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督导检查的通知汇编【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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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督导检查的通知汇编【33篇】


关于XX督导检查的通知汇编(33篇)


目录


1.X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4


2.XX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旗妇幼健康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10


3.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13


4.XX区供销社关于开展常态化疫情督导检查的通知17


5.XX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区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19


6.XX区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区水利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21


7.XX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26


8.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28


9.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31


10.XX市XX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检查的通知36


11.XX市XX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39


12.XX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动火等高风险作业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41


13.XX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45


14.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49


15.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52


16.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的通知55


17.XX市住建局关于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58


18.XX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各类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督导检查的通知61


19.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督查检查的通知63


20.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68


21.XX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全县油气长输管道和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73


22.XX县教体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76


23.XX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81


24.XX县卫健委关于开展全县托育机构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83


25.XX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卫健系统安全稳定、清廉医院建设、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85


26.XX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献礼大会 忠诚保安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88


27.XX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的通知91


28.XX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防旱抗旱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95


29.XX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的通知97


30.XX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99


31.关于对XX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103


32.关于做好XX市文明校园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105


3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108




X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驻扎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及防汛抗旱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大会胜利召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及防汛抗旱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6月30日至7月15日。


二、督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面


1.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国务院安委会梳理明确的十五条安全生产重要举措学习宣贯情况(开展学习宣贯、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学习“十五条重要举措”,并将其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


2.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暨防汛抗旱工作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4.假期等重要节点及当前强降雨、大风等特殊天气安全防范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回头看”情况(专题及专项档案规范化建设情况、“六个一”总结等情况)。


6.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推进落实情况(方案制定、周调度情况等)。


7.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等工作完成情况(涉及的地区、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8.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我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问题整改落情况(自治区2次、呼伦贝尔市1次、市本级1次)。


9.《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工作开展情况。


10.第二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方案制定、具体活动开展等情况)。


(二)防汛抗旱方面


1.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立情况(行政责任人是否明确、指挥部成员是否及时调整,是否明确责任人等);


3.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情况、抢险队伍、人员组织落实情况;


4.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人员转移预案)制定、修订及组织防汛抗旱应急演练情况;


5.汛期对河道、堤防工程主体开展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情况;


6.对河道、堤防工程内阻碍行洪建筑物开展排查及清障情况;


7.对辖区内排洪沟道进行清淤疏浚情况;


8.防汛抗旱信息制度建立及责任落实情况;


9.汛前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10.应急通讯设备运行情况。


三、督查组安排


(一)第一督查组


组  长:徐福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王维国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133****4589)


程远琦  市委督查室科员


峰  英  市政府督查室科员


专  家  相关领域(1人)  


检查对象:市安委会、防指成员单位,具体如下:


呼伦贝尔岭东农畜林产品开发区、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林草局、工信局、呼伦贝尔生态环境局扎兰屯分局、住建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农科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文旅广电局、卫生健康委、景区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内蒙古扎兰屯民航机场有限公司、消防救援大队、齐齐哈尔车务段扎兰屯站。


(二)第二督查组


组  长: 敖卫理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志刚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组  员: 韩彦鹏  市工信局行业办负责人


舒  波  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张宝华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负责人(联络员,139****5177)


张  浩  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专  家   相关领域(1人)


检查对象:驻扎相关企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扎兰屯职业学院、国网扎兰屯供电公司、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阜丰公司、翔丰公司、国森矿业浆纸公司、中石油扎兰屯分公司、百业成酒精公司、淳江油脂公司、吉安化工公司、龙北水泥公司、扎兰屯热电厂、第二热源厂、天元运业、松鹿制药、同德木业、发达广场、晟丰燃气公司、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公司、建筑施工及粮食仓储等驻扎企事业单位。


(三)第三督查组


组  长:张XX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张  X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迟XX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联络员,  139****3677)


李XX  水利局河湖办公室负责人


戴  X  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


夏显明  市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参谋


检查对象:乡镇、办事处及部分驻扎企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兴华街道、正阳街道、繁荣街道、向阳街道、铁东街道、河西街道、高台子街道、成吉思汗镇、蘑菇气镇、中和镇、大河湾镇、卧牛河镇、哈多河镇、柴河镇、浩饶山镇、洼堤乡、南木鄂伦春民族乡、达斡尔民族乡、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扎兰屯监狱、柴河林业局、南木林业局、扎兰屯马场、绰尔河农场、大河湾农场。


四、督查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驻扎各企事业单位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防汛抗旱专项排查,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协调,深入基层安全全产及防汛抗旱一线督查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


(二)本次督导检查采取“督帮一体”方式进行,对所发现问题要建立清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能够现场指导解决的,现场解决。对突出问题风险隐患,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实施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惩处。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报市安委会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解决。


(三)督查结束后两天内,各组要形成高质量督查报告(问题部分不少于80%),并附问题、风险、隐患清单,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委和政府。


(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切实保障督查组人员安全。




扎兰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XX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旗妇幼健康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XX市2022年妇幼健康工作会议总体部署,进一步推动我旗妇幼健康工作规范实施,扎实推进母婴安全行动计划,督促各单位深化思想认识,落实责任要求,掌握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进妇幼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进展情况,XX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旗妇幼健康工作业务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对第一季度督导存在的问题回头看,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一、督导时间


2022年4月25日--5月15日


二、督导内容


(一)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情况。各医疗机构对妊娠风险筛查评估管理、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应对措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执行情况。


(三)助产机构产科安全管理。危急重症/死亡孕产妇评审、产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落实情况;降低剖宫产率措施;职业暴露预防措施。


(四)助产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筛查质量控制。


(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落实情况。【更多免费素材,微信dadawk0 1】


(六)《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情况。


(七)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录入情况。


(八)儿童营养包储存及管理发放情况。


(九)座谈反馈。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反馈本次督导中发现的亮点及存在的问题。


三、督导方法


(一)查阅资料。现场查阅核实相关文件、报表资料,包括组织保障、制度建立、工作记录、报表、登记凭证等资料。


(二)实地督查。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建设、产前筛查建设情况。助产机构产科质量管理,《母婴保健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查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资质情况及基本避孕手术报表和登记表。


四、督导人员


裴XX   XX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徐 X XX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孙XX   XX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股股长  


王XX   XX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XX   XX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科病房主任        


五、有关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地反应妇幼健康工作情况,汇报推进落实母婴安全工作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督导检查结束后将督查结果全旗通报。




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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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22日全省全市防汛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月底


二、督查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二)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情况;


(三)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大会”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燃气、危险化学品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农林牧渔、文化旅游、校园、医疗卫生、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线、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及监管执法情况;


(六)各街办属地监管、各安全生产专委会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分组


此次督查工作由区安委会组织,各专委会主任牵头,各专委会办公室(牵头单位)负责实施,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通过现场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所属行业和属地街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排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卫健局)负责督查西兰办和医疗卫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组: 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教育局)负责督查渭西办和校园安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市场局)负责督查人民办、特种设备及食品药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组: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秦都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查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组: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秦都交警大队)负责督查道路交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组: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督查马庄办和农林牧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组: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督查陈杨办和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工信局)负责督查双照办和工业企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组: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发改局)负责督查马泉办和油气长输管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组: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商务局)负责督查古渡办和商贸、成品油销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组: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公安秦都分局)负责督查民爆物品、九小场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住建局)负责督查渭滨办和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三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应急局)负责督查吴办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近期,省市区安委办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请各街办、各专委会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真正把这次督查检查工作作为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积极主动与督查组进行对接,自觉接受督查组的检查,全面客观反映实际情况,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督查组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督查内容,查细、查准、查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并按照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整理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反馈,跟踪问效,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


(三)严格遵守纪律。督查期间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请各督查组于4月29日前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五一”期间安排部署报区安委办,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入区安委办AAA工作群,在“五一”、“十一”、“大会”等重点时段每日下午16点前将当日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至工作群内。日常工作期间,各督查组于每月25日前将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电话:33229179)。




