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通过 年 月 日的招标评选结果,现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下述施工范围内的 工程施工等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下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4、工程监理人:
第二条 本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范围:
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
3、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关于本工程范围及工程内容的其它约定。
第三条 本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1、组成部分
(1)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报价书(含报价修正函);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投标文件及承诺书;
(7)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
(8)图纸、勘察技术报告、答疑文件;
(9)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解释顺序
本合同3.1款约定的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时间最新的文件为准,若时间相同的,则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为包工包料,综合包干单价合同。
2、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清单工程暂定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具体详见附件19: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另附))。
3、综合包干单价是指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为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完成缺陷处理、保修服务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综合包干单价不变,不受任何调价因素、政策因素、汇率变化、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考虑合同执行期内的各种风险。该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设备、材料、成品、辅件的采购、运输、加工制作与安装费用以及施工损耗;
(2)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费(含人工工资、抢工费、加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等);
(3)项目措施费(含冬雨季施工费、高层施工增加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脚手架搭拆及使用费用、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用、材料保管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用、现场管理措施费、停水停电措施费、现场治安、消防、环保等费用);
(4)生产(生活)临建的搭设及搬迁和拆除费用;
(5)涉及本工程的保险费、规费、税金、利润;
(6)综合管理费;
(7)样板安装费用与样板安装调整费用;
(8)设计费:包括图纸设计费用、出图费用与审图机构对图纸审核(通过)的费用(若发生);
(9)工程开始施工前、施工中和完成后辅助工程所涉及的费用(含为本工程的施工所作的现场实地测量和定位、安装、打扎、预制件与预埋件的制作与安装、对前置工作与工作面验收、缺陷处理、收口打胶、维修及保养费、竣工验收与接收验收前施工作业面的全面清理及现场清洁工作等涉及的费用);
(10)本工程测试、检验(含24小时淋水和拉拔实验)、验收、政府专项验收等所涉及的费用;
(11)与政府所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工作及执行其指令的所有费用;
(12)办理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文件或报告的费用;
(13)所有有关费用,如包装、运输、保险、交货、装卸、储存、保管、多次搬运、到场材料的下车地点、施工场地不足、临时施工场所搬移、垂直运输费和垃圾清运费、工程竣工后的保洁费用等。
4、发生有效的设计变更或特急零星工程委托所产生的费用由暂列金支付,如无有效设计变更或特急零星工程委托,则甲方按综合包干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乙方结算,结算时价的确认与量的确认按本合同8.2、8.3款执行。
5、施工用水、用电等能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关于价款的其它约定:
第五条 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除5.3款外,本工程接收验收合格且经甲方及相关各方书面签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不予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1)乙方伪造或变造相关合同、文件、资料、合格证书、证明、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文件的;
(2)乙方拒不履行本合同条款的;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4)乙方所供材料、设备或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按相关约定处理的;
(5)乙方违反附件1《反商业贿赂协议》中相关约定的;
(6)乙方拒不履行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相关承诺的;
(7)乙方在向甲方申请工程进度款过程中,虚报工程量的;
(8)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的。
4、履约担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时需遵循以下条款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甲方按清单工程暂定总价款(人民币 元)为基数向乙方支付进度款。暂列金(人民币 元)仅在工程结算时,发生有效的设计变更和特急工程零星委托的情况下,按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程价进行支付。
(2)在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如本工程有样品封样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的《样品确认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须同时报送监理人出具的《质量验收单》,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阶段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4)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乙方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5)因各种设计变更或特急零星工程委托而签证的,其产生的费用在结算时统一办理。
(6)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及工程结算程序按附件4: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办理须知的相关要求办理。
(7)甲方按乙方书面提交的开户银行、开户单位及银行账号(需加盖乙方公章),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每一笔款项,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委托付款。
(8)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区域地税局开具的加盖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发票金额以计量金额为准。乙方应对所出具发票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等负责,如甲方对此提出质疑的,有权延迟付款期限,且不承担延期付款的法律责任。
2、预付款支付
(1)预付款金额与支付时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暂定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2)预付款扣回:甲方向乙方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全额扣回支付的预付款,如有剩余,则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如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不足以全额扣回支付的预付款的,剩余预付款则在第二次支付工程进度时扣回,以此类推。
3、进度款的支付
(1)甲方按月实际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在书面确认工程量次月的 日之前支付上月工程款。
(2)工程竣工且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书面签认后28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
4、结算款支付
工程接收验收合格且经甲方及相关各方书面签认之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符合要求的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等甲方要求的相关文件资料。甲方收到(监理单位收到不视为甲方收到)上述文件资料后60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包括监理人、甲方指定的审计方人员)与乙方进行结算、核实。甲方根据审计意见,对竣工结算价款与乙方达成共识后,双方负责人在竣工结算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确认,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个工作日内甲方扣除最终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后支付余款,质保金的支付按附件3执行。
5、工程计量周期
(1)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提供当月已完工程月计量报表,填写《工程进度计量联签单》(详见附件9:工程进度计量联签单)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报表,一式五份,送监理人留存一份,甲方留存二份、乙方留存二份;乙方需确保计量月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同时向甲方和监理人提供进度计划与控制文件一份。计量只作为工程形象进度依据,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若未按此条款上报月计量报表的,不得申请支付进度款。
6、关于工程款支付的其它约定。
第七条 工程的变更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才可对施工工程进行变更:
(1)除乙方违约外,取消合同约定中的任何一项施工工作,且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甲方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施工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施工工作(按有效的设计变更或特急零星工程委托程序办理)。
2、变更权
(1)监理人与甲方任何部门或个人自行与乙方签订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洽商增加的费用均不予结算。
(2)所有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加盖甲方“技术核定专用章”并编流水号方为有效;有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施工及结算依据。
(3)现场办理签证的有效依据仅为:①有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②特急零星工程委托单。其它任何资料均不得作为收方依据。
3、变更程序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7.1款情形的,甲方工程部向乙方发出经甲方盖有“技术核定专用章”并编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2)乙方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存在7.1款约定情形之一的,可向甲方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甲方、监理人收到乙方书面建议后,应共同确认是否存在变更的情形,如确需变更的,甲方按7.3.1.1款作出变更指示。
第八条 工程结算
1、工程结算的依据为:施工图、符合合同规定的设计变更、签字手续完善的现场签证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认价资料。
