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县委政法委书记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党课讲稿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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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篇)县委政法委书记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党课讲稿汇编


贯彻落实总书记基层治理重要论述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同志们: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基层治理重要论述、全面高效能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一主题开展专题党课,同步融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核心内容,与全县政法综治干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村(社区)综治骨干交流学习、剖析问题、部署任务。基层安则天下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抓手,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是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底线支撑。全体参训同志作为全县事业发展、基层平安建设的中坚力量,必须深学细悟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政法工作、正确政绩观、平安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校准政绩坐标、扛起综治责任、补齐治理短板,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守护一方平安、服务群众安居乐业、护航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干实绩,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法治XX。


  本次党课主要分为五大板块:第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总书记基层治理与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第二,系统把握内涵,全面认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内容与时代价值;第三,坚持问题导向,清醒研判当前我县基层综治、平安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与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第四,校准价值标尺,以正确政绩观全方位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综合能力;第五,强化担当落实,以平安建设新成效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一部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总书记基层治理与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核心要义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总书记先后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知行合一的理论体系,为我们抓基层治理、抓综治平安、树正确政绩观提供根本遵循、行动指南。开展本次专题学习,首要任务就是吃透精神、把握精髓,解决好“为谁治理、怎么治理、创造什么样的治理政绩”根本问题。


  一、深学细悟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筑牢综治工作理论根基


  总书记深刻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些重要论断,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基层治理“谁来领导、为谁服务、依靠谁推进、目标是什么”四大关键问题,构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论总纲。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基层治理、综治工作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最大制度优势。所有综治力量、治理资源、防控阵地,必须置于党委统一领导之下,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委统筹协调、政法单位主力牵头、部门协同、乡镇主抓、村社落实、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风险排查、矛盾调解、治安防控、平安创建全过程,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基层治理、平安建设的战斗堡垒,杜绝治理“脱党建、偏方向”。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是基层综治工作的价值原点。总书记反复强调,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公平、诉求问题入手,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的是治安乱象,守的是群众安全感,所有工作出发点、落脚点都必须是群众满意。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邻里纠纷、黄赌毒、家庭矛盾、道路交通隐患等,就是综治工作的主攻方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就是检验综治成效的第一标尺。


  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基层综治核心路径。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是依靠群众、源头化解、就地处置,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总书记多次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开展综合治理,不能只靠公安“事后打击”,必须前置防线、源头治理,把调解、普法、帮扶、管控融入日常,最大限度减少对抗、化解风险。


  四是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是科学方法。基层风险相互交织、传导联动,民事纠纷极易升级为刑事案件,经济风险容易转化为涉稳隐患,网络舆情会放大现实矛盾。单靠公安单打独斗治标不治本,必须统筹政法、信访、司法、民政、应急、市场监管、行业主管等多方力量,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治理行为,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手段,从源头完善预防机制,实现标本兼治。


  五是推进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是基层治理现代化发展方向。社会化重在发动群众、社会组织、志愿者、乡贤参与治理;法治化重在完善基层执法司法、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重在建强综治智慧平台、网格化数字管控;专业化重在建强网格员、调解员、综治干部、平安志愿者队伍,四项建设一体推进,才能持续提升综治工作效能。


  二、精准把握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校准基层综治工作价值标尺


  今年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核心是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深刻回答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三个根本性问题,直接指导我们纠治基层治理中的形式主义、急功近利、重痕不重绩等突出偏差,是做好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想前提。


  1.深刻理解“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厘清综治工作“为谁创造政绩”


  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我们的政绩不是台账堆得多、会议开得多、宣传展板做得好看,而是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持续下降,矛盾纠纷化解率稳步提升,信访积案逐年清零,群众夜间出行安心、邻里和睦相处、财产人身安全有保障。部分基层干部存在政绩观错位:热衷于打造短期“平安示范点”,投入大量资金做表面工程,却忽视偏远村组、老旧小区治安隐患;只看重考核指标数字,对群众反复反映的噪音扰民、物业纠纷、流动人口管理等民生小事敷衍处置,这就是典型的“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轻长远”,违背为民造福根本要求。政法综治干部的政绩,写在街巷平安里、百姓笑脸上,群众安全感测评数据、群众信访诉求办理反馈,才是最客观、最真实的政绩答卷。


  2.深刻理解“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明晰综治工作“树什么样的政绩”


  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摒弃昙花一现、注水虚浮的短期政绩,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固根本的潜绩。基层综治工作的“真政绩”包含三层内涵:一是守牢安全底线的保底政绩,坚决防范化解政治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网络安全、涉稳重大风险,杜绝恶性案事件、群体性事件发生;二是化解民生难题的民心政绩,常态化排查调处婚姻家庭、邻里、劳资、征地拆迁等群众身边矛盾,打通法律服务、矛盾调解“最后一公里”;三是夯实基层根基的长效政绩,持续建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体系、群防群治队伍,完善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不搞运动式治理,实现平安建设常态长效。反之,片面追求破案率、考核排名,对隐患“治标不治本”;为应付上级检查临时组建巡逻队伍、临时清理矛盾台账;对历史遗留信访积案、复杂邻里纠纷拖延搁置,都是经不起检验的虚假政绩,必须坚决纠治。


  3.深刻理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掌握综治工作“靠什么树政绩”


  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基层综治工作琐碎繁杂、见效慢、周期长,不可能一蹴而就,更需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靠深入调研察实情,常态化下沉村组、小区走访,直面群众急难愁盼,精准掌握治安风险、矛盾隐患底数;靠系统协同聚合力,打破部门壁垒、条块分割,健全联动处置机制;靠久久为功抓基础,持续完善网格管理、群防群治、普法宣传、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基础性工作;靠严守规矩守底线,依规依法开展综合治理,杜绝粗放式管理、简单化处置,防止因工作方式不当激化矛盾、引发新风险。


  三、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在统一关系


  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不是脱离综治业务的“单独任务”,而是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的内在要求,二者辩证统一、不可分割。


  第一,正确政绩观是做好综治工作的思想“定盘星”。政绩观出现偏差,治理方向就会跑偏:政绩观功利化,就会重打击、轻预防,重处置、轻源头;政绩观短期化,就会重表面、轻根基;政绩观官僚化,就会脱离群众、漠视诉求。只有牢固树立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才能始终把群众平安需求放在首位,统筹推进打、防、管、控、调、宣各项综治工作。


  第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检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试金石”。基层治理直面群众、直面风险,每一项综治举措、每一次矛盾化解、每一轮治安整治,都直接回应群众期盼。平安建设成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直观反映干部政绩观是否端正:一心为民、务实干事,辖区平安稳定、群众好评不断;急功近利、敷衍应付,治安隐患层出不穷、群众投诉持续增多。


  第三,学习教育与综治业务融合推进是落实党中央部署的硬性要求。中央政法委明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与平安建设、基层治理、矛盾纠纷化解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以学习教育校正治理导向,以综治成效检验学习成果,杜绝“学做两张皮”,真正实现以学促干、以干践学。


  第二部分系统把握内涵,全面认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内容与时代价值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立足我国国情、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制度安排,是平安建设的核心载体,经过数十年实践完善,形成完整、系统、成熟的工作体系。结合我县基层治理实际,我们从核心内涵、工作体系、时代价值三个层面系统梳理,明晰综合治理“抓什么、怎么抓、为何抓”。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内涵与四大核心工作板块


  结合本次党课提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聚焦四大核心板块,覆盖基层治理全领域:


  (一)第一板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


  综合治理核心是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总方针,统筹六大核心工作内容:


  1.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等突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跨境犯罪,保持治安高压态势,清除治安乱象,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全域立体化治安防控(“防”)。构建县、乡、村、网格四级防控网络,完善城区“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农村片区常态化巡逻防控;推进智慧安防小区、乡村雪亮工程、沿街商铺监控全覆盖;建强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物业安保、村级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织密全域防控屏障。


  3.源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调”)。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建强三级综治中心一站式调处平台,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滚动排查,重点处置婚恋家庭、邻里、劳资、征地拆迁、物业、校园周边等高频纠纷;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减少矛盾增量,推动矛盾就地化解、化解在萌芽。