XX区供销社关于开展常态化疫情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主任、各基层社、各企业:


中秋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根据区委疫情防控指挥部总体部署要求,决定重新调整兰山区供销社疫情防控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区供销社系统开展常态化疫情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9月9日-9月13日开展一次集中督导,其他时间各组不定期进行督导。


二、督导范围


XX区供销社下属各基层社、各企业。


三、督导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


重点督导疫情防控日常工作运转、防控物资储备、防控力量储备。检查是否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是否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是否开展疫情防控人员培训;防疫物品是否充足;是否在扫码验码场所安装监控设备。


(二)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督导单位人物同防、重点场所防控。检查是否在办公场所、经营场所(自营、联营或对外租赁经营等场所)设置疫情监测点,监测点是否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要求;是否建立单位人员台账,摸清人员来向、去向;是否按照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是否查验重点地区来人核酸检测;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是否到位,工作标准是否严格。


四、督导要求


各督导组在督导检查完后填写《XX区供销社系统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统计》,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能够现场解决的,要立即整改;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要登记台账,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并于9月14日将反馈表交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XX区供销社


2022年9月




XX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区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按照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六版)的通知》(鲁指办发〔20XX〕144 号),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东营市全面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指发〔20XX〕3号)要求,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月底


二、检查对象:对全区73家交通运输企业采取一轮全覆盖式检查,对7家重点企业开展周期性检查。


三、检查目的: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的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加强我区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水平,筑牢我区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屏障。


四、检查内容:


(一)73家交通运输企业全覆盖式检查按照此次开展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进行分工,各包企业领导,督导检查组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一并对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对照“河口区交通运输局企业疫情防控检查记录表”内条目,逐条逐项对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按时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复查。


(二)局内成立的7组重型载货汽车疫情防控检查组要按照局办公室制定的排班表,每周二、周四开展好疫情防控检查,重点对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化工企业车辆进出登记,驾培企业人员管理防护等重点方面着重进行检查。


五、资料上报:各督导检查组在此轮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河口区交通运输局企业疫情防控检查记录表”进行汇总并交至局916办公室。




XX区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区水利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区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全区水利系统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充分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守住守好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一)共性方面。重点督导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总监制度落实、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督促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开工第一课”;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情况、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电视会议情况,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鲁安发〔20XX〕25号)和《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鲁安发〔20XX〕27号),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跟踪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XX〕46号)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天丰369”轮“12•12”事故教训做好海上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明电〔20XX〕3号)情况等。


(二)重点领域。发扬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好的经验做法,聚焦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水利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危险性较大工程,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落实情况;工程未验收、未移交,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2.水利工程运行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存在重大隐患但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除险加固、蓄水验收、违规蓄水的水库、水闸情况;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情况;不按规定蓄水情况等。


3.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代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落实情况;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落实情况等。


4.水利科研与检验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水利试验厅(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大型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5.消防安全等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办公楼、职工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及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火灾安全隐患且未有效开展排查治理情况;消防通道、应急逃生通道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等。


6.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情况;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毒品处理情况等。


7.溺水安全防范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管辖范围内水库、河流、湖泊、输水渠道、坑塘等危险水域涉水安全隐患管控责任、措施落实情况;所辖水域存在安全风险的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所辖危险水域日常巡查巡控情况等。


8.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防范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冬季施工保温、施工人员取暖、农村工程管理单位取暖、基层水利管理站所取暖以及夜间值班值守场所取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9.冬季安全防范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应对极端恶劣天气防寒、防冻、防滑、防坠落工作;违规在水面溜冰情况;冰期输水安全情况,引调水工程、供水工程等设备设施检修、管护情况;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密集区域、施工现场、办公楼、出租的房屋(设施、场地)、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交通车辆安全运行情况等。


10.发现问题整改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历次审计、稽察、督查等发现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全区水利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由淄川区水利局及各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部门对照责任领域,分别组织实施。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分别结合本辖区、本单位水利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在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两会”等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各单位驻点监督人员,要聚焦督导检查工作重点,进一步督促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培训教育,整改问题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狠抓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综合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督导检查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一律依法坚决取缔。


(三)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积极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推动全区水利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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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新桥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实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区领导批示要求,区安委办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中旬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带队领导确定,区应急局相关股室负责通知相关单位。


二、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区安委办组织3个督查组(见附件)对各乡镇 (园区、办事处 )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由区安委办领导带队,参加人员由区直相关部门、区应急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参加股室负责组织协调本组督查工作(包括时间安排、组成人员、信息汇总等),车辆由参加单位自行负责保障。抽查重点企业(单位)和场所由各组自行确定。 


三、督查重点内容


(一)节后复产复工。结合安全生产“春雷”行动暨岁末年初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有关企业复产复工方案、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责任险等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区安委会印发《铜陵市义安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攻坚任务落实情况,“一情况两个清单”报送和动态更新及隐患闭环情况;2022年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思路。


(三)重点领域监管情况。深刻吸取近期各地事故教训,强化事故风险管控,对井采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渡口渡船、冶金工贸、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情况;森林防火、汛前准备及安全检查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现场抽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乡镇(园区、办事处)随机抽查1-2家重点企业。


督查活动结束后,各督查组负责汇总相关督查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区安委办,将对此次督导检查情况进行专项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袁晶月, 8820199 tlxa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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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3·21”东航重大空难事件教训,扎实做好当前重大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省安委会决定在清明节前后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方式


4月2日至4月15日期间,由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省住建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牵头,成立10个省级专项督导检查组(厅级领导带队),抽查有关市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


二、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和《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大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等文件落实情况;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设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疫情隔离点、医院等重要点位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督导检查反馈后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省市两级挂牌督办未销号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三、工作安排


第一组:省交通厅负责,会同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航空、轨道交通领域。


第二组:省交警总队负责,督导检查道路交通领域。


第三组: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督导检查煤矿领域。


第四组: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督导检查危险化学品领域。


第五组: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督导检查非煤矿山领域。


第六组: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督导检查城市消防领域。


第七组:省林业局负责,督导检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第八组:省住建厅负责,督导检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


第九组: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督导检查文化场馆、旅游行业。


第十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导检查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领域。


四、工作要求


各专项督导检查组自行组织安排时间、人员、行程,务必于4月3日前开始督导检查,既要突出重点,深入基层一线,找准问题、查实隐患,又要有一定的覆盖广度,原则上不少于5个市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实效性。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督促当地政府和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且风险可控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处罚。要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各市区要结合近期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工作部署,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强检查、督办,强化工作落实。尤其是全省较长时期未发生事故、未出大事故的地区和行业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在风险研判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各专项督导检查组于4月20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1000字以内)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肇军    电话:029-61166247


邮箱:zbhyzdz@163.com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务实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强力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依据《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全省住建系统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方案》、《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省住建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8月22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现场反馈、召开警示大会、下发检查通报、“监管干部+专家”、“四不两直”的模式分片区督导。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查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等工作方案、检查档案、隐患台账等资料。


(三)实地检查。受检地区提供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清单,检查组随机抽取确定。每个市(州)检查3个在建项目,抽查2个县(市),每个县(市)检查2个在建项目。


(四)现场反馈。每个项目检查后,检查组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五方主体不履职尽责的项目视情下达整改建议书或执法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


(五)情况汇总。检查组每天检查结束后,由组长召开碰头会,梳理当天所检项目情况并进行汇总,及时形成工作简报,抽查次日检查项目。


(六)讲评总结。所有项目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分片区组织召开警示大会,对整体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反馈,主要反馈受检工程基本情况、存在的共性问题、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建议。


(七)下发通报。各检查组检查后,省厅统一梳理汇总,下发检查通报。


四、检查内容


安全管理部分:


(一)“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情况;


(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三)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四)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五)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情况;


(六)《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情况;


(七)建设、施工、监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租赁、安装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八)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十)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建机一体化”推行情况;


