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242: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秘书科
1、直属上级机关制发的、属本机关主管业务的和非直属上级机关制度的,针对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法规性工作(永久)
2、上级机关制发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3、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3.1省部级以上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单位工作的(永久)
3.2省部级以下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单位工作的(30年)
4、本机关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的纪要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永久)
5、上级机关召开工作会议印发本机关的文件或本机关负责人在上级机关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或上级机关工作信息(简报)转载本机关的典型材料(永久)
6、上级机关普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6.1政策法规性文件材料(30年)
6.2一般性、事务性工作材料(10年)
7、本机关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办公室领导主持召开的行政办公会议的纪要、记录(永久)
8、机关联合召开的会议文件材料
8.1本机关为主办的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8.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
8.3本机关为协办的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印件或副本(30年)
8.4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印件或副本(10年)
9、本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10、本机关有关政务信息、工作通报、调研材料等(10年)
11、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30年)
12、本机关代同级党政领导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最后草稿和正式发文(永久)
13、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等文件材料(永久)
14、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和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
14.1解决了重要问题和遗留问题的(永久)
14.2解决了一般性问题的(30年)
15、本机关有有关机要、档案、保密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
16、本机关转发文件材料:
16.1根据本机关工作实际提出若干条具体实施意见的(永久)
16.2原文照转的(10年)
17、上级下发的密码、明传电报(10年)
18、本机关下发的明传电报(10年)
二、综合科
1、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周口市办公室关于综合科的文件:
1.1政策性、法规性材料(永久)
1.2政府办重要工作内容的(30年)
2、本机关与本市各单位联络、协调工作的记录(10年)
3、本机关关于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传真文件记录(10年)
3.1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
3.2其他有处理结果的(30年)
4、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5、本机关对政府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
6、全市应急管理的文件、应急处理记录(永久)
7、本机关有关重大活动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
8、本机关有关一般性的活动所形成的文件材料(10年)
9、本办公室有关政府各种会议的通知、记录(10年)
三、人事科
1、上级机关关于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材料(30年)
2、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奖惩、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永久)
3、本机关关于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永久)
4、本机关有关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材料(永久)
5、本机关有关人员的任免文件材料(永久)
6、本机关职工名册(永久)
7、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7.1受到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
7.2县到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30年)
8、对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8.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
8.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9、本关关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永久)
10、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材料、人事材料(永久)
11、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
12、党、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2.1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永久)
12.2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永久)
12.3党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永久)
12.4情况反映、工作简报(10年)
13、本机关转发上级机关有关人事工作的文件材料
13.1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的(永久)
13.2原文照转的(10年)
四、法制科
1、上级机关关于法制工作的政策法规性文件材料(30年)
2、上级机关制发的一般性、临时性法制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
3、本机关协助领导解决执法中的有关问题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
4、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永久)
4.1重要问题材料(永久)
4.2一般的材料(30年)
5、在协调部门之间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中的矛盾和争议形成的文件材料
6、本机关关于行政执法中批订的规范性文件及答复(永久)
7、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存根及有关材料(30年)
8、本机关关于法制教育、行政复议、法律咨询、诉讼等文件材料(永久)
9、本机关转发上级机关有关法制工作的文件材料:
9.1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的(永久)
9.2原文照转的(10年)
五、信息科
1、本机关上报的信息
1.1涉及内容重大的信息(永久)
1.2步及一般性内容的工作信息(10年)
2、本机关送领导参阅的信息
2.1涉及内容重要(30年)
2.2一般性内容的(10年)
3、上级机关制发的工作信息、工作简报(10年)
六、督查室
1、上级机关批转的有领导重要批示、来信,要求上报处理结果的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
2、本机关有于市委、政府对重大问题处理决定的督查落实工作所形成的文件(永久)
3、本机关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简报、快报的文件(永久)
4、本机关转办的领导签署督办件(10年)
七、行政科
1、本机关财务年度预算、决算材料(永久)
2、本机关财务审计工作文件材料:
2.1本机关领导干部离退任经济审计材料(永久)
2.2本机关财务年度审计材料(永久)
2.3本机关专项财务审计材料(30年)
3、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1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永久)
3.2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
3.3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永久)
3.4一般活动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10年)
4、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4.1党和国家领导人、人大、政协代表团组(30年)
4.2兄弟单位、对口部门等(10年)
5、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车辆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如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车辆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30年)
6、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检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6.1价值较大、使用周期较长的(永久)
6.2价值较小、使用周期较短的、淘汰快的(10年)
7、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永久)
8、本机关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8.1价值大、有效时限较长、金额较大(永久)
8.2价值小、有效时限较知、金额较小(10年)
9、出国、出境考察申报、审批等文件材料(30年)
10、本机关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