  4.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管控(“管”)。统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KTV、网吧、棋牌室、出租屋、校园、商超、工地等重点场所常态化监管;紧盯金融、住建、交通、文旅等行业领域风险,严防行业风险转化为治安风险。


  5.全域法治宣传与平安文化建设(“宣”)。落实“八五”普法,常态化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开展反诈、禁毒、反邪教、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专题宣传;培育平安家庭、平安村社、平安企业、平安校园等系列平安细胞,营造全民参与平安建设浓厚氛围。


  6.基层治理基础保障建设(“基”)。标准化建设县乡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站点;配齐配强专职网格员,落实网格经费、装备保障;完善综治考核、线索交办、闭环督办、激励问责机制;统筹民政、司法、信访、应急等资源下沉基层,夯实治理硬件、制度、队伍基础。


  (二)第二板块:当前基层综治、平安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


  立足我县县域发展实际,结合近年来治安数据、信访台账、风险排查情况,当前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多重风险叠加、新旧矛盾交织的复杂形势,风险隐患呈现四大突出特征,必须高度警醒、主动应对:


  1.传统治安风险稳中有隐,新型网络风险持续高发。一方面,盗窃、酒后滋事、邻里斗殴、电信诈骗等案件仍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治安痛点,农村偏远村组、城乡结合部安防薄弱,侵财类案件多发;婚恋家庭矛盾引发“民转刑”风险持续存在,极端个案隐患不容忽视。另一方面,网络违法犯罪迭代升级,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短视频造谣、网络侮辱诽谤、网络赌博、直播涉黄等新型网络乱象治理难度加大,线上风险快速传导至线下,增加治理压力。


  2.基层矛盾纠纷总量庞大,复杂积案化解难度攀升。随着城镇化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征地拆迁、土地权属、物业纠纷、劳务工资、邻里地界等矛盾逐年增多;部分历史遗留信访积案时间跨度长、涉及多方利益,重复访、越级访问题突出;部分群众法治意识薄弱,遇事不愿走调解、诉讼渠道,习惯通过上访、聚集方式表达诉求,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3.基层治理基础存在短板,治理能力城乡不均衡。城区社区网格员力量充足、综治阵地完善,但老旧小区无物业、安防设施老化问题突出;农村村组人口外流、青壮年劳动力缺失,群防群治队伍人员老化、履职积极性不足;部分乡镇、村社综治中心运行流于形式,部门联动调处机制不健全,存在“群众多头跑、问题反复转”现象;智能化治理水平偏低,基层数据壁垒未打通,风险预警、精准管控效能不足。


  4.干部政绩观偏差衍生治理堵点,形式主义问题制约治理实效。部分基层综治干部存在典型政绩观错位:一是重打击轻预防,投入大量警力开展集中整治,却忽视常态化隐患排查、源头调解,整治过后乱象反弹;二是重考核轻民生,围绕考核指标完善台账、打造样板点位,对群众反复投诉的微小治安问题置之不理;三是重短期轻长效,开展运动式宣传、突击式巡逻,缺乏常态化、长效化治理机制;四是重单打轻协同,政法委、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各自为战,联动处置流于纸面,资源整合不足,治理合力难以形成。


  (三)第三板块:新时代提升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的核心路径


  面对复杂严峻的治理形势,必须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统筹政治、法治、自治、德治、智治,全方位提升基层综合治理能力,核心抓好五大提升工程:


  1.以党建引领提升统筹治理能力。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基层治理主体责任,把综治、平安建设纳入基层党建重点考核;推行党组织书记综治第一责任人制度,支部书记牵头矛盾调解、治安防控、平安创建;推动党员下沉网格,设立党员调解岗、党员巡逻队,以党组织政治优势整合治理资源,破解条块分割、力量分散难题。


  2.以多元调解提升源头化解能力。深化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落实“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整合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调解员、乡贤、法律顾问力量组建联合调解队伍;健全矛盾纠纷周排查、月研判、季调度机制,对重大矛盾、信访积案实行领导包案、专班处置,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3.以立体防控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完善城乡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进雪亮工程提质、智慧安防小区扩面;优化网格化管理,细化网格划分,明确网格员信息采集、隐患排查、矛盾上报、政策宣传四项核心职责;健全“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物业”常态化巡逻机制,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场所动态管控;完善特殊人群分级分类管控帮扶机制,落实监护、救助、心理疏导措施,严防脱管失控。


  4.以法治赋能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常态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反诈、禁毒、婚姻家庭、土地纠纷等群众高频需求开展精准普法;建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顾问定期坐班,为群众提供免费调解、法律咨询;规范基层执法行为,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少捕慎诉慎押,减少社会对抗;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5.以数字赋能提升智能治理能力。整合公安、信访、民政、应急、网格等数据资源,建成县域一体化智慧综治平台,实现风险隐患自动预警、矛盾纠纷线上流转、重点人员动态管控;运用大数据开展治安形势分析,精准划定高发案区域、高发案时段,靶向开展专项整治;简化线上诉求办理渠道,打通群众“掌上反映、线上处置、实时反馈”通道,提升治理便捷度。


  (四)第四板块:以平安建设新成效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社会治安是发展的前提、稳定是复兴的基石,平安建设成果直接决定县域营商环境、群众幸福指数、发展大局。一是平安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保障。持续整治企业周边治安乱象,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恶意阻工、合同诈骗、侵害企业权益违法犯罪;健全涉企矛盾纠纷快速调处通道,化解劳资、征地、项目建设纠纷,为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有序发展环境。二是平安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聚焦农村盗窃、电信诈骗、土地纠纷、邪教渗透等农村突出风险,常态化开展乡村治安整治;完善农村群防群治、乡村法治宣传体系,建设平安乡村,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稳定。三是平安是增进民生福祉的核心抓手。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期盼就是人身、财产安全,持续压降发案、化解纠纷、消除隐患,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四是平安是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的底线屏障。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综合治理筑牢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防线,防范各类风险交织传导,守住不发生重大案事件、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底线,为全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基层治理中的重大意义与现实作用


  从政治、发展、民生、执政四个维度,深刻认识综合治理不可替代的价值:


  1.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工程。基层直面群众,综治工作成效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矛盾久拖不决、治安乱象频发,会直接削弱群众获得感;唯有抓实综合治理,及时回应群众安全诉求,才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筑牢党的基层执政根基。


  2.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底线工程。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没有平安稳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民生改善都无从谈起。综合治理承担风险防范、矛盾化解、治安管控核心职能,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抓手。


  3.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民生工程。平安是群众最基础的民生需求,综合治理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犯罪、化解邻里家庭矛盾、消除身边安全隐患,本质上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为民服务根本宗旨。


  4.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合党政、政法、社会、群众多元力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推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粗放管理向精准精细、人力管控向智能赋能转变,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载体。


  第三部分坚持问题导向,清醒正视我县综治工作中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与治理短板


  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检视整改要求,对照总书记重要论述、平安建设考核标准、群众反馈诉求,当前我县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存在治理体系、基础保障层面客观短板,更存在干部政绩观错位带来的主观突出问题,两类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必须全面查摆、靶向整改。


  一、政绩观偏差引发的综治工作突出问题


  结合日常督导、专项督查、信访走访、群众满意度测评,全县政法综治干部队伍政绩观偏差主要体现在六大方面,是制约平安建设提质增效的核心根源:


  1.“重显绩、轻潜绩”,热衷短期形象工程,忽视基础性源头治理。部分乡镇、部门把综治工作等同于迎检、打造示范点,集中资金、人力打造样板平安村、示范网格,迎接上级检查时亮点突出,但绝大多数普通村组、老旧小区安防投入不足,矛盾排查、常态化巡逻流于形式。对于网格员队伍建设、特殊人群常态化管控、普法宣传等见效慢、周期长的基础性工作不愿投入精力,热衷于短期专项整治,整治过后治安乱象、矛盾纠纷快速反弹,治标不治本。根源在于干部追求短期内看得见、易考核的“显绩”,不愿做打基础、利长远、默默无闻的“潜绩”,违背“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要求。


