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全市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效能提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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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在全市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效能提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效能提升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和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总结我市“红色物业”建设的阶段性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推动“红色物业”从“有”向“优”、从“优”向“强”转变,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服务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同志,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乡镇)党(工)委书记、分管负责同志,社区党组织书记代表,物业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等。刚才,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街道社区和物业企业作了交流发言,分享了各自的实践经验和工作思路,讲得很实在、很具体、有亮点、有成效,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效能提升的时代意义


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建设,不是简单的物业服务升级,而是关乎民生福祉、关乎基层治理、关乎党的执政根基的系统工程,是打通城市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抓手,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当前,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住宅小区已成为群众生活的主要空间、基层治理的重要阵地,全市住宅小区达X余个,居民总户数超过X万户,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X%。这些住宅小区不仅是居民栖息的家园,更是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


(一)从政治维度看,“红色物业”是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抓手。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社区是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而物业则是连接社区与居民最直接的纽带。通过党建引领,把党的组织体系延伸到小区、延伸到楼栋、延伸到每户居民,能够有效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党的旗帜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让群众在日常服务中感受到党的温暖,不断增强对党的信任和拥护。近年来,我们坚持把“红色物业”纳入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总体安排,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在物业服务领域全面覆盖,全市X余家规模以上物业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X%以上的小区实现党组织覆盖,为基层治理筑牢了红色根基。


(二)从民生维度看,“红色物业”是破解群众急难愁盼的民心工程。物业服务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从环境卫生、设施维护到停车管理、矛盾调解,每一件都是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也是影响群众幸福感的“头等大事”。过去,部分小区存在物业缺位、服务缩水、管理混乱等问题,业主与物业矛盾突出,群众投诉居高不下。通过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建设,推动物业企业坚守为民初心,聚焦群众需求,破解治理难题,让群众的“烦心事”变成“舒心事”,让小区成为有温度、有温情的幸福家园。比如,有的社区通过“红色物业”牵头,解决了老旧小区管网老化、停车难等困扰群众多年的难题;有的物业企业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为独居老人、困难家庭提供上门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三)从治理维度看,“红色物业”是推动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城市基层治理的核心是多元协同,关键是凝聚合力。“红色物业”作为连接社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能够有效打破各方独立运作的壁垒,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多方协同、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近年来,我们通过健全“市引领、区统筹、街道枢纽、社区根基”四级联动机制,推动社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委会深度融合,破解了一批基层治理顽瘴痼疾,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建引领,才能让“红色物业”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主力军”,推动城市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当前,我市“红色物业”建设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要求相比、与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党建引领深度不够,部分地区把“红色物业”简单等同于“成立党组织”,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党组织在物业服务、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党建与物业“两张皮”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服务效能有待提升,部分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专业水平不高,服务标准不规范,收费与服务不匹配,群众满意度偏低;三是协同机制不够健全,社区、物业、业委会三方联动不够顺畅,存在“联而不动、动而不力”的问题,部分业委会履职不到位,甚至与物业企业相互扯皮;四是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物业行业监管机制不健全,信用评价体系不够完善,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老旧小区、安置小区“红色物业”覆盖不足、服务薄弱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聚焦重点任务,推动“红色物业”效能提升走深走实


推动“红色物业”效能提升,核心是坚持党建引领,关键是聚焦群众需求,重点是破解突出问题,目标是实现“组织强、服务优、治理好、群众赞”。下一步,我们要紧扣“提质、增效、暖心”主线,突出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推动“红色物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红色根基,破解引领不强问题


党建引领是“红色物业”的灵魂,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红色物业”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强化组织覆盖、健全组织体系、发挥党员作用。


一是聚焦组织覆盖强根基。要坚持“应建尽建、能建快建”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小区,全部建立党组织;对规模小、党员少的物业企业和小区,采取区域联建、行业共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要健全“社区党组织+物业企业党组织+楼栋党小组”三级组织架构,在每个小区配备X名党建指导员,指导物业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破解物业党建“虚化、弱化”问题。同时,推动社区“两委”成员与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选派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总监,物业企业负责人兼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居委会副主任,实现组织融合、工作聚焦。


二是锻造党员队伍强支撑。要引导物业企业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先锋岗,在设施维护、应急处置、便民服务等方面当先锋、作表率。要推动社区党员、在职党员下沉小区,参与“红色物业”服务,认领服务岗位,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比如,在防汛排涝、设备抢修等应急处置中,让党员冲锋在前;在老旧小区改造、环境整治中,让党员带头参与;在帮扶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让党员主动担当。同时,加强对物业企业党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党员的政治素养和服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红色队伍。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保障。要把“红色物业”建设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住建、民政、城管等部门协同推进,街道(乡镇)党(工)委具体负责,社区党组织直接引领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红色物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红色物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将“红色物业”建设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和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约谈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聚焦服务提质,厚植为民情怀,破解服务不优问题


“红色物业”的核心是服务,必须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把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一是规范服务标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要制定《红色物业服务标准(试行)》,从基础服务、专项服务、应急服务等X个方面明确X项具体标准,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引导物业企业健全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台账,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率,实现“报修求助X分钟响应,民生难题X小时解决”。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培训服务礼仪、专业技能、应急处置等内容,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推动物业行业专业化发展。


