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县乡录入平台的资产资源数据更新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存在“僵尸”数据,影响平台的分析、预警和监管功能。互联互通存在壁垒,与相关部门的系统尚未完全实现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形成“信息孤岛”。
(三)集体资源资产盘活监管难,价值实现与风险防范并存。对山地、林地、水域等非耕地的集体资源,其面积、边界、权属、价值评估等基础信息管理仍较薄弱,存在被侵占、无序开发的风险。部分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合同存在程序不规范(如未经民主决策)、条款不完善(如期限过长、价格明显偏低)、履行不到位(如拖欠租金)等问题,易引发矛盾纠纷,造成集体利益受损。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入股、合作、租赁等多种方式盘活“三资”,在投资决策、股权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会出现新的监管盲区和风险点。
(四)监管力量与能力严重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要求。基层队伍薄弱,乡镇机构改革后,基层农经队伍力量被削弱,专职人员少且变动频繁,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一人多岗现象普遍,难以承担繁重且专业性强的“三资”监管任务。部分村级干部对财经法规、管理制度不熟悉,对新型经营模式下的财务管理和风险识别能力不足,专业能力欠缺,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加强与改进安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制度先行,织密“三资”监管的“笼子”
完善制度体系,对管理职责、运营流程、民主监督、责任追究等作出全面细致的规定。重点修订完善村级财务收支管理、资产资源评估、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等专项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三资”管理制度的行为,通报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二)深化平台应用,打造“三资”监管的“智慧大脑”
提升数据质量,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核查、精准测绘、动态更新,确保平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推动平台升级,增加风险智能预警、大数据分析等功能。积极争取支持,打破部门壁垒,推动“三资”管理数据平台与相关部门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三)聚焦关键环节,管好集体家业的“钱袋子”
规范合同管理,推行使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建立集体经济合同备案审查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历史遗留的不规范合同进行清理规范。严格规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秩序,明确分配比例和流程,在鼓励盘活闲置资产资源的同时,同步研究制定针对民宿入股、光伏项目、碳汇交易等新业态的监管措施,加强对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新型模式的风险评估和全过程监管,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可控。
(四)强化能力建设,夯实“三资”监管的“人才基石”
稳定基层队伍,推动县乡政府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明确承担“三资”监管职责的机构和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培训体系,定期对乡镇农经干部、村级组织负责人进行财经法规、业务技能、信息化操作等全覆盖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提供法律咨询,提升监管的专业化水平。
结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健全的制度、更智慧的手段、更严格的执行、更有力的保障,切实管好、用好农村集体“三资”,严防集体资产流失,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安康市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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