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项目委托管理协议
融资项目委托管理协议
2018版
2018版
融资项目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投资者):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鉴于:
甲方对 项目(以下简称“融资项目”)进行投资,特委托乙方代其管理在项目中的权益,享有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友好协商,就此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更多免 费素材,微信lbgzkf1】
第一条 项目概况
名称: ,选址: ,总投资 万元(大写: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大写: 万元),认购融资项目 %投资份额。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在融资项目中的出资份额及相对应的权益,授权乙方代为行使出资人职责,享有股东/合伙人权利,履行股东/合伙人义务。
第三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行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以乙方名义与项目发起人签订相关协议,成立项目运营主体;
以乙方名义在项目运营主体工商登记上具名,以出资人名义参与项目运营主体的经营活动;
参与项目运营主体的治理活动,如出席相关权利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以出资人名义收发文书、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4 代为收取投资收益、回购/受让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
3.5 以出资人名义处理与项目其他各方的关系事宜,包括纠纷处理,提起、应对仲裁、诉讼,提起、接受调解方案等;
3.6乙方与项目发起人签订的《股东协议》/《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委托管理费
4.1 委托管理费:甲方投资收益(包括固定收益【如有】和浮动收益)的 5 %。
4.2 支付时间: 融资项目存续期(封闭期+回购期)内,项目方应在向甲方支付投资收益的的同时,将投资收益的5%由项目方代扣后支付给乙方作为管理费。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作为项目的实际出资者,有权实际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作为受托方代甲方与项目方签订合作协议,代为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5.2 在委托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的出资份额进行转让。
5.3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转让相应的出资份额给甲方或甲方选定的新的受托人,除非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利益或经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所得投资收益属于个人收入,甲方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甲方同意乙方为强化对融资项目的后续管理,对通过在融资项目处安装财务监控软硬件设备而支出的费用、对融资项目不定期巡查而产生的费用等(以下简称“监管资金”),在融资项目在人人投平台上线融资时作为融资总额的一部分由甲方出资并经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至乙方。
监管资金具体种类及收费标准:
5.6.1财务监管费:3000元(视频设备费+pos设备费+pos押金)+1000元/年服务费*存续期;
5.6.2项目巡查费(暂不收取):项目所需资金的1%(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年)。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出资人身份参与项目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进行监督。
6.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
6.3 如乙方收取投资收益,应将其所收到的全部投资收益于合伙企业分配该等收益 日内将属于甲方的收益金额分配于甲方,如乙方与项目方签订的《股东协议》/《合伙协议》约定的回购事项发生时,乙方有权作出回购的决定,且应于项目方支付全部回购款项 日内将属于甲方的收益金额分配于甲方。
6.4 对项目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内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根据甲方与项目方签署的《股权收益权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6.5 乙方作为甲方的受托人,应当尽职尽责履行委托事务,维护甲方的利益。
风险与责任承担
7.1 甲方投资行为存在的风险和法律效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履行职务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
8.1 为保护甲方利益,若本次投资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动,如项目运营主体无法按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无法正常开展经营,乙方在判断如上变动可能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后,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收取委托管理费;
一方过错或重大过失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九条 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与项目发起人签订的《股东协议》/《合伙协议》有效期满或甲方退出投资时终止。
第十条 特别提示
甲方不得采取组建qq、微信群,或在其他网络平台散布谣言、恶意中伤诋毁、串联、谩骂、堵门、围攻等损害项目发展和乙方、平台方名誉、利益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视为甲方自愿放弃所有投资收益,并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对乙方、平台及其相关方品牌起到积极宣传推广作用的,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1.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个人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12.2 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委托管理协议》签章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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