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北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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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海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北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祁连山报/2024 年/4 月/1 日/第 004 版综合


海北州住房公积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海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 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海北州住房公积金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海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5 名委员,2023 年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2022 年归集使用执行情况;2.2023 年归集使用计划;3.2022 年增值收益分配情况;4.关于上交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事宜;5.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请示;6.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开披露的请示;7.关于批准农业银行海北分行、海晏支行、祁连支行申请开办公积金委托贷款及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请示;8.关于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北州支行申请开办全辖区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海北州人民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 3 个科室。从业人员 15 人,其中:在编 11 人,非在编 4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 年,新开户单位 22 家,净增单位 17 家;新开户职工 1234 人,净增职工 517 人;实缴单位 632 家,实缴职工 17112 人,缴存额 5.88 亿元,分别同比增加 3.78%、3.12%、4.81%。2023 年末,缴存总额 49.65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3.43%;缴存余额 15.36 亿元,同比增长 9.2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2 家。


(二)提取:2023 年,7847 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4.58 亿元,同比增加 38.7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77.89%,比上年增加 19.07 个百分点。2023 年末,提取总额 34.30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5.4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72 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


度 72 万元。


2023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56 笔 2.13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4.93%、55.47%。2023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2.14 亿元。


2023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4753 笔 32.23 亿元,贷款余额 10.39 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 3.19%、7.08%、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67.64%,比上年末减少 6.26 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4 家。


2.异地贷款:2023 年,发放异地贷款299 笔15201.50 万元。2023 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142.71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19755.35 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5.33 亿元。 其中,活期 0.04 亿元,1 年(含)以下定期 5.03亿元,1 年以上定期 0.13 亿元,其他(协定存款)0.13 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67.64%,比上年末减少 6.26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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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 年,业务收入 4229.81 万元,同比增长 6.30%。其中:存款利息 996.86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3232.80 万元,国债利息 0 万元,其他 0.15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 年,业务支出 2191.00 万元,同比增长 12.9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1835.12 万元,归集手续费 226.51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129.31 万元,其他 0.06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 年,增值收益 2038.81 万元,同比下降 0.03%。 增值收益率 1.38%,比上年下降


0.2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1038.81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0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000 万元。


2023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0 万元。 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000万元。


2023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0318.36 万元。 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5911.66 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 年,管理费用支出 307.65 万元,同比增长 0.98%。其中,人员经费 277.48万元,公用经费 14.50 万元,专项经费 15.67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2.39 万元,逾期率 0.02%。 。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0318.36 万元。2023 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83.17%,国有企业占 11.39%,城镇集体企业占 2.19%,外商投资企业占 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2.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57%,灵活就业人员占 0%,其他占 0.54%;中、低收入占 100%,高收入占 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75.53%,国有企业占 15.88%,城镇集体企业占 2.51%,外商投资企业占 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3.7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灵活就业人员占 0%,其他占 2.35%;中、低收入占 100%,高收入占 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22.5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53.34%,租赁住房占 0.3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 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19.6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1.06%,出境定居占 0%,其他占 3.0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 100%,高收入占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3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5.45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61.88%,比上年末增加 0.34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2028.72 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 90(含)平方米以下占 7.89%,90-144(含)平方米占 82.46%,144 平方米以上占 9.65%。购买新房占 71.71%,购买二手房占 28.2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2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 0%),其他占 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74.7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25.22%,三人及以上


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


贷款职工中,30 岁(含)以下占 44.52%,30 岁-40 岁(含)占 38.60%,40 岁-50 岁(含)占 14.47%,50 岁以上占 2.4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 66.4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33.55%;中、 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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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四)住房贡献率。


2023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95.61%,比上年增加 24.49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聚焦业务高质量发展,业务规模踏上新台阶。 截止 12 月底,归集住房公积金 5.88 亿元,同比增长 4.81%;提取住房公积金 4.58 亿元,同比增加 38.79%;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56 笔 2.13 亿元,同比增长 55.47%。6 月 30 日,共向 18648 名缴存职工结息 2054.1 万元,人均结息 1101.51 元。


(二)聚焦政策精准调控,住房保障展现新力度。为贯彻落实“ 政策发力适当靠前。” 要求,从 4月 1 日起对使用政策及时进行科学调整。一是延伸网点。新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组合贷款业务办理银行,实现网点辖区全覆盖。二是上调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额度调整为 60 万元,最高贷款度调整为 72 万元。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服务我州民生事业,促进住房消费。三是优化提取政策。将提取政策调整为“ 职工购建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房合同签订 2 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 2 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四是依法惩戒骗提。将职工购买异地存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严格落实“ 有疑必查,一查到底,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健全机制” 的工作原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长效。


(三)聚焦服务全国视野,开放服务达到新高度。一是打破地域束缚,跨省通办实现“ 行业通”。2023 年完成所有“ 跨省通办” 服务事项,设置专窗,保证专岗人员按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推送的信息协查、业务联办等情况。二是优化信息平台,加强线上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 一件事一次办”“ 亮码可办”“ 一网通办”“ 跨省通办” ,截止 12 月底,各项业务线上办结率达 92.10%。三是认真落实青海海北、四川眉山两地公积金合作协议。为海北职工在四川眉山购房提供多元化公积金优质服务。


(四)聚焦内外风险管理,风险防控筑牢新防线。一是把牢楼盘准入关口。加对申请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证件、商贷准入、公积金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重点监督管理,前移风控端口,保障资金安全。二是加强逾期贷款清收。加强贷后催收、贷后进行跟踪管理,按月跟踪逾期贷款的期数、户数和金额,分析产生逾期原因,及时清理逾期贷款。目前逾期率为 0.02‰,低于全国水平。三是加大内部稽核力度。持续优化业务内控政策,依照《海北州住房公积金 2023年(稽核)自查问题清单》要求委托银行和相关部室进行自查自纠并提供报告,梳理共性问题 12 条,个性问题 2 条,现已完成整改。


海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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