(十一)安全内业资料编制情况。


质量管理部分:


(一)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检查;


(二)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


(三)监理单位履职尽责情况专项检查。


五、检查组人员及分工


此次检查共分5组,分片区进行督导。在此期间,柴冠副厅长将随机对各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第一组:负责长春市


组 长:张军闯


联络员:张勇力


组 员:由 焱 姜洪伟 马俊友 刘少波


第二组:负责吉林市、延边州


组 长:张久慧


联络员:罗 昕 崔佳龙


组 员:李 强 闫 宇 伊 郎 张志杰 张金亮【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第三组:负责四平市、辽源市、梅河口市


组 长:刘 强


联络员:姜海涛 李 洋


组 员:关铁利 姚 海 宗有志 刘占辉 高志刚


第四组:负责通化市、白山市、长白山管委会


组 长:孙绍华


联络员:王成龙【更多免费素材,微 信lbgzkf1】


组 员:浦建华 尹 福 陈天放 陈林义 林 江


第五组:负责松原市、白城市


组 长:郭 剑


联络员:吴 军


组 员:王洪伟 王 苹 李文一 刘延辉 李 伟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统一方法,统一标准,各组自行安排时间,认真做好督导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透视危害、形成建议”四步工作法,建立“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时限”五清单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做到日检查、日总结,形成日简报。


(三)严格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严肃工作纪律,轻车简从,督导检查时不得影响各地正常工作秩序。


(四)确保各类安全。检查人员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遇到紧急情况,及时联系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报省厅。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9日




XX市XX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检查的通知


“双减”专班各成员单位,各中心校、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有效巩固“双减”治理成果,构建我区良好教育生态,临渭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区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办学行为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区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查时间


2022年7月9日至8月30日


三、督查内容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假期违规开展培训。


2.隐藏在居民楼、民房等场所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3.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


4.所有无证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和治理。


5.“托管”班违规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


6.培训机构收费公示、票据、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随意涨价行为。


7.培训机构教材使用情况:培训机构使用的教材是否存在丑化党的形象、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宗教迷信、违背公序良俗等内容的。


8.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培训机构聘用的所有教职工需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余培训科目教师必须具有相应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能体现本人专业能力水平的证照;不得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教研员)。


9.培训机构招生宣传行为。培训机构不得强化、夸大培训效果,不得通过彩页、AAA、抖音、刷礼等渠道进行招生宣传。


10.疫情防控。各培训机构务必按照上级要求,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麻痹大意。


11.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严明纪律,秉公执法,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确保暑期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2.各镇办中心校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工作,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根据条块划分,扎实安排,责任到人,确保检查全面、不留盲区。同时,将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每一所培训机构。


3.各镇办中心校要保持底线思维,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并以3天一轮次的频率对辖区机构进行滚动式检查。对不予配合、拒不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区“双减”办,由区“双减”办依法查处。【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4.所有参加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督查的工作人员要深化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服从工作安排,凝心聚力,高效完成督查任务。


5.各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要提高思想站位,正确认识“双减”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秉持教育情怀,以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己任,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主动纠正各种违规行为。


6.区“双减”办将不定期对各辖区督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安排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的,区局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XX市XX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XX市XX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确保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督促学校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查内容


疫情防控管理、五项管理、课后服务、校园环境管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校园安全管理、校务管理、教育督导等。


三、督查方式


学校自查与区级抽查相结合。


(一)全面自查(2月16日-2月20日)


乡镇中心校、教育集团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全面督导,区直学校(幼儿园)全面做好自评工作。


(二)区级督导(2月21日-2月25日)【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区督导办组成督导组随机抽查学校(幼儿园)。采取校园巡视、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巡堂听课、现场反馈等方式,全面了解学校开学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以评促改。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检查既是对学校开学工作的全面掌握,也是对学校办学水平的一次综合性评估与检验,希望各校以督导评估为契机,认真自查自评,努力整改问题,全力提高办学水平,推动教育质量提升。


(二)规范流程,客观公正。督导人员要把握督导细则,细化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淡化档案材料,重在实地核查,切实减轻学校负担。督导人员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严格要求,注重形象,杜绝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三)结果运用,力求实效。在全面督查的基础上,形成全区督导报告,下发学校,上报区政府,并适时召开反馈会。将本次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评价,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过程性评估的重要依据。




XX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动火等高风险作业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管委)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厂房、仓库火灾事故,暴露出涉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缺少、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巩固扩大动火等12类危险作业专项检查(详见烟安办明电〔2022〕34号文件)成果,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各行业各领域继续开展动火等高风险作业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5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各行业各领域范围内气瓶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带煤气作业、建构筑物拆除、大型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


三、检查内容


(一)基础资料


1.是否建立包含作业审批、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内容的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高风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审批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是否建立高风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是否对高风险作业进行危险因素辨识,划定作业区域、范围,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建立相关台账,并及时更新;


(二)作业前管理


5.实施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措施,是否制定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6.是否按照规定开具作业审批票证,并对作业票证进行现场查验;


7.是否确认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身体状况,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8.是否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使其熟悉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掌握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9.是否建立专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三)作业中管理


10.是否确定专人统一指挥现场作业;


11.是否指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确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作业后管理


13.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是否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安全后再撤离作业人员和有关设施设备、应急救援器材;


(五)委托作业管理


14.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作业的,是否对受托方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15.是否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16.是否对受托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加强现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17.受委托方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是否严格落实作业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作业操作规程。


各有关行业领域有具体规定的,依据行业领域规定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范围要全覆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检查工作,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情况特点,制定切实可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切实履行职责,抓紧结合近期危险作业专项检查,集中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相关高风险作业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对每项作业的各个环节,包括安全风险辨识、作业方案制定、作业资质审查、作业票证审批、劳防用品配备、现场作业管理、应急物资落实、委托单位管理等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二)执法形式要多样化。本次专项检查,既要采用查阅作业资料、现场实地检查、询问作业相关人员等传统方式进行,也要运用社会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和企业自有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利用视频实时检查和视频回放等方式,对高风险作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检查,真正查实、查准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改进提升不规范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对不按规定审批、现场管理混乱、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从重处罚,涉嫌危险作业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作业管理要规范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全面规范高风险作业各个环节管理,确保基础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完善、源头管理从严、现场管理有序,切实做到不安全不作业、无防护不作业,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发生。


本次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请于5月22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788992;电子邮箱:ytsajjzhk@163.com)。




XX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落实,根据市创建办《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自查督查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工地实际,我局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对象


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督导检查内容


施工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净车出入、主体立面、防尘降噪、裸土覆盖、污水排放、垃圾清扫及分类、建筑材料堆放、门前三包等,检查内容及检查标准详见附件。


三、督导检查要求


(一)工地围挡设置要求


1.20XX年12月29日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我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20XX版)的通知》(厦建工〔20XX〕99号 )及《关于刊播新一批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公益广告的通知》等有关围挡设置、公益广告宣传贴图要求。


2.20XX年12月29日前的在建工程项目,围挡公益广告出现破损、脱落、老旧、脏污等现象的,应及时按照20XX版围挡图集“系列图片排版组合”要求更换贴图。


(二)其他文明施工要求


必须严格落实我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2〕29号)等有关文明施工扬尘防治要求。


四、督导工作安排


(一)项目自查


1.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在之前施工围挡设置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立即再开展全面排查、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厦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督导检查测评表》(详见附件)开展自查、评分,针对存在问题应逐一落实,并列入常态化管理,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间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巡查。


2.监理单位应根据测评表内容对施工围挡等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审查,加大对施工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维护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责任的,要切实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3.建设(代建)单位应制定工地围挡等文明施工落实情况的奖惩机制,按要求列支、拨付文明施工费用,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及围挡设置要求,不得随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围挡上设置其他企业商业广告内容。对我市国有建设(代建)单位落实文明创建工作不力的,视情况抄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二)监督抽查