2、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以经监理和甲方签证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3、价格的计算规则
(1)合同清单中有的项目:报价表中已有的项目,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相应的项目单价执行。
(2)合同清单中没有的项目: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项目,单价按甲方核价执行,核价原则按 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执行。
第九条 保险与税收
1、乙方承担为实施本工程的所有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的保险。
2、乙方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为其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
3、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受益人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由乙方支付。
9.4 乙方必须根据国家及地方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相关税收费用,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本合同总价款中。
第十条 工期要求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工期进度节点要求完成相应工程的,乙方须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同后,工期进行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向甲方进行工期索赔。
2、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无条件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甲方进一步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工期不顺延;非甲方及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而造成的所有损失与费用,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由甲方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材料损失。
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应全面配合甲方的总体工程进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及经确认的施工计划。
4、关于工期的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施工进度计划制订与施工方案调整
1、施工进度计划的制订:【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1)经监理人与甲方共同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施工工程进度的依据。
(2)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服从甲方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安排且不得违反10.1款与10.4款的约定。
(3)乙方应在图纸会审后4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乙方还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甲方同意。
(4)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在2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发现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也可以直接向乙方作出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指示,乙方应按该指示修订施工进度计划,修订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7天内进行批复,监理人在进行批复前应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2、施工方案的调整:
(1)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调整的,乙方需将调后的施工方案报经监理人和甲方审批。如乙方按未经监理人和甲方同意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工程款,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无条件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的实际施工进度滞后于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进度节点要求,同时甲方和监理人均认为乙方很难保证合同工期,那么甲方有权将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部分或全部委托给其他单位负责施工,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3)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调整施工的顺序和工期的安排,乙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 双方授权代表指定
1、甲方委派 为项目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
2、乙方委派以下人员为授权代表,各授权代表人的授权范围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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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联系方式
授权范围
本人签字
项目经理
现场负责人
安全及质量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材料人员
资料员
施工水费签字人员
施工电费签字人员
3、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以及监理公司负责人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4、甲方、监理单位、乙方(以下简称“授权方”)分别授权以上授权代表履行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授权方承担。
5、如乙方授权项目部门使用本部门用章代乙方行使其相关权利义务时,乙方须对其授权的范围、内容书面提交甲方。否则乙方项目部门的用章视为乙方公章,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监理单位作为甲乙双方进行资料交接的有效见证方,有权对乙方拒签(或拒收)的文件进行书面记录,甲方(或监理单位)可以将乙方拒签(或拒收)的文件通过本合同所留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发送给乙方,如乙方拒签(或拒收)文件或因乙方地址、名称等进行变更时,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乙方无法收件的,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文件。
第十三条 设备材料品牌及相关要求
1、乙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下表所列材料设备的品牌之外的品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序号
材料名称
品牌
规格
样品封样编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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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采购的上述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若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关于设备材料的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 质量与验收
1、定义
(1)质量标准:本合同项下所供应及安装的产品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要求。
(2)工程竣工验收:指本合同项下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和本合同项下工程所属的整体项目工程(以下简称“整体工程”)全部完工后,经乙方申请,由甲方组织,政府质监站参与,针对整体工程正式交付投运前的验收,此验收由甲方、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四方责任主体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竣工验收”仅代表本工程符合了国家的最低质量验收要求,并不代表本工程质量已经实际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质量要求,故不视为甲方已对本工程已接收,对此,乙方已理解并接受"有质监站参加的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只是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要求中的一项必要条件。
(3)工程接收验收:指整体工程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及四方责任主体参加认可的竣工验收,且质量缺陷和隐患等全部整改完毕,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后,由甲方组织乙方、监理单位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对本工程进行的验收。在工程接收验收时,甲方的验收人员必须由甲方规划技术中心、客户服务部、物管单位、工程管理部相关人员参与并在接收证书上签字认可,通过工程接收验收后方可进入工程结算程序,质保期的起算时间也以工程接收验收合格且经各方在接收证书上签字认可之日起计算。
2、在工程开工前,若甲方指定乙方先行对样板进行工程式样的,该部分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总价款内,乙方不得另行申请支付。此样板经甲方与监理人书面认可后,作为本工程接收验收的标准之一。
3、在工程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已经封存样品的,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封存样品质量作为材料或设备进场验收的标准之一。
4、对于本工程的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本工程合同相关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作为验收标准。如上述标准各不相同的,以最高验收标准为准。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具体如下:
5、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不准进场安装,对此乙方都应负责无偿退、换,因退、换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不属于合同约定厂家(或品牌);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虽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但不符合质量要求;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不符本合同约定数量的;
(5)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的。
(6)乙方在每批次材料设备进场后应在当日内向甲方、总包方、监理人提出进场报验,同时提供产品相关质量证明材料。甲方应在乙方报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验收要求对产品的颜色、规格、材质、外观、数量等进行验收。
(7)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或材料,由乙方自行组织退场,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并按本合同18.17款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应得到甲方及监理人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9)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书面申请甲方进行工程接收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工程接收验收。
