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质押贷款合同协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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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质押贷款合同协议【1】


-1155700-923925


编号:_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质押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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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  贷款及基金份额基本信息


本合同项下各项贷款及对应基金份额基本信息请见由甲方填写、并经过           内部审批通过的附件一《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


第2条  甲方确认 


甲方在签约前须确认并保证甲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并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始终有效:


2.1  甲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住所和职业的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且可以独立地作为一方诉讼主体;


2.2  甲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甲方作为签约一方的任何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甲方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2.3  甲方使用贷款资金用途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交易; 


2.4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基金份额的出让人,拟转让的基金份额不附有任何质权、任何其它形式的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司法冻结或其他任何权利限制,不会违反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其他法律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份额及对应权利义务转让的规定; 


2.5  本合同依其条款构成甲方的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从事的所有行为均为甲方本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订立本合同、申请支用贷款和归还贷款等,该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均由甲方本人承担;


2.6  甲方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应持有有效居留许可证明;甲方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甲方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2.7  目前没有发生、也不存在未结的或,就甲方所知,可能发生的针对其或其财产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诉讼;


2.8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2.9  甲方用于接收贷款的收款账户为甲方所有并使用。 


第3条  合同构成 


本合同由本合同条款、甲方向乙方历次提交的、符合乙方要求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有效的《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格式和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并不时修改的各项规则组成,各组成部分均具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第4条  基金份额的转让和回购 


4.1  甲方应当于乙方向其发放的本合同项下之各笔贷款到达甲方收款账户之日("转让日")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配合乙方完成相应的转让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登记材料,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基金份额的详细信息与甲方填写的《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中的对应信息保持一致。 


4.2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双方已向基金份额所对应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报备义务,并由基金管理人审核乙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 双方承诺已知晓相关《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所有内容, 并遵守《基金合同》所有约定, 若双方未对转让事宜向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报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原持有人持有份额进行收益分配。若甲方对基金份额进行部分转让,转让后,甲乙双方持有的基金份额总净值均不得低于人民币        万元。


4.3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向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并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协议各方签署的本协议复印件;


(2)甲方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为身份证);


(3)乙方营业执照;


(4)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4.4  自本次基金份额转让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乙方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拥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


4.5  本基金份额转让业务中,因非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原因导致的基金份额过户失败、过户错误,由相关方自行协商解决,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乙方未能成功开立账户、未能成功办理账户登记, 则该笔基金份额转让申请过户处理失败。如进行基金份额转让变更登记处理,会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超过法律法规规定,该笔基金份额转让申请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请转让份额超出可用份额余额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份额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等原因导致),该笔基金份额转让申请作无效处理。


4.6  基金份额转让变更登记后, 若该笔转让涉及基金份额后期需要计提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不受影响。 


4.7  若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为分级基金,且依据购买总金额进行分级,则基金份额转让后,转受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剩余基金份额与《基金》约定的相应级别的份额要求不一致时,应将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的份额类别按照合同约定,调整为正确的级别。 


4.8  甲方应当于本合同项下各笔贷款的到期日("回购日")当日向乙方回购其于放款日向乙方转让的基金份额, 回购对价为人民币        元, 为避免疑义,甲方知晓并同意如本合同约定的回购对价高于届时基金份额的市场价值,则甲方仍然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回购对价; 如甲方到期未履行相关回购义务,可在乙方允许的前提下延期         天履行回购义务,在延期回购的情形下甲方应支付的回购对价为人民币        元。


4.9  甲方在回购日当日如拒绝履行回购义务、事实上不能履行回购义务或违反本合同项下之其他义务,乙方有权处置本合同项下的基金份额,如处置收入少于         时,甲方仍有权利向乙方追索上述两项金额之间的差额; 如处置收入高于         时,乙方须将该部分金额返还于甲方;为避免疑义,在甲方未违反本合同项下之义务的情况下,乙方在回购日之前不得处置基金份额。


4.10  在甲方未违反本合同项下之义务的情况下, 如基金份额在回购日之前产生相关基金收益, 则乙方应当在收取相关基金收益后相应减少回购日向甲方收取的回购对价。 


4.11  如基金份额于回购日之前到期,则甲方无需承担回购义务。若乙方最终获得的基金收益大于约定的回购对价的, 则乙方应当将高于回购对价的部分退还予甲方;若乙方最终获得的基金收益小于约定的回购对价的,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相应的差额部分。 


