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对照巡察整改情况)
XX县公安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对照巡察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及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坦诚进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聚焦“带头强化政治忠诚、带头固本培元、带头敬畏法纪、带头干事创业、带头管党治警、带头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等6个方面,特别是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精神贯彻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及近期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检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了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我局班子及我个人共查摆出3个方面6条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坚决合并,能开视频会的坚决不开现场会,2025年以来全局性会议同比下降18%。二是严控发文数量。非涉密文件通过公安网传输,全年发文数量同比下降15%。目前已建立“无会周”制度,效果明显。
针对“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的问题。修订完善了《XX县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同城不接待”和用餐标准,2025年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22%。对以往存在的陪餐人数超标问题,已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针对“调研走访不够深入”的问题。明确局长及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调研不少于4天,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接深入派出所、警务室和办案一线,解决基层实际困难12个,如协调解决了3个偏远派出所的冬季取暖改造问题。
(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共查摆出5个方面11个问题。截至目前,1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个问题(执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的完善)正在持续深化整改。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的问题。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至今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举办政治轮训班3期,我个人撰写学习体会4篇,对总书记法治思想及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理解更加系统深入。
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瑕疵”的问题。强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开展“法制夜校”培训6期,落实法制员派驻制度。2025年行政复议维持率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针对“从优待警措施落实有差距”的问题。已协调落实民警年度体检标准提升、子女中高考期间调休政策,并为基层所队补充了一批警用执法执勤装备,解决了基层一线执法保障不足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政治敏锐性还不够强,对潜在风险的预见性不足。在落实“政治建警”第一责任上,有时习惯于上级布置什么就落实什么,对公安工作面临的政治风险缺乏前瞻性研判。例如,在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业态(如“元宇宙”中的虚拟社区)可能滋生的涉政有害信息监控预警方面,谋划部署迟滞,未能抢占先机,反映出从政治高度审视业务工作的能力尚有欠缺。
二是理论武装“学用脱节”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坚持“第一议题”学习,但在将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精神转化为县域治安治理的具体路径上,思路还不宽。学习往往停留在读原文、记笔记,在如何运用新思想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上,缺乏突破性的实招硬招。
三是政治执行力存在“温差”。对上级党委和公安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比如在市局部署的“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职能体系改革中,由于担心考核排名下滑,仍习惯性将部分破案指标压给派出所,导致派出所“减负”不彻底,未能完全回归“防”的主业,反映出政治站位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总开关”拧得不够紧。随着从警年限增长,有时存在“经验主义”倾向,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多年,政治立场坚定,从而在党性锤炼上有所松懈。表现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有时以工作忙为借口请假,未能真正放下身段听取普通党员民警的批评意见。
二是宗旨意识践行有偏差。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时,偶尔存在“厌烦”情绪。虽然制定了领导接访制度,但有时习惯于在办公室“坐堂听汇报”,面对一些缠访闹访人员,第一反应是程序性息诉罢访,而非从群众角度出发实质性解决问题。例如今年初某起邻里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在调解环节缺乏足够耐心,导致当事人反复投诉,说明“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思想根基扎得还不深。
三是斗争精神有所弱化。对队伍内部的一些不良风气和潜规则,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批评教育多、动真碰硬少。比如对个别民警存在的“慵懒散”作风问题,往往是提醒谈话了事,未能严格运用执纪问责手段,怕伤和气、怕影响队伍稳定,缺乏壮士断腕的勇气。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纪律规矩执行的刚性不足。作为局长,虽然能够做到自身廉洁自律,但在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公安部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的执行,日常突击检查频次不够,今年仍发生1起辅警工作日饮酒被市局督察通报的情况,说明严管厚爱的“严”字还没有真正立起来。
二是执法为民情怀不够深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不彻底。在办理行政案件时,仍存在“重打击、轻保护”的陈旧观念,对小案、串案重视不够。例如今年城区发生多起电动车电瓶被盗案,涉案金额虽小但群众反映强烈,初期并未及时组织专班攻坚,导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短期下滑,没有真正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
三是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够坚决。虽然自己不搞特殊化,但对队伍中个别民警存在的“管人者自居”心态、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现象,整治手段偏软。在内部管理上,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使用情况监督不到位,存在个别中层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整改后回潮的现象,未能做到令行禁止。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退。面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低破的难题,虽然采取了反诈宣传、预警劝阻等措施,但技术反制手段不多,与金融、通信等行业部门的深度协作机制不够顺畅,缺乏从根本上遏制发案的治本之策,存在“等靠要”思想,希望上级层面出台更多硬性支撑。
