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合同协议书范本版
编号:_____________
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贷款人的债权实现,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经各方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1条 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共计 天。
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可周转性或分期发放的贷款。每笔贷款发放根据借款人合理需要、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银行资金供应可能等确定,贷款发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借款合同为准。【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第2条 抵押人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上述的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息和加收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含诉讼代理费用)。
第3条 抵押人以其所有的或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 元)(详见抵押物清单号,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抵押人的义务
4.1 抵押人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4.2 对于抵押物,抵押人应妥善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且保证其完好无损。
4.3 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4.4 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的保管、使用、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给予配合协助。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4.5 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下列抵押物的物权证书等文件交贷款人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规定从其规定。
(1): ;
(2): ;
(3): ;
(4): 。
4.6 对贷款人要求投保的抵押物,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财产保险应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把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
4.7 抵押人负责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保险等事宜及全部费用。
4.8 抵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4.8.1 经营机制或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4.8.2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4.8.3 抵押物的权利发生争议;
4.8.4 申请破产、歇业、解散;
4.8.5 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4.8.6 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发生变更。抵押人为有本项第1款、第4款的情形应提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有本项第2、3、5、6款情形应在事后七日内通知贷款人。
第5条 在抵押期间,因抵押人过错造成抵押物毁损、灭失或受查封的,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期他等价的抵押物,保证抵押物价值不低于原估价金额,否则,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6条 在抵押期间,因抵押物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抵押物的损失而获得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当用于提前归还贷款本息或存入贷款本息或应当存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内。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得动用。
第7条 以上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贷款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8条 抵押人违反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约定的应按借款金额的3%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如果造成贷款人损失的,由抵押人损失赔偿。
第9条 抵押物发生继承或遗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
第10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人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以收回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11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延长借款合同期限(即贷款展期),应事先取得抵押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同意后,有义务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12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取得抵押人同意。
第13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合同时,就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局面协议,法律有规定,从规定。
第14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含展期后到期),贷款人有权处分抵押物。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扣除处分费用后,优先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有权另行追偿。
第15条 抵押人发生合并、分立,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16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17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8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9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
第20条 本合同一式 三 份,各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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