(10)在本工程接收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本工程接收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监理人提交整改方案及整改完成时间。监理人应在收到整改方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乙方应按书面确认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乙方应再次向甲方申请复验,复验必须一次通过,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18.10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
(11)乙方须在工程接收验收日期前按甲方和监理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报告、竣工图纸(需含纸介质和电子图文)、各项有关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1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委托监理人或自行对乙方所供材料、施工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抽检的,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如抽检结果为合格,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和由此造成的产品损失,其余相关责任与费用甲方不予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工期顺延的责任;如抽检结果为不合格,无论是否有甲方或监理方的签字,乙方都应无条件承担检测费用,同时对不合格材料或工程无条件进行无偿的退、换货或维修、返工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应按18.17款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乙方同时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3)甲方或监理人在乙方施工中,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施工工程作破坏性试验,以检查是否按合同约定质量施工,若检查结果合格,则乙方负责对破坏部分恢复;若检查结果不合格,乙方则需立即返工,返工后通知甲方或监理人再次检查。
(14)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淋水检验,检验所用的所有设施设备由乙方提供(接入设备和喷淋设备),检验产生的水电及设备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按本合同18.17款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拉拨试验,其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每1000平方米同类墙体取1组试样,每组3个,每三层楼不得少于1组;不足1000平方米同类墙体,每三层楼取1组试样,每组3个,取样方式为施工现场随机抽取,取样间距不得小于1000mm,拉拨试验所需用的设施设备和试验所用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按本合同18.17款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6)在甲方竣工验收前,乙方必须通过工程所在地墙改办的验收(以书面依据为准),若无墙改办验收资料,视为工程质量不合格,按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通过墙改办验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17)如果本工程不能达到环保检测的要求、安全等相关要求,而导致工程验收不能通过,乙方将承担免费更换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返修所需的一切费用,并应承担相关责任。
(18)关于质量与验收的其它约定。
第十五条 资料的提交
1、在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前,乙方应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向其提供完善的行政专项验收资料。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之一。
2、工程竣工验收前30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应满足:
(1)本合同附件17《需提交资料清单》中表1中所列内容;
(2)政府(城建档案馆或其主管部门)的要求。
若乙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图纸与现场不符的,应由乙方重新提供,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为止。上述资料齐全后,乙方应将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并按甲方要求份数和政府要求份数向其提供竣工资料。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工程部提交竣工资料一份,由工程部办理存档手续后,向乙方出具由甲方档案室签收的竣工资料移交清单(详见附件18),此单据作为办理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3)在工程接收验收时,乙方必须按附件17《需提交资料清单》表3《需提交物管理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内容向物业公司提供资料,并由物业公司出具接收资料移交清单(详见附件18),此签收单作为接收验收的依据之一。
(4)在完成接收验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前,乙方应按附件17《需提交资料清单》表2《需提交的结算资料清单》中的内容向甲方提交结算资料,否则不予进入结算办理程序
第十六条 质保与售后服务
1、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2年,从工程接收验收合格且经验收各方书面签认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工程的具体保修细则按附件 3的相关约定执行。
3、关于质保与售后服务的其它约定。
第十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1、甲方在本合同开工日期前应提供具备安装条件的施工场所,确保工地及周围坏境适合施工的需要以及符合有关行政、监督、主管单位的要求,具备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如不符合上述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之处进行改造,使之符合施工要求。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1套(载体形式不限于电子版本、纸质版本),并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乙方如需要多余套数的施工图,则由乙方自行复印或打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工作,达到施工质量标准与各种验收标准。
5、乙方有责任核查施工图及施工现场中所有工程数据及信息,如在工程图或施工现场中存在错漏碰缺等问题或图纸与实际情况存在矛盾或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技术规范的,应在工程实施前向设计方、监理人和甲方提出解决方案,各方对解决方案认可后,乙方才可对工程进行施工。如乙方未履行上述责任导致的返工、开凿及变更、工期延误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工程接收验收合格且经甲方及相关方书面签认前,本工程所涉及的材料、设备以及工程本身的毁损、灭失、失窃等所有损失(包括不可抗力)风险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报告、试验、竣工、验收及备案证明等文件资料、工程相关资料以及提供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材质证明文件与质检证书等(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8、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要求
(1)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项目经理及指派的管理人员须全职常驻施工现场。
(2)乙方指派的项目经理代表乙方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现场技术和施工、全过程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进度、技术质量的监督、按时参加甲方或总包方组织的与乙方相关的会议、执行会议决议、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与甲方签订现场配合管理合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施工现场管理和指挥等。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和资质能力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联系电话、具体负责项目、基本业绩)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如须撤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乙方必须提前2天将撤换的理由和新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和资质能力报甲方批准认可后方可更换,否则视为未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工程进行的任何阶段,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人员安排不能满足工程进展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或更换,否则乙方应按18.3款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指定的项目经理或经乙方授权的、与项目经理相同职权的代表,应按时出席甲方组织的与乙方有关的会议,乙方出现未经甲方同意而不参加有关会议、活动的,按18.3款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对本工程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和技术培训,以保证施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9、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3天内组织人员、设备进场,进场后乙方应积极与现场作业的各单位配合,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在约定的施工工期内通过工程接收验收。
10、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人员、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甲方设备设施的损坏、现场成品、半成品损坏、其它分项工程损坏及甲方人员人身伤害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如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乙方同时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乙方有义务在保修期内按附件 3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保修服务。
12、乙方承诺交付给甲方的工程或材料设备未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发生任何与第三方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如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对于已完成合格部分工程,如乙方对相关工程或材料有结算权利的,对合格部分的工程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实际完成工作量所计算出的工程款的60%予以结算。如乙方对相关工程或材料没有结算权利,则应按本合同18.12款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如甲方接受违法分包、转包且已实际完工的合格工程,甲方只按转包、分包工程部分实际完成工程量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所计算出的工程款的60%与乙方进行结算,由此导致乙方可得利益的减少以及与实际施工方之间的经济纠纷和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无论甲方是否接受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乙方都应按本合同18.5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安装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如因安装或隐蔽工程发生纠纷,而由于未做记录或记录不完全,致使责任无法划分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根据甲方整体工程进度安排和要求积极配合其它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的施工工作。乙方如需使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设施或临时地域,由乙方自行协商和支付相关费用。若乙方因拒绝支付相关费用,从而导致工程受到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在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应付给其他施工单位的费用后代乙方支付,由此导致的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任何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乙方同时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6、上工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且已经相关方验收合格,但在本工程中需对上工序进行处理的,按上工序优于后工序原则,由乙方负责对上工序的处理,并承担相关的处理费用。
