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自然资源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自然资源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局立足部门职能,聚焦土地权属争议、征地拆迁补偿、违法占地查处、不动产登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服务力量下沉,健全多元化解体系,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专业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构建了“源头防控、前端化解、多元联动、闭环管理”的工作格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XX件,现场化解XX件,引导依法进入法定程序处理XX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XX%,未发生因矛盾化解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为全县平安建设和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矛盾化解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领导体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及各镇(街)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负责日常统筹协调、案件督办和信息汇总工作。制定《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X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责任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基层所直接抓”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先后修订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等多项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跟踪督办制,对群众诉求的受理、办理、反馈、归档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专门安排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自然资源服务专窗”建设、办公设备购置、调解员培训和普法宣传等工作,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二)靠前主动服务,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打破以往“被动等待群众来访”的传统模式,推动服务关口前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建立“轮值专员”驻点制度。针对自然资源领域业务专业性强的特点,从土地管理、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执法监察等核心业务股室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组建“轮值专员”队伍。每周安排1名轮值专员进驻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设立“自然资源服务专窗”,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现场解读政策法规、解答群众疑问、受理投诉举报。轮值专员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群众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详细记录诉求内容,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跟踪督办直至办结,切实保障群众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有人办”。
二是拓宽线上诉求渠道。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局官方网站留言板、AAA公众号、政务邮箱等线上平台,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受理群众线上诉求,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受理。对线上受理的诉求,第一时间转办至相关责任股室,办理结果及时通过原渠道反馈给群众,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办事难的问题。
三是开展常态化下访接访。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定期深入各镇(街)、村(社区)开展下访接访活动,主动走访征地拆迁户、宅基地纠纷当事人等重点群体,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现场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共开展下访接访活动XX次,走访群众XX户,现场解决各类问题XX个。
(三)健全联动机制,凝聚矛盾化解强大合力
充分依托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综合协调优势,积极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动调解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矛盾化解工作格局。
一是构建“五位一体”联动体系。主动加强与司法、法院、属地镇(街)、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建立“资规+司法+属地+法院+律所”五位一体的联动调解机制。明确各联动单位的职责分工,资规部门负责提供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司法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服务,法院负责提供司法确认和诉讼引导,属地镇(街)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属地稳控,律师事务所负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形成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工作合力。
二是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化解。坚持“宜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对矛盾纠纷实行分类处置。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纠纷,由轮值专员当场调处,实行“即时调处、当场办结”;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的疑难案件,及时启动“联合会诊”机制,由轮值专员牵头,邀请法官、律师、镇(街)干部及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综合运用法律解读、政策疏导、情理劝说等方式,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例如,XX镇XX村两户村民因宅基地边界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争执多年,多次发生肢体冲突。轮值专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联合会诊机制,组织镇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现场,通过实地丈量土地、查阅历史档案、逐户走访群众,还原事实真相,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成功化解了这起多年的积怨。
三是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动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案件信息、政策信息、处置信息实时互通,避免信息壁垒和重复劳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动调解联席会议,通报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研究解决疑难复杂案件。遇有重大突发矛盾纠纷,随时召开临时联席会议,共同制定化解方案,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截至目前,已成功现场化解邻里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起,引导2件案情复杂的案件依法进入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程序,有效防范了矛盾激化上行。
(四)坚持源头治理,筑牢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理念,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一是健全网格化排查体系。建立“局-镇(街)-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网格,将全县划分为XX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网格员和若干名兼职网格员,明确网格员的排查职责和工作要求。网格员每周对网格内的自然资源领域矛盾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关注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规划许可、违法占地查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录入风险隐患台账,实行“一案一档”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风险研判预警机制。实行“周研判、月通报”工作制度,每周由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社情民意和风险隐患进行汇总分析,精准研判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和潜在风险;每月向局党组汇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通报各股室、基层所工作进展,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土地征收、规划调整、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实施前,提前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政策宣讲活动,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发放宣传手册、入户走访等方式,向群众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作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短视频,通过AAA公众号、村(社区)宣传栏等渠道进行宣传,帮助群众准确理解政策,从源头上减少因政策误解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较大
