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关于建立市级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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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60:关于建立市级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市级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的通知


党政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内在需要,是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提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提高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共xx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省委和市委政协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协提案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协助党委、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多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努力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效发挥了提案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市站在了加快建设“三城两高地一家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的历史起点,新形势新任务为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行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形成提案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认真做好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


二、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的具体内容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和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增强办理实效,以督办重点提案带动和促进其他提案的办理落实,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督办政协重点提案的党政领导同志包括: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三)党政领导同志每人每年应督办1件以上政协重点提案。(四)党政领导同志督办的政协重点提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民生问题。


2.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反映问题准确,分析问题客观,建议合情合理,可操作性强。


(五)党政领导同志督办政协重点提案的确定。在每年政协全会结束后一个月内,由政协提案工作部门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先行协商,并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从立案的提案中遴选出若干件候选提案,经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报党政领导同志确定。


三、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流程


(一)制订办理工作方案。由提案主办单位牵头,会同会办单位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组织协调、办理目标、办理方式、办理措施、办理步骤、职责分工、进度安排、预期成效等,报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审核。


(二)审定办理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将主办单位报送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报党政领导同志审定后,印发主、会办单位具体实施,同时抄送市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员会。


(三)开展领办督办工作。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可采取调研、考察、协商座谈等方式进行。牵头领办督办的领导同志应适时主持召开重点提案办理会,认真听取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汇报。领办督办过程中应邀请提案者、政协委员代表、相关专家学者等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明确办理落实要求,巩固和发展“提”“办”双方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良好局面。


(四)办结答复。提案主办单位负责根据提案督办会意见落实有关事项,并修改完善办理答复意见。督办提案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初步答复意见,呈送领办督办领导同志审定后,按规定时限并通过面复的形式正式答复提案者。


(五)跟踪落实。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应会同政协提案工作部门做好重点提案督办的跟踪落实工作,将有关后续办理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督促承办单位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领办督办领导同志,同时反馈提案者。


四、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强化督查。认真落实党委、政府、政协联合督办机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政协提案工作部门,负责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检查和宣传报道工作。要适时组织开展“跟踪问效”“回头看”等活动,推动提案办理成果的转化。要定期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对不重视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办理责任不落实、办理工作迟缓、办理效果差的要及时纠正。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切实将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与本单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计划制订和项目安排时一并考虑、一体部署、一同推进。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审定办理方案、亲自与委员沟通座谈、亲自审定办理答复文稿、亲自评估办理成效,切实做到办前充分沟通、办中协商协作、办后跟进反馈。


(三)开拓思路,创新方法。要不断研究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特点、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探索现场督办、网上督办等新形式,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同志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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