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委政法委书记2025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聚焦“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锤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等六个方面,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方面
自2025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虽然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参加各项学习活动,但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仍有差距。
一是学习教育的“温差”依然存在。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有时满足于会议传达、文件阅批,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在组织开展政法委机关的学习教育时,对于如何将规定精神与政法系统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特点深度结合,缺乏更具针对性的细化和解读。例如,在强调规范公务接待的同时,对基层法庭、派出所等一线单位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如“车轮上的腐败”新变种、电子红包等,缺乏穿透式的分析和预警性教育,导致学习教育有时停留在“听过算过”,未能真正触及灵魂、入脑入心。
二是纠治“四风”的韧劲有所松懈。对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警惕性不够高。2025年,在推进全县“雪亮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中,我过于注重工程进度和开工仪式的规模,对后期运行维护、数据共享等实际效用的跟踪问效不够紧,存在一定的“重部署、轻实效”倾向。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方面,虽然精减了文件会议,但有时又过于依赖AAA工作群布置任务、报送材料,导致基层干警的精力被“指尖上的事务”牵扯,无形中滋生了新的形式主义。
三是自我革命的标杆树得不牢。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虽然能守住底线,但在高标准的自我要求上有所放松。比如,在公务活动中,偶尔会有“随大流”思想,对一些超标准、超范围的接待或陪同虽然未参与,但制止和抵制的态度不够坚决、不够硬气。在年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上,虽然做到了如实填报,但在一些细节的审核把关上还不够严谨细致,存在“大概差不多”的侥幸心理,没有真正做到时刻用最高标准来检视自己。
(二)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方面
始终坚持把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但在深化、内化、转化上还有差距。
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存在“碎片化”倾向。日常学习中,对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能够做到及时学习,但往往停留在“快餐式”阅读,满足于记住几个新名词、新提法,缺乏系统性的研读和思考。对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特别是其蕴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理解得不够透彻。例如,在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精神时,对于如何运用其中关于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论述来指导我县复杂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思考得不够深入,导致理论学习与政法实践之间存在“两张皮”现象。
二是学用结合的效度不够,存在“转化难”问题。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还不够多。面对我县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社会治理新挑战(如网约房管理、外卖骑手交通违法等),习惯于沿用传统思维和路径依赖,未能及时从党的创新理论中寻找破解难题的“金钥匙”。在牵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时,虽然出台了相关文件,但在如何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上,创新举措不多,理论学习的成效未能充分体现为服务大局的实际能力。
三是领学促学的力度不够,存在“责任虚”现象。作为政法委书记,在带领全县政法系统学思践悟上发挥表率作用不足。组织政治轮训时,有时满足于请专家来讲、让大家去听,自己亲自辅导、带头研讨的次数不多。对各政法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情况,监督指导不够有力,导致一些基层单位的学习存在“灯下黑”,学习质量参差不齐,未能有效形成全县政法系统理论大学习、思想大武装的浓厚氛围。
(三)在加强党性锤炼方面
始终坚持把党性锻炼作为终身课题,但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筑牢思想防线上仍需持续用力。
一是党性分析的“辣味”不足。在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时,虽然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有时自我批评时谈工作问题多、谈思想根源少,谈共性问题多、谈个性问题少,存在“避重就轻”的现象。批评同志时,有时顾虑人情面子,怕伤和气、怕影响团结,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二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加强。对一些社会思潮和网络谣言,虽然自己能保持清醒头脑,但从政治高度进行分析研判、主动发声亮剑做得不够。在日常工作中,往往埋头于具体的业务工作,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缺乏足够的警惕性。例如,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时,有时仅从法律程序是否完结的角度去考量,对信访人背后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渗透或恶意炒作风险,缺乏预见性的应对预案。
三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坚持不够。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时,有时存在“家长制”残余思想。在班子议事决策中,虽然实行了末位表态,但在讨论自己分管的领域或成熟的思路时,阐述过于充分,无形中影响了其他班子成员的充分表达。对于一些紧急事项,有时为了追求效率,征求意见不够广泛深入,存在“果决”代替“民主”的情况,不利于班子集体智慧的充分发挥。
(四)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但在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上,还存在“浮在面上、沉不下去”的问题。
一是调查研究“身入”有余“心至”不足。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够到位,下基层调研往往“被安排”,走的是示范点,看的是精品线,听的是汇报稿。真正“四不两直”深入偏远乡村、深入矛盾集中领域、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拉家常的时间少。2025年在处理某乡镇的山林权属纠纷时,前期过于依赖乡镇和部门的书面报告,没有第一时间深入田间地头实地丈量、走访老一辈知情群众,导致对纠纷的历史成因把握不准,制定的化解方案一度脱离实际,走了弯路。
二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彻底。虽然每年都牵头办理几件民生实事,但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上,缺乏“钉钉子”精神。比如,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虽然组织了多次专项行动,但在追赃挽损这个关键环节上,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群众的实际获得感和安全感与我们的工作目标还有差距。对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有时存在“案结事了”的错误政绩观,满足于程序性办结,对信访人实际生活困难是否解决、心结是否打开,关注不够。
三是服务群众的渠道和方式不够优化。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虽已基本完成,但在实体化运行上还存在短板。部分中心存在“有牌子、无人员”或“有人员、无实效”的问题,导致群众遇到问题有时还是“求助无门”或“多头跑”。线上服务平台功能不够完善,数据壁垒尚未完全打通,群众在网上办事时体验感不佳,反映出我们“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承诺兑现得还不够好。
(五)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作为政法委书记,本应在对党忠诚、担当作为、廉洁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但对照更高标准,仍有差距。
一是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退。面对政法领域的“硬骨头”,如执行难问题、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难问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求稳心态,怕动作过大引发新的矛盾,怕改革过深得罪人。在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措施落实上,对于一些触及部门利益、干警利益的深层次问题,缺乏“敢啃硬骨头”的勇气,改革举措有时“雷声大、雨点小”,推进速度不快。