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中,历史遗留问题占比较高,这些问题大多产生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时间跨度长,有的长达二三十年。由于当时的政策法规不完善、档案管理不规范,导致相关档案资料缺失严重,证据链不完整,难以准确界定土地权属和责任。同时,这些问题往往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利益诉求复杂多样,部分群众对补偿标准和解决方案的期望值过高,与现行政策存在较大差距,导致化解难度极大,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隐患。
(二)联动协同机制仍需深化
虽然建立了跨部门联动调解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部分联动单位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协同配合不够主动,遇到问题时存在推诿扯皮的情况。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互不兼容,数据难以实时互通,导致案件流转效率低,重复劳动多。此外,联动调解的流程不够规范,缺乏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考核评价机制,影响了联动化解的整体效果。
(三)基层排查化解能力有待提升
基层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线,但目前我县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排查化解力量相对薄弱。一方面,各镇(街)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数量少,工作任务繁重,既要承担日常的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又要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难以抽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常态化排查和精细化化解。另一方面,村(社区)级网格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缺乏系统的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和调解技巧培训,对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难以准确识别和有效化解,只能简单上报,导致一些小矛盾演变成大问题。同时,全局从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专职人员不足,且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稳定性差,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
(四)群众法治观念亟待加强
部分群众的法治意识淡薄,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不深,存在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错误观念。一些群众在遇到问题时,不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而是采取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方式,给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还有部分群众提出的诉求超出了政策法规的范围,不合理诉求难以得到满足,导致矛盾长期得不到化解。
(五)信息化支撑能力不足
目前,我县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要依靠人工台账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尚未建立统一的矛盾纠纷化解管理平台,矛盾纠纷的受理、流转、督办、反馈、归档等环节没有实现全流程线上管理,数据统计、分析和研判主要依靠人工完成,效率低、误差大,难以精准把握矛盾纠纷的发生规律和发展趋势。同时,线上诉求渠道的功能不够完善,无法实现与线下调解工作的无缝对接,影响了群众诉求的办理效率和满意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短板弱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化源头治理,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完善网格化排查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员的职责分工,建立“日常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排查机制,加大对土地征收、宅基地审批、规划调整、违法占地查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排查力度,做到矛盾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一般隐患由基层所负责化解,较大隐患由分管领导包案化解,重大隐患由主要领导牵头化解,确保隐患不积累、矛盾不上交。
二是开展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攻坚。对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历史遗留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专项台账,实行“一案一策、领导包案、限期办结”制度。组织业务骨干成立专项攻坚小组,对每一起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对确实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问题,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力争用1-2年时间基本化解现有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加强政策制定和宣传。在制定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政策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广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政策知晓率,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二)完善联动体系,提升协同化解工作效能
一是健全联动调解机制。进一步深化“资规+司法+属地+法院+律所”五位一体的联动调解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加强各联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重大疑难案件联合调处机制,对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性矛盾纠纷,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化解合力。
二是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资规、司法、法院、属地镇(街)等部门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矛盾纠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信息、政策信息、处置信息实时共享,提高案件流转和办理效率。
三是规范联动调解流程。制定统一的联动调解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确保联动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联动调解考核评价机制,将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工作纳入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队伍建设,夯实矛盾化解基层基础
一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合理调配各镇(街)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增加专职矛盾纠纷调解员数量,确保每个镇(街)至少有1名专职调解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升化解工作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全局从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人员和基层网格员开展自然资源政策法规、调解技巧、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培训,邀请法官、律师、资深调解员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现场观摩、模拟调解等方式,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是建立调解员人才库。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纳入调解员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案件需要随时抽调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同时,关心关爱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的待遇保障,增强队伍的稳定性和归属感。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矛盾化解智慧管理
一是搭建矛盾纠纷化解管理平台。加快推进XX县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管理平台建设,整合线上线下诉求渠道,实现矛盾纠纷的受理、流转、督办、反馈、归档全流程线上管理。平台设置案件查询、进度跟踪、满意度评价等功能,方便群众随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矛盾纠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研判,精准把握矛盾纠纷的发生规律、地域分布和发展趋势,为局党组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完善线上服务功能。优化局官方网站和AAA公众号的诉求受理模块,增加在线咨询、在线调解等功能,实现与矛盾纠纷化解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线上服务。
(五)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考核问责机制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考核权重,重点考核矛盾隐患排查率、矛盾纠纷化解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健全问责机制,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细致、化解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信访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总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不断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自然资源环境。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