4.12  甲方同意,若因甲方的行为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基金份额价值减少,则乙方有权依其独立判断要求甲方立即停止该种行为并采取足以恢复基金份额价值的补救措施,或要求甲方另行向乙方转让与基金份额受影响部分或价值减少部分相当的财产,甲方将无条件地尽全力配合和履行前述义务。一经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应当立即采取其所合理要求的必要行动(包括签署必要的文件,取得必要的批准及完成必要的手续、备案或记录),以便:


(1)设立、完善和保护已出让的基金份额;以及


(2)协助乙方受让相应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


4.13  就本协议第4.5条所提及的导致基金份额价值减少的情形而言,该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因私募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的股权、证券等资产受市场估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影响导致的基金份额价值贬损,及导致基金份额价值减少的其他任何原因。


4.14  本合同签订后, 除非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


(1)让与、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其对基金份额或在基金份额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权利、所有权或利益; 


(2)在基金份额上以乙方之外的任何人为受益人设立任何担保或第三方权益;


(3)提取与基金份额有关的任何收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4)采取任何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或任何基金份额的价值和/或本合同的有效性的行动以及其他任何存在或可能存在减损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和利益的行为。 


第5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于双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签署后成立并生效,于乙方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之时失去效力。 


第6条  贷款发放 


6.1  甲方可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向乙方申请贷款发放。 


6.2  乙方将通过向基金管理人开设的私募基金募集账户支付贷款本金, 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甲方支付贷款本金的方式向甲方发放贷款。 


6.3  甲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交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填写完毕的《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向乙方申请贷款发放。具体而言,甲方应当以                     等方式将填写完毕的《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提交至乙方, 乙方用于接收《私募基金质押 贷款申请表(个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及联系人请见《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 


6.4  乙方将仅根据甲方在每次申请贷款发放前向乙方提交按本合同项下约定正确填写的《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项下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甲方应当根据《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项下的规定履行还款义务。如甲方提交的《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不符合本合同项下约定,小额贷款公司将拒绝甲方的贷款申请,且不向甲方作出任何通知。 


6.5  甲方提交至乙方的《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如未能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视为甲方未能正确填写《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且该等提交将视为无效且不可撤销,乙方将无须就该等未正确填写且无效的《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发放贷款或履行任何相关义务: 


(1)甲方申请的放款日应当至少晚于《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填表日期后第         个工作日之后(为避免歧义, 实际的放款日应以乙方实际发放贷款之日为准); 


(2)贷款金额应当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 


(3)甲方申请贷款的贷款期限应当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更多免 费素材,微信lbgzkf1】


(4)甲方申请贷款的还款方式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


6.6  甲方单次提交的《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应当只能申请一笔贷款。


 


第7条  贷款金额 


7.1  本合同项下单次贷款的贷款金额具体参见甲方填写的《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


7.2  甲方单次向乙方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应当不低于人民币        元。 


7.3  若因乙方操作原因导致乙方实际发放给甲方的贷款金额(以下简称"实际发放金额")与按本合同应发放的贷款金额(以下简称"应发金额")不一致, 则甲方和乙方同意按以下规则调整: 


(1)若实际发放金额<应发金额,则甲方的贷款金额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2)若应发金额<实际发放金额,则甲方的贷款金额以应发金额为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相当于实际发放金额与应发金额之差额的资金,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应无条件将前述差额资金返还给乙方,乙方对在上述     个工作日内返还的该等差额资金不计利息, 否则超过上述时限后甲方应就该等差额资金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逾期罚息利率向乙方加付违约金。 


第8条  贷款期限 


8.1  就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贷款而言,甲方应当在《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中明确每一笔贷款的贷款期限。 


8.2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到期,同时贷款对应基金份额的回购日应当与贷款到期日保持一致: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及《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的约定偿付相应的到期本金和/或利息; 


(2)乙方发现甲方承诺的贷款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


(3)基金份额无法如期分配收益的;


(4)乙方认为甲方存在本合同第十八条项下任一违约情形或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


(5)甲方对乙方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任何债务(如有)已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仍未偿还,或者甲方不履行或违反甲方与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其他任何合同(如有)项下甲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6)甲方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第9条  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付息 


