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人民法院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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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人民法院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上级法院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XX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作为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抓手,立即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规定,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细查实纠,全面梳理形式主义的突出表现


为确保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我院采取了“自己找、下级提、相互帮、上级点”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发放调查问卷300余份、召开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行政人员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6场,以及设立网上意见箱、开展谈心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全院干警的意见建议。经过系统梳理,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会风文风方面,“精简”实效仍需增强。


虽然近年来我院在精简会议文件上下了不少功夫,但痼疾难除,反弹苗头显现。


1.会议总量依然偏大,陪会现象严重。部分会议过多过频,且过度追求规格。特别是某些需要传达上级精神的会议,动辄要求全体干警参加,有些内容与多数参会干警的本职工作关联度不高。业务部门的庭务会、法官会议有时为了等齐领导或特定人员,耗费了其他人员大量等待时间。视频会议层层加码,上级法院开完,本院还要开同样的“贯彻落实会”,内容重复。


2.公文流转繁琐,材料报送重复。红头文件虽有所减少,但便签、白头件、AAA通知等变相文件大幅增加。不同部门之间数据壁垒未打通,经常出现政治部要一套队伍数据,审管办要一套业绩数据,办公室又要一套总结数据,且表格口径不一,让一线干警反复填写报送。有的材料要求时间过急,上午发通知,下午就要报,基层难以深入思考,只能应付了事。


(二)审判管理方面,“唯数据论”倾向尚存。


审判管理是审判质效的指挥棒,但管理过细过繁就会成为阻碍。


1.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过于注重结案率、发改率、调解率等显性指标,甚至为了追求“漂亮”的数据,搞“月底冲刺”“控制立案”等变通做法,违背了司法规律。部分指标“唯排名论”,导致各庭室之间为了0.1个百分点的差距而焦虑内卷,忽视了案件办理的实际社会效果。


2.流程节点监控繁琐僵化。为了留痕而留痕,系统里的审批环节过多。一件简单的程序性裁定,往往需要经过庭长、分管院长层层线上审批,且系统流转时常卡顿,大大降低了办案效率。对长期未结案件的监管,有时只停留在填表说明原因上,缺乏实质性的清案协助机制。


(三)信息化应用方面,“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负担加剧。


信息技术本是为了便利工作,但在实践中却成了新的负担源。


1.政务APP与系统平台过多过杂。除了法院内部的办案系统,还有政法委的协同平台、县委组织部的学习平台、纪委的廉政档案平台等十几个系统,干警需牢记多套账号密码,在不同系统间切换录入信息,令人疲于应付。


2.“打卡式”学习与“留痕式”考核。很多在线学习任务强制要求学习时长、积分排名,并与绩效挂钩。有的干警为了完成学分,只得在不使用时让视频空放。各类法治副校长、进网格等线下活动,要求上传大量带水印的场景照片和工作台账,为了留痕耗时费力,影响了实质性工作开展。


(四)责任担当方面,“责任下卸”与“过度留痕”并存。


形式主义背后往往是官僚主义的影子,一些中层干部缺乏担当,将“布置了”当作“落实了”。


1.案件阅核制执行变形。院庭长阅核案件,原是强化监管,但在操作中,有些非属“四类案件”的常规案件也被要求一律阅核,导致庭长签字负担重,案件责任却仍全部压在法官肩上。一旦案件出现问题,层层追责时,喜欢查阅有无“签字、笔录、照片”,以“程序合规”掩盖“实体失察”。


2.信访化解工作重形不重效。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时,往往要求包案领导和承办人制定详尽方案、多次约谈并制作笔录,但最终实质性化解率不高,陷入“为了出方案而谈,为了有笔录而录”的怪圈。


(五)迎评迎检方面,过多过频消耗大量行政资源。


全院每年需应对来自各上级机关、条线的检查、调研、考核不下30次。为了迎接检查,各部门往往要提前一周甚至半个月开展“突击整理”:卷宗归档大扫除、党建阵地翻新、制度牌匾上墙等。检查组来了不仅要查台账,还要实地看点、个别谈话,全院上下如临大敌,不仅行政部门连轴转,有时还需抽调业务骨干准备迎检材料,严重挤占了审判业务时间。


(六)关怀激励方面,严管与厚爱结合不够紧密。


在日常管理中,对干警的关心关爱多停留在口号上,实质性减负措施少。


1.非审判事务性工作摊派过多。各类文化汇演、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常将强制性名额分配至各业务庭,给干警造成了沉重的额外负担。


2.身心压力巨大,休假制度落实难。随着案件量逐年激增,一线法官普遍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但为了结案率指标,休假、体检等制度有时难以完全落实到位。


二、深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所在,清醒认识形式主义的顽固性与危害性


针对上述查摆出的问题,我们从主观、客观及体制机制层面进行了深刻反思,认为形式主义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源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总开关”拧得不紧。部分干警将法院工作仅视为一份普通职业,缺乏神圣的法治信仰。在面对案多人少矛盾时,不是通过提升能力、改进方法去破解,而是试图通过搞形式主义来“走捷径”,企图用花哨的数据和材料来遮掩工作实效的不足。这种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是滋生形式主义的思想土壤。


