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局长关于换届纪律的研讨发言材料2
县司法局局长关于换届纪律的研讨发言材料
严守换届纪律,扛牢司法责任
按照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近期我认真研读了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十严禁”要求以及《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深受教育、深感责任重大。2026年,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已陆续展开,这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对我县全面从严治党成果的一次集中检验。作为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现结合自身学习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严肃换届纪律的极端重要性
换届风气是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关系党的事业发展大局。中央明确提出“十严禁”纪律要求,充分体现了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换届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从政治维度看,这次换届正值“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选准配强领导班子,事关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落实,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肃换届纪律,是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的根本保障,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
从纪律维度看,“十严禁”涵盖了结党营私、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个人说了算、带病提拔、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干扰换届等方方面面,每一条都是带电的“高压线”,体现了纪法衔接、全面从严的鲜明导向。作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我深知纪律的刚性约束和法律的红线底线,更应带头尊崇纪律、敬畏纪律、严守纪律。
从实践维度看,从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但凡换届风气出问题的地方,往往都是从个别人心存侥幸、破坏纪律规矩开始的。我们必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二、聚焦关键环节,坚决落实换届纪律各项要求
“十严禁”条条切中要害,是换届工作的纪律底线和刚性约束。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我认为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杜绝“结党营私”“投机钻营”等问题。“十严禁”第一条就是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第二条明确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这表明中央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重视。司法局作为政法单位,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是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不搞政治攀附、利益交换,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二是在思想上高度警醒。深刻认清结交政治骗子、搞投机钻营的严重危害,坚决防止在换届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职级待遇。三是在行动上令行禁止。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做到“进”不争位、“退”不气馁、“留”不松劲、“转”不浮躁,以实际行动诠释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违规用人”等问题。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队伍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责任。一要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在局机关干部推荐、使用中,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超职数配备干部,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提名”。二要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对拟推荐人选,严格审核人事档案、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意见、深入核查信访举报、全面了解履职表现,确保人选政治过硬、品行过硬、能力过硬、廉洁过硬。三要客观公正推荐干部。在配合上级做好换届相关工作中,如实反映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不隐瞒歪曲事实,不弄虚作假,不跑风漏气,为组织选准用好干部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三)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服务保障换届工作大局。司法局承担着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等职能,有责任、有义务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换届纪律法治宣传。结合“八五”普法,将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和“十严禁”纪律要求纳入重点普法内容,利用“法律六进”、村村通广播、AAA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换届政策和纪律规定,提升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参与换届选举的意识。二是做好涉及换届的法律服务保障。发挥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换届相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涉及选举权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专业意见。三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防止被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拉拢利用,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坚决维护换届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换届风气监督落地见效
严肃换届纪律,关键在落实责任。作为司法局“第一责任人”,我郑重表态将切实扛起责任、守好阵地。
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我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对涉及换届风气监督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换届政策和纪律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对重点岗位干部开展专题谈心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是密切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沟通对接,在干部考察、人选把关等环节积极配合,严格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等制度要求。主动接受巡视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同时,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监督方面的专业优势,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严于律己作表率,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十严禁”各项规定,不请客送礼、不拉票助选、不说情打招呼、不接受任何人的请托和宴请。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打着本人旗号插手换届事务。畅通监督渠道,用好举报平台,对反映涉及换届纪律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对诬告陷害行为坚决抵制。作为司法局长,我对自身的要求是: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自身的清正廉洁为全局干部树好标杆、当好表率。
换届就是“考场”,纪律就是“考卷”。同志们,严肃换届纪律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我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部署要求,以“十严禁”为镜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自警自省,努力交出一份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合格答卷,为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为全县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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