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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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为保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业激情,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对公司激励对象的业绩等工作绩效进行正确的评价,以实现长期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积极地利用长期激励机制,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三、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对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虚拟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分红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分红期


    年的净利润较        年增长       %及以上


第二个分红期


    年的净利润较        年增长       %及以上


第三个分红期


    年的净利润较        年增长      %及以上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虚拟股票当年不得分红。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 A、B、C、D 四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A(优秀):出色的、持续超过岗位标准要求。


B(良好):称职、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C(合格):基本适合岗位标准要求。   


D(不合格):未能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激励对象虚拟股票当年方可分红。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激励对象虚拟股票当年不可分红。


五、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虚拟股票每个分红期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虚拟股票分红期所在年度每年度一次。


六、考核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七、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反馈考核结果。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的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三)考核结果作为虚拟股票分红的依据。


八、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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