17、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应服从甲方关于现场卫生、安全制度、防火防盗等工作的管理,所使用的机械工具及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现场管理规定。在乙方撤离甲方施工现场时应按甲方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后撤离,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垃圾的处理等。
18、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离场通知48小时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乙方不可以任何原因(如工程结算等一切原因)而拒绝或拖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全部撤离施工现场,是指将其一切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临时建筑及其所有的物料全部撤出,并完成所有施工现场清洁后撤离。如违反上述约定,则按本合同18.8款承担违约责任。
19、对于可能出现的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自然现象、8小时以内停水、8小时以内停电、节假日影响、夏收、秋收人员短缺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拖延和经济损失等,已包含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要方支付。
20、乙方须严格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员工工资,不得以结算纠纷,工程款被拖欠、未审计、未结算等理由拖欠员工工资,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
21、乙方(包括乙方员工)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在甲方办公地点门前集会、游行、静坐、示威。无论何种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春节前、工人子女入学报名等原因),不得围堵、冲击甲方办公场所,不得在甲方办公场所门前设置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呼喊口号,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扰乱甲方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在甲方范围内或出入的道路上设置路障、拦截车辆,聚众堵塞交通,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扰乱正常交通秩序。
22、乙方有义务到现场对安装的实际尺寸进行复核,未经复核导致塑钢门窗无法安装的,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延误关键节点工期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3、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其它约定。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作为违约金,延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20%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付款条件成就时,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未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款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3、乙方出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不参加有关会议、活动或乙方拒绝补充、更换或更换后人员仍不合格的,应向甲方支付500元/次/人的违约金。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改项目经理或技术人员的,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次/人的违约金。
5、乙方如擅自转包的,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仅按照约定标准的60%就转包工程价款进行结算,由此导致实际施工人与乙方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如实际施工人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导致甲方其他相关支出(例如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在约定的最终竣工时间内未通过本工程接收验收的,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每一进度阶段每逾期一日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各阶段逾期累计超过15天或者竣工逾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并且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对于乙方已完成施工中的合格部分,如甲方愿意接受的,甲方应在收到全部违约金后,根据实际工程量向乙方据实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7、在施工期间,因乙方拒不服从与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我5000元至20000元,严重影响其它施工单位进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对于乙方已完成施工中的合格部分,甲方应在收到全部违约金后,根据实际工程量向乙方据实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8、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拒绝或迟延撤离施工场地的,每拖延一天,则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天违约金。
9、如乙方撤离现场时,未按甲方要求履行施工后的保洁义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请人进行清洁,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所发生费用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10、乙方按14.1.2款经过整改,复验未一次通过的,乙方除承担两次整改、复验、更换材料、重新安装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外,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作为违约金,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同时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11、如乙方未一次性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未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应向甲方支付10000至1000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与乙方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合同,则解除合同后的整改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双倍支付,且整改工作未完成前,甲方有权不办理乙方的工程结算,且不予支付工程款。
12、如违反本合同17.13款的相关约定且乙方没有结算权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合同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解除合同的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除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外,还需支付甲方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足额赔偿。
14、因甲方对产品的规格、质量技术要求、工程量等提出变更的,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限于乙方直接的材料损失,损失的计算按单价分析表中材料费用的计算为准,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第7条约定办理相关的有效签证,如乙方未能办理相关有效签证的,甲方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乙方如违反17.21款、17.22款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在发生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时,甲方为其垫付医药费、赔偿金或其它费用后,在甲方向乙方发出还款通知30日内,乙方未主动积极归还垫付款的,乙方除归还甲方垫付的各种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违约金的数额以垫付金额为准。
17、如乙方所供材料或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同时承担工期延误的相关违约责任。
18、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变更工程部分工程款三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
19、本合同无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但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或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以甲方实际损失计算。甲方有权在违约金的范围内根据违约程度选择相适应的违约金额,乙方承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20、本合同中如某一违约行为同时适用两条或两条以上违约条款的,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违约条款相互独立,累加适用。本合同中某一条款中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不影响当事人基于法律规定或其它合同约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2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各种费用的情况时,甲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费用,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或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补足保证金的书面通知3日内未及时补足的,甲方有权直接从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22、关于违约责任的其它约定。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义务的未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是因为不可抗力直接导致,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会因合同义务的未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向合同相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2、不可抗力的定义
根据本合同的目的,不可抗力指任何并非由于当事人的疏忽、过错导致的,不可遇见、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客观事件。不可抗力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4)战争、恐怖活动等;
(5)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根据行业惯例应列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3、不可抗力适用条件
一方援引不可抗力向相对方主张免责的,必须符合以下前置条件,否则不能免责:
(1)合同义务的未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并非是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或过错导致;
(2)已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应对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
(3)不可抗力发生时,及时通知了合同相对方;
(4)采取了一切可能的措施,将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
(5)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义务的未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在不可抗力消失后,及时恢复合同义务的履行;
(6)提供了政府或相关机构关于不可抗力的认定材料。但一方援引不可抗力免责,对方同意的,可以无需提供认定材料;
(7)并非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
4、通知
(1)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说明不可抗力的性质,评估受影响的程度,已采取或拟采取的不可抗力应对措施,并附上相关的具有公信力的证明材料。如果当事人一方未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2)一方应在收到相对方不可抗力通知后7日内应予书面答复,如对不可抗力通知中所列事项存在异议的,也应在答复时一并提出。
5、责任分担及其它
(1)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自身一切损失、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损失,其他财产损失,人身伤亡造成的损失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对不可抗力所支付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消除不可抗力影响所支付的费用。
(2)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会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义务的未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向合同相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3)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4)如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的顺延。
(5)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不可抗力持续15日的,任意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6、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相关事宜不能协商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对不可抗力认定、责任承担、采取的措施等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则按本合同21.5款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解除
1、除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履行合同的。
(2)乙方在供应安装产品、配件过程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在供货时间、供货质量、安装要求等方面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
(3)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4)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决定取消或部分取消本合同项下的施工项目的。
(5)其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
2、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或永久性取消乙方与甲方及甲方关联企业再次合作的资格,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因甲方违约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关损失的,赔偿范围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
4、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从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签章处确认的地址发送15天后视为送达。任何一方需更改确认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均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限及其它事项
1、本合同的有效期至质保期限届满、双方结清有关款项后终止。
2、本合同如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 附件
附件 1:反商业贿赂协议
附件 2:安全生产协议
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附件 4: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办理须知
附件 5:合同外工程及零星工程委托单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附件 6: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单
附件 7:收方申请单
附件 8:现场收方签证单
附件 9:工程进度计量联签单
附件 17:需提交资料清单
附件 18:资料移交清单
附件 19: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另附)
附件 22:招投标及评标文件(另附)
此页无正文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附件1:反商业贿赂协议
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各自及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贿赂定义
1、乙方为获取与甲方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员工的一切精神及物质上直接或间接的馈赠。
2、甲乙双方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外,还应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索贿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
第二条 乙方禁止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禁止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佣金、好处费、感谢费等。
2、禁止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3、禁止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安排婚丧嫁娶活动及为其配偶或亲戚朋友安排工作或牵线搭桥、提供方便。
4、禁止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5、禁止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其组织的健身、娱乐、桑拿按摩等活动。
6、禁止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亲戚朋友介绍经营业务、提供经营业务的便利条件,进行经营业务合作等。
第三条 甲方禁止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禁止向乙方单位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乙方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佣金、好处费、感谢费等。
2、禁止在业务活动中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态度粗鲁、刁难乙方。
3、禁止在乙方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4、禁止要求或接受乙方单位或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或为其配偶及亲戚朋友安排工作提供方便。
5、禁止参加乙方单位或乙方工作人员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桑拿按摩等活动。
6、禁止要求乙方单位或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配偶及亲戚朋友介绍经营业务等
第四条 协助义务
1、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必须及时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对于乙方的协助,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乙方更多的商业机会。
2、甲方设定专线专人接受乙方的投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第五条 违约责任及其它【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贿赂甲方任何员工,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或不配合甲方查处其员工的受贿行为的,均视为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目前的一切合作,永久性取消乙方与甲方再次合作的资格。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依法对乙方采取诸如冻结所有应付帐款的措施,并扣留5万元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计算。
3、构成犯罪,甲方将依法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
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主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第一条 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的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6、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二条 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乙方应具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选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由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等国家规范要求强制购买的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承担管理责任。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它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高空作业设备及防护设施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1、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2、坚持安全生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现场施工文明。
第三条 事故处理及其它
1、发生伤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由于乙方原因,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为伤亡者先行垫付医药费、赔偿金等,再向乙方进行追偿;
3、由于乙方未按本协议2.5款要求购买强制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乙方人员人身伤亡事故,无论何种原因,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为伤亡者先行垫付医药费、赔偿金等,再向乙方进行追偿。
4、因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
5、如发生本合同3.2款、3.3款的相关事故,甲方为乙方垫付医药费、赔偿金后,向乙方发出还款通知30日内,乙方未主动积极归还的,除归还甲方垫付的各种费用外,还应按国家贷款利率的四倍向甲方支付利息,并且向甲方支付垫付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
6、上述追偿款、赔偿款及违约金等,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等相关支付款项中直接进行抵扣。