9.1  贷款利率与罚息利率 


(1)贷款利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申请的任一贷款的贷款利率依照《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所示的规则进行计算。


(2)罚息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上述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的日利率;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上述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的日利率。 


9.2  计息、结息和付息 


(1)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日起(含发放日)至到期日(不含到期日)计算,按日计息,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进行结息、付息。 


(2)如甲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贷款本金),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有权自贷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贷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4)对于既逾期又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择较重者计收罚息,不予并处。


第10条  还款


10.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方式为下述4种方式其中之一,由甲方在《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中予以明确: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即按乙方的要求,每月以固定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在该笔贷款所对应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归还剩余本金和利息。 


(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即按乙方要求,在每月还款日偿还固定的贷款本金,同时偿还上一还款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每月偿付当月实际产生的利息,在该笔贷款所对应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及剩余利息。 


(4)到期还本付息:即在该笔贷款所对应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偿还本金及利息。 


10.2  每月还款日 


如某一次贷款的还款方式为上述10.1条中约定的第(1)或第(2)或第(3)种,甲方应当在每月还款日(以下简称"每月还款日")及到期日偿还其在该次贷款项下特定还款方式中应当偿还的利息和本金(如有)。 


具体而言,每月还款日应当为任一贷款的放款日在该笔贷款的贷款期限内每月的对日,如在某些月份中无相应的对日,当月还款日应当为该月份的最后一日。为避免疑义,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与之最邻近的下一个工作日;如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与之最邻近的下一个工作日。 


10.3  对于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和/或相应利息,甲方应按《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项下约定的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还款方式、贷款本金、每月还款日、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为甲方计算甲方每个还款日期的应还款额(包括应还本金和/或应还利息)。甲方收到乙方在任一次贷款申请项下所发放的贷款之时起,甲方应通过《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内的乙方联系方式主动了解该笔贷款项下的还款计划安排,并积极履行本合同及《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项下的还款义务。 


10.4  甲方应保证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汇入乙方收款账户, 以免逾期。


甲方的还款时间以乙方收款账户实际收到甲方还款的时间为准,还款金额以乙方收款账户实际收到甲方的还款金额为准。乙方有权将甲方的还款或依相关担保条款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而由乙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下统称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收费用等,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且乙方有权对甲方还款的清偿顺序作出合理调整。 


10.5  甲方同意,若甲方未归还任何其在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处已到期(含提前到期)之债务的,甲方同意以其在乙方的关联公司处留有的任何应收或留存款项(如有)由乙方的关联公司自前述款项中扣收相应金额用以偿还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欠款。 【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10.6  提前还款 


贷款期限届满前,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乙方有权收取甲方届时所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在贷款期限内依照相应利率发生的全部利息。 


所还款项将按照先偿还截至提前还款日的费用(如有),再偿还全部贷款截至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利息,余额偿还本金的顺序予以操作,且乙方有权对前述还款清偿顺序作出合理调整。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要求甲方以除本条所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10.7  先决条件 


除非乙方书面特别表示放弃相关条件,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合同向甲方发放贷款),以下列每一条件于以下日期当日或之前得到满足为先决条件: 


(1)甲方已经签署并向乙方交付了本合同和正确填写完毕的《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并获得乙方内部审批通过; 


(2)乙方收到甲方的身份证明相关证件复印件;


(3)截至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之日,甲方未违反其在本合同及《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 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4)甲方已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完毕相应基金份额转让手续。


第11条  权利和义务


11.1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1.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1.1.2  甲方签署本合同和《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项下的义务,均不会与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相抵触。 


11.1.3  甲方保证甲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11.1.4  甲方应按本合同和《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的约定归还任一次贷款申请所对应的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11.1.5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任一次贷款申请所对应的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11.1.6  甲方不得将任一次贷款申请所对应的贷款用于有价证券、期货买卖及股本权益性投资。 


11.1.7  甲方不得利用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一次贷款申请所对应的贷款规避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方面政策法规的要求),否则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涉。 


11.1.8  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下任一次贷款申请所对应的贷款使用情况和有关甲方财务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 并为乙方的前述监 督和检查提供工作方便。