  2.“重指标、轻民生”,围着考核台账转,漠视群众真实诉求。部分干部开展工作以完成考核指标、完善台账资料为第一目标,而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考核要求每月排查矛盾,就批量制作排查台账应付检查;考核要求反诈宣传人次,就集中开展短期摆摊宣传,却不针对高发诈骗类型入户精准提醒;群众多次反映小区监控损坏、夜间无人巡逻、邻里噪音扰民等问题,以“不影响考核排名”为由拖延处置。出现“台账很漂亮、群众不满意”的脱节现象,根本是政绩评判标准错位,把上级考核当成唯一标尺,丢掉群众满意这个根本标准。


  3.“重处置、轻预防”,被动“灭火”多、主动“防火”少。工作逻辑停留在“出事再处置”,风险预防、源头化解力度不足。对婚恋家庭矛盾、邻里地界纠纷、重点人员思想动态常态化排查流于形式,等到矛盾激化、报警出警、信访上访后才介入调解;对电信诈骗、盗窃等高发案件,只注重案件侦破,不注重前置宣传、源头预警;对出租屋、棋牌室等重点场所,只在专项行动开展突击检查,日常常态化监管缺位,治理成本大幅提升,治理效果大打折扣。本质是缺乏底线思维、源头思维,追求“处置案件、完成指标”的短期政绩,忽视风险前置防控的长效价值。


  4.“重单打、轻协同”,部门壁垒突出,综合治理“综合”不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核心是多部门联动、多方力量协同,但部分单位存在本位主义,政绩观局限于本单位业务。政法委统筹协调职能发挥不充分,公安、司法、信访、民政、行业主管部门各自为政;乡镇综治中心联合调解机制运转不畅,遇到跨领域矛盾互相推诿;村社网格员、司法所、派出所信息不互通,重点人员、矛盾线索重复摸排、重复登记,浪费治理资源。根源在于干部大局意识薄弱,只关注本部门、本岗位业务成绩,缺乏全县平安建设“一盘棋”思想,没有树立协同共治的综合政绩观。


  5.“重运动、轻常态”,突击式整治多、长效化机制少。每逢重要节点、上级部署专项行动,集中人力开展治安清查、矛盾清零、宣传造势,行动结束后迅速恢复原状;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巡逻、矛盾周排查等常态化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检查一阵风、过后一场空”。运动式治理短期能取得表面成效,但无法持续巩固平安成果,根源在于干部存在急功近利心态,希望通过短期集中行动快速出成绩,不愿持之以恒抓常态长效治理。


  6.“重管理、轻服务”,管控手段生硬,忽视群众情感疏导。对待特殊人群、信访群众、纠纷当事人,简单采取管控、约束措施,缺少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帮扶救助;调解矛盾时一味讲法律条文,不兼顾群众情理诉求,简单粗暴处置容易激化对立情绪,造成矛盾反复上访。这是政绩观中“管控本位”替代“为民本位”,忘记综合治理既要管秩序,更要解民忧、暖民心。


  二、我县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客观短板


  在政绩观偏差之外,我县基层治理硬件、队伍、机制层面仍存在现实短板,两者叠加放大治理难题:


  1.基层治理队伍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农村网格员多为村干部兼职,薪酬保障偏低,日常事务繁杂,投入综治工作时间有限;部分网格员缺乏矛盾调解、风险识别、反诈宣传专业能力,仅能完成简单信息登记;乡镇综治干部编制紧张,一人多岗现象普遍,难以全身心投入风险研判、矛盾化解工作;村级人民调解员年龄偏大,法治专业储备不足,复杂纠纷调解能力欠缺。


  2.城乡安防基础设施不均衡、智能化水平偏低。城区老旧小区无物业、监控缺失、门禁松散,安防改造资金缺口较大;农村雪亮工程监控点位存在损坏、断电、信号中断问题,维护管护机制不健全;县域综治、公安、信访数据平台未完全打通,信息孤岛现象突出,风险智能预警、精准管控功能未充分发挥,智能化赋能治理成效有限。


  3.三级综治中心标准化运行质效不高。部分乡镇综治中心阵地达标但人员、制度、流程流于形式,联合调解窗口长期空置,公检法司人员下沉坐班制度落实不到位;村级综治工作站功能单一,仅承担信息登记,缺少常态化调解、法律服务职能;矛盾纠纷线上流转、闭环督办机制不完善,群众诉求办理周期长、反馈不及时。


  4.群防群治力量动员、激励机制不完善。平安志愿者、村级巡逻队、乡贤调解队伍缺乏常态化组织、培训、激励机制,参与治理积极性不足;群众自治参与度不高,“群众事群众管”的共治氛围尚未完全形成,治理工作过度依赖行政力量,社会化治理短板明显。


  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是理论学习不深,政绩观思想根基不牢。部分干部对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学习浮于表面,没有真正吃透“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核心内涵,分不清综治工作“显绩”与“潜绩”、短期与长远、管理与服务的辩证关系,思想层面出现价值偏差。


  二是宗旨意识淡化,群众立场站不稳。长期坐在办公室开展工作,常态化下沉走访、入户调研落实不到位,脱离群众、脱离基层,不清楚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平安诉求,习惯用上级考核标准代替群众评判标准,为民服务初心弱化。


  三是责任担当不足,斗争精神、长效意识欠缺。基础性、长期性综治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见效慢,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情绪,不愿深耕细作;面对跨部门、跨领域复杂矛盾,存在推诿避事心态,缺乏“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


  四是考核导向不够完善,纠偏约束机制不足。以往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侧重台账、案件数字、专项行动成果,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矛盾源头化解长效成效权重偏低,客观上引导干部重短期、重表面;政绩观偏差常态化检视、整改、问责机制不健全,问题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彻底。


  第四部分校准价值标尺,以正确政绩观全方位提升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


  针对查摆出来的政绩观偏差、治理短板,我们必须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总抓手,把“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贯穿综治工作全过程,从思想校准、机制重塑、方法革新、作风转变四个维度发力,全面提升基层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筑牢思想根基,以理论学习校准综治工作政绩坐标


  1.常态化深化理论武装,抓实“第一议题”学习。全县政法系统、乡镇综治办坚持把学习总书记基层治理、正确政绩观、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专题学习计划,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综治大讲堂、专题研讨、下沉宣讲等形式,原原本本研读《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每月开展一次政绩观专题交流研讨,引导全体综治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政绩为谁而树”根本问题,牢固树立“群众平安满意就是综治最大政绩”核心导向。


  2.常态化开展对照检视,一体推进学查改。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组织全县综治干部开展“三对照三检视”:对照为民造福根本宗旨,检视是否漠视群众平安诉求;对照实事求是实干要求,检视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对照长效治理工作要求,检视是否重短期整治、轻源头基础。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建立政绩观偏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限期逐项整改销号,从思想根源纠治重痕轻绩、急功近利等突出偏差。


  3.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政绩观纪律防线。选取政法系统、基层治理领域政绩观错位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部分干部热衷形象工程、漠视群众诉求、推诿矛盾隐患,最终引发治安问题、群众信访、纪律问责的惨痛教训;组织综治干部深入群众信访一线、治安高发村组现场教学,直观感受虚假政绩带来的治理乱象,深刻认清正确政绩观对基层平安建设的决定性作用,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重塑考核导向,构建以群众满意为核心的综治政绩评价体系


  破解“围着台账转、忽视群众感受”的政绩偏差,首要改革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把群众评判权放在第一位:


  1.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考核权重。调整完善全县平安建设年度考核细则,将第三方群众安全感测评、12345政务热线涉治安诉求、信访矛盾化解群众反馈评价权重提升至总分50%以上,弱化台账资料、专项行动场次、宣传人次等纸面指标权重,明确“群众不满意,综治成效不算合格”,倒逼干部把工作重心从完善台账转向解决群众真实平安难题。


  2.增加源头治理、长效基础工作考核分值。将网格化常态化运行、矛盾纠纷源头排查、特殊人群常态化管控、基层安防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培育等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纳入核心考核,设立“长效治理加分项”;对短期突击整治、运动式宣传、形象样板工程不单独加分,对整治后风险反弹、矛盾复发的实行扣分,引导干部主动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


  3.建立跨部门协同共治考核机制。打破部门单独考核壁垒,设立综合治理协同联动专项考核,对跨领域矛盾联合调处、风险联合排查、治安联合整治成效统一打分,对推诿扯皮、各自为政的单位予以扣分、通报约谈,树立全县平安“一盘棋”协同政绩导向。