7、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能正常使用,保障甲方客户的合法利益,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名誉,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本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就本工程质量保修等事宜作出进一步的约定。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内容和保修期限
1、本合同约定工程质量的保修范围、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如下表:
序号
保修范围
保修内容
保修期限
备注
1
乙方承包工程范围
承包范围进行保修
2年
2、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双方的其它约定,承担本工程图纸及主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的免费保修责任。【更多免 费素材,微信lbgzkf1】
3、由于乙方未按合同、国家、地方、行业规定的标准、规范和设计等要求施工,或因其采购的设备、材料和构件、配件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问题等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缺陷以及由于乙方维修工作造成其它质量问题、缺陷的,均属于乙方负责免费保修的范围,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赔偿责任。
4、上述保修内容中,凡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的,乙方可不承担保修责任,但如果甲方明确要求由乙方负责维修某项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工作时,除非乙方确实没有能力承担,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如果乙方确实没有能力承担维修的,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乙方所维修的项目在12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视为未能修好,仍然由乙方保修,保修期限重新计算。
6、大面积维修(维修面积在10平方以上)的质保期限,从保修完成甲方验收之日期起重新计算保修期限。
7、保修期限自工程接收验收合格且书面签认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约定的相关质保期届满为止。如有遗留项工程(即甩项工程)和有质量缺陷的工程,其保修期应按最后一项遗留项工程或有质量缺陷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经甲乙双方在最终的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移交书上的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8、由乙方自制或采购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包括甲方限价的材料和设备等)的保修期,应按国家、行业、地方、生产企业、以往惯例的要求和产品说明等执行,如上述这些保修期的规定相互之间有差异,则乙方应无条件按最长的日期和最佳的保修责任执行。
第二条 质量保修责任
1、甲乙双方保修负责人的确定
(1)工程保修期内,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管理方”)对工程保修事宜进行管理,同时建立保修档案。管理方按本协议相关内容要求乙方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不得拒绝。
(2)管理方保修负责人和保修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由甲方在保修期开始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有调整,甲方应于调整前三天内通知乙方。
(3)原则上乙方的项目经理应为本工程保修工作的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维修经理”),代表乙方全权负责处理与本工程保修工作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责任的区分、费用的确认、违约金的认可、权利的行使、保修工作的实施安排等所有与保修相关的工作。乙方维修经理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单据等均视为乙方行为,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如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移交甲方后,乙方项目经理不能专职负责本工程的保修工作的,乙方应在第一次申请本工程竣工验收时,向甲方书面另外明确一名乙方维修经理。乙方维修经理的人选必须经过甲方的批准和认可,否则无效。
(4)如甲乙双方就乙方维修经理的人选不能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单位中选择一名甲方认为合适的人担当此职务,对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整、更换所有与保修工作有关的人员。如有调整和更换,乙方必须提前三天将调整和更换的理由和新的联系方式及工作安排报甲方批准认可后方可进行调整和更换。
2、乙方必须保证维修人员全天24小时通讯正常,如因乙方问题造成无法通知维修人员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维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从其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3、保修期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维修中心或事先约定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地点设立维修办公室,以保证维修的质量和效果。除另有约定外,所有与保修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的租赁、水电、办公费、人工费用以及合同其它部分已明确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
4、各阶段质量保修要求
(1)在甲方集中向客户交房阶段,乙方应成立各种维修小组,每天保证派驻不低于6人在现场进行维修,对一般问题做到立即处理,同时负责向业主解释质量、维修方面的各种问题。派驻的维修人员应按甲方时间要求,上、下班必须到甲方管理部门签到。
(2)保修期的前12个月内,乙方应保证至少有一名管理人员每天到集中办公地点办公,乙方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
(3)此后保修期内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并须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包括但不限于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故障),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抢修,6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同时乙方必须指定专人在现场负责维修工作。在乙方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以每周、每月、每半年、每一年为周期,主动安排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查和回访,主动与甲方、物业公司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工程、产品性能和质量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维修和完善。同时对后期操作人员进行使用培训和升级培训,使之符合操作要求。
6、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甲方及其客户的验收签字。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组织维修队伍负责工程质量问题的保修,维修人员的工种应齐全,具体的人数和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必须能满足维修工作的需要,同时乙方必须准备一定的维修材料或可靠的货源,确保维修工作能及时、准确的完成。
8、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对某一项或某一阶段的维修工作提出一份书面维修报告,以向甲方说明目前维修的情况、维修进度、维修结果、善后处理、以往工作的总结、拟采取的措施、甲方需提供的配合等事宜。
9、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在工程的合理使用期限内,因乙方原因致使他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甲方经济损失以及甲方权益和名誉受损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双方对上述工程质量原因(包括乙方的保修工作)的责任归属产生异议时,按市质量监督检查部门确认的鉴定意见执行。
10、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甲方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相关的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1、整个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达到二年期限时,由甲方组织乙方、物业管理单位和(或)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检查。检查通过后,乙方应就此前已发生的保修期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保修工作提出具体的整改和调整方案,最终形成一份书面报告,报甲方和工程物业管理单位批准。
12、管理方发给乙方的《工程质量保修通知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并详细记录事故原因与维修过程,且需要有物管公司和业主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乙方维修人员应该在每个维修工作日内就维修完成情况向甲方汇报,便于甲方通知客户验收。
13、如乙方在保修工作中认真负责达到甲方要求,使甲方客户满意,甲方将在新工程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如维修达不到甲方要求或客户满意,按相关实际情况,甲方将采取降低乙方在甲方供应商管理体系的资信等级,取消乙方在公司所有工程中今后的投标资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资格的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14、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维修,对于超出管理方发出的《工程质量保修通知单》范围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立即以电话或其它最快的方式与甲方或管理方进行联系,以确认是否属于乙方的维修范围。对于超出合同和本保修协议书范围,且未经甲方确认而进行维修的,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5、对于在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单位,而对于保修的范围无法明确的,由甲方通知相关施工单位共同到场进行保修范围及责任认定。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时到现场的,则视为施工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所进行的保修范围及责任认定且同意对保修事宜进行维修。如双方均到现场后,仍无法认定保修范围及责任的,则由甲方指派其中任意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甲方意见进行分摊,对此各方施工单位不得有异议。
16、甲方将视情况委托监理单位或自行对保修质量进行监督验收。
第三条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1、乙方按本保修协议书第2.11款规定向甲方、管理方递交报告,经甲方、管理方和(或)监理方批准,按甲方有关规定填写《保修金结算审批表》后,双方办理质量保修金的结算和支付事宜。
2、甲乙双方按本协议书第3.1款规定完成质量保修金的结算后,如有剩余甲方将余款一次性将支付给乙方,对于未达到保修期的,乙方仍应继续完成本保修书规定的保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维修行为规范要求
1、乙方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不得损坏公共和业主户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乙方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不得吸烟、吃饭,不得有对甲方的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或表达式。
3、乙方维修人员不得私拿、私用业主的东西,如私拿、私用业主的东西将被视为盗窃行为。
4、乙方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以及维修结束后,应按甲方提供的关于维修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和清洁标准作为保护及清洁的规范,在已(正)装修的业主处维修时,应采取保护及清洁措施。(关于维修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和清洁标准附后)