1.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应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日常监督巡查,按照测评表内容同步开展文明施工监督抽查、评分,注重发现问题,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2.市建设局、市质安站分别成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工作核查组,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定期对区管工程、市管工程开展核查测评工作,并对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各科室的核查情况进行排名、点评。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对核查测评分数80分(不含80分)以下项目,由项目质量安全机构核实有关情况,按规定将施工、监理、建设(代建)单位记入企业信用监管行为记录。


五、督导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落实本次专项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履职尽责。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督促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施工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等文明施工要求,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及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工程项目的检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强化市区联动。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机构要加强市区联动、协同协作,各区建设局要加强与属地镇(街)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文明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XX市建设局


2022年8月2日     




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公办、民办校(园)、直属事业单位、培训机构: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督促指导各校落实好秋 季开学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有序、高效、安全开学。教育 局和教育督导办将组成8个督检组,从8月30日起分赴各公办、民办校园和培训机构开展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督查以《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中《2022 年秋季开学检查重点工作清单》和广汉市教育系统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会议安排为主要内容。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对照开学检查重点工作清单和教育局开学工作会议安排工作,不漏一校、一园、一点,对安排的所有校园、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校园疫情防控、“五项管理”“双减”及其他各项工作落实。


督查结束后,各组向被检查学校出具《广汉市教育局2022年秋季开学检查意见反馈书》,并简要向学校班子反馈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和工作要求。


三、督查时间


2022年8月30日—9月2日


四、督查分组


督查总指挥:范中建


具体督查分组见《广汉市 2022 年秋季开学工作及疫情防控督查分组安排表》。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园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附件 1)和教育局开学工作会议精神。特别要对照《2022 年秋季开学检查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整治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抓实。在学生到校前做到校园环 境干净整洁、安全隐患查改到位、后勤物资准备到位,确保平安、有序开学。各校园工作落实情况形成笔杆子君,于2022年9月5日前报教育督导办。


(二)教育局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也要按照《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市开学工作相关要求,结合职责分工,对校园相关方面工作做好指导和督促。


(三)到校园督导检查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制度,不得干扰校园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增加校园负担。


(四)请各组在8月30日—9月2日时间段内自主安排到校园完成检查工作,并由各组副组长负责收齐相关资料(广汉市教育局 2022 年秋季开学检查意见反馈书),并形成检查汇总报告(各校园开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亮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于9月5日上午9:00前交到教育督导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版传到督导室王骏邮箱:377485545@qq.com。


(五)各校园于9月5日上午9:00前,将“师生到校情况统计表”和“2022-2023学年度上期广汉市各校园干部兼课情况表”传到督导室王骏邮箱377485545@qq.com。



XX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6日   




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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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集团校、直管学校(幼儿园),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河东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国庆即将来临、党的大会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9月23日全国全省安庆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切实提升师生反诈、安防、防范校园欺凌、应急处置等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谐,为党的大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


三、检查内容


1.反诈宣传推广。《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是否发放到位,回执、注册截图(电子档)是否整理归档,家校群是否开展推广宣传;是否悬挂反诈宣传标语,校内电子屏是否滚动播放反诈宣传标语,宣传栏是否刊登反诈知识,进行权威防骗提示;是否利用安全法治教育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广泛宣讲。 


2.校园安防措施落实。是否全面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门卫室环境是否整洁,相关制度是否上墙,安保人员信息是否公示,是否着保安服、持械执勤; “护学岗”是否按制度上岗执勤,进出校园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查验制度,登记信息是否完整;视频监控系统运转是否正常,保存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3.防范校园欺凌。是否制定新学期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是否利用“开学第一课”、班会、演讲、宣传栏等形式把防欺凌知识纳入重点教育内容,是否开展“欺凌防范宣传周”,是否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主题讲座,是否对特殊群体学生建立档案,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是否通过家校群、家访等形式向家长普及防欺凌知识,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防欺凌举报宣传画等。


4.其他安全。是否利用“1530”安全教育模式、班会、晨会等形式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校车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极端天气应对等教育,是否按要求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是否落实校舍、燃气、设备设施、户外标牌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台账资料等。


四、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及时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整理校园安全台账,积极主动做好迎检准备。


2.客观公正,认真履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进行督导检查,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学校进行通报。


3.营造氛围,健全机制。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当前建设“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依据,以此次联合督查为契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联系人:宣 盛       联系电话:6121215




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27日—12月30日。


二、排查范围及重点


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新冠疫苗接种点、所有核酸采样点(包括固定采样点和临时采样点)、生产企业等。


重点:1.持续加强院感防控,督促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预约门诊、发热筛查、分区管理等要求,发挥好发热门诊、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前哨”作用,进一步加强诊所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测温、报告、转诊等防疫要求。


2.各地集中隔离点规范设置和管理情况。


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开展情况。


4.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引导错峰返乡和返岗,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情况。【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三、成立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组


第一组:负责沙坡头区


 组  长:王子湄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申艳华  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李艳宁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主任医师


 联络员:申艳华


第二组:负责中宁县


 组  长:赵殿龙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房英智  市中医院院感科主任


         赵永真  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联络员:赵永真


第三组:负责海原县


 组  长:王耀玺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周天荣  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和放射卫生科科长


        王益民  市医院院感副主任


联络员:周天荣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导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自治区和中卫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督促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自查自纠,制定问题清单,强化落实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督导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问题立查立改制度,现场指导整改并及时进行“回头看”,确定问题是否立行立改,确保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三)各督导检查组梳理总结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具体详实,列出详细问题清单,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督导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报市卫生健康委。


(四)突出督查实效。督导检查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要求。按照委机关财务报销有关要求,各督导人员食宿费和交通费按照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XX年12月25日       




XX市住建局关于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区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组将于9月1日对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督查对象包括:政府投资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国企央企参与工程等。


二、检查内容


(一)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围绕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紧盯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引领作用等五项重点任务,抓好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项工作推进。具体内容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及《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程质量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项目各责任主体执行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质量控制及实体质量抽测情况,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等。


(三)建筑市场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筑施工许可的办理情况,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责、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等情况,违法转包、发包、分包和挂靠等建筑市场“三包一挂”违法行为的整治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执行情况。


(四)突出“两违”清查工作。按照《湖北省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突出抓好20XX年7月以来城镇房屋“两违”清查和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推进和有关违法违规问题处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导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相关工作部署,强化督导,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工作实效。要按照住建厅文件要求,突出重点检查内容,对标对表认真准备,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工作进行梳理,核查完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月报数据涉及的台账、记录等过程资料,工程质量、市场行为方面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请各地积极使用安全监督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期间未使用安全监督系统开展检查的将视为未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关工作。


(二)扎实开展准备工作。各地住建局要迅速督促辖区内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照职责要求进行全覆盖的自查自纠,企业和项目部要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隐患,确保检查不走过场。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的重点环节,要全方面认真开展,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三)积极上报工程信息。各县市区要在8月29日前,上报10个建设工程项目,房屋项目进度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未封顶),项目清单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点、结构类型、开工时间、形象进度、参建单位(包含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工程类型(公共建筑及其用途、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等)等内容(见附表2),联系人:熊伟,电话:15972809689,邮箱:289442230@qq.com。




XX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各类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各类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督导检查的通知》(陕自然自修复发〔2022〕7号)要求,市局对20XX年以来全市范围内的各类生态修复项目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20XX年以来未完成施工以及未完成验收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进展情况;


(三)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


(四)2022年省厅下达的历史遗留矿山和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进展情况;


(五)涉及中省审计、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督导检查方式


督导检查采取看台账、听汇报、查现场等方式,特别是对推进缓慢、进度滞后的项目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三、督导检查分组和时间安排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2年 5月18日——2022年 5月22日


