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民政局2026年度工作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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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民政局2026年度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民政系统2026年度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政工作会议及相关决策部署,总结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成效,分析当前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压奋进,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坚实民生保障。


2025年,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守“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民生保障更加精准,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低保、特困供养等保障标准稳步提高,特殊困难群体得到有效帮扶;基层治理更加高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不断健全,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持续提升,社会组织活力有效激发;社会服务更加优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供给持续扩大,殡葬、婚姻等社会服务不断优化;专项事务更加规范,区划地名、福利彩票、民政资金等管理不断加强,应急保障能力持续提升;自身建设更加过硬,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民政厅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苦干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党组,向全市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民生保障体系仍需完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仍需加强,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养老、托育等社会服务供给与群众多样化需求之间仍有差距,优质服务资源布局不均;民政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工作落实力度仍需强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民政事业发展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会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核心职能,着力建设精准化、法治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现代民政,奋力谱写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力精准兜底,筑牢民生保障防线,在民生福祉提升上实现新跨越


民政工作是民生工作的兜底线,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健全精准保障体系,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精准识别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健全“大数据+网格化+入户核查”三位一体摸排识别机制,整合民政、乡村振兴、医保、残联、公安、人社等部门数据资源,搭建全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实现特殊困难群体数据实时共享、动态监测。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开展常态化入户核查,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实际生活状况,做到村(社区)全覆盖、无死角。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优化核对流程、拓宽核对范围,提高核对精准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优化政策体系,做到标准实、效能高。严格落实上级社会救助政策,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调整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标准,合理提高保障水平,确保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经济发展同步调整。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基本救助保障作用,健全临时救助快速响应机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救助效率,有效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强专项救助与基本救助衔接联动,推动社会救助与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政策有效融合,形成“一张网”式综合救助格局。


(三)聚焦重点群体,做到分类保、精准扶。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优化补贴申领发放流程,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残疾人福利服务均等化。加强老年人福利保障,健全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制度,重点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健全街面巡查、应急救助、安置帮扶机制,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四)引导社会参与,做到渠道宽、合力强。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民生保障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志愿者参与社会救助和民生保障工作。规范慈善组织管理,加强慈善募捐监管,推动慈善资源精准对接困难群众需求。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培育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助老、扶幼、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落实慈善激励政策,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奉献”的良好氛围。


二、聚力党建引领,激活基层治理动能,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上展现新担当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民政部门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城乡社区建设为抓手,以社会组织培育为支撑,以群众自治实践为载体,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党建引领,把牢基层治理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实现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提升基层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和治理水平。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基层治理,实现党建引领与基层自治有机融合。


(二)建强社区阵地,完善基层治理功能。以建设“宜居、宜业、宜养、宜学”的现代化社区为目标,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优化社区服务功能。推进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质升级,整合养老、托育、医疗、文体、政务等服务资源,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加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社区延伸,提升农村社区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选聘、培训、考核、激励机制,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培育社会组织,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优化登记审批流程,重点培育发展社区服务、养老托育、慈善救助、文体教育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年检、年报、活动开展、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规范社会组织经营行为,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强化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引导社会组织坚持正确发展方向。


(四)深化自治实践,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持续深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村(居)民自治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基层治理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依法依规将适合基层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村(社区),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健全基层治理协同机制,加强民政与政法、公安、司法、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部门资源下沉、力量下沉,形成基层治理工作合力。


三、聚力提质扩容,优化社会服务供给,在民生服务品质上实现新提升


社会服务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感。我们要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聚焦养老、托育、殡葬、婚姻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社会服务提质扩容,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社会服务需求。


(一)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区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升级,加强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站功能,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向社区、家庭延伸。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上门服务,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难”问题。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推动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服务点,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共享。


(二)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解决群众“托育难”问题。坚持普惠优先,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托育服务政策体系,出台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配套政策,落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补贴等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推进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将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社区建设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幼儿园增设托班、企业和社区开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扩大托育服务供给。规范托育服务管理,健全托育服务标准体系和监管机制,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托育服务专业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三)推进殡葬事业改革发展,推动绿色惠民殡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为导向,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管理,推动殡葬事业绿色发展、惠民发展。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完善殡葬服务设施网络,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深化殡葬习俗改革,大力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推广树葬、花葬、海葬等生态安葬方式,引导群众转变殡葬观念。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殡葬用品经营单位的监管,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严查乱收费、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完善殡葬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殡葬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温馨的殡葬服务。


(四)推进婚姻服务提质升级,深化婚俗改革落地。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流程,推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效率。深化婚俗改革,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婚俗新风,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建设,完善婚姻登记场所服务设施,打造温馨、舒适的婚姻登记环境。开展婚俗改革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婚俗改革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婚俗改革深入开展。


四、聚力规范精细,强化专项事务管理,在政务服务效能上取得新成效


民政专项社会事务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坚持规范化、精细化、法治化导向,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升专项事务治理效能,推动专项社会事务高质量发展。


(一)规范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发展大局。加强行政区划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科学谋划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优化行政区划布局,服务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大局。加强地名管理,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审批流程,开展地名清理整治行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保护传承地名文化。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完善城乡地名标志体系,提升地名标志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地名文化内涵,整理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推动地名文化传承和创新。


(二)加强福利彩票管理,助力民生事业。坚持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规范发行销售行为,提升发行销售质量,确保福利彩票安全、平稳、有序发行。加强福利彩票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规范公益金使用流程,提高公益金使用效益,推动福利彩票公益金更多用于养老、托育、慈善救助等民生事业。加强福利彩票宣传推广,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提升福利彩票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民政资金监管,确保安全高效。健全民政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机制,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加强民政资金预算管理,科学编制民政资金预算,优化资金分配结构,向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基层一线倾斜。加强民政资金使用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开展民政资金专项审计和督查检查,严查挤占、挪用、截留、套取民政资金等违法行为。加强民政资金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民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升民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提升处置能力。健全民政领域应急保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健全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救助物资,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救助站等民政服务机构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防控措施,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服务机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五、聚力从严管党,锤炼过硬队伍,在夯实发展保障上彰显新作为


办好民政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我们要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作风保障。


(一)强化政治建设,把牢正确发展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讲政治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确保民政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夯实基层基础,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目标,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把党支部建在民政服务一线、项目建设一线,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做好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关系管理等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在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工作中亮身份、作表率、当先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锤炼优良作风,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广大民政干部职工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群众期盼。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会议文件,减少检查考核,规范督查调研,让广大干部职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干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督查,紧盯民政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作风督查,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落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民生实事项目清单,常态化推出便民利民举措,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从严管党治党,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廉洁文化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用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深处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围绕民政资金分配、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五)强化监督执纪,营造风清气正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重点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弹回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整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强化专项监督、日常监督、精准监督,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加强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络平台,鼓励群众对民政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形成监督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行业环境。


同志们,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奋斗姿态,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奋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民生根基、贡献民政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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