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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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让老百姓有钱看病、有地方看病、有信心把病看好,是党委政府最基本的职责,也是我们高质量推进“一区一地一城”建设的关键。刚才,冬岩副书记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我都同意,希望同志们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当前卫计事业发展新形势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全面推进“一区一地一城”建设的起步之年,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卫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对卫计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在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指出,健康是幸福之基,“要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刚刚结束的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上,夏宝龙书记也强调,要“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认真落实习中央、省委、金华市委有关精神,加快我市卫生计生工作改革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增强为卫计事业发展增添了新动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以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将成为主流,个性化、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日益明显。但我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仍不够合理,整体服务质量较低,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存在;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向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转变,更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新的路径,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指数和水平。
(三)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给卫计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当前,政府精准投入与投资多元化将成为主导,政府将在主导基础性资源配置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社会资本融入卫生计生领域留出足够空间。我们要努力适应新形势,突破思维定式,创新体制机制,调结构、转方式、拉标杆、提能力,努力实现卫生计生事业的新跨越。这是我要强调的是,在引进民营医院的时候,一定要加强相关资质审查,绝对不能让“魏则西事件”在兰溪发生。
二、补齐短板,努力推动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群众满不满意、是否得到实惠,是检验卫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我们要始终坚持把补齐“看病难、看病贵”这个短板问题放在首位,推进城乡卫生事业均衡发展。
(一)高标准规划医疗布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抓紧研究编制符合兰溪实际的布局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为全市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要加快医疗项目建设,重点解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人民医院城东院区处置等问题,加快兰江、上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病房大楼改扩建等项目建设进度。
(二)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当前医改已进入攻坚破难的深水区,改革的难度明显增加。要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抓手,推动优质资源有序下沉,促进全市城乡卫生均衡发展,为群众提供便捷连续的医疗服务。以建立具有兰溪特色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为目标,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快理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促进卫生队伍建设。当前,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已成为制约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最大短板。在人才“增量”上,要加大卫生人才特别是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构筑人才“洼地”。在人才“提质”上,要通过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师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多种渠道,依托浙医二院、浙江中医药大学等优质资源下沉,以及我市两家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的“医联体”帮扶关系,多形式强化人才学术交流与培训,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
三、紧跟形势,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我们要紧跟形势发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一)强化基本国策意识。当前计生工作面临的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生育政策调整了,由提倡一孩转为全面实施二孩生育政策,卫生计生机构也已实现整合。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机构整合和生育政策的调整并不表示可以不抓计划生育了,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不等于全面放开生育限制,更不意味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取消。要正确认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与坚持计生国策的关系,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到“三个不变”,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指挥棒不变,坚持一票否决制不变。
(二)做好重点工作衔接。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和口径,妥善做好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服务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利益导向、三优促进等相关工作的衔接,特别是要处理好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的衔接问题,避免产生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依法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加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加大打击“两非”力度,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水平,改进和优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注重发挥基层计生协会作用,提高群众自治能力。
(三)提升计生服务水平。坚持广泛发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倡导优生优育、男女平等、人口均衡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理念,引导群众依法依政策生育。要切实做好婚姻、生育、节育全过程的服务管理,强化孕前管理与服务,扎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深化生殖健康教育、咨询、检查和优生促进服务,切实提高优质服务能力。乡镇计生办人员配备只可加强,不可减弱,原乡镇服务站人员不得抽调到其他岗位。借今年村级换届选举有利时机,挑选一批年纪轻、文化程度高的村级计生服务员,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力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加强协调,为抓好卫计工作提供保障
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以中央和省、市确定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为指导,全面领会和执行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卫生计生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政府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针对年度卫生计生工作任务,及时划拨专项资金,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保障和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卫生计生部门要自我加压,主动作为,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作。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继续关心和全力支持卫生计生工作,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更多倾斜;编制、人社等部门要在机构编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政策上支持卫生计生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和用人机制;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影响力和号召力,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特别是与市委市政府签订责任书的12个部门,要切实按照责任书上的要求一条一条抓好落实,一件一件做出成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卫生计生指标考核,将其纳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督查指导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和重点工作的完成。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将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干部政绩、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完不成目标任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推动卫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我们要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兰溪人民负责的态度,奋力开创我市卫计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一区一地一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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