  4.完善长效问责激励机制。对政绩观端正、基层治理成效突出、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的乡镇、个人,在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中优先倾斜;对政绩观偏差、形式主义突出、治安隐患多发、群众投诉居高不下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开展约谈、挂牌督办,造成重大案事件、群体性事件的依规追责问责,形成鲜明奖惩导向。


  三、革新治理方法,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综治工作提质增效


  围绕“为民造福、求真务实、长效治理”三大政绩标准,优化综合治理工作路径,推动治理模式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粗放管理向精准服务转变:


  1.坚持源头优先,把治理重心前置到风险预防。摒弃“出事再处置”被动思维,落实常态化滚动排查机制:网格员每日网格巡查、乡镇每周风险研判、全县每月综治调度,对婚恋家庭、邻里、劳资、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减少矛盾增量;加大反诈、禁毒、反邪教前置宣传力度,针对辖区高发案件类型开展入户精准宣传,从源头压降治安发案,以“少出事、不出事”作为核心政绩目标。


  2.坚持全域均衡,统筹城乡、新旧小区治理资源。摒弃“重样板、轻全域”形象工程思维,统筹分配综治经费、安防改造资金、网格员力量,优先投入老旧小区、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等治安薄弱区域;统一推进雪亮工程维修管护、智慧安防小区全覆盖,不搞“重面子、轻里子”差异化投入,实现全域平安均衡发展,让所有群众均等享受平安治理成果。


  3.坚持协同共治,凝聚综合治理整体合力。牢固树立系统治理政绩观,充分发挥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职能,健全政法、信访、民政、应急、市场监管、行业主管常态化联动机制;做实县、乡综治中心联合调解窗口,落实法官、检察官、民警、法律顾问定期下沉坐班制度;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建成一体化智慧综治平台,实现矛盾线索、重点人员、治安隐患信息互通共享,杜绝重复摸排、互相推诿,以多方协同化解复杂风险。


  4.坚持服务为本,统筹管控与人文关怀。转变“重管理、轻服务”治理思维,对特殊人群、信访群众、纠纷当事人实行“管控+帮扶”双轨机制: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精神障碍患者救助补贴、就业帮扶;对信访群众建立常态化走访疏导机制,兼顾法理与情理化解诉求;调解矛盾时兼顾法律规定与群众情感,推行乡贤调解、家事调解柔性工作法,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以暖心服务收获群众认可。


  5.坚持常态长效,健全标准化长效治理制度。摒弃运动式、突击式治理模式,完善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巡逻、矛盾周排查、普法常态化、安防设施管护五项长效制度,细化工作标准、明确人员职责、落实经费保障;把专项整治作为常态化治理补充,整治结束后固化有效举措纳入日常工作,杜绝“一阵风”治理,以持续稳定的平安成果检验长效政绩。


  四、锤炼过硬作风,以实干担当践行正确综治政绩观


  1.大兴调查研究,常态化下沉基层察实情解民忧。落实政法综治干部下沉包联制度,每名政法委、公安、司法、乡镇综治干部定点包联1-2个村(社区),每月至少入户走访群众20户,直面群众收集治安诉求、矛盾隐患,建立群众诉求台账逐项销号;杜绝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式调研,真正摸清基层治理堵点、群众平安痛点,确保所有治理举措贴合基层实际、贴合群众需求。


  2.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冗余台账材料。全面清理综治领域重复报表、冗余台账,整合矛盾排查、网格巡查、宣传工作统一电子台账,减少基层纸质材料负担;取消无实质意义的迎检样板点位打造要求,督查考核直奔村组、小区、群众家中实地走访,以群众真实感受代替纸面资料评判工作成效,把干部精力从整理台账转移到实地治理、服务群众上。


  3.发扬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基层综治工作见效慢、周期长,全体干部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境界,甘于做默默无闻的基础性工作,持续推进网格员队伍培育、安防设施升级、调解队伍建设、平安细胞创建等长期任务;面对复杂信访积案、历史遗留矛盾,坚持领导包案、持续攻坚,不回避、不拖延,一抓到底、直至化解,以久久为功的实干创造经得起人民、实践、历史检验的综治实绩。


  4.严守纪律规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综治铁军。纵深推进政法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坚决整治基层综治、执法领域微腐败、作风散漫问题;规范基层综治执法、调解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风险管控、矛盾处置,杜绝简单粗暴、违规处置;全体综治干部坚守廉洁底线,公正调解、公正执法,以清正作风守护群众公平正义,树立政法综治队伍良好形象。


  第五部分强化担当落实,以平安建设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全体参训同志作为全县基层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坚力量,要以本次专题党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担当、实干争先的强大动力,聚焦五大重点任务攻坚突破,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法治XX,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安全稳定屏障。


  一、扛牢政治责任,坚持党对综治工作的绝对领导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统筹协调、各方协同落实的综治工作责任体系;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基层治理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综治平安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引领贯穿矛盾调解、治安防控、平安创建全链条;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所有重大风险、群体性隐患、复杂涉稳问题第一时间向党委汇报,确保综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二、攻坚风险防范,守牢全县安全稳定底线


  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分领域开展风险攻坚:一是筑牢政治安全防线,严密防范各类渗透颠覆、邪教、网络意识形态风险;二是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常态化扫黑除恶,保持电信诈骗、黄赌毒、盗抢骗、侵害弱势群体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民转刑”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三是抓实公共安全管控,紧盯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校园安全、危爆物品、寄递物流等重点领域常态化监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四是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规范涉企矛盾调处,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严防经济风险转化为社会稳定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底线。


  三、深耕源头治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网格排查、村社调解、乡镇联调、县级兜底”四级调处链条,配齐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乡贤调解队伍;落实矛盾纠纷“日清周结、周清季调度”,对信访积案、复杂跨领域矛盾实行县级领导包案、专班攻坚;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平安文化建设,培育平安家庭、平安村社、平安企业、平安校园等平安细胞,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矛盾自治、平安共建,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持续补齐城乡治理软硬件短板:一是建强网格化管理体系,配齐专职网格员,落实薪酬、装备、培训保障,细化网格巡查、隐患上报、群众服务职责;二是提质升级立体化智能化防控,推进老旧小区安防改造、雪亮工程运维更新,打通县域智慧综治平台数据壁垒,实现风险智能预警、精准管控;三是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规范平安志愿者、村级巡逻队、物业安保队伍管理激励机制,激发群众自治活力,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四是下沉治理资源,推动司法、民政、信访、法律服务力量下沉乡镇、村社,打通基层治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统筹融合推进,以平安稳定赋能县域高质量发展


  立足全县发展大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融入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改善全过程: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设立涉企矛盾快速调处通道,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二是建设平安乡村,聚焦农村盗窃、土地纠纷、养老诈骗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三是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常态化解决群众反映的治安、纠纷、安防诉求,不断增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统筹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打造治理有序、群众安宁、发展稳定的县域发展环境。


  同志们,基层安则百姓安,治理优则发展兴;政绩正则事业兴,实干久则平安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基础性工作,容不得急功近利、形式主义,更离不开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引领。全体参训干部要以此次专题党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新起点,深学笃行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政法工作、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校准干事创业价值坐标,摒弃虚假政绩、深耕基层根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抓实抓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法治XX,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政法综治力量!


