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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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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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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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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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版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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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银行贷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 月 日 (以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工日为准)。


竣工日期: 20XX年 月 日


合同工期土建主体部分为日历天数: 有效工作日 天。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行业标准施工与验收)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


(大写): 万元人民币;


(小写): 万元人民币(据实结算) 元。


六、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七、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201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办公室( )。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1 定义


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的词语:


按通用条款执行。


2 合同文件及解释


2.1 合同文件及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⑴本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⑷专用条款⑸通用条款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⑺图纸⑻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3.1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本合同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本合同适用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工程所在地方性法规。


4 通讯联络


4.1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所有通讯应发送至以下通讯地址,直到某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为止。【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发 包 人: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 包 人: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5 发包人


5.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开工前7日内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开工前7日内。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具备


(4)提供资料的时间: 开工前7日内。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 开工前7日内。


(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 施工前7天内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现场移交给承包人。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施工前 天内由发包人组织施工图四方会审。


(8)协调保护工作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 协调施工中相关部门及施工所在地关系。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 /


/


/


5.2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提供的时间: 开工前7日内。


(2)提供的份数: 施工蓝图两份/套。


5.3 提供施工场地的标准: 三通一平。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开工前7日内。


6 承包人


6.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


6.2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


/


/


(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 /


/


7 发包人代表


7.1 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7.2 发包人代表职权范围: 负责履行施工过程中的合同条款及办理施工现场技术、经济签证


、验收、决算、管理事项工作。


8 监理工程师


8.1 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 四川华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与任命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9 造价工程师


9.1 负责本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10 承包人代表


10.1 承包人任命的承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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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分包人


11.1 分包人及有关约定: 本工程项目为主体承包施工,不得将该工程施工项目分包或转包其


他施工单位,否则视为违规(按通用条款执行)。



12 工程担保


1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担保金额: /


(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


(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 /


12.2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担保金额: /


(2)提供支付担保时间: /


(3)出具支付担保方式: /


13 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14 保险


14.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1)项;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


□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


15 进度计划和报告


15.1 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施工前三天提交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有效实施。


16 质量目标


16.1 合同质量的奖罚: /


/


17 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


17.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罚: /


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奖罚: /


18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8.1 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本条不适用。


□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8.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本工程结算方式: /


/


/


19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19.1 中间验收部位包括: 隐藏工程



20 工程试车


20.1 约定是否试车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


/


/


/


21 竣工验收


21.1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


□ 本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的,本款不适用。


□ 本工程有中间交工工程的,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1) /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 ,其范围包括: /



(2) /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 / ,其范围包括: /



(3) /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 ,其范围包括: /



(4) /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 / ,其范围包括: /



22 工程计量和计价


22.1 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


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定额计价方式进行计价,结算时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2、计量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补充协议。


(2)施工设计文件及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签证单、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工程索赔单。


(3)设计交底文件、图纸会审记录、地基验槽记录。


(4)工程联系函、工作联系单、工程指令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现场签证记录。


(5)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


3、计价依据:


(1)鄂建文[2013]66号:《四川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四川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四川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四川省施工机械台班费和定额》、《四川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四川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鄂建文[2013]66号)。


(3)材料价格按施工发生当月期参照襄阳市市场信息价予以调整。


(4)若遇市场价格与信息价偏差过大、信息价中没有列入项以及甲方特定品牌或标准的项目,承包人按实申报,询价后进行调整。


4、施工期间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其它调价文件、政策性调整文件本工程均予以采用并全部按文件进行调整。


5、工程价款的确定:按上述约定的计量计价方式计算得出的总造价经审计部门审核据实结算作为工程价款。


双方达成的其它计价要求: 乙方按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5%下浮归甲方,此款在工程决算工程款中一并扣除。


22.2 承包人向造价或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提交。


23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23.1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 不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设提前竣工奖的,


(1)每日历天奖励额度为 10000.00 元。


(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工程总价款3% 元。


23.2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每日历天赔付额度: 10000.00 元。


(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工程总价款3% 元。


24 合同价款与调整


24.1 合同价格调整方式


□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选择其中之一:


□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风险范围如下: /


/


/


/


□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格调整内容: /


/


/


/


□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构成方式: /


/


/


/


确定合同价款的其它方式


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和范围: 按量计价合同


25 工程价款支付


25.1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 每月25日前向承包人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清单办理审核,发包人于次月5日前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施工完成量价款的70%。发包人若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超过七天,承包人即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发包人负责。竣工验收合格一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付至工程总价的95%,剩余5%保修金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全额返还。


25.2 双方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


25.3 发包人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约定。


预付计划: /


支付计划: /


使用要求: /


调整方式: /


25.4 约定利率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为:


25 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25.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 按通用条款60.2款至60.7款的约定办理;


□ 双方关于结算时间、程序的其它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25.2 约定结算特殊要求:


/


/


26 质量保证


26.1 质量缺陷责任期:


(1)质量缺陷责任期:


□ 六个月


十二个月


□ 二十四个月


□ 约定的缺陷责任期: /


(2)质量缺陷责任期计算方式:


□ 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


□ 其他计算方式: /


26.2 质量保证的方式


□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


□ 工程质量保险


□ 质量保证金


□ 其它保证方式: /


26.3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方式及担保金额: /


26.4 工程质量保险的方式及保险金额: /


26.5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按通用条款的约定,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 为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从竣工决算总价款中扣留:


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从工程总决算价款中扣留。


□ 其他扣留方式: /


26.6 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其它约定: 在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约定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三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全额 一次性退还。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27 合同争议


27.1 争议或认定机构


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


□ 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具体为:


(1) /


(2) /


(3) /


27.2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 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 保密要求


28.1 对承包人保密信息的约定:


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 /


保密的范围: /


保密的责任及保密费用: /


29 合同份数


29.1 合同正本的份数: 贰 ,其中发包人 壹 份,承包人 壹 份。


合同副本的份数: 肆 ,其中发包人 贰 份,承包人 贰 份。


第三部分 附件与格式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四川锦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襄阳襄城分公司


为保证襄阳市襄城区纪委和巡察办公楼室内装修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 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1)


(2)


(3)


2 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为: 贰 年;


(2)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壹 年;


(3)装饰装修工程为 壹 年;


(4)其他项目 壹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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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质量保修责任【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 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6 其它


6.1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


/


/


6.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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