(二)司法规律把握不深,政绩观存在偏差。一些领导干部在管理上急于出成绩、出亮点,没有充分尊重司法工作的被动性、中立性和程序性规律。将行政化思维带入审判管理,盲目下达指标,要求“同比看升降,横向看排名”,甚至追求一些不合实际的“零发改、零信访”。这种错位的政绩观,必然催生出数据造假、控制收案等荒诞的形式主义行为。


(三)管理模式粗放,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足。内部管理仍习惯于“一刀切”的发文、开会、检查“三板斧”。面对多部门信息壁垒,缺乏数据整合共享的意识与能力。对于各类APP的使用,只考虑功能实现,不考虑用户体验和整合兼容。粗放式管理导致大量重复劳动、无效劳动,加重了基层负担。


(四)体制机制不完善,权责边界不清。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边界在规范性文件里很清晰,但在实际运行中往往模糊。由于缺乏科学的案件权重系数测算和人员调配机制,忙闲不均现象客观存在。更关键的是,容错纠错机制未能有效建立,面对二审发改,不问青红皂白先追责的惯例,让法官畏首畏尾,不得不搞大量无谓的请示汇报来规避风险,由此衍生出新的形式主义。


三、聚焦靶向发力,落实硬核举措,扎实推动减负工作见行见效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我院党组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结合法院中心工作,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一)大力精简文山会海,让干警“静”下来。


严控会议数量规模。实行会议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套开,能开视频会的不集中开。院内大型会议原则上不超过半天,专题会议不超过2小时。除法定性、全局性会议外,严禁要求“一把手”逢会必到,切实减少陪会。


提高文件质量时效。对各类文件下发实行“出口”统一管理。大力弘扬“短实新”文风,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严格禁止就同一事项层层转发、重复发文。建立数据需求统筹申报机制,由办公室统一扎口,防止多头重复向业务庭要数据、要材料。


(二)科学优化审判管理,让案件“快”起来。


重构绩效考核体系。坚决取消不合理、不科学的考评指标,不再单纯以结案率、结收比作为主要评价标尺。探索引入“案件权重系数”,重点考核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加大对调解撤诉、当庭宣判、自动履行以及服判息诉率的考核权重,引导法官注重案结事了。


优化办案流程及职责清单。明确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环节职责。大力推行要素式审判、令状式文书,对简单案件简化庭审和文书流程。严格限定院庭长阅核案件的范围,坚决防止把阅核搞成对常规案件的“普遍签到”。


(三)深推智慧法院融合,让数据“跑”起来。


着力整合信息系统平台。由技术部门牵头,对各类政务、党建、审判系统进行清理整合,推广单点登录,尽量实现数据互通共享,避免二次录入。严禁各类强制性的APP“打卡”和刷积分排名活动,不得将APP使用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强化技术支撑服务。完善文书智能校对、类案检索、语音转录等智能辅助系统,让技术真正服务于办案减负。上级发起的各项网络培训,明确学习时长要求,允许快进,保留回看功能,方便干警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


(四.)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让基层“稳”下来。


实行督检归口管理。除上级法院安排的督察巡察和县委、人大法定监督事项外,各内设机构不得自行开展针对业务庭的综合性督查检查。确需开展的,需报院党组审批,并做到能合并的合并、能简化的简化。


转变督查方式。从重过程痕迹向重结果实效转变。督查考核不看台账看现场,不看汇报看实效。多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掌握第一手真实情况。


(五)建立实干导向机制,让担当“硬”起来。


完善容错纠错与澄清保护。落实《法官法》关于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调离、免职等处理规定。对二审因法律理解差异而改判的案件,着重审查是否存在廉政及严重失职问题,如果没有,一律不作为错案追责依据。对被诬告错告的法官,及时澄清正名。


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科学调配人员编制,招录更多聘用制书记员分担事务性工作。严格落实年度休假、定期体检制度。健全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对于长期加班加点的一线干警,落实调休补休和加班补助,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恤。


五、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持续筑牢遏制形式主义的“防火墙”


整治形式主义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我院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新的起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干警进行宗旨教育和司法良知教育,引导干警牢记司法为民初心,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铲除形式主义的思想病毒。


(二)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整治形式主义必须从院庭长做起。院领导要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带头身入基层、深入群众,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干警不做的,领导干部坚决不做。


(三)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威慑常态。综合运用审判管理督查、纪检监察、群众评议等多种手段,构建对形式主义的全方位监督网。把整治形式主义情况纳入审务督察范围,对抱有“减负就是减压松绑”、借减负之名行懒政怠政之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四)拓展减负成果,赋能审判现代化。将减负工作与诉源治理、智慧法院建设、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度融合。通过外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通过内部深挖审判潜力,依靠改革和科技手段破解人案矛盾。只有在根本上减轻了法官的工作压力,形式主义才会彻底失去滋生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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