5、乙方维修人员在进入已入住的业主家进行维修时,应穿鞋套进入,进入室内后不得在维修所需的合理范围外随意走动,同时在维修前应提前告知甲方质量保修管理部门。
6、重大维修或超过一天的维修,乙方应通知甲方质量保修管理部门,同时向甲方出具维修方案,否则不得进行维修。
7、维修时出现意外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维修人员应做到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9、乙方应接受甲方质量保修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对甲方质量保修管理部门人员指出的错误行为进行整改。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或维修人员多次不配合保修工作,或多次维修工作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相关人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并确定维修价格和赔偿数额。同时甲方将暂缓与乙方办理任何的工程结算,根据延期情况,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2000元/件•次的罚金。所有维修费用、赔偿费用、甲方加收管理费(实际维修费的2倍)和罚金均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扣除所有费用和罚金后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所发生的费用超出质量保修金时,乙方应无条件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甲方有权就超出部分向乙方追索。
(1)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进场维修。
(2)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
(3)经过一次维修未能修好的。
2、不论本合同或本保修书已有何规定,也不管乙方现有的质量保修金还有多少,凡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包括乙方的保修工作),导致业主退房或对业主进行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此情况,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14天内向甲方支付通知要求的金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金额30%的违约金,并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3、对于因保修不到位、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业主索赔、商誉损失,以及因质量问题在保修过程中造成新的连带损失等,乙方同意以损失额的130%对甲方进行赔偿。乙方应接到甲方书面通知14天内向甲方支付通知要求的金额,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4、如违反本协议第5条相关约定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造成的延期责任),同时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0元/次或天到10000元/次或天的违约金,并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罚款的额度由甲方自行确定,对此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以上应由乙方承担的赔偿、补偿或支付义务,甲方均有权在工程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而无须事先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工程质保金被划扣导致质保金数量减少的,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补清,否则逾期期间应按照所欠金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三倍作为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约定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其他事项
1、本保修书是对主合同其它部分有关保修工作的进一步明确,未尽事宜按合同及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至保修工作全部按主合同和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七条 相关表单
1、工程质量保修通知单
2、工程质量保修完成证书
3、保修金结算审批表
工程质量保修通知单
物业项目名称【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物业编号
承包合同编号
整改期限【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承 包 人
通知单编号
保修内容:
保修费用(须逐项列明并大写总金额):
甲方保修代表: 年 月 日
保修记录(完成的状况、期限等):
甲方保修代表: 年 月 日
检查验收记录:
甲方保修代表: 年 月 日
客户评价:□非常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 此表由甲方保修代表签字后交承包人保修代表,由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保修并填写保修记录;
2、 保修完成后,由甲方保修代表组织承包人及客户验收;
3、 此表一式二份,表内各方签署完毕后物业公司、承包人各持一份,原件留物业公司。
工程质量保修完成证书
工程名称: 证书编号:
承包人: 签发日期:
保修起始日期
保修完成期数
保修结束日期
保修完成情况
顺序
保修内容简述(可附附件)
违约及扣款记录(可附附件)
1
2
3
4
5
6
承包人对保修情况认定意见
物业公司对保修情况认定意见
甲方客户服务部对保修情况认定意见
签发(甲方保修代表): 年 月 日
说明:
1、承包人在保修期限内完成所有保修工作后向甲方保修代表申请,由其签发此证书;
2、承包人取得本证书后方可申请办理保修金结算;
3、本证书一式三份,物业公司、甲方合约部及承包人各持一份,均为原件。
保修金结算审批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包人:
工程名称: 保修金总额:人民币 元
合同编号: 保修期起始日期:
至 公司: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质保期间,我司已严格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将该段时间内发现的所有质量问题均已妥善处理完毕,现申请办理第 期保修金结算。
本期申报保修金金额:人民币 元
本期甲方垫付金额:人民币 元
本期赔偿客户金额:人民币 元
本期净付金额:人民币 元
请批复!
承包人:(签盖)
承包人保修代表: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甲方保修代表:
年 月 日
表格填写说明:
1、当承包人的质量保修工作达到承包合同约定的支付各期保修金的条件后,承包人方可填写此表;
2、本表附件:各阶段《工程质量保修完成证书》;
3、本证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承包人、甲方合约部各留存一份,均为原件,保存期限永久。【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附件4: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办理须知
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办理须知
第一条 办理进度款支付审核应提供以下资料:【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1、经甲人工程部和监理工程师(总监)签字认可的形象进度清单。(应以单位工程列项)
2、由乙人编制经监理工程师(总监)审核并有明确审核意见的预算书。(编制应按预算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3、有监理人签署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4、进度质量检查合格证书或由监理和工程部签署的质量情况说明书。
5、附本合同规定的会签单。
6、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现场管理检查验收汇总表(附表三)
第二条 办理工程结算应按照以下《竣工结算送审资料规范管理制度》报送资料
1、随着 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面展开以及一些项目的陆续完工或竣工,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较为普遍,直接影响了工程结算工作的正常进行,为了进一步规范竣工结算送审资料的管理,根据工程合同中“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办理须知”,现就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送审资料的规范管理和要求作以下细化规定:
2、工程竣工送审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施工合同(正本)、协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
(2)乙人须提供《 施工企业工程规范计取标准》核定单,若未提供者,则视为乙人未办理取费标准证,竣工结算时不予计取该费用。
(3)结算书和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见附表二),并提供电子文档。签证部分要求单独报送结算书,每个签证单注明编号并按顺序排列;
(4)经甲方核定的材料认价表。若乙方未报送甲方认价的设备、材料认价表,则责任由乙方负责,该部分材料、设备的价格由甲方单方认定;
(5)竣工图;【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6)施工图;
(7)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8)设计变更申清单和设计变更修改通知单;
(9)技术核定单;(若有)
(10)现场签证单;
(11)施工图纸会审纪要;
(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地基验槽记录(全套);
(13) 砼、砂浆配合比报告、测试报告等技术管理资料;
(14)甲供材料清单;
(15)施工日志;
(1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7)工程例会等会议纪要(全套);
(18)开工报告;
(19)其他相关资料。
3、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报送份数及对资料的要求:
(1) 要求乙方提交的上述工程结算送审资料:竣工图及技术资料为1份;其余资料为5份,且必须装订成册。其中目录清单与内容资料的名称及页码必须一致。成册资料的封面须加盖乙方鲜章及骑缝章;
(2)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个别资料不能提供原件且允许提供复印件时,应加盖鲜章;
(3)乙方编制的结算书,除必须加盖公章外,还必须加盖造价人员资格证章,结算书必须提供电子文档且须刻盘并加盖公章,并要求统一使用宏业软件格式;
(4)竣工图:必须是蓝图,不接收复印件,每页图纸上均要求盖竣工图章,图纸发生变更部分应标注在图纸上,并注明变更号,且竣工图须经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确认;
(5)施工设计图:须盖有设计单位图纸发行章及审图章;
(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甲方,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7)所有技术资料的签字手续完善,应加盖公章的必须盖章后方视为有效资料;
(8)材料认价表:甲方签字盖章齐全;
(9)设计变更申请单和设计变更修改通知单:需连续编号(全套),须有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并盖有甲方技术设计变更专用章;
(10)技术核定单(若有):须有甲方、监理人、乙方、设计单位签字确认,并盖有甲方技术设计变更专用章;
(11)现场签证单:须有甲方、监理人、乙方签字确认,同时提供原始依据、详细计算式;
(12)施工图纸会审纪要:须有甲方、监理单位、乙方、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1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地基验槽记录(全套):须有甲方、监理人、地勘单位、乙方、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1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有完善的签字盖章手续;
(15)开工报告:须有甲方签字、监理人签字。
4、工程结算资料交接流程【更多免 费素材,微信lbgzkf1】
(1)乙方填写“工程结算送审资料交接清单”、“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后(详见附件)与监理公司办理书面接交手续;
(2)如果提交的竣工结算送审资料不符合要求,监理公司有权退回其资料并责令乙方改正后再报送;
(3)监理公司对报送资料的符合性审查合格后与甲方审算部进行资料交接。
第三条 相关表单
1、竣工结算审核申请表
2、结算承诺书
3、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4、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现场管理检查验收汇总表
附表一
竣工结算审核申请表