扛牢平安建设主责树立正确政绩导向以高水平综合治理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县委党校,面向全县乡科级干部、中青年干部,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法学会全体干部开展本次专题授课。本次党课紧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主线,立足全县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会稳定工作大局,围绕《扛牢平安建设主责筑牢社会稳定根基——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同大家深入交流、系统解读新形势下抓综治、保平安、护稳定、促发展的工作逻辑、形势任务、实践路径与作风要求。


  总书记反复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头连着政治安全大局,一头牵着万家百姓安宁,是检验党员干部政绩观是否端正、履职担当是否过硬的“试金石”。当前,全县上下正聚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产业项目落地、城乡建设提质、民生保障升级同步推进,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对基层治理、平安建设、综合治理提出全新更高要求。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绝不是抽象的理论学习,而是要把正确政绩观完整嵌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优治理全过程,彻底纠治“重显绩轻隐绩、重短期轻长效、重处置轻预防、重留痕轻实效”的政绩偏差,以综合治理实效、群众平安获得感衡量干部履职成色,真正做到守一方平安、护一方发展、惠一方百姓。


  下面,我结合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际,分五个方面同大家交流学习。


  第一部分提高政治站位,校准政绩坐标,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引领综治工作的核心逻辑


  做好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首要任务是筑牢思想根基,从理论、政治、民生、发展四个维度认清“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综治政绩、靠什么抓好综合治理”,把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一切平安稳定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从理论逻辑看,正确政绩观是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重要论述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作出一系列原创性、引领性重要论述,形成完整理论体系,为我们抓综治、保稳定提供根本遵循。总书记明确指出,平安稳定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坚决摒弃急功近利、虚假政绩,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


  这些重要论述,清晰划定了综治工作的政绩标尺:综治工作的政绩,不在突击整治的一时声势,不在台账资料的表面完备,而在风险隐患源头清零、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过去一段时期,少数基层干部存在政绩观错位问题:抓综治满足于“不出大事、应付检查”,重事后处置、轻源头防控;重专项行动、轻常态管控;重打击破案、轻基层基础;重短期维稳、轻长效治理,本质就是没有吃透正确政绩观核心要义,把“不出事”当成底线,而非把“群众安”作为追求。开展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就是要正本清源,把总书记重要论述转化为综合治理工作的行动指南,始终以人民满意作为评判平安建设成效的唯一标准。


  (二)从政治逻辑看,抓实综合治理是对标落实上级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硬性政治任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是党中央统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是各级党委政府、政法战线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从中央到省市,每年均对平安建设、风险防范、基层治理、扫黑除恶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出系统性安排,出台《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制度法规,层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


  对我县而言,抓好综合治理,是对标对表上级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政法工作要求的政治检验。全县各级干部必须清醒认识:稳定是最大政治,综治是核心职责。如果政绩观出现偏差,把经济发展和平安稳定割裂对立,认为“抓发展是硬政绩、抓综治是软任务”,片面追求项目、产值、增速,忽视风险防控、治安管控、基层治理,最终必然埋下安全隐患,甚至出现重大案事件,不仅制约高质量发展,更会造成政治被动。树立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摆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问责,以守牢安全底线的政治自觉践行对党忠诚。


  (三)从民生逻辑看,深化综合治理是回应群众安居乐业期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务实政绩


  “为政之道,民生为本”。群众最朴素的期盼,就是出门安全、居家安宁、遇事有处说理、矛盾就地化解。电信网络诈骗、盗窃侵财、邻里债务纠纷、校园安全、养老诈骗、道路交通隐患、老旧小区消防风险等群众身边的治安小事,看似琐碎,却是直接影响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关键大事,更是衡量综治工作政绩最直观的指标。


  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为民造福,落实到综合治理领域,就是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工作出发点:群众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群众担忧什么风险就重点整治什么,群众期盼什么服务就补齐什么短板。近年来,我县持续深化平安建设,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开展反诈宣传、矛盾调解、治安巡防,公众安全感、政法满意度稳步提升,但仍存在部分乡镇矛盾排查不深入、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缺位、农村安防设施薄弱、基层调解力量不足等短板。这些短板,就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痛点,也是我们必须补齐的治理弱项。树立正确政绩导向,就要摒弃“重宏观、轻微观,重大事、轻民生”的错误倾向,深耕群众身边“微治理”,办好守护平安“民生事”,让平安建设成果实实在在惠及千家万户,把政绩写在群众满意的笑脸上。


  (四)从发展逻辑看,筑牢综治防线是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安全,稳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的基础保障。企业投资、商户经营、群众创业,首要考量当地治安环境、矛盾化解效率、法治保障水平。如果辖区治安混乱、纠纷积压、风险频发,市场主体没有安全感,人才、资本、项目就会外流,再好的发展规划也难以落地见效。


  当前我县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关键阶段,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企业经营、邻里土地、新业态监管等领域矛盾集中显现,网络舆情、金融风险、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新型风险持续增多。少数干部存在“先发展、后维稳”的短视政绩思维,为推进项目忽视风险评估、矛盾前置化解,最终引发信访积案、群体性事件,反而延误项目进度、消耗行政资源。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树牢“主动创稳、以稳促兴”理念,把综合治理、风险防控嵌入发展全链条,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步配套治安管控、矛盾化解机制,以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吸引资源、集聚要素,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互促共进。


  第二部分认清形势挑战,对照政绩偏差,清醒把握当前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短板弱项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前提是看清当前我县综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风险,对照政绩观错位突出问题,深刻反思短板不足,破除陈旧治理思维,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一)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复杂形势


  1.传统风险与新型风险交织叠加,防控难度持续加大


  传统领域,侵财类案件、黄赌毒乱象、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农村邻里土地婚恋债务纠纷仍是高发多发;重点人员、特殊群体、流动人口基数大,管控服务压力持续存在。新型风险方面,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谣言、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蔓延,互联网成为风险放大器,一件微小民间纠纷极易通过网络发酵扩散,引发舆情风险;新业态、新平台、网约车、直播电商等领域监管存在盲区,新型治安隐患层出不穷。城乡二元治理差距依然存在,城区人流密集、治安要素繁杂,农村地区安防设施薄弱、巡防力量不足,风险呈现城乡差异化分布特征。


  2.矛盾纠纷存量未清、增量频发,源头化解压力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活动日趋活跃,征地拆迁、房地产、劳资、物业、邻里、婚姻家庭、校园、医患等领域矛盾持续产生,部分矛盾前期处置不及时、调解不到位,逐步演变为信访积案、重复访、越级访,甚至诱发民转刑、刑转命风险。部分基层单位排查流于形式,矛盾排查“走马观花”,对隐性、苗头性矛盾缺乏敏锐感知,未能做到抓早抓小,等到矛盾激化再被动处置,治理成本成倍增加,这正是“重事后、轻源头”错误政绩观带来的直接后果。


  3.基层治理基础不均衡,综合治理体系运转质效参差不齐


  我县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平台已全覆盖,但部分乡镇综治中心存在“挂牌多、进驻少、运行空”问题,部门联动流于形式;网格化管理存在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业务能力不足、待遇保障偏弱、信息上报不及时等问题,“警网融合”落地不实;群防群治力量动员不足,平安志愿者、红袖标、乡贤调解队伍作用发挥不充分,“社会治安社会治、综合治理综合抓”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部分基层干部把综治工作当成政法部门“独角戏”,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压得不实,部门协同联动存在壁垒,遇事相互推诿,缺乏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4.干部治理能力与现代化综治要求不相匹配,政绩观偏差问题客观存在


  结合全县平安建设督导、信访维稳督查、政法队伍调研情况,当前干部队伍在综治工作中四类政绩观偏差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重显绩轻潜绩。热衷于看得见、见效快的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对长期见效、打基础的网格建设、矛盾常态化排查、法治宣传、基层调解队伍培育不上心,认为“基础工作看不出成绩”,不愿投入精力深耕细作;


  二是重处置轻预防。风险发生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善后维稳,事前排查、预警、管控流于形式,舍不得在源头防控投入资源,陷入“出事—处置—再出事”的恶性循环;


  三是重台账轻实效。把工作重心放在完善资料、迎检留痕,矛盾化解只求“纸面销号”,不跟踪回访群众满意度,部分纠纷“表面化解、实质复发”;


  四是重本位轻协同。各部门固守自身权责边界,缺乏系统治理思维,遇到跨领域矛盾纠纷相互推诿,没有树立“全县一盘棋”的综合治理大局观。


  (二)政绩观偏差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造成的现实危害


  政绩观错位,直接导致综合治理质效打折扣,衍生多重治理难题:一是风险防线前移不到位,小隐患拖成大事件,群众安全感持续承压;二是基层治理根基薄弱,网格、综治中心平台空转,治理资源浪费;三是矛盾化解不彻底,信访积案逐年累积,重复信访、越级访增多;四是部门协同失灵,综合治理合力难以凝聚;五是群众获得感不强,平安建设投入与群众实际感受脱节,损害党委政府公信力。


