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会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要求,对我区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动员部署。
刚才,××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特别是陈文清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一项重大举措。党的大会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黑恶犯罪案件数量大幅降低,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党风政风持续净化,基层基础全面夯实,发展环境持续优化。2025年,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2.8%,为本世纪以来最低;命案同比下降8.7%,同样为本世纪以来最低。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25年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满意度为94.55%,连续7年保持在92%以上的高水平;全国群众安全感为98.23%,连续6年保持在98%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总书记的掌舵领航,在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出现了许多新动向、新特点、新规律。常态化扫黑多年,传统街头黑恶大幅减少,但黑恶势力不断转型变异,三大现实问题倒逼我们必须开展集中攻坚:
一是黑恶犯罪加速向线上转移,“软暴力”伤人于无形。以往打打杀杀的线下团伙纷纷转型网络作案,组织水军网暴、套路贷软暴力催收、恶意差评垄断市场等手段层出不穷。没有肢体伤害,却长期摧毁普通人的生活;跨区域线上作案取证难,民事维权难以根治。这类犯罪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二是基层“六霸”蛰伏反弹,严重破坏基层与市场公平。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依托宗族、人脉暗中盘踞,操纵村委选举、侵占集体资产、强揽工程,不少黑恶犯罪隐蔽性极强,群众敢怒不敢言,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三是“保护伞”问题仍然存在,必须深挖彻查、标本兼治。部分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为新型网络黑恶、基层恶势力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犯罪,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稳定、公平、清朗的社会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扫黑除恶绝非一阵风,必须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作为政法机关,我们肩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神圣职责,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把握总体要求,明确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
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
(一)牢牢把握总体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清除一切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续写社会长期稳定新篇章。要把打击黑恶势力和反恐维稳、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迅速掀起扫黑除恶新攻势,巩固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向好态势。
(二)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黑恶犯罪新表现、新特点、新趋势、新规律,聚焦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实施,保持依法严打高压震慑。具体要抓好以下关键环节:
一要紧盯线索核查。全面摸排、查深查透,提升线索核查处置质效。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都要认真核查、件件有着落,决不能敷衍了事、大而化之。
二要突出打击重点。在依法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特别是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
三要完善工作协同机制。政法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提升打击惩治工作质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四要构建全方位防范整治体系。坚决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防范整治。
(三)严格依法办案。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既要重拳出击、形成震慑,又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办案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决不能为了追求战果而人为拔高、凑数办案,也不能降格处理、放纵犯罪。
三、突出打击重点,坚决打赢深化扫黑除恶攻坚战
这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是明确的、具体的。我们要聚焦四大核心领域,精准发力、重拳出击。
(一)严厉打击基层“六霸”,坚决铲除群众身边的“地头蛇”。
基层“六霸”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基层政权建设,是这次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
一是严惩“村霸”。农村“村霸”依靠宗族势力、家族势力称霸一方,操纵、干扰、贿选村“两委”换届,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土地、林地、鱼塘和集体资产,中饱私囊;欺压村民、强拿硬要、寻衅滋事。中央一号文件专门强调要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扫清乡村振兴路上的“拦路虎”。我们要结合基层治理,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决不姑息。
二是严惩“乡霸”。活跃在乡镇街区、集市、交通要道的“乡霸”,强揽乡镇工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收保护费,欺压摊贩商户、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纠集闲散人员充当“地下出警队”威胁群众。对这些欺压百姓的“混世魔王”,要坚决予以铲除。
三是严惩“沙霸”。盘踞在河道、湖泊、建材市场、建筑工地的“沙霸”,非法盗采河沙、破坏河道、造成水土流失,垄断砂石供应、强迫施工方高价买砂,暴力阻挠合法采砂、恶意堵路。这些行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抬高建材价格、增加工程成本,最终转嫁到老百姓身上,必须严厉打击。
四是严惩“矿霸”。盘踞在矿产资源地区的“矿霸”,无证开采、滥开滥采、非法占地、破坏山林水土,争夺矿区、暴力冲突、欺压当地群众,贿赂“保护伞”、逃避监管。对这类掠夺资源、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绝不手软。
五是严惩“市霸”。活跃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建材市场、商圈的“市霸”,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拉客源、控制价格,敲诈商户、收取保护费、威胁竞争对手,垄断货源、欺客宰客。这些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经营秩序,要坚决予以整治。
