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地产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
薪酬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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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X.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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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
张朋
杨彦
1.1 市场化: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保有优秀人才。
1.2 因岗而异:薪酬体现不同岗位在决策责任、影响范围、资格要求等方面的特性。
1.3 成果分享:公司获得的每一个进步都和广大职员的努力密切相关,公司发展的同时要让职员分享成功的果实。
1.4 均衡内外部报酬:关注薪酬等外部报酬的同时,亦不能忽略对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个人成长等内部报酬。
1.5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没有必然关系,但是和业绩、能力密切相关。
1.6 薪酬保密:公司保持薪酬政策的透明度,但个人薪酬数据属于机密。
2.薪酬发放一般原则
2.1 从职员入职之日起开始计发薪酬。
2.2 薪酬发放结果,包括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应发和应扣项目、金额、发放形式等,应以电子文档和书面两种形式保存。书面记录必须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2.3 现金发放的薪酬项目,必须支付给职员本人,并由其签收。委托代领的,必须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
2.4 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承担社会保险义务,同时依法从职员薪金中代扣代缴应由职员本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原则上,社会保险在户口所在地缴交,由所在公司承担;对于户口不在集团投资的城市的职员,在公司所在地缴交。如果职员对适用地有特殊要求,取得所在公司同意,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2.5 个人劳动所得应根据国家规定在工作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依法从职员现金收入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薪酬结构
3.1职员薪酬包括现金收入和非现金福利项目。
3.2职员现金年收入为:岗位薪金+现金福利补贴+奖金。
3.2.1岗位薪金根据岗位评估级别、职员胜任程度及岗位薪金对照表确定,以月为支付周期,按职员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付薪日为每月5日,发放上一自然月度的薪金。若付薪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五一”、“十一”),顺延为当月10日支付;其它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将薪金转入以职员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存折账户内。
3.2.2现金福利补贴包括住房补贴和经集团批准设置的其他项目。其中住房补贴为岗位薪金的25%,用来为职员的住房问题提供现金支持,自入职之日起享有,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随岗位薪金一同发放。
3.2.3奖金包括季度奖、年终奖及集团设置的特别奖。
3.3各一线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部分岗位设置特殊的薪酬结构,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3.4加班费根据岗位薪金计算。从奖金额度中列支。
3.5各地政府如有关于现金福利项目的强制性规定,按政府规定另行发放。由各一线公司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以后,自行制单发放。
3.6各一线公司福利制度需报集团审批。
4.薪金调整
4.1公司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根据个人业绩和市场价值变化各进行一次统一的薪金调整,具体时间、操作办法按集团人力资源部通知执行。
4.2因转正、职位变动、违纪而进行的调薪,属于即时调薪。转正调薪自转正之日起执行,其他即时调薪依据集团审批意见执行。
4.3薪金调整须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5.奖金分配与发放
5.1区域可用奖金额度由集团核定后通知区域中心,区域中心根据集团有关规定调配后通知成员公司。其他一线公司奖金额度由集团核定后通知。
5.2在可用额度内,一线公司可根据集团规定自行确定发放形式和金额,但须在发放完成5个工作日内将分配方案和发放明细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区域成员公司须同时向区域中心备案。
5.3区域中心和非区域模式一线公司第一负责人的奖金由集团确定,从集团额度中列支。除区域中心外,区域成员公司第一负责人的奖金由区域中心确定,从区域可调配额度中列支。各公司不得为本公司第一负责人确定奖金额度并发放。
5.4集团高层领导、总部部门第一负责人的奖金由集团确定,从集团额度中列支。
5.5奖金属于业绩分享,只授予发放日在职的职员。奖金分配时应考虑岗位、业绩、实际工作时间等因素,不设下限。
5.6来源于政府及任何第三方的税务奖励、代理费、项目奖励等,均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须经集团审批后才可列入奖金额度。
5.7一线公司可按销售提成的方式制定销售人员激励制度,经集团审批后执行。奖金从集团核定的奖金额度中列支。
5.8不得提前支取下一计发时段的奖金。
6.特殊期间的薪金支付
6.1工伤职员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薪金,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基数为职员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工伤医疗期满停发工伤津贴。
6.2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停止工作进行医疗的,若
6.2.1连续病(伤)假或一年内累计病(伤)假不超过6个月的,按以下原则支付病(伤)假期薪金:
6.2.1.1司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60%;
6.2.1.2司龄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70%;
6.2.1.3司龄满10年及10年以上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80%。【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6.2.2连续病(伤)假或一年内累计病(伤)假在6个月以上的,停发病(伤)假期薪金,按下列原则给付救济费:
6.2.2.1司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50%;
6.2.2.2司龄满5年及5年以上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60%。
6.2.3连续病(伤)假6个月及以上者,每第7个月起酌情下调岗位薪金一次,每次下调幅度不超过原标准的30%,救济费随之调整。救济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低于此限不予降薪。
6.3事假期间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不予发放,奖金和其他福利项目的扣除依据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6.4职员根据公司规定享受年休假、婚假、丧假、调动假、生育假等带薪假期,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视同正常出勤支付。
6.5旷工期间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不予发放,当季度奖金不予发放。其他奖金和福利项目的扣除依据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每旷工半天,当月起岗位薪金标准下调5%。
7.1薪酬扣减
7.1公司可依法从薪金中扣除职员因本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赔偿费用,每月扣减金额不超过其当月岗位薪金标准的20%。
7.2公司可依法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从薪金中扣除因职员违纪而进行的经济处罚金,每月扣减金额不超过其当月岗位薪金标准的20%。
7.3以上两条扣减总和不超过职员本人当月岗位薪金标准的20%。
7.4因职员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赔偿费用或因违纪接受的经济处罚,亦可从岗位薪金以外的现金性薪酬项目中扣除。
8.管理职责
8.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审核岗位级别表,制定岗位-薪金对照表。
8.2一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集团的授权规定、相关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必须严格按集团统一规定的薪金发放时间、薪酬发放形式、审批程序和集团核定的薪酬范围和奖金总额执行。
8.3根据集团的有关管理和授权规定,区域中心对成员公司有关薪酬政策的执行有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
8.4一线公司第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薪酬发放和管理承担相应责任。
8.5集团人力资源部和审计法务部对薪酬的发放负有监督职责,对违反公司薪酬政策的行为将追究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 休假制度
9.1国家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放假,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期间照常支付薪金。
9.2.1 职员转正后可享受带薪假期,包括:年休假、婚假、丧假、调动假、生育假。
9.2.2 若职员的配偶为在役军人并分居两地的,可享受每年22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不再单设探亲假。取假制度同其他职员的年休假。公司可报销其一次探亲路费,按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标准报销300元以上部分的金额;费用不满300元的,因公司已发放休假补贴,不再予以报销。
9.3 年休假
职员自加入公司的第二年1月1日起,即享有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9.3.7 休假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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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附 件
请假单
备注:
实现休假申请入系统的公司使用电子流审批系统;
未实现休假申请入系统的公司使用请假单。休假审批流程同上。
9.4 婚假
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职员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10天假期。但职员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6个月内一次性取假。
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去世,可取假5天。
异地办理行政和户口关系调动手续,可根据办理相关手续的实际需要取假,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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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生育假
产假
领独生子女证增加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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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晚育
90天
35天
125天
晚育
105天
35天
140天
注: ①男26周岁、女24周岁及以上初育为晚育;
9.8 假期天数计算原则
对假期天数的计算除特别指明以工作日计算外,均以自然天连续计算。
10. 相关表单
10.1 VNKE-HR-F012《薪酬调整申请表》
10.2 VNKE-HR-F013《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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