  开展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就是要靶向纠治上述偏差,引导全体干部跳出“短期思维、应付思维、本位思维”,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长远政绩观,把更多精力、资源投向源头治理、基层基础、常态管控,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转型。


  第三部分聚焦重点任务,锚定正确政绩导向,全面提升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


  立足正确政绩观根本要求,紧扣平安淇县建设总体目标,围绕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四条主线,聚焦政治安全、矛盾化解、治安防控、基层平台、行业治理、法治保障六大重点任务,抓实抓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平安成效检验政绩成色。


  (一)坚守政治安全第一政绩,筑牢全县稳定根本防线


  政治安全是综治工作的首要底线,是一切平安建设的根本前提,是必须扛牢的核心政绩。全体干部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树立底线思维,把维护政治安全摆在综合治理首要位置。


  1.压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城乡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网络谣言、有害信息、网络暴力排查整治,健全网络舆情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闭环机制,严防各类负面舆情发酵扩散,牢牢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规范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监管,常态化开展全民网络法治宣传,引导群众理性上网、依法维权。


  2.严密防范各类渗透破坏风险。健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常态化管控机制,完善风险动态排查、分级分类管控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滚动排查,建立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销号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政治风险底线。


  3.统筹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围绕县域重大项目开工、节庆活动、民生集会等,提前开展风险评估、治安布防、应急演练,完善多部门联动处置预案,实现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万无一失。


  (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源头化解作为核心民生政绩


  坚持“预防在先、调解优先、就地处置”,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检验为民政绩的核心标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1.常态化全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调处。落实“日巡查、周研判、月调度”工作机制,以村(社区)网格为最小单元,组织网格员、村干部、平安志愿者、“三官一师一员”(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会会员)常态化走访排查婚恋家庭、邻里、土地、劳资、物业、征地拆迁、校园、医患八大类高频矛盾,建立动态矛盾台账,分级分类落实调处责任。对婚恋家庭、精神障碍患者、未成年人等易引发极端案事件的重点矛盾,落实专人包保、跟踪回访,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2.健全多元调解联动体系。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依托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设立一站式矛盾调解大厅,实现群众诉求“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壮大乡贤调解、行业调解、物业调解队伍,针对房地产、金融、劳动、交通等行业领域设立专业调解工作室,提升复杂矛盾专业化处置能力。完善调解回访机制,矛盾化解后15日内开展上门回访,杜绝虚假化解、纸面销号,以群众真实满意作为矛盾化解完成标准,杜绝“重流程、轻实效”的形式主义政绩偏差。


  3.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行领导干部常态化接访、下访、约访制度,深化“四下基层”优良作风,主动下沉一线倾听群众诉求。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分流、办理、督办、评价全流程闭环,落实“受理有人管、办理有期限、办结有反馈、不满意有复核”工作机制,集中攻坚化解存量信访积案,从源头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在乡镇、村社区设立心理咨询服务站点,开展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培育理性平和社会心态,从根源减少矛盾激化诱因。


  (三)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以群众安宁直观体现综治政绩


  群众最直观感受的政绩,就是社会治安持续向好、违法犯罪持续下降、出行居家安全有保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全域升级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


  1.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格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健全线索摸排、案件侦办、行业整治、源头管控长效机制,紧盯农村“村霸”、网络黑灰产业、工程建设、市场经营、金融放贷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线索滚动排查,依法精准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同步推进行业乱象综合治理,深挖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打击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域”,杜绝“重打击、轻治理”短期化政绩行为。


  2.精准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违法犯罪。聚焦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高发犯罪,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整治。持续深化全民反诈宣传,推进预警劝阻、断卡行动、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压降电诈发案率、挽回群众财产损失。加大夜间治安巡防力度,统筹公安警力、网格员、平安志愿者开展街面、小区、乡村主干道常态化巡逻,提升见警率、管事率,有效压降侵财类案件。


  3.全域织密智能安防网络。统筹推进城乡视频监控、智能门禁、乡村道路安防设施提质升级,补齐老旧小区、偏远农村安防短板,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整合公安、交通、住建、应急等监控资源,构建“综治中心+大数据”智能治理平台,实现异常风险线上预警、线下快速核查处置。推动“警格+网格”深度融合,网格员、社区民警信息互通、联合走访、联合处置,打通治安防控“最后一米”。


  4.全域整治公共安全隐患。统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校园安全、特种设备、大型商超、沿街商铺等重点领域常态化整治,落实“三管三必须”行业监管责任,建立隐患定期排查、限期整改、回头看闭环机制。推动公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摒弃“重事故处置、轻隐患排查”的错误导向,把隐患清零作为常态化硬指标,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建强综治中心实战平台,夯实利长远、固根本的潜绩工程


  综治中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中枢平台,是打基础、利长远的核心潜绩,必须摒弃“重表面建设、轻实战运行”的短视思维,持续推动县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实战化升级。


  1.完善四级综治中心联动运行机制。健全县级综治中心统筹调度、乡镇综治中心一线处置、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前端排查、网格点位信息收集四级联动体系,明确各层级职能清单,推动信访、公安、司法、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门常态化进驻中心办公,实现矛盾联调、风险联查、治安联防、服务联办。建立部门驻中心考勤、会商、督办制度,杜绝“挂牌空转、人走事停”。


  2.全面提升网格化治理效能。科学优化城乡网格划分,配齐配强专职网格员,落实网格员薪酬保障、业务培训、激励考核机制,明确网格员“信息上报、矛盾调解、隐患排查、政策宣传、便民服务”五项核心职责。建立网格员绩效考核与平安建设考核、评优评先挂钩机制,引导网格员下沉一线做实基础工作,杜绝网格工作“重打卡、轻履职”。整合退役军人、河湖林长、物业人员、平安志愿者等基层力量纳入网格治理队伍,构建“党建引领、网格筑基、社会协同”治理格局。


  3.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延伸。发挥法学会法治智库作用,组织法学专家、法律服务工作者下沉乡镇、村社区、企业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矛盾专业调处,为基层治理提供法治支撑,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能力,以法治赋能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五)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凝聚全社会协同治理整体政绩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是政法部门单一职责,属地、行业、企业、群众都是治理主体,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破除“政法单打独斗”本位思维,构建全员参与、全域覆盖的共治体系。


  1.层层压实综合治理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实乡镇属地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责任、村社区直接责任。建立平安建设季度研判、半年督查、年度考核机制,将综治成效、群众安全感、矛盾化解率纳入干部考核评价重要指标,作为评优、提拔、问责重要依据,树立“抓好综治是本职、抓不好综治是失职”鲜明导向。


  2.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平安建设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整治机制,针对跨领域复杂矛盾、突出治安问题,启动多部门联合处置流程,打破信息壁垒、权责壁垒,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动同步。完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多部门应急联动预案,常态化开展联合演练,提升协同处置能力。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坚持新时代群众路线,壮大平安志愿者、红袖标、楼栋长、乡贤理事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出台激励保障政策,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治安巡防、矛盾调解、隐患上报、反诈宣传。常态化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系列创建活动,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浓厚氛围,依靠群众筑牢社会治安人民防线。


  (六)深化法治宣传保障,以法治化治理巩固长效政绩


  法治是综合治理的根本保障,长效平安必须依靠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巩固,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长远政绩。


  1.常态化开展全民普法宣传。紧扣“八五”普法规划,围绕反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婚姻家庭、征地拆迁、信访、反有组织犯罪等群众高频关注领域,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普法活动,用好乡村大喇叭、短视频、宣传栏、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载体,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从源头减少非理性维权、违法上访。


  2.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政法各单位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杜绝简单化、粗放式执法,兼顾法理、情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优化政法公共服务,依托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打通法律服务便民通道。


  3.完善基层依法治理制度。指导各村(社区)修订完善合法合规、贴合实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村规民约柔性约束作用,推动小事村规管、大事依法办,提升基层自治法治化水平。


  第四部分压实全链条工作责任,以刚性考核倒逼正确政绩观落地见效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抓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键在压实责任、强化督导、严格考核,从制度层面纠治政绩偏差,引导全体干部把精力投向平安建设实效工作。