六是严惩“街霸”。活跃在夜市、商圈、车站、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的“街霸”,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敲诈游客、欺负路人、强拿硬要。对这些扰乱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闹事者”,要依法严厉打击,还群众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二)严厉打击网络新型黑恶犯罪,坚决整治“软暴力”侵害。
当前,有组织网络犯罪已成为黑恶犯罪的重要形态。要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包括:有组织实施有偿网暴、批量恶意差评;套路贷、裸聊敲诈、“杀猪盘”等新型犯罪;抱团恶意举报商家、自媒体,利用网络软暴力施压牟利。这些行为虽然没有肢体冲突,但对受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和生活破坏同样严重,有的甚至导致受害人家破人亡。政法机关要主动适应犯罪形态新变化,提升网络犯罪侦查打击能力,加强电子数据取证,坚决遏制网络黑恶犯罪蔓延势头。
(三)严厉打击“黄赌毒”黑恶势力及重点行业涉黑恶团伙。
要严厉打击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贩卖毒品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深挖幕后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要聚焦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恶意串标、垄断线路、非法放贷、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领域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也是黑恶势力容易渗透滋生的重点领域,必须加大整治力度,规范行业秩序。
(四)深挖彻查“保护伞”,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后台靠山。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坐大成势,往往离不开“保护伞”的庇护。要坚持纪法协同,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严查公职人员包庇、通风报信、干预司法、权力寻租等行为,坚持“有伞必打、一网打尽”。在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要同步深挖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做到除恶务尽。对政法干警充当“保护伞”的,要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维护政法队伍清正廉洁形象。
同时,跨境黑恶犯罪、侵害未成年人黑恶团伙均在打击范围之内,要统筹部署、一体推进,确保打击全覆盖、无死角。
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确保专项斗争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区委已成立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区专项斗争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公安机关要强力侦查打击,检察机关要依法快捕快诉,审判机关要依法从严惩处,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好法律服务保障。纪委监委要同步介入,深挖“保护伞”问题。组织部门要结合扫黑除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民政部门要指导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协同配合,提升打击质效。
要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健全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线索双向移送、同步办案、案件会商等制度,实现打击黑恶势力与查处“保护伞”同步推进。政法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打击合力。公安机关要发挥侦查打击主力军作用,快侦快破重大案件;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审判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形成强大震慑。要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提升打击惩治工作质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广泛发动群众,营造良好氛围。
扫黑除恶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让专项斗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强大声势。要畅通举报渠道,用好全国统一举报平台:一是直接拨打110报警,最快最直接;二是网上搜索“12337”,可登录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随时随地填写信息提交举报,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三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专门举报“保护伞”问题。要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展示专项斗争成效,彰显法治权威,增强群众信心。要教育引导群众理性区分矛盾类型,遇到合法权益被团伙有组织侵害时,保留证据依法通过官方渠道举报;日常遇到普通民事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共同维护法治社会的有序运行。
(四)构建长效机制,铲除滋生土壤。
要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在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着力构建全方位防范整治体系,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针对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开采、金融放贷等重点行业,完善监管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规范经营秩序。要深化重点地区防范整治,对黑恶犯罪易发多发地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基层治理体系。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筑牢防黑防恶的第一道防线。要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推动专项斗争成果转化为长效治理效能,让黑恶势力失去滋生的土壤。
(五)加强督导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区委将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通过强有力的督导考核,推动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同志们,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基层政权巩固。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对我们政法机关战斗力的重要检验。全区政法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迅速行动起来,以雷霆万钧之势掀起扫黑除恶新攻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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