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党中央明确从2026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上下要针对当前涉黑涉恶行为新表现、新特点、新趋势、新规律,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稳定、公平、清朗的社会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要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宣传部部长、分管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等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阶段性任务。
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畅通工作信息。
线索移交制度:建立线索双向移送、联合研判、同步办案制度,完善政法部门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之间的线索双向移送和同步办案机制。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7月—8月)
传达学习全国、省、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制定本县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公布举报渠道,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6年9月—2027年3月)
聚焦线索核查、依法打击、“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线索排查。集中力量侦办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同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第三阶段:深化巩固阶段(2027年4月—6月)
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防止黑恶势力反弹。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县委政法委
县委政法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统筹全县力量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组建工作专班;
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各乡镇、各部门扫黑除恶工作;
对上报的线索进行核实分类,统一分流转办依职权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动态跟踪并落实核查责任;
组织联合各相关部门铲除黑恶势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教育;
对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主体责任;
常态化开展工作调度,紧盯方案落地、线索处置、档案规范化建设等关键环节。
(二)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是打击黑恶犯罪的主力军,负责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对重点行业、领域、区域进行重点排查;
对发现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深入侦查,依法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
完善重大敏感案件提级侦办机制;
聚焦“六霸”(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重点对象,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等黑恶犯罪;
聚焦网络黑恶、“软暴力”等新型犯罪形态,紧盯“村霸”“乡霸”等六类横行基层的恶势力,深挖黄赌毒合流、侵害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
健全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等机制;
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对每条线索明确作出核查结论;
同步推进“打伞破网”,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
(三)县检察院
县检察院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检察监督和公诉工作:
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依法决定提起公诉;
针对行业共性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对诉讼违法行为、公益诉讼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再审检察建议;
联合县法院、行政机关建立司法建议落实协作机制;
完善涉黑涉恶案件侦、诉衔接机制。
(四)县法院
县法院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公正审判:
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公正审判;
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落实“每案必评”,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在履行审判执行职责时,发现社会治理领域中存在突出问题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司法建议书;
依法适用财产刑,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五)县司法局
县司法局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结合普法规划,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宣传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的战果成效;
加强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依法依规执业;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帮教工作,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及时排查化解可能滋生黑恶势力的矛盾纠纷。
(六)县委网信办
县委网信办负责网络信息领域的扫黑除恶相关工作:
配合宣传、政法等部门开展网络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清理涉恶线索,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稳定;
扎实做好网络信息领域专项整治,征集网络信息领域乱象及涉黑涉恶线索;
协同公安等部门打击网络套路贷、暴力线上催收、有组织网暴等网络新型黑恶犯罪;
对含有宣扬、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
配合做好扫黑除恶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七)县委统战部
县委统战部负责统战领域的扫黑除恶相关工作:
负责宗教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排查整治;
抓好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严密防范宗教领域黑恶势力渗透破坏;
将扫黑除恶纳入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工作范畴。
(八)其他成员单位
县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贯通起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同步侦办、闭环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深挖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对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严肃追责问责。
县委组织部: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
县委宣传部:统筹线上线下宣传资源;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宣传;公开举报途径,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县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流通领域行业乱象,严厉打击食品领域“黑作坊”“黑加工”“黑窝点”;整治农(集)贸市场“菜霸”“肉霸”“鱼霸”。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管扫黑”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内的扫黑除恶相关工作,重点抓好信息网络、自然资源、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整治。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线索摸排核查
依托110报警、信访举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全面聚焦五类重点、七大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线索排查。加强警情、信访、轻微刑事案件及电诈案件等分析比对,及时捕捉苗头性问题。严格规范线索核查处置工作,坚持第一时间受理处置线索。
(二)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聚焦“六霸”重点对象,在依法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紧盯线索核查、依法打击、“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关键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攻坚突破。
(三)深化“打伞破网”
把“打伞破网”作为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深化“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完善政法部门与纪委、组织部门之间的线索双向移送和同步办案机制。严查公职人员包庇、通风报信、干预司法、权力寻租。
(四)推进源头治理
扎实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工程建设等七大行业领域整治。深挖行业乱象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统筹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防范整治。深化“扫黑除恶、护航换届”专项行动,严防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侵蚀。
(五)强化宣传发动
积极拓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充分运用村村通广播、电子显示屏、AAA群等媒介。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公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和本地举报渠道。宣讲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筑牢党的执政根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县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工作部署上来。
(二)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专班职责边界,细化岗位任务、量化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各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构建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四)强化督导考核。常态化开展工作调度、专项督导检查。紧盯方案落地、线索处置、档案规范化建设等关键环节。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每月向县扫黑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即时报告。县扫黑办定期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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