二是聚焦民生痛点,破解群众急难愁盼。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停车难、电梯故障、管网老化、物业费收缴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针对老旧小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完善物业服务设施,引入专业物业企业,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针对无物业小区,由街道(社区)党组织引领,成立公益类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自管组织,提供基础性物业服务,确保服务不断档;针对失管、弃管小区,发挥国有企业兜底保障作用,通过政府适当补贴,引导国有物业企业承接服务。比如,针对小区“飞线充电”问题,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物业企业负责建设充电桩,业委会负责宣传引导,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针对老年人“吃饭难”问题,联合物业企业开办“长者食堂”,为老年人提供优惠就餐服务。


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物业服务温度。要推动“红色物业”与便民服务深度融合,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整合社区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维修保养、健康义诊、代购代办等多元化服务。推广“业主点单、社区派单、物业接单、业主评单”的“四单制”服务模式,建立快速响应落实机制,确保居民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物业开放日”“板凳会”“业主恳谈会”等活动,邀请业主实地探访配电房、水泵房等核心设施,面对面收集业主建议,以透明化管理赢得群众信任。同时,聚焦老龄化社会需求,启动“银龄友好社区”焕新计划,开展适老化改造,为独居老人提供上门维修、健康监测等暖心服务,让“红色物业”更有温度。


(三)健全协同机制,凝聚共治合力,破解联动不畅问题


“红色物业”建设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单位的事,需要各方协同、同向发力,构建“党建引领、社区主导、物业负责、业委会监督、居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是健全三方联动机制。要健全社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委会三方联动机制,明确三方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小区治理中的重大问题。社区党组织要发挥牵头引领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监督物业企业履职尽责;物业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和业委会的监督,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业委会要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协调业主与物业企业的关系,引导业主积极参与小区治理。要推动三方形成工作合力,避免相互推诿、各自为政,实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


二是健全指导监督机制。要加强对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管,规范业委会选举程序,选拔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的业主担任业委会成员,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建立业委会定期向社区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明确涉及小区公共收益支出、公共设施完善等事项,业委会需主动向社区“两委”报告,实行决策事项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业委会成员的培训,引导业委会依法履职、规范运作,避免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是健全群众参与机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红色物业”建设和小区治理。通过宣传栏、业主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红色物业”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搭建群众参与平台,鼓励群众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决策、环境整治、矛盾调解等工作,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良好格局。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接受群众对物业企业、业委会和社区工作的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四)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运行秩序,破解管理不规范问题


规范物业行业管理,是提升“红色物业”效能的重要保障。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与提升并举”,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管力度,推动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要建立健全物业行业监管体系,明确住建、民政、城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重点检查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安全管理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行“红黄榜”晾晒机制,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对整改不力的物业企业纳入黄榜管理并信用记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纳入红榜予以表彰,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健全信用体系,强化激励约束。要制定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公共收益管理等X类X项指标纳入信用评分,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对信用等级高的物业企业,在招投标、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限制参与招投标、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同时,探索建立“信义+”物业服务工作机制,将物业费收缴率、业主满意度与物业酬金挂钩,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三是规范收费管理,强化权益保障。要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建立“质价相符、动态调整”的物业费定价体系,明确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对应关系,允许物业企业根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等因素,在业主协商同意后合理调整费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严厉查处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服务与收费不符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同时,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督促物业企业定期公开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确保公共收益归业主所有、用于业主共同利益。


(五)强化保障支撑,夯实工作基础,破解保障不足问题


加强保障支撑,是推动“红色物业”效能提升的重要前提。要从政策、资金、队伍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为“红色物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要出台“红色物业”建设扶持政策,对积极参与“红色物业”建设、服务成效突出的物业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扶持。完善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扶持政策,加大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设施改造的投入,引导物业企业参与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健全物业行业法律法规,推动物业服务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为“红色物业”建设提供政策支撑和法律保障。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要建立“政府补贴、企业投入、业主自筹、社会捐赠”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红色物业”建设的资金投入。市、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红色物业”阵地建设、党员培训、志愿服务等工作。鼓励物业企业加大投入,改善物业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引导业主合理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主动缴纳物业费,为“红色物业”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强化队伍保障。要加强物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激励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鼓励物业企业引进专业管理人才,优化从业人员结构,推动物业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物业企业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的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红色物业”工作队伍。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红色物业”效能提升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推动“红色物业”效能提升,关键在责任落实,关键在作风转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红色物业”效能提升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红色物业”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直接责任,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形成工作合力。街道(乡镇)党(工)委、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具体抓好“红色物业”建设的各项工作,推动政策落地、服务落地。物业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提升服务质量,履行社会责任,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要建立“红色物业”效能提升督导考核机制,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对各级各部门“红色物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将“红色物业”建设纳入基层党建考核、绩效考核和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约谈问责,倒逼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注重总结推广。要坚持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在“红色物业”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一批“红色物业”示范小区、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媒体宣传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重探索创新,结合我市实际,创新“红色物业”服务模式、治理模式,不断提升“红色物业”效能。


四是锤炼过硬作风。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红色物业”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常态化入户走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精准对接群众期盼,让“红色物业”建设更贴合群众需求。要强化担当作为,面对“红色物业”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敢于迎难而上、勇于攻坚克难,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效能提升,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不断提升“红色物业”服务水平和治理效能,为推动我市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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