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承包分包合同

日期:查看:486

工程施工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鉴于工程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附后)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双方就本合同有关内容签订补充协议的,以最新的补充协议为准,签订补充协议人需得到合同双方之授权。


6、分包合同


6.1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7、图纸


工程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7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电子版图纸或蓝图,由分包商自行复制后将原图返还。


8、项目经理


8.1 工程发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


甲方委派________项目经理作为甲方施工现场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甲方代表可以委派有关管理人员,承担甲方代表的部分权力职责和义务,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指派的有关管理人员的行为由甲方代表负责。


8.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


乙方项目经理:乙方委派 为驻施工现场的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的书面要求、请示和通知,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至甲方代表。


8.2.2乙方代表暂时不在时,必须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由其公司委派临时代理行使乙方代表职责,代理人的行为代表其公司行为。


8.2.3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依据合同相关条款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情况下,应采取保证工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以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9、工程发包人义务【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9.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 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2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9.3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9.4负责与总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0、劳务分包人义务


10.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机器设备和水、电、工人的住宿费等费用;


10.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发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发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总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3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 25 日前提交下 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发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发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0.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技术要求及发包人颁发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施工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及发包人颁发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0.5自觉接受工程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发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0.6按工程现场要求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7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发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0.8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0.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发包人转发的总发包人的指令。


10.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1、工程质量


11.1 劳务分包人应满足合同工程发包人、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总包单位对其提出的合理要求。


11.2 劳务分包人的施工应本着尊重设计,服从监理,服务工程发包人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消防施工规范和地方标准进行,保证其施工的工程质量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和国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消防局验收合格的标准。


11.3本合同工程项目与验收有关的手续由工程发包人负责,但劳务分包人必须给予技术和人员上的支持和配合。


11.4 工程竣工后,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发包人做出完整的竣工报告(包括:竣工图纸 套、竣工资料 套等)。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经工程发包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每发现一次给予500-2000的罚款,具体罚款数额由项目经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给出,该罚款在工程总价中扣除。


12.2工程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程发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2.3 劳务分包人已明确向工程发包人保证其具备完成本合同施工内容之资质和能力,其雇用的人员均明确知晓安全施工管理规范,劳务分包人愿意就施工中其雇用员工的损伤、施工造成的第三人损伤承担责任,并自行进行处理。【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必须向工程发包人提供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13.2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并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责提供。


13.3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安全施工管理规范,并遵守总发包人、发包人发布的任何管理规范。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告之工程发包人,同时自行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发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双方在对合同价款协商中,劳务分包人已经考虑到应当为其雇工上保险的事实,并在劳务报酬中计入了该部分的成本,因此,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必须为其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的生命及相关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如因劳务分包人未上保险而导致受到伤害的人员无法得到保险赔偿的,劳务分包人必须自行赔偿。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品牌必须为工程发包人认可的品牌范围内,必须及时提供有关质量证明、检验证明和允许在津销售证明。若因工期和市场等相关因素,须更换材料品牌的,劳务分包人须以书面的方式征得工程发包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16.2劳务分包人所供材料时间,由劳务分包人自定,但工程发包人另有要求的除外,且必须符合工期要求。


16.3 劳务分包人负责其所采购材料的运输及保管工作,非劳务分包人采购的物品,在与劳务分包人办理完交接手续后,由劳务分包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丢失和损坏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6.4 劳务分包人自备承包范围内的施工机具、工程易耗材料如:支吊架、管卡、膨胀螺栓、铅油麻、防锈漆、银粉、红漆、橡胶垫、法兰螺栓等。


16.5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 (1) 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在双方满足本合同内容规定的前提下,执行本合同的付款。本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整(¥ 元 含税,包括由工程分包人自购的相关设备的安装人工费等),在工程量不做调整的情况下此项费用为一次性包死,为最终结算价格不再调整。


17.4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项目经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进度安排支付劳务分包人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后付至合同额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两个月内一次付清,不计利息。