  (一)压实“关键少数”第一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直行业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综治重点工作,每月专题研判辖区、行业风险隐患,带头接访下访、包保化解重大矛盾。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分管领域同步抓好风险防控、治安整治、矛盾化解,杜绝“一把手甩手、分管干部应付”责任悬空问题。县委政法委将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责任落实专项督查,对重视不足、推进缓慢、隐患多发的单位、乡镇进行约谈提醒、挂牌督办。


  (二)健全分层分类责任体系


  1.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统筹辖区综治、信访、公安、司法、网格力量,全面承担辖区矛盾排查、治安管控、隐患整治、群防群治组织等主体责任,做到风险不出辖区、矛盾就地化解。


  2.行业监管责任: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应急、交通、住建、市场监管、教育、民政等行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治安乱象、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主动参与跨部门联合处置,杜绝行业监管缺位。


  3.基层末梢责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网格员、调解人员落实前端排查、信息上报、初步调解责任,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风险苗头。


  (三)完善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机制


  彻底转变以往“重台账、轻口碑”的考核导向,重构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大幅提升群众安全感、信访化解率、矛盾就地处置率、隐患清零率等实效指标权重,降低资料台账、会议记录等形式化指标分值。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干部职级晋升、绩效奖金直接挂钩:综治成效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优先推荐评优提拔;连续考核靠后、发生重大案事件、信访问题突出的,取消评优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依规问责。


  (四)强化督导问责闭环管理


  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委督查室、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督导、专项督查、回头看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乡镇、村社区、重点企业开展暗访检查,对排查整治走过场、矛盾化解虚假销号、风险隐患长期不整改、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开展约谈、通报、问责,以刚性问责倒逼干部转变政绩观念,杜绝敷衍应付、虚假落实。


  第五部分锤炼过硬干部作风,争做三类新时代综治工作实干干部


  政绩观端正与否,最终体现在干部作风、履职行动上。结合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需求,结合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我对全体参训干部、全县政法综治干部提出三点殷切希望,勉励大家争做三类合格干部。


  (一)争做认清大势、守牢底线的“明白人”,校准政绩观政治方向


  一要站稳绝对忠诚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综合治理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综治工作全过程,重大风险、重大矛盾、重大案事件第一时间向党委汇报,始终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进平安建设。


  二要树牢居安思危底线思维。摒弃“太平麻痹思想”,时刻保持“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常态化研判辖区风险形势,对各类风险隐患保持高度敏锐,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宁可事前多排查、多投入,绝不事后被动处置,彻底扭转“重处置、轻预防”短视政绩思维。


  三要坚持系统统筹治理思维。打破单一领域、单一部门本位局限,统筹发展与安全、当前与长远、打击与防范、管理与服务,用全局眼光谋划综合治理工作,不搞短期突击、面子工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实事。


  (二)争做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实干家”,夯实政绩观实践根基


  一是敢于直面风险矛盾。面对复杂信访积案、突出治安乱象、历史遗留矛盾,不推诿、不回避、不上交,主动牵头攻坚,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找准矛盾根源,拿出务实可行化解方案,以攻坚实效检验实干担当。


  二是坚持务实求真工作作风。坚决整治综治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冗余台账、减少不必要迎检材料,把干部从文山会海、资料整理中解放出来,下沉网格、走进群众,把工作做在一线、矛盾化解在现场,杜绝“纸上平安、台账稳定”虚假政绩。


  三是保持久久为功坚韧定力。基层治理、平安建设见效慢、周期长,不能追求立竿见影的短期成效,要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境界,持续深耕网格建设、调解队伍培育、全民普法、安防基础建设等长期工作,一张蓝图抓到底,日积月累筑牢长治久安根基。


  (三)争做心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有心人”,坚守政绩观为民初心


  一是厚植为民服务情怀。始终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把群众平安需求、维权诉求放在首位,对待群众矛盾纠纷耐心倾听、用心调解,对待群众反映的治安隐患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用真心换民心,用实干护民安。


  二是常态化走好群众路线。持续落实“四下基层”,多深入乡村院落、小区楼栋走访群众,面对面收集社情民意,精准掌握群众急难愁盼,针对性优化治安管控、矛盾调解、法治服务举措,让综合治理工作贴合群众真实需求。


  三是主动为基层减负赋能。持续清理基层综治无关附加任务,精简报表、台账、督查事项,推动人员、资金、资源全面向乡镇、村社区下沉,配齐基层治理工作保障,破解基层“小马拉大车”治理困境,让基层干部集中精力抓平安、解民忧。


  同志们,平安稳定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治理之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载着守护全县群众安宁、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使命。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不是阶段性任务,而是贯穿综治工作始终的长期必修课。全县各级干部要以本次专题党课为契机,持续深学细悟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平安中国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重要论述,彻底校准政绩坐标,摒弃政绩偏差,扛牢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主责主业。


  下一步,全体参训干部要把本次授课精神转化为履职行动,立足自身岗位,从严从细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持续深化平安淇县建设,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以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综合治理实绩,全力守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平稳有序,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安全屏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同志们:


  今天,很高兴来到县委党校,与2026年春季学期乡科级干部培训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员们,以及县委政法机关、综治中心、法学会全体干部、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共同交流学习。


  当前,按照党中央部署,全党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意义十分重大。


  平安稳定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治理之要。总书记特别强调,“经济社会发展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强调“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前提都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今天,我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主题,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根本性问题,结合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际,与大家作一次交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从正确政绩观的高度认识平安稳定工作


  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属性,明确了创造政绩的根本目的和评价标准。


  我们有的同志可能会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政绩观有什么关系?我要告诉大家,关系重大、联系紧密。


  其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为民造福”最直接的体现。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最关心的就是安全不安全、稳定不稳定。总书记指出,“平安中国建设为了人民,也依靠人民”。自古以来,中国人民求的就是安全稳定,盼的就是天下太平。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呈现出多样性、动态性、发展性的特征,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生命财产安全,上升到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等各方面。如果我们连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都保障不了,还谈什么政绩?平安,是老百姓最基础的民生需求,也是最大的民生福祉。


  其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关系的试金石。总书记明确指出,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政绩分为显绩与潜绩,二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日常管控、秩序整治是“显绩”,看得见、摸得着;而制度建设、基层基础、群众工作,很多是周期长、见效慢的“潜绩”。比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群防群治力量培育等工作,短期内可能看不到立竿见影的成效,但这些恰恰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根基所在。有的干部热衷于搞“大场面”“大行动”,追求轰轰烈烈、立竿见影的“显绩”,却不愿意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这就是政绩观出了问题。


  其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键环节。总书记深刻指出,“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同样也是政绩”。总书记强调,“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前提都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一切美好愿景都只能是镜花水月。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本身就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二)从当前形势任务中把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紧迫性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确保国家安全稳如泰山、社会稳定坚如磐石。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从我县实际情况看,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各类矛盾风险隐患仍然不少。


  一要清醒看到,各类矛盾纠纷仍然多发高发。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征地拆迁、劳资纠纷、邻里矛盾、家庭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交织叠加,如果排查化解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引发极端案事件。


  二要清醒看到,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虽然得到有效遏制,但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


  三要清醒看到,基层治理能力仍然存在短板弱项。部分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标准不高、运行质效不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主动性、及时性不够,一些地方“重处置、轻预防”的问题仍然突出。


  面对这些形势和挑战,我们必须从正确政绩观的高度来审视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正视形势挑战,准确把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新要求


  (一)准确把握“政绩为谁而树”——以人民为中心是根本立场


  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明确“政绩为谁而树”。总书记指出“坚持为人民出政绩”,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立场。


  第一,要把群众的诉求清单作为政绩的任务清单。党员干部谋划工作、推动发展,首先要问“群众需要什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得好不好,不是看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搞了多少活动,而是看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了没有。群众反映治安不好,我们就要加强巡逻防控;群众反映矛盾纠纷没人管,我们就要健全排查化解机制;群众反映办事不方便,我们就要优化综治中心服务。要坚决杜绝“为了政绩而政绩”的功利心态。


  第二,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要看群众是否得到实惠、生活是否得到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诉求是否得到回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效,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价。我们抓平安建设,不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不是为了“拿牌子”“争先进”,而是为了让老百姓真正有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第三,要坚决反对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总书记明确要求,不在追求政绩上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那一套,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决不能搞“数据好看、群众无感”的形式主义,决不能搞“一阵风”式的运动式治理,决不能搞“只建不管”的摆设工程。