二是斗争精神有所弱化。在维护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大是大非问题上,虽然立场坚定,但在具体的斗争策略上,有时存在“好人主义”。对政法队伍内部的一些不良风气和苗头性问题,有时碍于情面,批评教育多、动真碰硬少,抓早抓小不够及时。例如,对于个别干警“八小时之外”生活作风不严谨的反映,只是简单提醒了事,没有深挖细查,缺乏较真碰硬的斗争精神。
三是自我要求标准有所降低。随着职务的晋升和年龄的增长,有时不自觉地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懈怠思想。在遵规守纪上,满足于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但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作风的传承上做得不够。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管理,有时把关不够严格,虽然没有违规,但也没有做到极致节约。在日常工作中,对一些非原则性的小问题,有时睁只眼闭只眼,未能时刻以先锋模范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六)在改作风树新风方面
始终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但在常抓不懈、涵养新风上还需久久为功。
一是形式主义整治不够彻底。虽然文山会海现象有所遏制,但“隐形”的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比如,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仍然偏多,有时几个部门轮番上阵,基层应接不暇;各种台账资料越做越精美,但实际工作成效未必与之匹配。在平安建设考核中,有时过于看重打分排名,对基层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体谅不够、指导不力,无形中助长了基层的迎考负担。
二是担当实干作风不够扎实。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对于上级部署的工作,习惯性地开会传达、发文落实,但在“最后一公里”的跟踪问效上做得不够。例如,在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虽然建立了完善的网格员队伍和管理制度,但对于网格员是否真正履职、事件上报后是否真正闭环处理,缺乏实时的监督和有效的激励,导致部分网格运行效能不高。
三是廉洁家风建设不够深入。虽然自己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但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偶尔有亲戚朋友请托办事,虽然自己严词拒绝了,但对其中的风险隐患没有及时对家属进行提醒警示。对秘书、司机等身边工作人员,有时过于注重使用,对其思想动态和社交圈子的了解不够全面,廉政风险防控还存在盲区。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以上问题的产生,既有客观因素,但更深层次在于主观原因,根源在于思想“总开关”拧得不够紧。
一是理论武装不够扎实,政治站位的高度仍需提升。对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缺乏“挤”和“钻”的精神,满足于“学过”而不是“学懂”,满足于“知其然”而不是“知其所以然”。由于理论武装的深度不够,导致在观察分析问题时,政治站位不够高,从政治大局出发谋划政法工作的能力不足;在面对复杂局面时,难以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导致方向把不准、决策不果断。
二是宗旨意识不够牢固,人民至上的立场有所偏移。随着工作事务的繁杂,与群众的直接联系有所减少,在办公室里听汇报多了,到基层一线听心声少了。对群众的疾苦感受不深,对群众的期盼回应不快,导致在处理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程序思维多于群众思维,官气重了、民气少了。说到底,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了,群众立场站得不稳。
三是担当精神不够强烈,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磨。面对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新挑战,存在一定的“本领恐慌”和“求稳怕乱”心态。习惯于在自己的“舒适区”打转,对于需要动真碰硬、触及利益的改革任务,顾虑较多、行动较慢。缺乏“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导致在一些难点、堵点问题上推进不力。
四是纪律规矩不够严苛,自我革命的勇气有所不足。对标党章党规,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在党性锻炼上,缺乏“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在纪律执行上,有时存在“差不多”思想;在作风建设上,有时满足于“过得去”。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去深挖根源;对于队伍管理,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树得不够牢。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新的起点,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发力,筑牢政治忠诚之魂。
深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特别是深学细悟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精读一篇原著原文,每季度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确保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提升政治能力。自觉加强政治历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自觉把政法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考量。在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时,首先从政治上去看、去想去推,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强化实践转化。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思路举措。聚焦市域社会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推出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的实际成效。
(二)站稳人民立场,在“践行群众路线”上持续发力,厚植执政为民之基。
深入基层调研。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多到偏远地区、矛盾多发领域去“解剖麻雀”。建立与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企业负责人的常态化联系机制,畅通民意收集渠道。
办好民生实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执行难、涉法涉诉信访等突出问题,每年牵头领办2-3件民生实事。对信访积案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不仅要做到“案结”,更要追求“事了”和“人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法公共服务,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建强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整合治理资源,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加快推进“智慧政法”建设,打破数据壁垒,用科技手段赋能社会治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勇于担当作为,在“攻坚克难突破”上持续发力,扛起干事创业之责。
激发斗争精神。坚决摒弃“求稳怕乱”的思想,面对歪风邪气敢于亮剑,面对深水区改革敢于碰硬。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对队伍内部问题,坚持严管厚爱,敢于较真碰硬,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提升履职本领。克服“本领恐慌”,加强对法律、科技、金融等新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风险的研究,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狠抓工作落实。树立“大抓落实”的鲜明导向,对定下来的事情,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落实。健全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坚决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担当作为。
(四)严守纪律规矩,在“全面从严从紧”上持续发力,永葆清正廉洁之本。
带头遵规守纪。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政法各单位党委(党组)的监督指导。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持续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良好家风带动清廉政风。
以上对照检查,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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