(二)督导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华 军


成 员:张 润、夏远峰、赵喜党、李爱民、罗瑞田


负责县(市):旬阳市、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


第二组


组 长:廖兴德


成 员:党宝明、杨 橙、张永强、陈新华、李华  


负责县(区):汉滨区、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白河县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督导检查组,备好检查资料,合理安排检查路线,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督导检查组对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需逐个进行督导检查,生产矿山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抽查1-3个,根据检查结果,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


(三)调研督导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四)各检查组在检查中要注意安全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纪律要求。


XX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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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办字〔20XX〕72号)要求,县安委办成立“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督查检查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二、督查内容


(一)各乡镇、开发区、县直16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安排部署情况;


(二)各乡镇、开发区、县直16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综合和行业专项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是否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任务列入实施方案;


(三)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情况;


(四)各乡镇、开发区、16个行业领域是否组建以本单位 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督查检查机制,乡镇是否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企业、村、沟进行全覆盖检查,县级部门抽查比例是否达到10%以上;


(五)各乡镇、各单位是否制定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台账,是否建立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


(六)“百日攻坚”行动七项工作机制执行情况;


(七)对排查出的非法盗采资源事件、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等风险隐患问题是否采取强硬措施和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八)企业、村(社区)、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行业风险隐患排查履职尽责承诺制落实情况;


(九)五个一批(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查处情况;


(十)企业、村(社区)、乡镇自查自改情况。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原则上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每月至少督查检查2次。


四、工作分组


第一督查组


组  长:马东阳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郑苏平  县蚕桑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燕飞  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副主任


        李志宏  县应急管理局副科长


        李彦辰  县应急管理局科员


        (联络员:15935604862)


负责凤城镇、白桑镇、河北镇、寺头乡、横河镇、自然资源局、能源局、文旅局、交通局


第二督查组


组  长:郭  玮  县政府督查室专员


副组长:陈  波  县供销联社副主任


成  员:赵  政  县政府督查室科长【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靳  浩  县应急管理局科员


        原彦敏  县应急管理局科员


        (联络员:15003563762)


负责北留镇、蟒河镇、董封乡、町店镇、西河乡、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消防大队


第三督查组


组  长:原崇德  县畜牧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刘瑜龙  县交通局总工


成  员:吴学兵  县生态环境局科长


郭伟伟  县应急管理局副科长


        李  健  县应急管理局科员


(联络员:18835636359)


负责润城镇、演礼镇、芹池镇、次营镇、东冶镇、公安局、应急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五、督查要求


(一)高度负责、认真督查。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办字〔20XX〕72号)要求,认真查看方案制定和“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整改台帐、责任整改清单、相关工作印证资料,要通过对基层单位和企业的抽查,印证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原则上每轮次督查抽查企业和基层单位不少于3家。同时对各自分管的行业领域按照专项工作方案要求进行督查检查。


(二)动真碰硬、严肃问责。对此次“百日攻坚”行动中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立行立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问题,各督查组要将隐患问题及时反馈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县直部门,并进行跟踪督办。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


(三)遵守纪律、严格防控。各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要严明工作纪律,不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轻车简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督查时不召开汇报会,不搞陪同。


(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督查组要通过此次督查检查,认真总结各乡镇、各单位“百日攻坚”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主要成绩、工作亮点、具体措施以及存在问题等,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报县安委办。




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和“4·29”湖南长沙市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稳定,经县安委会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全国、自治区、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全面组织开展此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情况。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是否组织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十五条硬措施主要内容,大力营造支持推动十五条措施落实的浓厚氛围;是否按方案要求,逐条对照落实。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情况。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是否按照《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方案或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是否深刻吸取“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和“4·29”湖南长沙市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


(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治违”情况。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是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并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是否实行每两个月曝光一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典型事故,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情况。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是否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县消安委是否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完善运行警示约谈、督办函告、履职报告、火灾调查等工作制度,健全行业消防监管体系。是否根据县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细化本地年度消防工作安排;是否明确乡镇级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多网合一”基层综治网格工作体系以及部署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各行业部门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储能电站、密室逃脱等新业态新领域行业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外墙保温材料等领域全链条监督管理,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宗教、文物、移民安置等重点行业部门是否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及其他专项整治。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有关部门是否按照部署要求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是否落实相应整治措施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全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县自制吊运设备专项整治、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县非煤矿山车辆运输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二、督导检查时间


督导检查计划分2次进行:第一次督导检查时间为6月下旬,第二次督导检查时间为9月中旬至大会结束。具体出发时间由各督导组确定,每次督导时间为1-2天。


三、督导检查组组成及分工


以县安委会名义组织4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由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1名副科级领导任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2名熟悉业务干部任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由原单位另派工作人员参加),每个组3人左右,每个工作督导组负责督导4个单位(含乡镇)、1家企业:


第一组:负责县农业农村局、昭平镇、文竹镇、仙回乡


组 长:龙大诚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陈富斌 县交通局安全办主任


(联络员,电话:19977494404)


陈明修 昭平生态环境局一级科员


(联系电话:17722431987)


第二组:负责县城管执法局、凤凰乡、黄姚镇、樟木林镇


组 长:黄俊杰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陈 立 县安委办副主任、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联络员,电话:18278435118)


邱汉平 县住建局建管股股长


(联络员,电话:15907742898)


第三组:负责县住建局、马江镇、木格乡、北陀镇


组 长:刘贵海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李有毅 县应急局协调股副股长


(联络员,电话:13507849040)


黄志明 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监察股股长


(联系电话:13481433965)


第四组:负责县消防大队、五将镇、走马镇、富罗镇


组 长:唐明诗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成 员:卢一超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联络员,电话:13907745178)


李青山 县城管执法局燃气办主任


(联系电话:13768148369)


四、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部门或乡镇至少延伸抽查1家企业(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交通、消防安全、自建房安全、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检查综合督导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各项检查内容工作。


(二)工作指导结束后,各工作督导检查组要向各乡镇,单位及企业反馈工作检查情况,并于6月30日、10月10日前分别将第一、第二督导情况总结和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报送到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有毅,联系电话:6670853,电子邮箱:zpyjj3678@163.com。


(三)县安委办要做好督导检查工作情况收集和总结,对督导检查情况根据实际进行通报,并督促检查存在问题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进行整改工作。


(四)各督导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做好防疫工作,各督导检查组用车由组长单位负责解决。


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XX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全县油气长输管道和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排部署,全面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决定开展全县油气长输管道和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原则,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县能源行业安全平稳运行,为党的大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时间


2022年9月30日。


三、督查方式


在企业全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领域专家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班组作业规程建设、执行情况;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风光电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施工队伍(包括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治和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和验电棒、绝缘鞋等安全工器具存储、使用及检测检验情况;对生产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安全隐患、风险辨识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建立情况;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对油气长输管道阀室、分输站、高后果区等重要场所安全隐患、风险辨别整治以及第三方施工管控等情况;有限空间、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备案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暑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等。


5.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和“开工第一课”活动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严格对照督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在现场督导检查时提供督查组。


(二)对自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决的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将上报告县政府,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全面彻底。


(三)各相关企业在督导检查结束后,三天内将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和整改情况报送县发改局,此后,每周五报送问题整改情况,直至所有问题完成整改。县发改局将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XX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8日




XX县教体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校(园)、片区督导组:


为了认真落实XX县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开学师生返校情况,上课、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双减”工作、“五项管理”工作和“课后服务”工作等10个方面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按时开学,确保顺利完成本学期教育教学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22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淑娟


成  员:贺永春  石德文  何  艳  邵惠新   张兴红  杭改英  各片区专、兼职责任督学


检查分组:另行安排


二、检查时间


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中小学


1.开学师生返校情况:督查组成员通过进班点名、核查学生学籍等方式进行摸排,查看学校是否对未报到学生建立台账、是否组织教师对疑似辍学学生走访入户进行劝返;


2.学校(园)计划、“三表”制定情况:学校是否围绕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五大工程”的落实举措制定操作性强的年度工作计划、职能科室计划、具体措施等,是否按照要求落实;