11.1.9  甲方变更通讯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电话等事项的,应于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1.1.10  如甲方发生对甲方正常财务情况构成威胁或对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或可能涉及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1.1.11  甲方声明在订立本合同时甲方不存在任何违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以及劳动者薪金保护的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行为或情形并且承诺本合同订立后亦严格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以及劳动者薪金保护的法律、法规与规章;若甲方上述声明虚假或者上述承诺未被履行,或者甲方可能发生违法违规风险,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宣布贷款本息提前到期,或者采取本合同约定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


11.1.12  一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不时合理要求的其财务信息或其他信息。 


11.1.13  发生任何针对甲方或其财产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诉讼程序,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1.1.14  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基金份额、尽最大努力配合乙方完成转让登记,甲方须确保基金份额不存在任何重大瑕疵或者风险,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基金份额可执行时配合乙方完成处置流程。 


11.1.15  甲方将遵守所有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并且将自负费用从任何适当的机构取得本合同项下设定的基金份额转让可能所需要的所有批准,或向该等机构登记本合同。 


11.1.16  甲方将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违约事件或者任何可能对乙方在甲方作为一方的任何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11.2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1.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11.2.2  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和甲方的个人状况、家庭情况、财务活动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1.2.3  如乙方发现


(1)甲方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或


(2)甲方不履行或违反与乙方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任何合同(如有)项下甲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有权基于合理怀疑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11.2.4  在乙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参与甲方的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或重大关联方交易,落实有效担保以及还本付息事宜。 


11.2.5  乙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及拟受让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合同》并理解相应法律文件内容之确切含义并确保其符合相关的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如有),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受让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乙方应了解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未对基金财产的收益状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11.2.6  乙方应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关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相关标准,其受让基金份额的财产为其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确保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确保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该财产的投资管理, 确保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私募基金管理人对该财产行使相关权利且该权利不会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第12条  信息收集、使用、共享与保护 


12.1  收集甲方的信息 


甲方了解并同意当甲方使用乙方的服务时,甲方须向乙方主动提供一些信息, 且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为本合同项下贷款之目的在前期推介以及提供贷款服务过程中(为避免疑义, 包括本合同成立前)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和合作伙伴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甲方的信息: 


(1)收集甲方留存在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处的信息;


(2)收集甲方留存在乙方及乙方合作伙伴处的信息;


(3)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资信评估机构或有关法律、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构(以下统称"征信机构")查询、核实、打印、留存甲方的信息和信用报告; 


(4)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查询、打印、留存甲方信息; 


(5)向合法留存甲方信息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收集甲方的信息。 


12.2  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收集的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及其关联方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住所地、电话号码以及其他身份信息; 


(2)甲方在申请、使用乙方及乙方关联方或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时所提供以及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信息以及甲方提供的其关联方的信息; 


(3)甲方及其关联方在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和合作伙伴处中留存以及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证券账户和/或银行账户信息、甲方与乙方的关联公司之间以及甲方与合作方之间存在的任何合同及甲方在该等合同项下的履约情况、甲方在乙方的关联公司的行为数据; 


(4)甲方的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征信记录和信用报告;


(5)甲方的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个人状况、财税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基金、保险、股票、信托、债券等投资理财信息和负债信息等;


(6)甲方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留存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户籍信息、诉讼信息、执行信息和违法犯罪信息等;


(7)与甲方申请或使用的乙方服务相关的、甲方留存在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的其他相关信息。 


12.3  使用甲方的信息 


为了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也为了乙方自身的信贷风险防控,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甲方的信息用于如下用途: 


(1)创建数据分析模型, 为甲方提供适合于甲方的融资、担保、保理、保险、理财、技术等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 


(2)比较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第三方进行验证; 


(3)合理评估甲方和/或其关联方的经营状况,防控风险;


(4)因甲方和/或其关联方与乙方的纠纷未能够协商解决而需要通过借助催收及法律途径解决的,乙方会将甲方的信息提供给催收公司、律师事务所、法院、仲裁委员会和其他有权机关;


(5)预防或阻止非法的活动;


(6)经甲方许可的其他用途。


12.4  分享甲方的信息 


乙方对甲方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为满足第三方的营销目的而向其出售或出租甲方的任何信息,乙方会在下列任一情况下才将甲方的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1)获得甲方的同意或授权; 


(2)为了向甲方提供或推荐乙方的关联方或其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和/或产品的需要,将甲方的信息提供给乙方的关联方或其合作伙伴使用,且甲方同意乙方的关联方或其合作伙伴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传真等方式向甲方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营销活动及其他商业性电子信息; 


