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和器材管理制度

日期:查看:702

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确保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经营环境。


2.公司防火工作由法人代表负全责,并确定一名消防主管,日常工作由安保部负责。


3.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义务消防队。


4.公司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改造调整等工程,必须符合消防法律法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须提前将书面申请方案报保卫部,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5.施工中申请方案内容发生变化时,须再行申报,审批后方可执行。凡施工与申请方案不符,须进行整改,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事故的由申请部门负责。工程完成后,经经营部、物管部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6.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在200平方米以上,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开业。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7.工期在10日以上的工程必须签定安全防火协议书,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


8.凡在大厦动用明火,须提前到物管部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并须在动火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营业时间严禁动用电气焊。


9.新增电器设备和线路,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电气安装技术和消防安全的要求,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且须由保卫部和物业部进行消防审批和验收。其他人员不准擅自安装或拆改,不准接拉临时电气线路,不得超负荷用电。


10.装修、装饰及柜台、货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施工后在验收审核中发现与申请方案不符,须进行整改,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事故的由申请部门负责。


11.大厦安全疏散通道应保持足够距离,主通道在2.4米以上,辅助通道在1.5米以上,消防通道、楼梯前室、安全出口两侧的一米范围内不准设置柜台、货架,不得堆放商品、杂物,并保证畅通无阻。


12.在摆放商品、柜台、货架或悬挂宣传广告时,严禁遮挡覆盖或圈占消防器材、疏散标志、监控摄像头、红外探头和其它消防设施,严禁擅自拆除、动用、停用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各类消防设施。


13.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并限定存放数量,严禁将引燃物带入储存地点。


14.公司内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电热器具、加热器具。


(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应放置在醒目、干燥和取用方便的地方。【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2.消防器材实行“定人、定位、定岗、定责”和人箱管理。定期检查、


维护和保养,保持清洁有效。


3.消防器材只能用于火灾扑救,严禁任何人私自动用或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违者除赔偿器材损失外,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罚。


4.消防器材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除照价赔偿外,另按有关规定处罚。


5.消防器材用于火灾扑救后,应及时更换。因长期使用造成损坏的,由所物管部书面报公司,经审核实后,予以更换补充。


(三)消防喷淋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喷淋泵房作为大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该区域、操作消防喷淋设备。


2.消防喷淋泵房的日常维护工作由公司物管部统一管理实施。


3.保持消防喷淋泵房的卫生整洁,定期安排专人清扫,泵房内禁止存放无关物品。


4.保证喷淋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安排专人对喷淋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牢记消防安全重要性,熟悉消防设备位置,如进水阀、出水阀是否处于常开位置等。


6.熟悉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拆卸、修理喷淋设备,检修时须由公司物管部人员陪同进行。


7.实行工作票制度,施工前到物管部开具工作票,按工作票要求进行施工。


8.泵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使用电气焊时提前办理动火证,并准备好灭火设备,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9. 泵房内的消防器材、通讯设备、排水设备设专人管理,负责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建立巡查制度,密切注意各类阀门、水表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排除故障并上报领导。


10.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定期进行消防测试和末端放水测试,检查消防泵的手动和联动起泵情况。


(四)消防设施日常巡视检查制度


1.大厦消防设备设施实行每日巡视检查,在营业期间内每隔两小时进


行巡查一次。


2.每日消防巡查应按时进行,巡查员根据事先规定的巡检内容逐一进行检查,不得漏查。


3.消防设备巡查范围包括:消火栓、灭火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消防喷淋、消防手动报警器、配电室、消防疏散平台、稳压及喷淋泵房等。


4.根据消防设备的不同类型、功能、设置区域进行详细的巡视检查,巡查内容包括:外观、部件、功能、运行、待机等情况。


5.在指定区域设置巡视检查记录本,巡查员到达指定巡视区域后,根据发现情况和问题在记录本上做出详细的记录并签字确认。


6.消防巡查实行部门人员轮流巡查制,即白班人员每班次一人轮流进行。


7.根据部门制定的每日巡查表每天按时按次进行巡视检查,无特殊理由不得调换,若因病、事假需请假的,提前上报部门经理批准,安排其他人员替查。


8.巡查员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由部室主任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查、漏查、替查等情况根据相应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9.巡查员应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进行消防巡查,对因麻痹大意、玩忽职守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所造成人员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推荐阅读
扫码登录

客服微信:lbgzkf1

笔杆子文库客服微信

客服咨询

《笔杆子文库》微信端

笔杆子文库微信端

微信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