3.上课情况:是否制定完善的任课方案、教研组、备课组工作计划、教师教学计划等,进班查阅课表、教师上课情况,抽查教师教案、问询教师学生上课等情况;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学校师生寒假期异地流动管理情况;医校协作机制常态化运行情况;学校春季开学疫情防控预案制定完善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查学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情况;


5.校园安全及师生安全教育情况:开学安全第一课、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四个“百分百”建设及落实等情况;


6.全县中小学(园)春季开学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检查学校及教师会议记录,并问询部分教师的知晓情况;


7.“双减”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将“双减”工作纳入“开学第一课”,加强“双减”工作的宣传力度,聚焦优化作业设计的举措和活动等;


8.“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根据上学期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五项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对学生、教师持续做好“五项管理”宣传工作;针对作业管理要求具体明确,责任到人,将作业设计、评比等纳入教研工作计划,督导组成员对照“五项管理”的45个是否的落实情况进班对教师、学生进行问询;


9.“课后服务”工作落实情况:梳理上学期课后服务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有效总结,积极进行方案调整,制定操作性更强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将“课后服务”做好、做实、做细;


10.针对20XX年发展性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上述督导内容强化过程管理,督导组成员进行实地量化考核打分。


(二)公民办幼儿园


1.开学工作情况:严格执行教体局开学工作安排,不推迟、不提前。招生宣传无虚假、无小学化宣传用语。园务各项工作有序,后勤保障服务到位;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幼儿园师生寒假期异地流动管理情况;医校协作机制常态化运行情况;学校春季开学疫情防控预案制定完善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幼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情况;


3.校园安全及师生安全教育情况:开学安全第一课、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四个“百分百”建设及落实等情况;


4.幼儿园招生情况:招收3周岁至6周岁的适龄幼儿,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无大班额现象;


5.教职工、幼儿健康情况:新入职教职工、幼儿有健康体检单和入园健康调查表,达到100%。炊事员有健康证;


6.教职工配备情况:按标准配齐配足各岗位工作人员(教职工与幼儿园比≤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1:9;专任教师与幼儿园比≤1:15;厨房人员三餐一点,40-45人配一名);


7.收费情况: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各项票据齐全,实行收费公示,无乱收费现象;


8.计划制定情况:各类计划制定齐全(园务、保教、教研、班务、卫生保健等),操作性强;


9.幼儿园春季开学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检查幼儿园及教师会议记录,并问询部分教师的知晓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收心归位,全力起好步开好局。各校(园)要以2022年春季开学会议为契机,振作精神,心中想全年,致力保开局,主动担当作为,坚持“早”字当头、“干”字为先、“实”字为要,紧盯各项目标和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将任务分解细化,以饱满的热情,充沛的精力迎接新一年的工作。踔厉奋发、统筹兼顾、奋力拼搏,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各项工作部署上来,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2.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各学校要切实增强大局配合意识、创新进取意识、责任为重意识和实效意识。各学校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激情和斗志,以发展的眼光、开放的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思想认识、发展速度、工作标准上实现新的提高。以攻坚克难的信心和韧劲,真抓实干、求实求效的作风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一个“实”字;坚持细致工作,突出一个“细”字;三要坚持精准对接,突出一个“准”字;四要坚持长效机制,突出一个“常”字,做好各项工作。


3.各校(园)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此次开学检查以进班督查及问询师生为主,不强调资料档案查阅,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对照10个方面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梳理问题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及时整改解决。自查结束后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并上交督查组。自查报告要逐条对照检查内容,做到内容真实、层次分明、数据详实、文字精练。


4.做好督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督查结束后,请各督查组组长收集齐全督查过程性资料并安排专人撰写督查小结(包括10个方面的基本情况、亮点工作、不足之处、建议意见),中小学资料上交督导室,幼儿园上交基础教育科田继荣老师处。



XX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2月18日




XX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学区中心校、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全县教育重点工作安排和固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固政教督办函[2022]2号),县教育体育局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2022年春季学期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开学条件保障。主要检查学校开学安排部署、新学期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制定情况,课程开设情况、后勤保障情况等。


2、疫情防控情况。主要检查师生员工(含后勤保安等)健康和行踪台账监测,返泾人员信息管控,校园封闭管理,学校防疫物资储备,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校园卫生和消毒通风等情况。


3、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情况。主要检查实施立德树人工程、资源增量达标工程、规范化管理工程、新时代强师工程、改革创新工程“五大工程”,“5+1”系列活动校长办学治校“大展示”、教师教书育人“大比武”、教研员专业引领“大练兵”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


4、“双减”工作推进情况。主要检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情况、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新学期“五项管理”安排部署及推进情况。


5、校园安全情况。主要检查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管控、传染病防治、校园周边环境、上下学交通安全等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三防”建设落实情况。


6、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主要检查各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情况。


二、督查时间


2022年2月20日—3月5日。


三、督查方式


采取局包乡组督查与责任督学督导相结合方式,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学区中心校、直属中小学接到通知后,请尽快对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于2月25日前上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督查组按局包乡组安排进行督查,责任督学督查由督导室负责,督查结果由督学责任区统一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督查结束后,向全县通报督查情况,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对学区中心校、直属中小学校考核内容。


4、督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不给学校增加额外负担。



XX县卫健委关于开展全县托育机构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全县各托育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2〕21号)、《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2022〕10号)、《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卫人口函〔2022〕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消除托育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县卫生健康委、县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对全县托育机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已注册登记并运营的托育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2年6月16-17日


三、检查内容


按照《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中六大项、三十五小项内容:消防安全基本条件、消防安全管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易燃可燃物安全管理、安全疏散管理、应急处置管理相关要求,实地检查各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状况。


四、检查方式


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支队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对全县已注册登记并运营的托育机构开展联合检查,检查采取实地查看、核查资料等方式进行,就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并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托育机构安全指南》和《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紧盯婴幼儿休息室、母婴室、公共厨房等重要部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及时督促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提出优化整改建议,确保托育机构消防安全。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XX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卫健系统安全稳定、清廉医院建设、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一、督查时间


2022年7月4日开始,督查时间为一周。


二、督查内容


1.安全稳定工作(平安创建、重点人群维稳、信访维稳、国家安全、消防、内保、危化品、医疗废弃物、房屋、燃气安全等);


2.清廉医院建设工作(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实施《2022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总体方案》工作进展情况、不合理医疗检查、规范诊疗、医护质量、项目耗材、工作作风、三公经费等);


3.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防控情况、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


三、督察组及分工


第一组


带队领导:徐  钊  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长:张建国


成    员:金  辉   胡  露  郑  蓉


负责督查:芳畈卫生院、阳平卫生院、四姑卫生院、


 彭店卫生院、爱尔眼科医院


第二组


带队领导:赵  琛  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长:张建华


成    员:李  胜  付礼敏  张  丽


负责督查: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三院、丰店卫生院、宣化中心卫生院、民康医院


第三组


带队领导:罗  磊  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长:田文东


成    员:张  欣  张 腾   李 瑶


负责督查:东新卫生院、大新卫生院、三里卫生院、高店卫生院、高铁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四组


带队领导:刘 璋  卫健局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


组    长:吴 凡


成    员:刘益民  姚小红  黄  星


负责督查:人民医院、夏店卫生院、刘集卫生院、县二院、西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五组


带队领导:付咏成  卫健局副科级干部、防艾办主任


组    长:熊应超


成    员:张  波  赵双霞  张  霞


负责督查:新城卫生院、吕王卫生院、苏区人民医院、明星医院、仁何医院


四、有关要求


1.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一线、真督实查,对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到被督查单位,并督促及时整改,确保督查实效。


2.督查活动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并形成督查情况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存在的问题),局主要领导将听取各组督查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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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




XX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献礼大会 忠诚保安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同心工业园区:


为扎实推进党的大会维稳安保工作部署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按照区、市的安排部署和“坚决打好安全稳定保底战”的要求,我县决定开展“献礼大会  忠诚保安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安委会分管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大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督查时间