(3)某些服务和/或产品和/或推广活动由乙方的关联方或其合作伙伴提供或由乙方与乙方的关联方或其合作伙伴共同提供,乙方会与其共享并使用; 


(4)为建立信用体系,向征信机构发送甲方的信息,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甲方的不良信息发送征信机构且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5)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


(6)若甲方在本合同下的任何应付款项逾期,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并同意乙方有权在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旗下任一网站、其他媒体和乙方认为必要的区域范围内的任意位置公示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肖像、证件号码、住址、具体违约状况等信息;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任何服务,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前述主体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12.5  甲方的信息保护 


乙方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甲方的信息予以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


(2)本合同另有约定。


第13条  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13.1  违约情形: 


甲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即构成违约: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信息。 


(4)甲方被宣告失踪、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状态、被刑事监禁、或发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等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贷款安全的情况。 


(5)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甲方的偿债能力。 


(6)甲方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 


(7)甲方提供的担保出现风险(包括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和履约能力严重下降、未经乙方同意在担保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或他项权利、担保物价值因任何原因产生贬损、担保物毁损、灭失、被冻结、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及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情况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新的担保或补充担保的。 


(8)甲方未履行对乙方或其关联公司负有的其他到期债务或乙方发现甲方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9)甲方的资信情况或还贷能力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调整,收入降低、失业、重大疾病、拖欠其他债务、承担重大负债等)。


(10)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3.2  违约救济措施 


如甲方出现本合同第13.1款所述之任何违约情形,或违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义务、陈述、保证或承诺的,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向甲方发放任何贷款。


(3) 自主决定本合同和甲方与乙方之间其他合同项下甲方未偿还的贷款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提前全部清偿。 


(4)处置基金份额,或要求保证人(如有)代偿实现乙方的债权。 


(5)若甲方在乙方关联公司处有任何应收或留存款项,乙方有权直接通过其关联公司自前述款项中扣划相应金额用以偿还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欠款。 


(6)以合法手段追偿贷款(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债务催讨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第三方机构代为追讨,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催收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7)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有权采取的其他违约救济措施。


第14条  免责条款 


乙方、乙方合作方或合作银行信息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甲方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或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 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不符合本合同项下约定,乙方拒绝甲方贷款申请的。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 造成乙方系统障碍不 能执行业务的。


(4)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第15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权利义务的转让 


15.1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权不定期修改本合同,但相关修改不得加重甲方在贷款金额、利(费)率和期限方面的责任。一旦条款产生变动,乙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除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外,经修订的合同一经通知,立即自动生效。一旦甲方继续使用本贷款服务即被视为甲方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合同内容;如甲方不同意相关变更,应自乙方的前述通知发出之日起5天内停止使用贷款并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和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要求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有权基于自身经营考虑,随时宣布中断、终止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 并要求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费用。【更多 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15.2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且乙方的转让行为无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知该等转让行为。


第16条  转让


16.1  乙方有权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而无需甲方的事先同意。乙方可以在事后将该等转让通知甲方。


16.2  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或全部的权利和/或义务。


第17条  通知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传递给甲方的书面通知,按照甲方在《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中填写的通讯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采用向甲方发送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 


第18条  可分割性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地的法律在任何方面是或成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该等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也不影响该条款在其他司法管辖地法律项下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第19条  签署方式 


19.1  如本合同采取线下纸质签署的方式,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和乙方均确认,本合同经甲方签字或签章、乙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和乙方各保留        份,各合同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9.2  甲方和乙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在条件适用且恰当的情况下(为避免疑义, 由乙方判断条件是否适用且恰当),本合同亦可以采用数据电文为载体约定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内容,甲方和乙方均可采用电子签名的形式签署本合同。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签署的电子合同对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与以其他方式签署的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如本合同采取电子签署的方式,本协议及所有相关的书面文件和电子信息由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保管,甲方和乙方在此一致确认并同意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在无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应作为本合同有关事项的终局证明。 


第20条  合同的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向                     仲裁委员会按照《            仲裁委员会、              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仲裁地为            。 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21条  其他 


本合同取代甲方与乙方就有关本合同项下之贷款于先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达成的任何协议或共识。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1、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     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附件一:《私募基金质押贷款申请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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