17.5本工程质保期为 2 年,自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开始计算。


17.6 工程发包人支付劳务报酬的前提是:


17.6.1 工程质量没有问题;


17.6.2 工期没有迟延;


17.6.3 劳务分包人将首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7.6.4 无任何其他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争议。【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17.6.5 劳务分包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


如上前提不满足,并不意味着工程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劳务报酬,但工程发包人有权利要求劳务分包人排除上述妨害、满足工程款支付条件,并可以上述条件为由暂拒其付款申请,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直至妨害事由消除,付款条件得到满足。


18、工程量的确认


   本工程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发包人,由工程发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发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发包人不予计量。


劳务分包人故意拖延完工时间的,按本合同24.2.1条约定双倍承担给付延期完工违约金。


19、施工变更


  19.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发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19.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9.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增加。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若因工程需要必须进行的变更,劳务分包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前3天向工程发包人提出,征得工程项目经理 _____ 和工程发包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 同时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


19.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0、施工验收


20.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发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发包人验收;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发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发包人的相关损失。


20.2 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发包人发现工程存在问题时,可随时要求劳务分包人返工。在以下情形下,工程发包人可要求劳务分包人撤出施工现场,解除本合同,未支付款项不再支付,且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工程发包人的损失,该损失至少不少于合同总价款的30%:


20.2.1 返工两次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


20.2.2 以残次品作为工程材料,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


20.2.3 实际情况已经表明,劳务分包人无能力继续承建工程的;


20.2.4 劳务分包人已经以实际行动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


20.2.5 劳务分包人明显不能在工期内完成工程的;


20.2.6 劳务分包人继续承建工程,将会给工程发包人造成严重损害的;


20.2.7 劳务分包人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有重大损失的。


21、违约责任


   21.1工程发包人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付款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延期付款违约金以工程发包人应支付但未支付款的款项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三进行计算;


21.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1.2.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三)元的违约金;


21.2.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发包人赔偿损失,该损失至少不少于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同时不免除劳务分包人继续返工以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的义务;


   21.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2、争议


22.1 工程发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发包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2.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3、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工程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劳务分包人需要返还已支付款项,并赔偿工程发包人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分包人因转包或分包而获得的利益,转包行为给工程发包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工期损害,工程承包人寻求第三方继续施工所支出的劳务报酬。


工程发包人发现转包或分包行为时工程已经完工的,劳务分包人、转包人、分包人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质量没有问题的,工程发包人仍需结算劳务报酬,但将扣除劳务分包人违法分包、转包所获得的利益。


24、不可抗力


24.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发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发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发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发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2天向工程发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5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发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4.2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5、合同解除


25.1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发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发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2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发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5.3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发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6、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发包人验收合格后且完成本工程保修期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劳务分包人均应在期限来临后三日内撤走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和人员,否则,遗留有设备和材料的,按照劳务分包人已经遗弃处理,遗留人员将不被获准在施工现场进出场许可。


27、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四份,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由工程发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正副本各执一份。附件及其明细附后。


28、通知


本合同登记的双方信息双方均应保证真实准确(注册地点、办公地点、法人代表、开户行、帐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箱、工作QQ、微信等),如发生变更时,则应及时通知对方,若未及时通知对方,也应保证该信息仍可被对方使用,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登记信息发出通知则可视为对方已经获悉。但本合同所指的书面形式仅指经过打印、盖章签字的纸质文件。


29、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注 册 地址:


注 册 地址:


办 公 地址:


办 公 地址:


联 系 方式:


联 系 方式:


传 真:


传 真:


移 动 电话:


移 动 电话:


邮 箱:


邮 箱:


微 信:


微 信:【更多 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 行 账号:


银 行 账号:


签 订 时间:


签 订 时间: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推荐阅读
扫码登录

客服微信:lbgzkf1

笔杆子文库客服微信

客服咨询

《笔杆子文库》微信端

笔杆子文库微信端

微信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