2022年6月20日至21日


二、督查人员组成


督查检查组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根枝担任组长带队,县应急、消防、公安、住建、水务、交通、自然资源、工信、园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检查水面、危化、道路交通、消防、矿山、防汛备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


三、督查点安排


(一)兴隆乡王团村、新生村七干渠渠道。检查渠道防护栏安装、防溺水警示标志设置及宣传教育情况。


(二)亚成危货运输公司。检查危货运输公司安全管理情况。交通运管、公安等部门安全监管情况,


(三)石狮沙沿村固海扩管渠道。检查渠道防护栏安装、防溺水警示标志设置及宣传教育情况。


(四)桃山综合物流园区建设项目。检查项目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


(五)李沿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检查项目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和山洪易发地段防汛备汛情况。


(六)同心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园区。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


(七)庆华集团韦二煤矿。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献礼大会 忠诚保安全”是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提高政治站,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集中力量开展大检查、大整改,大落实。要组织一次隐患清零行动,组织对矿山、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面、消防、防汛备汛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风险隐患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治,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问题清零、风险隐患清零。特别是针对本次督查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盖,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严督实导。督查组要下沉一线,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监管不严格的乡镇或部门,综合运用提醒、警示、约谈、通报等手段督促有关部门、乡镇强化责任落实。


                                                  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2022年6月19日



XX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区、盟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党的大会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经请示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开展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全县9个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抽查自建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冶金工贸、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 12个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长期不发生事故和易忽视忽略的行业领域:学校、医院、商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小水电、小渡口、小液化气站等“小、散、远”等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


二、督导检查时间


首轮督查时间于5月30日前结束。督导检查组要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


三、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突泉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条硬措施”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二)突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本年度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三)突泉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


(四)突泉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


四、督导检查组分工


县安委会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循环工业园区、发改委、卫健委、农科局、教育局、林草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文旅局、市监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全面督查,督查组组长由副县级领导担任,督查组组长为本次大检查期间(2022年5月-11月)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包联领导。督查组副组长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每个督查组抽调3个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参加,同时由县委宣传部协调 1-2名主流媒体记者随行。本次督查成立协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王艳辉担任,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高雪峰担任,主要负责督导检查期间的各项协调沟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督查组副组长负责统筹调配督查组用车、联络和上报信息等工作,指派专人向县安委办报告督导检查情况并参与督导检查工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务必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足的骨干人员参加督导检查。各督导检查组要有针对性配备相关行业领域的有关专家,确保督导检查期间真正发挥专业水平,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严格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工作,每次督导检查,对 12个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或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不能少于 3家,对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检查或抽查不得少于2个。县安委办将适时开展督查暗访,并在结束后将督查暗访情况予以通报。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发挥各类媒介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此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每个督导检查组每次检查要至少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经督导检查组组长审核后提供给县安委办,县委宣传部要统一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发布,切实强化震慑警示作用。同时,每个督导检查组在每个轮次的督导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整体情况报告,并附问题隐患清单,由专人报送至县安委办。


(四)严格执法执纪。各督导检查组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移交相关部门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严格闭环管理;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实施上限处罚;还要加强行刑衔接,严格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发现在生产、作业中构成犯罪的,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涉及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及时移交查办。


(五)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守工作纪律,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确保督查检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XX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防旱抗旱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自7月份以来我县均无有效降雨,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蓄水量大幅下降,我县12个乡镇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城乡居民生活、工业生产受到极大影响,抗旱形势十分严峻,经县防指研究决定,成立12个防旱抗旱督导组开展全县防旱抗旱督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时间


督查检查时间:2022年8月15日-16日


二、督查检查内容


(一)旱情基本情况及抗旱主要措施。


各乡镇农业生产和城乡群众饮水相关情况,在田作物面积、受旱面积、居民饮水安全情况,抗旱资金投入、抗旱主要措施。


(二)水利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各类灌溉和供水工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田间渠道是否畅通无阻。


(三)抗旱救灾减灾工作开展及效果情况。检查抗旱物资储备点,了解仓库抗旱应急救灾的物资装备储备情况。开展方式:主要通过查阅物资储备台账,查阅相关规范性文件、工作开展情况的有关资料;现场实地察看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仓库管理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督查检查成员


详见附件:县防指抗旱督查检查安排表


2.相关要求


(1)各督察组要深入实地督查各项抗旱工作,并于8月17日前将督查情况交县防办。


(2)督查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县防办联系人:黎XX




XX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乡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近期,我省宁波、绍兴、杭州等地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我县与上述地区人员往来较为密切,特别是加油站点、烟花爆竹零售点等单位,人员流动频繁,疫情防控任务重。根据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XX年12月10日至12日。


二、督导内容


1、查看各加油站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露天采石场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


2、查看各乡镇应急管理中心对辖区各加油站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露天采石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三、督查方式


县局组成三个督察组到各乡镇实地抽查有关企业单位疫情管控措施


四、督查要求


1、各乡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县里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经营点都要明确一名日常联系工作人员(于12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县局行政审批和危化监管科赵圣处),加强日常巡查指导,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督查组要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清单,第一时间反馈各单位,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本次督查情况计入年底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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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04日



XX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村委、各站所、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第97次、98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持续压实责任,进一步补齐科学精准防控的工作短板弱项,筑牢疫情防控屏障,镇纪委监委、疫情防控办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督促各村委、各站所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内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省委“早、快、准”的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断提高防控工作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坚决守好穆村阵地。


二、督导时间


2022年8月17日--8月31日。


三、督导范围


督导全覆盖,重点对酒店、餐饮店、图书馆、酒吧、网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医疗机构、药店、学校等公共场所开展督导检查。


四、重点督导内容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措施


1、应急指挥体系启动情况。各村、各站所提级管理,迅速开展重点人员排查和调查核实工作情况。各疫情防控成员站所组织架构、管理运行、应急值守落实情况。


2、应急能力提升情况。一是核酸检测队伍储备和能力提升情况;二是流调队伍建设、全员核酸检测队伍建设与应急演练情况;三是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3、外防输入措施落实情况。聚焦集中隔离场所、进口冷链仓库等疫情输入高风险场所,检查外防输入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情况、源头管控情况、进口冷链、物流管理情况等。


4、重点人群加密核酸检测频次情况。对镇医院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 (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人员,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5、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情况。检查发热门诊设置管理、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制度措施、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医疗机构全员培训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6、多点触发预警响应系统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热门诊、诊所、药店等哨点作用,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和响应情况。


7、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情况。检查酒店、餐饮店、图书馆、酒吧、网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化体育娱乐场所、药店、学校、养老院、监所等重点场所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九不准”政策情况。


8、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推进情况。重点检查各村加强免疫工作推进情况。


9、四方责任压实情况。重点检查各村、各站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10、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推动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措施再巩固、防控能力再提高。


(二)近期人员排查管控要求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各村、各站所对涉疫地区来柳返柳人员排查管控情况。特别是对新调整的疫情风险区立即回溯7天开展风险人员追踪排查,及时调整对相关人员的管控措施。 


五、督导方式


1.督导组严格执行“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开展督导工作。


2.各村、各疫情防控成员站所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各项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排查台帐建立情况、人员摸排情况等。


3.督导组现场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实地查看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防控情况。


六、督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梁拯民 党委副书记 


成 员:王 霞 疫情防控办成员


习 强 食药监站负责人


第二组组长:李健武 纪检书记


成 员:刘旭旭 疫情防控办成员


邓建勇 工商所负责人


第三组组长:李卫芬 疫情防控办负责人


成 员:李东辉 疫情防控办成员


尚林林 文化站站长


七、工作要求


各村、各站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此次督导工作。各督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切实查清工作落实情况,查清工作效果,查清工作问题,确保不出风险燃点。督导组要认真梳理督查发现的问题,并于每周五前向县纪委监委和县疫情防控办提交督导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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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XX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XX光耀律所、和晋峰律所: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为扎实推进全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取得实效,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决定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准确掌握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发现和反馈推进专项治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漏洞,加强工作督促指导,促进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专项治理,确保专项治理各阶段各环节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督导时间