二是改革创新的魄力不足。在推进“智慧公安”建设上,存在路径依赖,习惯于购买外部公司服务,对自主培养数据研判队伍、研发实战模型投入精力不足。目前我局大数据应用仍停留在查询比对初级阶段,未能真正通过数据赋能提升核心战斗力,与先进县市区公安局相比存在明显差距。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形式主义倾向。对上级的考核评价体系过于敏感,有时为了应对考核排名,存在“数据美容”现象。例如在“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中,过于强调入户走访的纸质台账和照片数量,导致基层民警疲于应付,反而忽略了走访的实际效果,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存在“重业务、轻队伍”的惯性思维,认为公安业务指标硬、压力大,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部门的事。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多是谈工作、谈任务,谈思想、谈廉政较少。今年以来,虽然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但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如交通违法处理、户籍审批)的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针对性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二是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不严。对基层科所队“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抓得不紧,过于信任依赖,日常提醒警示不够。今年我局有两名派出所所长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作为班长,我负有平时教育管理不严、抓早抓小不够的责任。
三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压力到了基层所队往往变成了“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部分基层支部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甚至出现补会议记录、造假台账应付检查的情况。我对此虽然有所察觉,但未采取雷霆手段彻底整治,负有领导责任。
(六)带头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方面。
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存在“过关”心态。今年9月县委巡察组反馈了涉及我局党委的4个方面15个问题。在集中整改期内,虽然制定了方案、列出了清单,但主要精力放在了易于整改的具体业务问题上(如补台账、退款项),对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如辅警队伍管理混乱、执法监督缺失)研究不深,存在“纸面整改”“选择性整改”倾向。
二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够。巡察指出我局存在个别案件超期羁押的问题,整改时仅对经办民警进行了追责,未从全局层面深入检视办案流程中法制审核、领导审批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导致此类问题在巡察整改后又发生1起轻微超期现象。这说明在抓整改时缺乏系统思维,未能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
三是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落实不到位。对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二十届四中X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仅停留在开会传达、制定方案层面,缺乏全过程跟踪问效。对环保督察移交的非法采矿案件、审计监督发现的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与巡察整改结合不紧密,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同不够,整改合力尚未完全形成。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问题(对照专项内容)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盲区。对本局公安内网、新媒体账号发布内容审核把关不严,今年发生1起官方微博转发敏感信息被上级责令删除的事件。对民警个人自媒体账号管理教育缺失,存在民警擅自以警察身份在网络平台发表不当言论的隐患。
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打牌赌博情况:经过自查自纠和专项督察,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现公职人员参与违规打牌赌博问题。但违规吃喝隐形变异现象依然存在,通过自查发现有部分民警在非公务时间出入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虽未涉及公款消费,但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我对此敏感性不足,仅作了口头提醒,未上升到纪律层面处理。
调研考察集中扎堆、层层陪同问题:自我检视,下半年迎接省厅、市局及外地考察团5次,存在“扎堆”现象。特别是在迎接上级等级所评定验收时,提前通知派出所清扫卫生、准备展板,基层民警为了迎接检查加班加点,甚至暂停了正常的接处警备勤工作,客观上增加了基层负担。
三、反面典型案例剖析
按照要求,我对近期公安系统发生的“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吴某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进行了深刻剖析。
吴某长期在公安一线工作,曾多次立功受奖,但在担任经侦支队长期间,与涉黑组织头目称兄道弟,利用职权在案件查办、资金冻结解冻等方面为黑恶势力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对照此案举一反三,检视自身及班子存在的问题:
一是理想信念滑坡是走向深渊的根源。吴某曾在忏悔录中写道“觉得自己功劳大,拿点好处是应该的”。这反映出其在权力面前丧失了初心,忘记了人民警察前面的“人民”二字。对照反思,虽然我个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但在“小节”问题上警惕性不高,如接受过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后已折价退赔),虽然金额不大,但也是思想防线松动的危险信号。
二是权力观扭曲必然导致执法犯法。吴某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检视我局工作,虽然不存在明显的“保护伞”问题,但“微腐败”现象依然存在。例如个别民警在事故处理中指定修理厂、在户籍办理中违规插队,本质上都是滥用职权的表现。我作为局长,对这些“蝇贪蚁腐”打击力度不够,助长了一些民警的侥幸心理。
三是监督制约机制的失灵是重要诱因。吴某担任经侦支队长长达8年,在同一岗位时间过长,且对其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反观我局,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大多依托事后评查,对侦查措施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关键环节的实时监督缺位。同时,对重点岗位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客观上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
四是家风家教不严往往是腐败的“导火索”。通报指出吴某默许配偶收受他人财物。这警示我必须带头廉洁治家,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身边人。虽然我局未发现此类情况,但我已将此作为重要风险点,在今后的工作中严防死守。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深刻反思以上问题,根源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武装不够彻底,思想“总开关”拧得不紧。
对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满足于“学过了”“知道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欠火候。没有真正把理论学习当作政治责任来扛,导致在面对复杂严峻的维稳形势时,政治站位不够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公安实战、破解改革难题的能力不足。由于理论上的不清醒,导致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偶尔发生位移,党性修养锤炼不够,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有所淡化。
(二)政治能力不够过硬,“看家本领”掌握不牢。
对“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理解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在处理具体业务工作时,习惯于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出发,而忽略了政治效果的极端重要性。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缺乏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的见微知著能力,导致在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上存在薄弱环节。
(三)宗旨意识不够牢固,群众立场出现偏差。
