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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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安徽日报/2024 年/4 月/18 日/第 007 版专版


安徽省住房公积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 号)规定,现将安徽省住房公积金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全省共设 16 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 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隶属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从业人员 1270 人,其中,在编 730 人,非在编 540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3 年,新开户单位 17997 家,净增单位 9279 家;新开户职工 96.56 万人,净增职工 23.68万人;实缴单位 99720 家,实缴职工 547.06 万人,缴存额 1033.50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10.26%、4.52%、10.52%。2023 年末,缴存总额 9059.68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2.88%;缴存余额 2743.13亿元,同比增长 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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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取


2023 年,212.21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798.28 亿元,同比增长 24.9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77.24%,比上年增加 8.92 个百分点。2023 年末,提取总额 6316.55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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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 2023 年,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9.48 万笔 395.63 亿元, 同比增长 5.92%、18.66%。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296.81 亿元。


2023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79.29 万笔 4731.69 亿元,贷款余额 2234.14 亿元,分别


比上年末增加 5.59%、9.12%、4.6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81.45%,比上年末减少


3.69 个百分点。


2023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1099.63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 12.34%,比上年末增加 0.49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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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购房利息支出 528242.45 万元。


2.异地贷款:2023 年,发放异地贷款 11011 笔 420706.35 万元。2023 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2341799.01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1102980.51 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 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1391 笔 30000.37 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 12.50 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 6180.80 万元。2023 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36292 笔1054966.14 万元,累计贴息 35004.95 万元。


(四)融资


2023 年, 融资 6.59 亿元, 归还 18.20 亿元。 2023 年末, 融资总额 506.61 亿元, 融资余额 21.31亿元。


(五)资金存储


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556.47 亿元。其中,活期 1.01 亿元,1 年(含)以下定期 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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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1 年以上定期 186.46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10.90 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81.45%,比上年末减少 3.69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3 年,业务收入 775262.84 万元,同比增长 1.12%。其中,存款利息 87316.64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685842.11 万元,其他 2104.09 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3 年,业务支出430569.88 万元,同比增长5.55%。 其中,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89972.41万元,归集手续费 1801.68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22099.43 万元,其他 16696.36 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3 年,增值收益 344692.96 万元,同比下降 3.91%;增值收益率 1.31%,比上年减少 0.2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3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17020.99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34755.41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92916.56 万元。


2023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41210.17 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37742.75 万元。


2023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686875.64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268458.5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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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3 年,管理费用支出 32519.50 万元,同比下降 9.25%。其中,人员经费 18879.20 万元,公用经费 3219.30 万元,专项经费 10421.00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3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1172.56 万元,逾期率 0.05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673303.66 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31.99%,国有企业占 21.66%,城镇集体企业占 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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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占 3.8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37.0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9%,灵活就业人员占 0.42%,其他占 1.83%;中、低收入占 98.46%,高收入占 1.54%。


新开户职工中,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11.82%, 国有企业占 11.84%, 城镇集体企业占 0.69%,外商投资企业占 4.9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64.8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09%,灵活就业人员占 0.55%,其他占 2.15%;中、低收入占 99.28%,高收入占 0.7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14.8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53.34%,租赁住房占 5.01%,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 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22.6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1.60%,其他占 2.5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 96.52%,高收入占 3.48%。


(三)贷款业务


职工贷款笔数中, 购房建筑面积 90(含) 平方米以下占 11.96%, 90-144(含) 平方米占 81.62%,


144 平方米以上占 6.42%。购买新房占 60.04%,购买二手房占 37.62%,其他占 2.3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55.7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44.26%。


贷款职工中,30 岁(含)以下占 38.38%,30 岁-40 岁(含)占 43.65%,40 岁-50 岁(含)


占 14.00%,50 岁以上占 3.9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 84.6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15.37%;中、低收入占 98.31%,高收入占 1.69%。


(四)住房贡献率


2023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95.19%,比上年增加 5.35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指导全省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实施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加大对缴存人首套刚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可提取公积金用于付购房首付,适度上浮多子女、绿建、高层次人才购房贷款额度。铜陵、安庆、淮南、滁州等 12 个城市支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


(二)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1.加强分支机构调整后运行监管。对宝武马钢集团、淮南矿业集团、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分中心并入马鞍山、淮北、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业务系统建设、资金运行、人员管理等进行跟踪督查。


2.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每日通报风险隐患及数据传输问题,建立内部风险防控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按季度开展电子稽查评估,并委托审计事务所,对阜阳、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专项业务审计,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确保了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


(三)服务改进情况


1.当年新增完成租房提取、 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 “跨省通办” 。 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共实现开具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异地购房提取、离退休提取公积金等 13 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


2.落实《2023 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要点》 ,实现无房且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长三角“一网通办” ,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已实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 8 个服务事项长三角“一网通办” 。


3.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各地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与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平台对接,完成企业登记开户、职工退休、员工录用等高频服务事项与公积金业务集成联办。


4.创新服务新模式。一是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并逐步升级实现“扫码可办” 。二是推广“公积金+金融”服务,芜湖、阜阳、黄山、淮北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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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公积金信用贷” ,将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资信转换为金融授信,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条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又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三是马鞍山市首先开通商业贷款按月划转公积金服务,并逐步在全省推开。四是宿州市、淮北市实施“宿淮一体化” ,安庆市、池州市实施“安池一体化” ,推进公积金跨区域协同服务。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总对总”征信共享接入工作要求,全省 16 个城市完成测试环境征信贷款数据报送、验收申请、整改等工作,全部通过征信中心审核验收。


2.建设完成长三角无房且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服务。升级优化长三角购房提取业务,新增购房提取数据汇聚核验、购房发票及共有产权情况数据核验功能,提高了风险防控能力。完成省内企业开户一件事、职工退休一件事系统开发使用,并实现了多部门联办。


3.2023 年 8 月至 9 月,在全省开展数字化发展现场服务指导,加快推进数据治理,进一步规范共享数据的使用,落实“可用不可见”管理要求,持续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用数字技术推进公积金服务提升。


(五)精神文明创建及所获荣誉情况


持续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合肥、蚌埠、芜湖、淮北、宣城、宿州、淮南、安庆等地积极创建住房公积金“星级服务岗” ;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公积金人”宣传推荐活动,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长三角党建联建,宣传推广“鑫先锋”先进集体和个人。


2023 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分别荣获省部级文明单位(窗口)2 个、地市级 15 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1 个、地市级 3 个;五一劳动奖章省部级 1 个、地市级 2 个;地市级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2 个;省部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12 个、地市级 45 个;2 个国家级、34 个省部级、66 个地市级其他荣誉。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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