5月10日-5月12日。


三、督导安排


由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队,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成员参加,对各律师事务所进行督导检查。


四、督导职责


 1.全面了解掌握各律师事务所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如何、安排部署和组织推动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有力、各项工作是否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有序推进、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亮点,以及推动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2.按照《长治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导检查评分表》逐项评查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学习教育阶段和自查核查阶段工作情况。


3.通过督导检查,对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应付了事、工作落实差、效果不良的律师事务所,要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各律所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各阶段各环节走深走实。


各律所要及时总结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要突出工作亮点,写明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2日前报送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关于做好XX市文明校园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辖县区教育局、文明办,市直各文明校园: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加强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工作,推进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北海市各级文明校园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中旬。


二、督导检查组成员


组 长:沈 恒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春芳 市文明办主任


谭黎明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成 员:市教育局、市文明办,一县三区文明办、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并从海城区二小、北海中学两所全国文明校园各抽一名行政领导参加督导检查工作。


三、督导检查对象


各级北海市文明校园。


四、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督导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督导检查内容


根据《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和《北海市中小学文明校园评价细则(试行)》,重点督导检查20XX-2022年度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建设、活动阵地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督导检查组成员要服从安排,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做到简化督导检查流程,突出工作实效。被督导检查单位一律不打欢迎横幅、水牌。


(二)坚持客观公正。各督导检查组要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负责,客观真实细致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过程中,认真对照督导检查项目表开展工作,既要发现存在问题,也要认真总结成效、亮点和成功做法,准确反映我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整体情况。


(三)确保督导检查成效。对于在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检查组要反馈相关单位,落实工作责任,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形成汇报材料,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做好档案整理,完备工作资料,并在校园内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五)做好疫情防控要求。请检查人员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按照防疫要求,入学校时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以下情况人员不能进入校园:一是从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来北海,未解除隔离或自我健康监测时间未满的人员;二是从广西区内已报告本土新冠病例县区旅居史返来,未解除隔离或自我健康监测时间未满的人员;三是14天内从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含广西区内)返来北海,抵达北海后未实行3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3天)的人员;四是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人员;五是未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


(六)其他工作要求。请各县区教育局,文明办主动配合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各落实1名联络员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bhjcjy508@163.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教育局吴美连0779-3200919;市文明办吴晓霞,0779-2024300;



北海市教育局      北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电力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近期,电力行业连续发生多起人身伤亡事故,暴露出部分电力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不扎实、班组安全建设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监管,推动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决定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通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单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检查范围【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电力建设、生产运行、维护检修、技术改造等电力企业。


(二)检查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再由国家能源局组织工作组赴各省开展重点核查和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1.通用重点检查内容


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学习贯彻情况;新版《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情况;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和运转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和运转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与生产工作需要匹配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季会周报”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进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电力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情况;“两票三制”执行情况;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现场监护制度执行情况;外包项目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体系统一管理情况;应急能力建设、预案体系完善和演习演练开展情况;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迎峰度冬保电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防寒、防冻、防火等季节性工作要求落实情况;重要时段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事故报告合规性情况;电力事故案例通报学习及对照检查情况;“三违”行为查处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执纪、考核考评、追责问责情况等。


2.各专业领域重点检查内容


(1)电网企业


迎峰度冬所辖电网运行风险分析及预警预控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变电站(换流站)、输电线路,尤其是枢纽站、重载设备、密集输电通道检查工作安排情况;变电设备防寒防冻、防污闪、防小动物、防火防爆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线路防覆冰、防风偏、防舞动、防山火等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停电计划、生产大修技改计划开展情况;高危作业、电网特殊运行方式预警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配网线路作业清单建立以及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新型储能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二次系统及网络安全风险排查及措施落实情况。


(2)火电企业


机组设备检修计划执行情况;消缺检修和技术改造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带电作业、带压作业、高空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锅炉防磨防爆、输煤制粉、脱硫除尘系统跑冒滴漏治理情况;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液氨罐区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燃煤、燃气、液氨等大宗物资采购、储备情况及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燃料运制、除灰除渣安全管理情况;冬季冻煤接卸和上煤防冻措施落实情况;劣质煤掺烧对机组设备影响应对措施落实情况;锅炉防结焦、积灰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贮灰场安全评估和隐患治理情况;安全工器具和劳保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安全经费及检修费用保障情况。


(3)水电企业


大坝安全注册备案申请及时性情况;大坝安全注册、定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大坝安全监测设备运行及管理情况;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情况;大坝工程缺陷隐患治理情况;电站枢纽范围内地质灾害风险排查管控情况;电站防汛准备工作、应对处置、汛后检查评估情况;水工建筑物运行及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水电机组计划检修开展情况;检修技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新能源发电企业


委托运行管理场站安全职责明确划分情况;“运维一体”、集中监控等生产方式下“两票”管理情况;项目并网安全评价及并网安全管理情况;场站设备防污闪及户外设备防冰冻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秋冬季防火检查以及预控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组件、叶片、线路覆冰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检修队伍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情况;攀爬塔架作业、机舱内作业、机舱顶上作业、液压作业、轮毂内作业管理情况;新型储能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及措施落实情况。


(5)核电企业(常规岛部分)


今年以来核电非计划停堆停机事件教训吸取及经验反馈开展情况;核电站冷源管理措施的制定、执行和考评情况;室外设备设施防寒防冻措施落实情况;核电机组日常消缺管理和隐患的跟踪分析情况;发电机、励磁系统、升压站等电气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要保护投退管理、重要逻辑传动试验情况;核电专业人才培养情况。


(6)电力建设工程


建设工期确定、调整和执行情况;参建单位资质审查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情况;起重、高空、临边、动火、交叉、有限空间等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建设单位对其他参建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10月10日—11月10日)


各电力企业要立即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步骤,按照本方案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并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经费,及时彻底整改到位,坚决实现问题闭环管理。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二)督导核查阶段(11月10日—12月10日)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会同相关派出机构成立督导核查工作组,对今年以来发生过事故、安全管理混乱、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实施重点核查,采用“四不两直”方式,选取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履职不力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核查工作组于12月10日前将本组督导核查报告提交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1日—12月25日)


各电力企业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并在企业系统内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国家能源局对企业自查和督导核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梳理,形成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总结,并对主要问题进行披露。


四、督导核查工作安排


共组成10个督导核查工作组(分组情况另行通知),每个工作组由1名组长、3~4名成员和2~4名专家组成。组长由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区域监管局、大坝中心、可靠性和质监中心负责同志担任,全面负责本组督导核查工作,统筹协调处理督导核查中的重大事项,组织起草、审定督导核查工作方案和总结报告等;工作组成员和专家按照工作方案和组长要求开展具体工作。各工作组在每个省份至少选择5个电力企业开展核查,并对核查的所有企业的类别(电源、电网、建设工程)、层级(集团总部、分子公司、基层企业)、隶属(中央管理的企业、地方电力企业)作出统筹平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行动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导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作出缜密部署。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找准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系统辨识人、机、环、管等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措施彻底整治,确保自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以此次电力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积极配合检查,落实整改闭环。各电力企业要积极配合督导核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档案,如实回答核查问询,对督导核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计划限期整改;存在重大问题且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工停产,并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切实防范问题演变为隐患、隐患恶化为事故。


(三)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监管执法。各督导核查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工作要求,灵活运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风险隐患,依法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监管约谈、停产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


(四)做好疫情防控,严守廉政纪律。各督导核查工作组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疫情防控措施;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工作纪律,确保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联系人:薛XX


联系方式:010-81929634,010-81929600(传真)


电子邮箱:fdsafety@163.com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XX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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