工程名称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名称
合同价:∑= 元
施工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工程范围
报审总价
土建
页
给排水
页
电气
页
通风空调
页
弱电
页
装饰
页
总平
页
绿化
页
其他
页
报审价(元)
∑
结算资料:1、竣工结算书(含单张签证结算书)一式五份,要求原件:(提交的资料请在以下表格内打“√”2、必须填写页数。
提 供 资
料
竣工结算审核申请表
结算承诺书
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施工承包合同、协议、工程质量保修书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范记取标准》核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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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书和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材料、设备认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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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图
施工图
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设计变更申请单和设计变更修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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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核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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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单
施工图纸会审纪要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地基验槽记录
砼、砂浆配合比报告,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
甲供材料清单
施工日志
竣工报告
工程例会等会议纪要(全套)
开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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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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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盖公章)
监理单位意见(盖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实施意见(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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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一式五份,随编制好的结算书一同送审。2、本表由报送单位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送交甲方。
附表二
结算承诺书
:
我公司承建的 工程已经竣工,我公司已按贵公司要求提供了该工程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并郑重承诺:
1、我公司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均是真实和完整的(以资料交接清单为准);
2、我公司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资料已经提供齐全,在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资料,包括图纸、签证单等(资料种类以资料目录上的种类为准);
3、在送审结算书中项目的工程量如有变化,可按实际调整。若项目遗漏,视为我公司让利给贵公司,概不作调整。
对上述承诺,本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附表三
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工程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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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
合 计
附表四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现场管理
检查验收汇总表
工程名称:
施工阶段: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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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料名称
检查、验收结论
备注
一
主要材料报验资料
至少应包括如下资料:
1、预应力管桩;
2、钢材;
3、水泥;
4、电线、电缆、配电箱、桥架;
5、给排水管材等。
1
2
3【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4
5
二
质量保证资料【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至少应包括如下资料:
1、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2、钢材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资料;
3、水泥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资料;
4、电线、电缆出厂合格证;
5、砼强度试压报告;
6、桩位平面图及打桩记录等
1
2
3
4
三
质量评定资料
至少应包括如下资料:
1、模板、钢筋、砼、砌体等检验批质量评定;
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
1
2
四
质量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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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反映当月质量整改实施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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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五
现场管理
应反映当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1
2
报送日期:
甲方专业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甲方主管工程师: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当月计量报表必备资料之一,施工单位应按本表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2、对当月质保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由甲方不定期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作为考核监理公司工作绩效的依据。
附件五:
合同外工程及零星工程委托单
编号:
申请单编号
委托方
委托内容及细节
经办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乙方签收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该委托单必须依据经批准的合同外工程及零星工程委托申请单填发。
2、被委托方收到该委托后三天内书面报价。
3、被委托方不能接受委托方审定的价格时,则按2009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确定包干总价,材料价格执行核价当月信息价。
4、该委托单必须签订工程合同,否则不能作为计量和结算依据。
5、若该委托项目已包含在原合同内,则按原合同执行,该委托单不计费用。
附件 六: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单
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单
记录号:
编号:
设计变更通知单第( )号
工程名称
变更原因或事由:
相关内容
日期: 年 月 日
关联单位(部门):
成本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 招标采购部□ 物业公司□
办证报建部□ 销售管理部□ 策划部□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经办人
审核人
复核人
审定人
签发人
附件七:
收方申请单
工程名称: 编号:必须分项目编流水号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收方原因:
须注明:
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3、因合同外委托造成的工程量增减;
4、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拟收方内容:
收方依据资料:
1、设计变更(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3、合同外委托单;
相关的收方资料必须齐备才准予收方,且现场收方时承包人应准备相应的资料(原件)
申请收方时间: 申请人(盖章):
监理单位意见:
1、 应明确确定的收方时间;
2、 对不符合收方条件的应说明原因。
监理单位:
注:
1、申请单位必须在申请收方时间前提前三天提出申请;
2、监理单位必须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签字确认;
3、该申请单一式两份,现场收方时监理单位须提供该申请单,否则不予收方。
附件八:
现场收方签证单
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图纸编号【更多 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收方施工内容
附件页数
序 号
分项工作内容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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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
附注图示
建设单位意见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现场代表
工程部工程师
成本管理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工程部经 理
成本管理部经理
项目经理
成本副总
工程副总【更多免 费素材,微信lbgzkf1】
复查审核
监理公司
财务总监
总经理
附件九:
工程进度计量联签单
第( )期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日期:
本期申报
金额总计
¥:
至上期开累已计量总额
¥:
大写:
至本期开累已计量总额
¥:
监理单位
工程部
成本管理部
成本副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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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副总审批
复查审核
财务部审批
财务总监审批
总经理审批
附件十:
工程形象进度及节点支付审核表
第( )期
工程名称:
承包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本期
合同约定达到支付节点的形象进度:
申报
报送本表时工程实际形象进度:
内容
合同约定本期应支付金额:
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 总 监: 年 月 日
工程部
经办人签字: 部门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成本管理部
经办人签字: 部门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成本副总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副总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复查审核
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部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总监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总经理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技术核定专用章
(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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