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资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更好地体现员工的劳动价值,提高工作积极性,合理建立激励机制,将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实现薪资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集团所属子公司全体员工(非集团所属的外联人员除外)的薪资管理。
(三)定义/解释
1. 本办法所称薪资:是指集团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及福利),即员工在集团的所有收入。
2. 应出勤天数: 指当月扣除集团规定的周休息日及节假日的剩余工作天数。
3. 实际出勤天数:指当月员工扣除请假、旷工天数后考勤记录的上班天数。
4. 特殊津贴: 依工作岗位、环境、工作贡献度(含加班)等, 给予适当的津贴。
5. 加班费: 因应工作任务达成需要及集团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所得。
6. 工龄工资: 按照员工服务年限、作业熟练度、专业技能及对集团的贡献度,相应增加的工资。
7. 绩效奖:是指集团根据员工每月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计发的奖金。
(四)管理责任:
1. 总裁根据集团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办法的制订、修订原则,以及本集团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指导、检查本方案的实施。
2. 人力资源部门为集团员工薪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和监督;负责按员工考勤、考核等资料,计算员工工资与奖金;负责拟订集团年度薪资预算,提出员工薪资调整议案。
3. 财务部门负责对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的员工薪资表进行复核及办理发放。
4. 其他各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员工薪资考核计发及其它有关工作。
二、薪资核定
(一)新聘用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及因岗位、职务变动等原因须调整薪资的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并参考其学历、相关工作经验、技术(技能)水平和工作岗位,进行评价并提请审批起薪。
(二)员工起薪审批须填写《薪资核定单》,经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审核,报请总裁审批后执行。
(三)薪资核定后,应将新聘用人员的薪资标准填入所签《劳动合同》。员工《薪资核定单》、《劳动合同》均应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薪资种类及薪资结构
(一)计时薪资
1.计时薪资是指集团分别按年和月进行考核计发的薪资,包括年薪和月薪。
2.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及部分特殊管理、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年薪。年薪制人员平时月工资按80%计发,剩余部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计发。
3.集团除实行年薪和计件工资的人员外,全部实行月薪制(包括生产车间新入职试用期内未执行计件工资的生产人员)。
(二)计件薪资
计件薪资适用于各车间从事计件生产的作业人员(详见《计件工资管理办法》)。
(三)薪资结构
实发薪资 = 应发薪资 - 应扣费用
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 + 失业保险费 + 工资税 + 罚款及赔偿等 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 + 失业保险费 + 工资税 + 罚款及赔偿等
基本薪 + 特殊津贴 + 岗位津贴 + 加班费 + 工龄工资 + 住房补贴 + 手机补贴 + 夜班补贴 + 餐补 + 其它 基本薪 + 特殊津贴 + 岗位津贴 + 加班费 + 工龄工资 + 住房补贴 + 手机补贴 + 夜班补贴 + 餐补 + 其它
销售人员应发薪资 = 基本薪 + 特殊津贴 + 工龄工资 + 住房补贴 + 提成工资 + 其它
四、薪资构成
(一)基本薪
1.员工工作满足当月应出勤天数时,集团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基本薪(2013年标准:1310元/月),以保障员工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每年根据政府的统一规定进行适时调整。
2.基本薪作为员工请假扣款、加班支付计算的基准,适用于集团所有实行计时工资的人员。
3.基本薪计算:
基本薪 = 基本薪标准/应出勤天数 × 实际出勤天数
(二)特殊津贴【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1. 参照集团《人员职务序列表》相应职务等级,依员工不同岗位职等确定每月计发相应特殊津贴(含部分加班费),其标准如下(元):
职
序
职等
级差
职 级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7级
8级
9级
10级
1
八等
2
七等
800【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6350
7150
7950
8750
9550
10350
11150
11950
12750
13550
3
六等
700
3850
4550
5250
5950
6650
7350
8050
8750
9450
10150
4
五等
600
2850【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3450
4050【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4650
5250
5850
6450
7050
7650
8250
5
四等
500
2350
2850
3350
3850
4350
4850
5350
5850
6350
6850
6
三等
300
1850
2150
2450
2750
3050
3350
3650
3950
4250
4550
7
二等
250
1350
1600
1850
2100
2350
2600
2850
3100
3350
3600
8
一等
主办
200
850
1050
1250
1450
1650
1850
2050
2250
2450
2650
9
员2
150
450
600
750
900
1050
1200
1350
1500
1650
1800
10
员1
100
50
150
250
350
450
550
650
750
850
950
11
试岗
50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职务等级区分对照
序号
职等
职务
管理类
技术类
车间员工
1
八等
2
七等
总裁
总裁
3
六等
副总【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副总裁、总监、子公司总经理
总工程师
4
五等
总裁助理
总裁助理
副总工程师
5
四等
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
高级工程师
6
三等
部门副经理
部门副经理、车间主任
工程师
高级技师
7
二等
主管
主管、部门分支(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助理工程师
组(班)长、技师
8
一等
主办
主办、专员、子公司主管
技术员
助理技师、熟练工
9
员2
员级、子公司主办
普工
10
员1
员级试用、子公司员级
技术学徒
新转正人员
11
试 岗
子公司员级试用
实习生
学徒工
2.特殊津贴随员工岗位职务变动而变动。
3. 特殊津贴的计算:
特殊津贴 = 特殊津贴标准/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三)岗位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生产实际,对部分生产及特殊作业岗位人员,给予计发相应岗位津贴,其中生产班组长每月岗位津贴标准为150元,喷漆工、喷砂工、浇注工等特殊作业岗位人员每月25—100元。计发岗位津贴的人员当月在该岗位工作时间不足15天的,不予计发岗位津贴。
(四)加班费
1.对经申请集团批准加班的主管级以下人员(其他人员不计加班费),依其实际加班时数给付加班费。
2.加班费以半小时为单位计算,加班未满半小时的不计加班费。
3.加班费的小时工资标准基数,按劳社部发[2008]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计算为:1310÷21.75÷8 = 7.53(元)。
4.各类加班费的计算:
. 工作日加班费 = 1310÷21.75÷8×1.5×加班小时数 (11.29元/小时)
B. 休息日加班费 = 1310÷21.75÷8×2×加班小时数 (15.06元/小时)
C. 法定假日加班费 = 1310÷21.75÷8×3×加班小时数 (22.59元/小时)
5.员工当月加班费计算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特殊情况经集团领导批准超过的除外)。
6.员工未按集团《员工考勤管理办法》规定经申请批准和向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的加班,不计算加班费。
上述基本薪、特殊津贴、岗位津贴和加班费不适用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人员,计件工资人员按集团《计件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龄工资
1.随着员工在集团服务年限的增加,其业务技术、工作能力及对集团的贡献度逐步提高,集团特设立工龄工资给予适当奖励。
2.工龄工资标准为50元/年,自员工进入本集团满一年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员工在本集团连续工作时间满五年以上的,最高按200元/月计发。
3.员工工作绩效不佳或当月考核不合格,或当月请假实际上班时间不足15天的,不予计发当月工龄工资。
4.员工中途离职后再次入职者,自最近一次入职日起重新计算工龄,之前服务年限不予连续计算。
(六)补贴及销售人员提成工资
员工住房补贴、夜班补贴、餐补及销售人员提成工资等,按集团有关规定计算。
五、绩效奖
(一)集团对计时工资制人员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计发绩效奖。
实行计件工资制员工的绩效奖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集团无相关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集团每月按员工实发(计税)薪资的10%从公司日常奖励、部门奖励及年终奖中计提绩效奖(全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具体办法由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提出报总裁审批后执行。
(三)员工绩效奖实行考核计发,其考核办法按集团《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奖计发挂钩。
(四)员工绩效奖依人员类别、绩效考核结果和划分比例计算,并按月、年底和次年3月份分次计(补)发:
1. 员工绩效奖计发基数
员工绩效奖计发基数= 员工实发(计税)薪资×10%【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2.人员类别计薪系数
人员类别
计 薪 系 数
1-11月份
年底(含12月份)
次年3月份补发
高层管理人员
0.4
0.4(折合月系数5.2)
0.2(折合月系数2.4)
中层管理人员
0.5
0.35(折合月系数4.7)
0.15(折合月系数1.8)
主管级
0.6
0.3(折合月系数4.2)
0.1(折合月系数1.2)
其他人员
0.7
0.2(折合月系数3.1)
0.1(折合月系数1.2)
年底和次年3月计算时,实发薪资基数以个人各月当期奖金额累计计算。
3.考核结果划分比例及系数
考核结果
优秀
15%
良好
45%
合格
30%
10%
基本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系数
1.2
1.0
0.75
0.6
0
优秀指标使用系数
高层0,中层2,主管3,员工5
4. 绩效考核后个人实发薪资计算公式
绩效考核后个人实发薪资 = 个人实发薪资+员工绩效奖计发基数×人员类别计薪系数×考核结果系数
5. 员工绩效奖计发时间
(1)1-11月份绩效奖按月随薪资计发;
(2)年底绩效奖在当年底随12月份薪资计发;
(3)次年3月份应补发的绩效奖视员工上班情况确定,届时如员工不回本集团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集团收回该未发全部绩效奖不再补发。
六、薪资调整
(一)个别调整
1.员工个别薪资标准调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集团《奖惩管理规定》应给予晋升加薪条件的;
(2)工作业绩、表现特别突出,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认可的;
(3)薪资标准确实偏低的。
2.员工个别薪资调整必须按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必须达到优秀或良好。
3.员工个别薪资调整原则上每次仅限调整一至二级,主管以上调整三级及以上的,须提交总裁办公会议审议。
4.员工个别薪资调整时间间隔一般不得少于半年。
5.员工个别薪资调整的新标准,在总裁审批后的下月起执行。
(二)普调
1.集团根据每年同行业的薪酬调查情况以及当地物价上涨指数,对集团薪资体系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调整。
2.集团薪资普调一般调升幅度为5%(基本薪和特殊津贴),普调时间为每年4月份,自5月份起计发。
3.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普调资格:
一年内事假、病假等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一年内受重大处罚或行政记大过一次以上者;
(3)普调实施日前已办理离职手续者。
七、薪资发放
(一)新进人员当月的薪资,按实际入职上班日起计算至月底。
(二)离职人员离职当月的薪资计算至离职日为止。未正常离职者扣违约金(剩余薪资总额的50%)。
(三)员工当月应发薪资的核减及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资税、罚款及赔偿等,依集团有关规定及相关法规在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四)员工应自行负担或向财务借支逾期未清账的款项,由财务部门在本人薪资发放时一并扣收。
(五)集团于每月25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逢周休或一般节假日,可于休前工作日发放,如逢重大节假日(放假五天以上),可顺延发放。
(六)辞退、开除、解雇的员工薪资结算后,于当日或一周内以现金支付。
(七)离职人员薪资在办妥离职手续后,于次月薪资发放时支付。【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八)员工薪资以人民币计算,并通过相关银行向员工个人账户支付。
(九)员工薪资发放出现计算错误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其下月薪资中进行补扣。
(十)有关管理人员及员工应严格遵守集团保密制度, 对泄露相关薪资资讯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按集团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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