  (二)准确把握“树什么样的政绩”——统筹发展和安全是核心要求


  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正确政绩观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


  一要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发展和安全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只讲发展不讲安全,发展不可持续;只讲安全不讲发展,安全也没有根基。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融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通过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为产业升级、项目建设、群众生活营造稳定、可预期、可信赖的社会环境。以平安建设“底色”检验高效能治理成效、护航高质量发展“成色”。


  二要处理好“显绩”和“潜绩”的关系。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求。“潜绩”是“显绩”发展的基础,“显绩”是“潜绩”积累的结果,二者统一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既要聚焦当下,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创造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成果;也要着眼未来,甘做铺垫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制度机制,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做让群众当下受益的实事和为后人铺路的好事。


  三要处理好现实攻坚和历史解困的关系。正确政绩观既要直面当前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以攻坚克难的担当推动改革突破;也要以负责任的态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到“新官理旧账”。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对于历史遗留的矛盾问题、信访积案,不能“击鼓传花”、推诿扯皮,要拿出担当和勇气,一个一个化解、一件一件解决。真正的政绩,不仅在于推动现实工作取得进展,更在于以系统思维破解历史痼疾、消除发展隐患。


  (三)准确把握“靠什么树政绩”——真抓实干是根本路径


  总书记鲜明提出“以实干出政绩”的重大要求,强调“要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善作善成”。


  一要发扬斗争精神。平安建设工作,大都处在对敌斗争的最前沿、维护稳定的第一线,聚焦于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重点领域。无论是防范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还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无论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还是做好特殊群体服务管理,都必须实打实、硬碰硬,做实做细做扎实,来不得半点虚功。


  二要坚持科学决策。要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谋划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不能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方案、精准施策。


  三要强化系统思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关联性强。要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惩”为“防”创造条件,“防”为“惩”巩固成果,二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要贯通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理念,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从着力加强政治建设、着力加强平安建设、着力加强法治建设、着力加强基础建设、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对做好2026年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明确提出“要坚持惩防并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们要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全面抓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平台


  综治中心是吸附化解矛盾风险的重要基础平台。要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锚定今年底基本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权责、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提升效能。


  一要做强做实县级综治中心。逐步将所有矛盾纠纷办理部门的职能引入综治中心协调机制。要推动公检法司、信访、人社等多部门集中办公,实现解决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要对每一件矛盾纠纷一盯到底,实现闭环管理。全面构建“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推进、入驻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格局。


  二要推动乡镇(街道)一级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要让综治中心真正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指挥部”“协调部”“服务部”,不能成为“挂牌子、摆样子”的空架子。


  三要在村(社区)一级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调解员、村(社区)干部等力量的作用,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最前沿。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要加强综治中心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各地加强对入驻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治素养、法治水平和做群众工作能力。让综治中心真正成为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坚强阵地。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是中央政法委部署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一要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滚动排查。以县级为单元,由党委政法委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平台作用,对各类矛盾纠纷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聚焦涉众金融、房地产、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涉稳风险,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要求,加强风险源头防控。


  二要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研判、分级处置。逐一研判风险等级、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法治化“路线图”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法律关系的确定维护社会的稳定。要坚持抓早抓小、化整为零,做到维权和维稳相统一。


  三要推动公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要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未发之时。


  (三)坚持惩防并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继续强化“惩”的一手,做实“防”的一手,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要强化“惩”的一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要依法严厉打击命案、个人极端等严重暴力犯罪,彰显刑罚“锋芒”,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意见一致的,要快侦快诉快判。要依法严厉打击拐卖人口、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要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法严惩“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狠打金主头目,狠抓行业治理,深化宣传教育,加强跨境合作。要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深化新型毒品问题整治。


  二要做实“防”的一手,筑牢安全防线。要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健全利益关系协调、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建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净网”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治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网络黑客等乱象。


  三要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惩”和“防”不是割裂或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有机统一的关系。在“惩”的过程中有“防”,在“防”的过程中也有“惩”。只有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发挥“惩”和“防”的体系效用和整体功能。


  (四)精准细致做好重点群体服务管理,织密民生保障网


  加强重点群体服务管理,是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为民造福”政绩观的直接体现。


  一要全面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强化源头教育管理、分级干预矫治、依法打击惩治等各环节工作落实。科学合理推进专门矫治教育场所规划建设,完善评估送教机制。


  二要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机制,依法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平等就业,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防止因安置帮教不到位导致重新违法犯罪。


  三要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强化肇事肇祸风险预警能力,严格执行强制医疗制度。推动强制医疗场所规范化建设。


  四要依法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涉毒人员的管理。严防脱管漏管。做到管得住、管得好,既维护法律权威,又保障社会安全。


  (五)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要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扭住经济金融、房产物业、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推动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强化重点地区、部位、场所安全管控。


  二要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凝聚平安共建、治理共治、成果共享的强大工作合力。做好见义勇为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要加强科技赋能。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通过开发智能化风险预测预警模型等方式,加强对各类风险隐患的动态监测、研判分析,提升智能感知能力、风险预警能力和事件处置能力。让社会治理更具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


  四、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一)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闭环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的事,而是全县上下的共同责任。


  一要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切实扛起“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共同抓。


  二要压实部门责任。政法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力军职责,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他各部门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三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以责任落实倒逼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要强化协同联动。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同向发力,打破“各扫门前雪”的思维定式,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排查、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


  二要强化统筹协调。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谋划、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


  三要完善考评机制。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防止“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发动群众参与,凝聚治理合力


  社会治理最坚实的力量在基层、在群众。


  一要搭建群众参与平台。广泛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活动,通过各种制度安排和方式将人民群众动员组织起来。鼓励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为政策制定与效果评估建言献策。


  二要做好群众工作。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化解民生难题。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要引导群众依法办事。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用网上网下等多种形式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促进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意识和习惯。


  五、锤炼干部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队伍


  (一)以坚强党性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


  一要加强理论武装。深学细悟总书记党建思想,夯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根基。把学习总书记党建思想同学习总书记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统筹推进。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基层治理等政法重点工作一体落实,做到互融共促、知行合一。


  二要锤炼坚强党性。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看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


  三要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坚持胸怀“国之大者”,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以过硬本领担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任


  一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说到底就是群众工作。要善于和群众打交道、善于倾听群众诉求、善于化解群众矛盾。坚持把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放在首位,贴近群众、亲近群众、服务群众。


  二要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法律手段,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定分止争。


  三要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安全发展。始终保持箭在弦上的备战姿态。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三)以严实作风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一要求真务实。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二要敢于担当。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不做“太平官”“逍遥官”,不当“甩手掌柜”。主动直面风险挑战、全力化解矛盾隐患。


  三要廉洁自律。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坚持刀刃向内。在自我革命中永葆清廉的本色。以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以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当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已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按照“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


  一要认真学习研讨。原原本本学习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深刻认识政绩观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性。


  二要深入查摆问题。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坚决摒弃漠视问题的“不承认主义”。把问题查清、找准。


  三要扎实整改整治。精准务实抓整改。从这次学习教育查改的问题中发现制度漏洞、短板、弱项,切实把制度规矩补齐立好。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切实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同志们,平安稳定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治理之要。抓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对标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更是回应群众安居乐业期盼的现实举措。


  总书记强调,“只有基础稳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全县各级干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常态化绷紧安全稳定工作弦。


  借此机会,我也对各位参训同志提几点希望:


  希望大家争做认清大势、守牢底线的“明白人”。始终站稳政治立场、绷紧安全之弦。深刻认识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既不能“重发展、轻安全”,也不能因噎废食、裹足不前。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工作方向,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肩上有责。


  希望大家争做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实干家”。主动直面风险挑战、全力化解矛盾隐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功。要把“为民造福”转化为务实的思想方法、科学的工作流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做到知难而进、锲而不舍。


  希望大家争做心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有心人”。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化解民生难题。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一切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真正知民心、顺民心、得民心。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同志们,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十五五”画卷已经展开,让我们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严从细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持续夯实平安建设根基,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实干实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优异答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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