随着职务升迁,坐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多了,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少了,与群众的距离逐渐拉大。在处理维稳与维权、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时,潜意识里还存在“官本位”思想,没有真正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抓业务工作中,往往把破案数、打击数等硬指标放在首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小案重视不够,对执法过程中的态度生硬、效率低下等顽疾整治不力,说到底是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认识不清。
(四)担当精神不够充沛,斗争本领有待提高。
面对公安改革深水区和维护稳定硬骨头,存在畏难情绪和“路径依赖”。习惯于沿用老思路、老办法,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锐气。在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中,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人、怕影响团结,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失之于宽,没有真正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自我革命精神不足,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时遮遮掩掩,缺乏闻过则喜、知错即改的境界。
(五)纪律规矩不够严明,法治思维存在惯性。
虽然能够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但在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上存在“宽大处理”思想,没有深刻认识到“严是爱、松是害”。对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公安部“六项规定”等铁规禁令,宣传教育的多,动真碰硬查处的少。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依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法治思维尚未完全融入执法办案全流程。对巡察整改认识存在偏差,没有从政治高度看待整改,缺乏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的韧劲。
五、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切实履行好公安局长职责使命。
(一)筑牢政治忠诚,在“学思想、强党性”上作表率。
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精读1篇总书记重要论述,每季度撰写1篇调研文章。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关于国家安全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部署,结合县域实际,开展“新型犯罪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等专题研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强化政治历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绝不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坚决肃清各类流毒影响,彻底净化政治生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置于首位,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政治安全风险的底线。
严肃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不少于1次,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民警监督。每年至少为全局民警讲授2次专题党课,发挥好“头雁”引领作用。
(二)厚植为民情怀,在“践宗旨、保民安”上出实招。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站式”办案和监督中枢作用。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实战培训,推行办案积分制管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落实信访积案领导包案制,力争2026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0%。
严打突出违法犯罪。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将打击锋芒直指黑恶势力、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以及群众关切的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调整考核指挥棒,加大对民生小案快侦快破的考核权重。组建反诈研判攻坚队,全力压降发案、追赃挽损,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
优化公安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落实“一窗通办”“跨省通办”。开展“窗口作风提升年”活动,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窗口单位实行星级评定,倒逼服务态度转变,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三)勇于担当作为,在“促改革、谋发展”上求突破。
纵深推进公安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改革要求,制定权责清单,坚决剥离派出所不合理的破案指标。优化机关警力配置,推动警力下沉,确保派出所警力占比达标。深化“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做强做大指挥中心“大脑”,提升警务实战效能。
实施科技兴警战略。加大智慧公安建设投入,打破警种数据壁垒,培养50名以上会研判、懂数据的“数字警察”。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进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全联网。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在侦查打击、治安防控、民生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战斗力生成模式质的飞跃。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带头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每月至少到2个偏远派出所驻点调研,与民警同吃同住同工作,不搞层层陪同,不听书面汇报,现场办公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建立基层意见建议直通局长机制,让基层民警的“金点子”转化为全局发展的“金钥匙”。
(四)从严管党治警,在“铸铁军、正风气”上动真格。
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狠抓顽疾整治。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违规宴请饮酒、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幅精简会议文件,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
强化监督管理。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民警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特别是对任职时间较长的科所队长进行跨部门交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其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五)抓实巡察整改,在“固成果、建机制”上见实效。
扛牢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尚未完成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责任。
坚持标本兼治。深刻剖析巡察反馈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体制机制上找不足。针对执法办案、队伍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漏洞,抓紧“立改废”一批规章制度,织密制度笼子,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强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到维护安全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实践中,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上对照检查,是我个人的深刻反思和郑重承诺。可能还有查找不深、剖析不透的地方,恳请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我一定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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