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专项实施方案
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专项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026年深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任务清单》、省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创造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高质量发展战略导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为核心,聚焦审批效率、政策落地、法治保障、要素供给、政务服务五大维度,刀刃向内推进政务改革,破除壁垒、精简流程、优化服务、规范监管,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法治最稳的营商环境,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2026年产业招商、项目落地、市场培育提供坚实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精准破题。聚焦企业开办、项目审批、融资信贷、执法监管、政策兑现等企业反映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逐项制定改革举措,靶向整改、逐项销号。
2.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依托数字化政务平台,推进流程再造、模式创新,大力推行一网通办、无感审批、免申即享等新模式,最大限度压缩办事时间、精简申报材料。
3.公平公正,法治引领。健全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公平参与竞争,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经营权益。
4.协同联动,全域推进。统筹各职能部门、镇街政务服务机构协同发力,打破部门壁垒,建立跨部门联审联办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全域覆盖的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本地营商环境综合排名跻身全市第一梯队;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效率较2025年再压缩30%;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办结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涉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清零;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2万户以上,企业满意度、获得感大幅提升,营商环境成为区域核心竞争优势。
二、重点改革任务及实施举措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5.全面推行企业开办极简改革。整合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税务登记、社保开户、公积金缴存备案全流程,实现“一表填报、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企业开办全程1个工作日办结,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取消企业开办相关行政收费。推行经营范围自主承诺制,放宽经营范围核准限制,企业自主申报、事后监管,无需逐项前置审核。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线上自主申报、系统自动审核、电子证照即时发放,实现个体户开办零跑腿。
6.放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全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准入门槛,严禁擅自增设许可事项、附加审批条件。破除行业垄断、地方保护,鼓励民营资本平等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文旅产业等领域投资建设,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准入权利。简化企业变更、注销流程,推行简易注销公示期压缩至20日,企业注销并联办理税务、社保、账户注销业务,解决企业注销流程繁琐难题。
7.完善市场主体退出配套机制。建立企业破产便利化机制,优化破产案件审理流程,简化债权申报、资产处置程序,妥善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存量市场资源。建立个体工商户歇业备案制度,经营困难市场主体可申请歇业,保留主体资格,降低经营存续成本,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复苏。
(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加速项目落地投产
8.重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房建、市政、工业、水利四类,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图,推行立项、规划、用地、施工、验收全链条并联审批,取消非法定前置审批事项,整合重复审查环节。一般工业项目审批总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小型简易低风险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5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许可。
9.推行用地、规划审批柔性改革。推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办理,实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审批。落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模式,减轻企业前期拿地资金压力。建立项目容缺受理机制,核心材料齐全即可受理,次要材料限期补齐,保障项目快速推进。
10.优化竣工验收联合办理。整合规划核实、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环保验收、不动产测绘等环节,实行联合竣工验收,一次踏勘、集中评审、统一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同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实现“验收即拿证”。
(三)创新惠企政策兑现模式,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11.建立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机制。整合财税、人社、工信、发改等部门惠企政策,搭建政策兑现数字化平台,依托企业纳税、社保、营收大数据自动匹配符合条件企业,无需企业提交申请、无需纸质材料,系统自动核验、资金自动拨付,实现税费减免、稳岗补贴、技改奖励、创业扶持资金免申即享。2026年三季度前完成平台迭代升级,实现九成以上普惠类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12.简化政策申报人工办理流程。对需人工审核的专项扶持政策,推行一网申报、线上审核、全程不见面办理,取消不必要佐证材料,部门内部数据共享核验材料真实性,杜绝企业多头跑腿、重复报件。建立政策兑现限时办结制度,审核拨付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逾期自动督办问责。
13.健全政策宣讲直达机制。组建政策宣讲专员队伍,深入产业园区、企业集聚区开展上门宣讲,通过短视频、政策解读会、企业座谈等形式,确保企业精准知晓政策内容、申报渠道、兑现标准,杜绝政策“悬在空中、企业不知”。
(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强化金融要素保障
14.搭建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平台。每季度组织专场银企对接会,建立企业融资需求清单、银行信贷产品清单双向匹配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小微企业、科创企业信贷投放力度,降低贷款利率,严禁违规收取融资服务费、保证金。
15.完善融资担保扶持体系。扩充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降低担保费率至1%以下,重点为无抵押、无担保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支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设备抵押、订单质押融资模式,盘活企业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
16.规范企业融资收费行为。开展涉企金融收费专项整治,严查银行强制捆绑保险、理财、账户管理费等不合理收费,建立企业融资投诉快速处置通道,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五)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7.推行柔性审慎监管执法。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制度,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劝导整改、警示教育为主,不予行政处罚。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统筹市场监管、应急、生态、住建等部门检查计划,推行一年至多一次综合检查,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
18.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健全企业产权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规范涉企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企业资产。畅通企业维权仲裁、诉讼绿色通道,涉企纠纷快速审理、高效办结,降低企业维权时间与资金成本。
19.健全营商环境投诉处置机制。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专线、线上投诉端口,企业对审批、执法、服务不满意可随时投诉,实行接诉即办、限时办结、回访评价,投诉办结率、满意率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六)升级数字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
20.深化一网通办、全域通办。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线上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跨省通办,企业异地办事无需往返属地。推进政务服务向园区、镇街、社区延伸,在产业园区设立政务服务分站,企业办事足不出园。
21.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章。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书全部电子化,电子证照、电子签章与纸质证照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办事无需提交纸质原件,全程电子化核验,彻底减少纸质材料递交。
22.落实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制度。实行县级领导包联重点企业、部门负责人包联中小微企业,每月走访调研,收集企业生产经营难题,建立问题台账、限期解决、闭环管理,做到企业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实施步骤
23.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6月-7月):成立营商环境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开展问题摸排,梳理企业诉求清单,细化子任务台账。
24.全面实施阶段(2026年8月-11月):逐项落实改革举措,推进平台建设、流程再造、制度完善,定期开展督导自查,动态整改改革推进中的问题,阶段性评估改革成效。
25.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2月):全面总结年度改革成果,查漏补缺,完善长效制度,梳理可复制推广经验,开展年度营商环境考核评价,谋划下一年度改革重点。
四、保障机制
26.组织保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重大事项,破解跨部门协作难题。
27.考核督导。将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占比不低于15%,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改革推进不力、企业投诉较多的部门约谈问责。
28.宣传引导。多渠道宣传营商环境改革政策、成效与典型案例,主动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营造全社会重视营商环境、支持改革优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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