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法】公告的写法及范例
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 宣布,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 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 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 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 动等。
1.发文权力的限制性
由于公告宣布的是重大事项和法定事项,发文的权力 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具体说,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国务院) 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 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 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 关,一般不能发布公告。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不能发布公告。
2.发布范围的广泛性
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公文, 其信息传达范围有时是全国,有时是全世界。譬如,中国曾 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一方面确立他们在 我国科学界学术带头人地位,一方面尽力为他们争取在国际
科学界的地位。这样的公告肯定会在世界科学界产生一定的 影响。中国有关部门还曾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 中国名酒和中国优质酒的品牌、商标和生产企业, 已便消费 者能认清名牌。
3.题材的重大性
公告的题材,必须是能在国际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重 要事项,或者依法必须向社会公布的法定事项。公告的内容 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权力部门的威严,既要能够将有关信 息和政策公诸于众,又要考虑在国内国际可能产生的政治影 响。一般性的决定、指示、通知的内容,都不能用公告的形 式发布, 因为它们很难具有全国和国际性的意义。
4.内容和传播方式的新闻性
公告还有一定的新闻性特点。所谓新闻,就是对新近 发生的、群众关心的、应知而未知的事实的报道。公告的内 容,都是新近的、群众应知而未知的事项,在一定程度上具 有新闻的特点。公告的发布形式也有新闻性特征,它一般不 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传播,而是在报刊上公开刊登。
1.重要事项公告
凡是用来宣布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 教育、人事、外交等方面需要告知全民的重要事项的,都属 此类公告。常见的有国家重要领导岗位的变动,领导人的出
访或其他重大活动,重要科技成果的公布,重要军事行动等 等。如中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中国人大代表资格的公 告,新华社受权宣布中国将进行向太平洋发射运载火箭试验 的公告,都属此类公告。
2.法定事项公告
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一些重要事情和主要环 节必须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民公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 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 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审定,予以公告。”
3.专业性公告
有一类公告是属于专业性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如 经济上的招标公告,按专利法规定公布申请专利的公告;也 有按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递交诉讼文书无法送本人或 代收人时,可以发布公告间接送达,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 这些都不属行政机关公文。
1. 标题。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公告”标发文机关和 文种,有时只标文种即可:标题如无发文机关名称则在结尾 必须落款。“通告”标题一般要标出单位或事由。
2. 正文。包括开头的原因,讲原因目的;主体的事项, 及告知的内容,可以分条款写下;最后是写结尾,写实施的 期限、范围以及违反如何等,也可以简洁地提出对人民的希
望,对违背者的警告等,然后再写、或结尾只写结束用语, 如“特此公告”等。
3. 文尾。包括署名和日期。以机关名义发布,标题如 已有机关名,就不必署了。
由于告语面广,撰写时要注意:事理周密无漏洞,条 理清楚不啰嗦,语言通俗不鄙俚,文风严肃不做作。做到易 读易懂易知。
重要事项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三号)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武予鲁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职务,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徐龙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王术君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季建业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武予鲁、徐龙、王术君、季建业的代表资格终止。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高小宏因病去世,高小宏的代表资格自然 终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高小宏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
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 2984 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 年 12 月 28 日
法定事项公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2015 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 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 实施 2015 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 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78 年 10 月 15 日至 1996 年 10 月
15 日期间出生),2015 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
放宽到 40 周岁以下(1973 年 10 月 15 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应招录 具有 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 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 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 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 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 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在地(市)直属机关 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 2 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 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 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 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 及其直属机构 2015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 2014 年 10 月 14 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2015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 专题网站)……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 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 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 考指南》。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 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或国家公务 员局门户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 2014 年 10 月 15 日 8:00 至 24 日 18:00 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 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 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 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 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 5 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至 26 日期间登 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 位。2014 年 10 月 15 日 8:00 至 24 日 18:00 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 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4 年 10 月 24 日 18:00 至 26 日 18:00 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 8:00 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 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 进行,报考人员请于 2014 年 11 月 2 日 9:00 至 7 日 16:00 在所选考区考试机 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 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 2 寸(35×45mm)正面电 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 格式,20KB 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 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 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 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 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 2014 年 11 月 1 日以后通 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 10:00 至 29 日 12:00 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 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
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2015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 化部、国家旅游局、全国友协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 德语、朝鲜语(韩语)等 7 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 试大纲请在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
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 员,还将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 网站分别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30 日。具体安排为:
11 月 30 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 月 30 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7 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时间 为:
2014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 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身份 证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银监会、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 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报考 7 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 考点选择为北京。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 2015 年 1 月 10 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7 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 会特殊专业职位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
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 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 7 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 1:1 的比例进行 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与专业考试成绩 1:1 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 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 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 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 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 表等材料。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 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 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 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 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中国民航空中警察空中执勤职位且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的人员,面试前进 行体检和体能测评,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面试。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 用航空局政府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 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非通用语职位和特殊专业职 位笔试合成成绩)占 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 50%(公共科目 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 3:1 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 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 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 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 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 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 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14 年 10 月
专业性公告:
2015 年中央国家机关打印用通用耗材
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5 年 4 月 16 日
项目名称:2015 年中央国家机关打印用通用耗材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GC-HG150275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和服务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 1 包
招标内容:通用耗材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 应规定为准,且须符合或满足本次招标采购实质目的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 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 投标前的澄清等相应程序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
3、交付地点:依照合同约定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即日起至 2015 年 05 月 13 日,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 ( http://www.zycg.gov.cn/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于网上填报完毕 开标一览表,从网上直接打印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 览表应当带有采购中心投标系统中的水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至开标时止,网 上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投标人填报的网上数据将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开标, 并用于进行评审计算。投标人一旦中标,除法定情形及采购中心的管理规定外, 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自行修改和增补投标数据。
2、投标人网上填报的开标一览表应当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 以网上开标的为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将按照本文件相关规定和有利于采购人 原则剔除或修正开标一览表中无效、错误数据,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1)网上填报开标一览表时间:2015 年 4 月 28 日 9:00 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
(2)网上填报开标一览表截止时间:2015 年 5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
(3)网上开标时间:2015 年 5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
(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 年 5 月 13 日 9:00 至 9:30(北京时间)
(5)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 年 5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 9 号院 1 楼开标室(地铁 4 号线新街 口站 A 出口向北 80 米路西),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 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 等媒体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 0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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